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

时间:2022-04-14 14:22:23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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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

     

长沙市二十八中学 任元奇  

  任何教育行为都是不可能离开教育观念的,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但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着,并顽强地、无孔不入地渗透在我们的教育行为中。

  目前我国的学校教育中有着太多的强制性,致使师生关系十分僵硬和紧张。造成这种现状的直接原因显然是应试教育体制,"通过高考"是唯一的价值确认,所有的教学活动都是围绕着这根价值中枢旋转,对学生的终极评价是考分,对教师的终极评价也是考分。这种教育体制首先扼杀了教师的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采取填鸭式灌注,必然引起学生的反感。但是,师生关系紧张或者说不和谐还有更深层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师道尊严这种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则在于教师自身缺乏良好的素质,不能正确看待教职,也不能正确对待学生,而是滥用手中权力。这三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对学生强制教育或粗暴教育,也可称为惩罚式教育。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教、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这种强制教育就很不适应形势的需要。我们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一、"服务"意识是以法治教的根本宗旨

  国家为教育已制定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有这些法律对教师都提出了要求,其中对教师的要求就体现了"服务"意识。

  粗暴教育或惩罚教育有很多表现形式:1、教师直接打学生,关于教师打学生的事件已屡屡被新闻媒体曝光,致残、致死都有发生。2、变相体罚学生。这是发生得比较多的一种现象,且表现多样。如罚站、罚跑,更多地是罚写作业,十倍数十倍地罚,有时数量之大根本无法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以致家长也不得不被迫加入到被罚的行列中。3、挖苦羞辱学生,使用粗暴的语言,尽量去损伤学生的自尊。4、无视学生的基本利益,毫无道理地侵占学生的时间。例如有的教师上课纪律不好,从不从自身去找原因,一味地责骂学生基础差,有时还象泼妇骂街一样骂学生。5、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伴生物 乱收费等。殊不知所有这些行为都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等等。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指出:教职员工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切实维护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使未成年人建立自爱、自信以及人格上的自我保护信心。那么应如何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呢?

  (1) 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每个未成年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更不能随意擅自决定开除学生。九八年我带的高二班经常丢失钱物,经过摸排调查,我们班很多同学都怀疑是某一个女同学所为。我首先找她谈话,旁敲侧击,我问她:恨不恨有小偷小摸的行为的人?她说:非常恨。我又说:近来班上经常丢失东西,你怀疑是谁干的?她就不说话了。后来有本班一个男同学主动出来作证,说亲眼瞧见她"拿"了人家的钱。我又找他们一起来核实,当然她不会承认。我又单独地找她进行教育,到她的家了解情况,她的家庭是比较富足的。由于证据不足,我们对她也仅只是怀疑而已,但我没有对她大做文章,而是一如既往地培养她。至此班上再也没有丢失钱物了,她现在在某大学读书。

  (2) 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教职员应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姓名权利,不能随便更改,更不能给学生起绰号;要激励学生的荣誉感,不能冷嘲讽刺学生;批评要注意方式方法。

  (3) 尊重未成年学生的隐私权。教职员不能公开学生自身或家庭的某些隐私事件,不能拆看学生的信件,也不能干涉学生个人的通信来往;对有劣迹或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的学生,要尽量减小影响范围,总结经验应对事不对人。去年的某一天第三节课快上课时,我到所带的班顺便瞧了一眼,结果就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一个女同学与一个男同学当众在"Kiss"。当时我没有说什么,下课以后我就找他们到办公室谈话。他们说: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今天的行为是"好玩"、"好奇"。面对这样的事件我怎么办?送教育处?喊家长来?我都没有,我首先请他们谈认识,然后了解女方的父母的情况,知道了女方的父亲性格暴躁,处理问题方法简单。女学生也保证今后不会做这样的事,也决不会谈恋爱但她有一个条件是:一定不能把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我答应了。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我觉得还是应该与家长取得联系,但我就只告诉了她母亲。现在两学生的关系已正常,女孩子在各方面都大有进步。在班上我专题讨论"早恋"的危害地,没有点他们的名。

  (4)尊重品行有缺点的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学校的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发现有旷课、逃学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其家长,并配合家长教育学生改正,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抓住某一缺点不放,经常批评或找家长对学生施加批评、打骂。2000届高三文二班有一个男同学,是有名的后进生,在家中称王称霸,在学校经常不守纪律,但很有正义感。我耐心地与他做思想工作,与他父亲经常取得联系,到他家家访了好几次,数学会考补考时,我在自己家中专门辅导了他一天,他终于顺利地毕业了,还参加了高考,现在某大学读书。

  总之,有了"服务"的意识,我们就会自觉地遵照法律去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为学生树立一个学法用法的好榜样。

  二、"服务"意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在市场经济时代,在力行民主与法制的时代,要使"为人民服务"这句口号有实质性的意义,就得消解"人民"的政治内涵,使它成为"民众"、"公众"、"国民"、"大众"的同义词或代名词,使它成为可以指称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的日常词语。对于售货员来说,"人民"便是顾客;对于导游来说,"人民"便是游客;对于法官来说,"人民"便是原告或被告;对于教师来说,"人民"便是学生和家长。由于文化的影响,教育只不过是师之恩泽、师之恩荫,学生对教师只有膜拜、景仰的份,根本不可能奢望教师为其服务。今天,人们提出了一个很有意味的概念,名曰:"教育服务"。显然,消费者便是那些有教育需求的民众。在笔者看来,教育成为第三产业的一员,这并非教育尊严的失落,而不过是使培养、造就能够"建国君民"的"君子"、"士大夫"、"接班人"的教育真正成为"使每一个人成为他自己"的教育。

  高二有一个男学生,我教他之前,经常旷课,文化基础较差,但数学课时有时能有自己独到的想法,当同学们报以讥笑之后,我给予他很高的评价。从此,他不再旷课了,学习的积极性了高涨起来了。教室里玻璃坏了,我总是自己把他装好,放学后与值日的学生一起打扫好教室;作业本坏了,给他们修补好;业余经常与学生一起打篮球,组织了年纪的班级篮球赛,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我对某些教师处理犯了错误的学生时,动不动就请家长,有时还连带家长也狠狠地训一顿,很不理解。我要奉劝这些教师一句,你们把"上帝"置于何处?必需要转变观念啊!当然,提高"服务"意识,并不是放任自流,并不是一味地迁就学生,"爱"是为学生,"严"也是为学生,要把握好"爱"与"严"的度,不然怎么会说:"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门艺术"呢?你说是吗。

  牢固确立"教育就是服务"的观念,就是要使我们的教育在制度、目标、措施与方法上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真正做到"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能够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向他们提供最恰当的教育,使具有不同天赋、潜能、不同气质、性格和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都能得到最充分的发展,以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能够找到他们应处的位置,最充分地实现他们作为"大写的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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