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形象思维的美学意义(教师中心稿)

时间:2022-04-14 12:33:01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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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形象思维的美学意义(教师中心稿)

【杨清健社科论文系列】(47)

浅谈形象思维的美学意义(教师中心稿)

浅谈形象思维的美学意义

杨清健

这里要谈的是美感和形象思维的关系。凡是能刺激起人们的情感和想象,就能引起美感;而美感中的情感和想象又是以形象思维为基础的。所以,考察形象思维的美学意义,就可以直接阐述情感和想象的发生,以及如何引起人们的美感的。限于本人的知识水平和生活阅历,在这里主要谈谈想象在形象思维中所引起的美感效果。

由于想象是把过去的认识和材料重新联系、组合所产生的新东西,以形象思维为基础的想象,其主要特点是对形象的重新联系和组合。联系就是联想,与形象思维相联系的想象,无论是类似联想、接近联想还是对比联想,在美感中都是联系形象。

我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感到有趣味的表面看来是作品本身曲折的故事情节,是作品溢露出来的某种感人的精神情愫,--实际上它只是作品本身的一个方面。令我们陶醉其中、心驰神往的--乃是由此作品生发的多线条的联想,由联想产生的斑驳多彩的幻想,某种奇妙的推理假想,某种猜测,就是这些,这种摄人魂魄的魅力远远超过我们对作品本身的魅力。这就是说,产生饶有兴味的美感效果是由作品发动、刺激读者的想象和情感发生的。所谓共鸣,在我们心里产生象拨动琴弦一样的共鸣,就是如此。

那么共鸣是怎样发生的呢?前面说了,是靠联想,是靠形象思维中的形象维系的。我们阅读作品时,读到一个慈祥善良的母亲,我们会想起自己的母亲,进而想起母爱的温暖,这种温暖是伴随母亲的音容笑貌而出现的。对于我来说,读书能使我激情汹涌,使我联想起其他许多相关的事情。当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期待失去了近二十年的父爱,一旦见到了她的父亲的时候,她会急切地扑向父亲的怀里,她哭了。在生活里,我没有见过这种情景,但我读到这里时,我的“脑荧光屏幕”上骤然闪现了“我忽然变成了那个女人”的场景--我就是那个女人,是我扑向父亲的怀里。我仿佛觉得父亲还在身受“四人帮”的迫害,隔离审查,几年不见,那时我还是个少年,当我见到父亲时,我哭了。我发现,我同书中的女主人公产生了共鸣,类似的体验使我热泪盈眶了。这就是对形象的重新联系和组合,产生了一种新感受。当然,这种组合不是机械的,不是1+1=2,而是一种高级的“化学反应”。精确地说,一个人的脑袋安放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既有形象创新的一面,又有虚拟艺术化的一面。这一过程中,给人们带来心理愉悦感就相应而生。想象本身就是一种美感享受--就是在于想象能够伴随新的形象,而这种新的形象是从人们的记忆长廊里请出来的最美的形象;而且经过加工创造,就愈显其美,有种惑人的魅力。

为什么作家在进入创作时废寝忘食?为什么学者在作学问时津津有味?原因就是他们从事的工作是一种创造,而凡是创造性的工作都会带来美感因而本来就是一种享受。而就种工作只有在对象刺激了大脑,产生一系列情感和想象时,享受的目的方可达成。

再想,为什么不确定的事物比确定的事物更有魅力,就是因为不确定的事物能够刺激人们的想象。请注意,想象一定会伴随形象出现的。请再注意,听到的东西要比看到的东西要美,是因为听到的时候勾起了人们的无限美好的想象,听时能够感受,而看到就会变成确定的东西,所谓“美感”就仅此而已。一个背影十分美丽的姑娘,人们总认为她的面目也很美,或者希望她很美。事实上当人们瞧上去时常常大失所望。究其原因,就是在人们看到她美丽的背影一瞬间产生了无限美好的推测和希望,这是想象在起作用;但当看到时,面目业已确定,想象随即消失,美感也就消失,产生的落差感就破坏了美感。说话含蓄比直露更来得机智而有修养,给人们造成一种有知识、涵养很深的美感,原因是含蓄的思维指向不是一条简单的由此而发的射线,具有不确定性,而是一扇由此而发的渐倾增大的扇面。因而思维的战马获得了更为广大的疆场。

追求一个目标,只在追求的过程中怀有一个美好的希望,若目标巳达,兴趣反而减少。未得则美,巳得则厌。人们总是追求自己没有的东西。当目标巳达,一经确定下来,魅力也就消失。

总之,朦胧的比显现的要美,听到的比看到要美,心理的比现象的要美。这一切不确定的比确定的要美的道理,就在于不确定的东西促发了人们的想象。概言之,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只有在促发了人们的情感和想象时,才能获得一种精神愉悦即美感。试想,一部再美的艺术品,而某个不懂欣赏它的人无动于衷,那美感又从何而言呢?

美感的结果是美感享受,在对美的事物的欣赏和文艺创作中的情感及想象的散发,是一种愉快的精神享受。关于这一点,我们欣赏文艺作品时有深刻的体会。

写到这里,回过头来,我认为形象思维的美学意义,就在于它发动了人们的情感和想象,在这个过程中,情感和想象要靠来维系,形象是它们的中介,形象是出发点又是归结点,谈到美感,可千万别忘了形象。

1988年11月28日初稿,2006年6月17日稍改于南昌

原载1988年11月30日《南昌电大》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