阅读教学过程论

时间:2022-04-13 18:33:48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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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教学过程论

 

阅读教学过程论

王德俊 

 

  我们的阅读教学过程的理论是不完整的。我们的阅读教学过程的实践也是不完整的。不完整的理论,不完整的教学,怎么会有高效率?

  通常的语文教学法的著作,把阅读教学的过程分为四个层次:一、小学、初中和高中各阶段阅读教学的总过程;二、一个单元的阅读教学过程;三、一篇课文的阅读教学过程;四、一堂课的阅读教学过程。这四个层次的共同点是从课文到课文,从“例子”到“例子”。很显然,这样阐述阅读教学过程,是有缺陷的,不科学的。在这一理论指导下的阅读教学的过程是不完整的。

  同时,在这些著作中,一般是把单篇课文阅读教学过程分为四个阶段:感知阶段(预习)→理解阶段(分析)→运用阶段(练习)→巩固阶段(复习)。感知阶段,要求学生解决字词句以及课文内容大意;理解阶段,要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分析课文的思想内容及语文形式;运用阶段,进行朗读、复述和编提纲等活动;巩固阶段,要求学生熟读或背诵课文等。看起来,这个过程像是完整的,无可挑剔的,既有解决字词的步骤,又有内容分析步骤;既有运用,又有巩固,非常全面。但仔细琢磨便会发现问题:四个不同的阶段,要解决的和实际解决的只有一个问题,即对课文的理解。即便是第三个阶段的运用,与实际上的阅读运用也并不搭界,依然是对课文的理解,哪里有什么运用?这四个阶段实际上是理解掌握课文的四个阶段。而阅读教学的目的并不单单是理解。因此,现在的阅读教学过程理论,还仅仅停留在理解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运用。真正意义上的运用,应该是用从该课文学来的知识、方法及规律去读该课文以外的其他文章和书。这样看来,通常的阅读教学过程,少了一个阶段。我们认为,阅读教学过程大体上应有两个阶段,一是理解掌握阶段,二是实际运用阶段。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说:“教课之本旨并非教讲一篇课文与学生听,而是教师引导学生理解此课文,从而使学生自己观其他类似文章。”这里的“使学生自己观其他类似文章”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运用。有了这样的运用,阅读教学的过程才是完整的过程,没有这样的运用,阅读教学过程充其量也只能算是进行了一半。

  叶圣陶先生说:“语文教材无非是个例子,凭这个例子要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练成阅读和作文的熟练技能。”学生学完了一篇课文,仅仅是学完了一个“例子”。一本书学完了,也仅仅是学完了一本“例子”。我们总不能只让学生学“例子”吧?不幸的是,现在的大多数学校,还是只学“例子”。初中毕业了,学了六本“例子”,高中毕业了,又学了六本“例子”。数理科讲例子,由例子引出定理、定律和公式。这是理解掌握阶段。之后要做习题,从而达到加深理解和综合运用由例子导出的定理、定律和公式的目的。这是运用阶段。这个运用,是通过做习题来实现的,总是要做题的呀。语文学科要像数理科那样做“题”,才能加深理解和综合运用由课文(即“例子”)学来的知识、方法和规律。不过,语文的“习题”与数理科的习题完全不同,它应该是文章和书,这是阅读教学过程的第二个阶段。至此,一个完整的阅读教学过程才完结。

  这是一个举一反三的过程。学习课文(即“例子”)是“举一”,阅读课文以外的文章是“反三”。没有“反三”,过程便不完整。有人说,课文后面也有习题呀。不错,确有习题,但这些习题是做什么用的呢?由九年义务教育语文教材前的“说明”,知这些习题有三个层次,两个目的:一是加深理解“例子”,二是运用“例子”。这样的练习设计是合理的。前两个层次的题是理解,还不是我们所说的“习题”,后一个层次的题,即巩固、扩大学习成果,要求熟读背诵,抄录词语警句,选取与课文有关的文字材料与课文比较,加深理解,开阔视野,才是我们所说的“习题”。而恰恰是这样的题,被不少老师挥刀砍掉了,因为考试不考!语文的“习题”,不是题,而是文章,是书。自读课文是语文的“习题”,《课外读本》是语文的“习题”。这还不够,因为这些都是短文,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单项“习题”,还应有一些中外名著,这才是综合“习题”。初中语文教学大纲规定每学年读三五本书,为完成这套综合“习题”创造了条件。可惜,大纲已经执行五年之久了,至今仍没有初中学生应读书的书目!由于阅读教学过程的理论不完整,人们把读课文以外的文章和书当作额外的负担,于是自读课文取消了,《课外读本》不读了,大纲“每学年读三五本书”的规定不管了,真是贻害无穷。

