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给名篇名著挑刺--兼答周道琴老师(网友来稿)

时间:2022-04-14 07:26:18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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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给名篇(名著)挑刺--兼答周道琴老师(网友来稿)

四川省遂宁师范学校   翟玉泉   629000

也谈给名篇(名著)挑刺--兼答周道琴老师(网友来稿)

近年来,有作家因为专挑名人的刺而声名大震,也有小字辈理论工作者因为专挑名人的刺而轰动理论界,教育界也提倡不迷信书,不迷信名人,不唯老师而上。于是在社会上挑刺似乎成了一股风,一种时尚。本来,敢于怀疑,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是好事,这是创新的前提,正如鲁迅所说,只信书不如无书。可是,批评必须要建立在可靠的依据上,否则,轻易否定别人的观点,特别是否定名作,可能显示出自己水平低,可能造成浮躁的学习风气,可能造成思想混乱,对人对己对学术都不是好事。今日在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2004-02-02)上看到周老师的文章《也给名篇挑挑刺》对郁达夫先生的散文《故都的秋》提出了一些批评,读后有一些个人看法,现提出来与周老师商榷,也向同行请教。

首先是文章内容。文章说,《故》文“中间硬是横空卡着一个十二段的议论”“它与本文的神--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关系到底有多大?笔者愚拙,实在是认为加上此段是画蛇添足。”我对周老师的说法要说“不”。理由是:文章第十二段的议论是本文运用比较手法的主要段落,将中国文人的诗文与外国的诗文对比、中外文人对秋的感受对比、诗人与囚犯对比,通过这些对比,比较出人们对秋天都有相同或相似的感触,把秋天的意味写得更加深远、深沉,这一段议论进一步衬托出北国之秋味与众不同,令人陶醉。这段议论也是作者对自己为什么会陶醉于北国之秋的一个注脚--中外文人都感秋。这段议论丰富和深化了文章的思想感情。

其次是选材问题。文章说,《故》文第五幅画面选用枣树来体现北国之秋味有些欠妥,还列举了鲁迅和林海音的文章为证。可事实上,周老师没有搞清楚枣子这种果子的特点,也没有读懂达夫先生的文章。本段写北国之秋的奇景,那“秋的全盛时期”的淡绿微黄的枣子颗儿正是北国之秋的美的象征,那色彩正与作者落寞、悲凉的心境吻合,作者怎能不眷恋?成熟到八九分的枣子,也还会是淡绿微黄的,这是事实。本段写的枣树枣果图与前面的四幅图分别从“色、形、声、味、实”五个方面突出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它们是有机的整体。郁文与鲁迅、林海音的文章之所以不同,在于各自的心境和感受不同。

第三是对文章语句的理解。(一)文章说,《故》文第三段中“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中的“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一句可以略去。实在是没有读达夫先生的生平,如果认真读一读达夫先生的自传,了解作家的思想,知人论世,就不会有如此妄言了。作家对色彩的偏好,正表现了他的独特的审美情趣,鲜明的个性,以及作家的心境。(二)文章还说:《故》文“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句中‘是’和后面的宾语构成谓语部分。这句主谓搭配不当的话,去掉‘的嘶叫’就好了。” 周老师这一改,句子确实符合现代汉语语法,但是改变了原句的内涵,改变了作者的表现手法(以动衬静)。原句确实有语病,可以改为:“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既符合现代汉语语法,又没有改变原句的内涵和作者的表现手法。(三)文章说,《故》文“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句子的主语是:‘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不够简洁而且和后面内容不搭配。如果把‘的’字去掉,使‘理由’的定语成为一个主谓短语就通顺了。”事实上,原句本来就是通顺的,而且句子的主语与谓语是平衡的,主语的定语长,这种现象是常见的,并不奇怪呀。

以上为笔者浅见,以起抛砖引玉之效,并无他意。

 作者邮箱: snsfzyq@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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