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标点值得商榷(网友来稿)

时间:2022-04-13 19:39:31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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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标点值得商榷(网友来稿)

江苏省黄埭中学  陆新前  彭红林(215143)

  2004年3月29日《中国青年报》第7版有这样一篇文章:《〈焦点访谈〉鲜为人知的舆论监督内幕》。笔者以为这篇文章的不少标点符号很值得商榷。

  一、书名号误用为引号

  ⑴在其走过10年之际,他们将自己制作的特别节目命名为“责任”。

 《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1995)规定:“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用书名号标示。”这里虽未明确规定电视节目名应该用书名号,但根据我们日常使用的习惯,电视节目名称也应该用书名号。在这篇文章中,包括标题在内的数十处“焦点访谈”大多用的是书名号,可资佐证。此处,“责任”是一个节目名,引号应改为书名号。

  ⑵“起初我们决定把这个新栏目命名为‘记者视点’”,后来,接到通知,决定“不叫‘记者视点’,而叫‘焦点访谈’。”

  同样的道理,其中“记者视点”“焦点访谈”都应该加书名号。

二、引号和句末点号的误用

  ⑶“这个动议最初来自有关领导”,孙玉胜说。

  如果是完整引用,句子末尾的点号应该放在引号之内,以保证引用的完整性;如果是部分引用,那么引用部分结尾的点号原则上不出现。在上面这句话中,作为一句话的直接引用,并且是完整引用,后面也没有再引用孙玉胜的话,引号中的句子应该用句号,而引号外的逗号则应该去掉。

  ⑷1997年,李鹏题词:“焦点访谈,表扬先进,批评落后,伸张正义”;1998年,朱镕基赠言:“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2003年,温家宝在《焦点访谈》演播室赠言:“与人民同行,与祖国同在,与时代同进”。

  这些话中的引用部分都应该带上句末点号--句号。当然这就又带来一个问题,原先引号外的分号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应该去掉。这样,这些句子就成了一个句群。

  ⑸当时,《焦点访谈》以4句话表达自身的追求:“时事追踪报道,新闻背景分析,社会热点透视,大众话题评说”。6年后,浓缩为一句话:“用事实说话”。

  这里的两个句末点号也应该放在后引号的里面。

  但也有与这三处相反的误用。

  ⑹10年前,敬一丹听说“咱们电视台要办一个舆论监督节目,每天一次。”

这句话中,“咱们电视台要办一个舆论监督节目,每天一次”是“听说”的宾语,“听说”后也没有起提示作用的冒号,应视为部分引用。因此,原句中的句号应该移至引号外。

  同理,第⑵句句末句号也应移至引号外。

  ⑺总制片人梁增建一看到反映问题的人“衣着朴素,一脸沧桑,就觉得心里很不好受”,特别想“做些什么”。

  这句话中所引用的部分属于间接引用,是不需要用引号的,应该去掉。

  三、顿号的错误使用

  ⑻在《焦点访谈》,记者拒收、上缴2万元、3万元的事情并不鲜见。

  顿号是用来表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的。按照原文的表述,“拒收”、“上缴2万元”、“3万元”之间就构成了一个并列关系,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上缴2万元”与“3万元”之间并不是并列关系,而且上缴的数额也很难说就是2万元或3万元的确数,概数较为适宜。为了避免这种错误,原文可以改为:“拒收或者上缴二三万元。”

  ⑼《焦点访谈》主编杨继红表示,通过接待群众,接听来电、拆阅来信,很多群众……

“接听来电”“拆阅来信”与“接待群众”一样,是一个句子,这中间的顿号显然也应该用逗号。

  ⑽ 此后,又播出了《关于杭州弃婴的报道》、《游戏机游戏了什么》、《乱摊派何时了》等等……

并列书名号间是否应该使用顿号,虽然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但是按照习惯,此处以不用为宜。

  除此之外,其他的标点使用也存在一些问题。

  ⑾而在准备播出的沙尘暴系列报道中,他们意外的发现,3年前因水源使用不合理已经干涸的湖泊,如今又有了水,这一切,缘于《焦点访谈》报道后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和整改。

  这句话中“发现”的宾语应该到“如今又有了水”,这后面不应该用逗号,而应该用句号,使“发现”的宾语和“这一切”所指代的意义更加明确。

⑿2003年初,在《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时,敬一丹曾提出“优化舆论监督的环境”,2004年3月5日,敬一丹在……

  这句话中,对两年的事情的表述应该独立成句,  “2004年3月5日”前的逗号应该改为句号。

  ⒀1995年底,《焦点访谈》播出了《盗伐危及大动脉》,反映三北防护林被滥砍滥伐。一个画面是60年代郁郁葱葱的森林;另一个画面是30年后同一地点,风沙满天,残根断桩。

  这两句话应该有着密切的联系,用句号将它们完全分开,显然也是不合理的。可以将第一句的句号改为冒号,起提示作用,让“两个画面”成为“反映”的内容。

  ⒁《焦点访谈》记者说,“过去,我们采访提问咄咄逼人……更准确的报道事实。”

此处“说”后的逗号很显然应改为冒号。

   该文除标点之外,表述上也有几处值得商榷。

   ⒂《焦点访谈》记者……几乎每个记者都有过“节目播不出去”。

这句话中,记者“有过”的并不是引用的这句话,而是这样一种“经历”犯了成分残缺的毛病,缺少了宾语中心语。因此,应该在句末添上“的经历”,才能使句子完整。

  ⒃2004年3月5日,敬一丹在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听到了“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她笑了。

  这句话中,“听到了‘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后,同样也应该添上“的声音”或之类的话才能使句子完整。

  同样的道理,⑿句和⒀句中,“提出”和“发现”后也应该分别带上“的建议”和“的情况”的宾语中心语,才能使两个句子完整。

  ⒄……其报道的80%的舆论监督节目都使问题获得了解决。

  这句话中,是节目的报道使问题得到了解决,而且解决了“80%”就不能用“都”。该句可以改为:“……其报道的舆论监督节目,所反映的问题有80%得到了解决。”

  《中国青年报》2004年2月15日第1版中有两篇文章《宪法修正案里一个逗号的删除》《语言学家说“逗号”》,为了一个逗号,人大代表的认真严谨使人感动,而一篇并不很长的文章会有这么多的错误,是应该引起《中国青年报》编校者和作者的注意的。

 作者邮箱: zbdxdc@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