  语文教学的目的是“养成学语文的良好习惯”。课堂教学在这方面是大有作为的,但习惯的“养成”,仅仅靠课堂是很难的。叶圣陶先生说:“要养成一种习惯,必须经过反复历练。”(《略谈学习国文》)这个“反复历练”指的就是多读书。张志公先生说:“只是把培养语文能力、提高下一代以至全社会的语文水平这样一件大事,整个的寄希望于学校的语文课,这种认识对语文训练是不利的。”(《张志公语文教育论集》)教材提供了学习的例子或样本,而习惯的养成要靠用从教材学来的方法去多多地阅读。也就是说,只有走完阅读教学的全过程,才能养成习惯。

  阅读教学过程应该和学生的学习过程是一致的。叶圣陶先生说:“精读文章,只能把它认作例子与出发点;既熟习了例子,占定了出发点,就得推广开来,阅读略读书籍。”(《〈精读指导举隅〉前言》)这个学习过程便是由精读至略读的过程。由精读到略读,由课本到其他著作,这就是学生的学习过程。这个学习过程必须是完整的,“如果只注意于精读,而忽略了略读,功夫便只做得一半”。(叶圣陶《〈略读指导举隅〉前言》)瞧,只有精读,“功夫便只做得一半”呀,不读课本以外的文章和书是不行的。而阅读教学的过程必须与学生学习的过程一致:“就教学而言,精读是主体,略读只是补充;但就效果而言,精读是准备,略读才是运用。”(引文出处同前)

  吕叔湘先生说:“少数语文水平较好的学生你要问他的经验,异口同声说是得益于课外。”这个事实说明了什么?说明这些少数语文水平较好的学生完成了语文学习的过程--由“例子”到“习题”,由精读到略读。

  这样看来,使阅读教学过程的理论完整起来是十分必要的。

  这个过程应该是:教师指导学生熟读课文,弄懂弄透课文和从课文中学得的语文知识,掌握阅读方法和规律,再指导学生运用这些知识、方法和规律去读课文以外的文章和书,从而使学生养成读书的习惯和能力。

  这个过程大体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为理解掌握阶段,第二为实际运用阶段。运用阶段可以在课堂进行,如读自读课文和《课外读本》;每周有两节语文课进图书馆等,多是在课外进行。要读单篇短章,也要读长篇巨著。这都是运用,既是运用于学习,以提高读的能力,又是运用于生活实践,读懂生活所必须的各类读物。

  读课外书是阅读教学过程的一部分,不应该把它当作一般意义上的扩大阅读。这是由语文教学目的决定的。在教学中,开拓学生的视野,是语文教学目的之一。苏霍姆林斯基说:“科学正以空前的速度向前发展,但不可能经常把不断出现的新概念和规律写进中学教学大纲中来。所以,阅读科学读物就成了现代学校教学过程的一个极重要的组成部分。”(《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 

  阅读教学的完整过程包括必须达到规定的阅读量,确保基本的阅读量。这个量多少才合理呢?吕叔湘先生说,中学生每学期要读80 ~100万字的书(含课本)。除去课本的20万字,平均每天至少要读5000字。大纲规定每学年读三五本书,平均每天的阅读量也就是这个数。这就是基本的阅读量。有了这个量,就可以确保阅读教学走完一个过程。

  建立完整的阅读教学过程的理论是必需的,而且是迫切的。初中现行教材每个单元都有自读课文,还有一套课外读本,这无疑为阅读教学过程的完整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但由于理论的不完善,不少学校扔掉了自读课文,有的省市宁可给学生订几套没有用的练习册,也不给学生订课外读本,还美其名曰“减轻负担”,就更不要说什么每学年读三五本书了,也是在“减轻”之列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他们不明白这些阅读是“教学过程的一个极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阅读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阶段,是必须完成的,不是额外负担。现行九年义务教育语文教学大纲已经把课外阅读纳入教学内容,是必须进行的,不是可有可无的。但真正进行课外阅读的学校有多少呢?现在有些学校和语文教师个人创造了精读与略读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好经验(包括扩大阅读、向课外延伸等),收效极大。他们实际上是走完了阅读教学的全过程,成果丰硕是必然的。但仅仅作为经验,其意义并不见其远大。因为经验有人知道,有人不知道。我国农村学校条件大都不好,能看到语文教学杂志的不多,不知道的自然居多。所以,我认为完善阅读教学过程的理论十分必要。理论问题解决了,阅读教学过程不完整的问题便会迎刃而解,学生进图书馆,读课外书,便名正言顺。倘如此,语文教学效率的提高也就指日可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