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表达与中小学写作教育

时间:2022-04-13 19:45:56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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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表达与中小学写作教育

上海师大附中 余党绪

公民表达与中小学写作教育

关于当前的中小学写作教育,有专家用“三无”来表达自己的评判。所谓“三无”,即无法、无序、无效。对这个说法,我一直心存疑虑。以中国之大,人才之多,思虑之广,谋略之精,怎么会在效率和方法上毫无建树?实际上,从教学层面看,一线的写作教育不仅方法众多,甚至连“诀窍”、“秘籍”也不稀罕,其教学效果也不容粗暴抹杀。

在我看来,当前写作教育的问题不在方法与序列,也不在效率。或者说,根本问题不在这里。单纯强调写作教育中的技术性缺陷,可能导致两个后果:一是刺激写作教育中的GDP冲动,引发技术改革上的“大跃进运动”。在少数理论家的心里,希望建立一个终极性的教学序列或包打天下的训练体系,来解决写作教育中的一揽子问题,这个念头一直在狂妄地骚动。另一个则更值得关注,专注于写作教育中的技术问题,很容易将写作教育中众多纠结不清的问题浅表化和模糊化,而更为根本的内容却被我们忽略了,结果是南辕北辙,或者买椟还珠。借用一百多年来争论不休的话说,“体”之不存,“用”之焉附?

不妨列举几项写作教育中司空见惯的病症:

--人人皆知,撒谎、欺骗、编造事实、夸大其词、无中生有、不讲逻辑、虚张声势、片面、武断、上纲上线等等,都是人所不齿的品行。但为什么一旦进入写作,似乎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还可能得到奖赏?张维迎说,人生撒谎写作始。谁敢保证学生不会将写作中的投机取巧用到生活中去?

--写高谈阔论抽象议论的文章,诸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要握住你的手”,“诚信”,学生能洋洋洒洒,旁征博引,滔滔不绝;而要学生就现实中的具体问题表明自己的具体态度,表达自己的具体观点,就会手足无措,畏首畏尾,或者空话连篇,不知所云。如果写作不能为现实服务,为生活服务,写作究竟又是为了什么呢?

--经过十来年的训练,多数学生已能独立完成一篇文章。为什么这些作文始终千人一面、万人一腔?不独思想一致,材料相似,而且思维方式雷同,表达方式单调。青少年的个性在哪里?他们鲜活的创造能力到哪里去了?

这些矛盾显然不属于技术范畴,也不属于效率范畴。依赖技术或序列的改造来解决上述问题,无异于缘木求鱼。如果我们略显粗暴地将上述病症也概括为“三无”,谓之“无德行、无生活、无个性”,那么这个“三无”才更值得关注和思考,因为它在根本上损害了写作教学的教育价值和文化意义。

写作究竟为何?这在源头上影响着我们对写作教育的理解。在我看来,教育领域里的写作理念,基本上还没有摆脱以科举写作为代表的精英写作的影子。在传统社会,文化被少数人垄断,写作活动关涉地位与身份,意味着政治上与文化上的某种特权,写作能力也被赋予了更多的天赋色彩和神秘内涵。写作,既是政治与道德意义上的“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又是实现生命终极价值的途径(所谓“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也)。司马迁将史学写作的目标定位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张载为儒者提出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对后世的写作影响很大,让写作承载了太多太重的内容,也让写作者承担了更多的身份与使命压力。有趣的是,即便是那些游走在正统与非正统之间的写作者,诸如李白、关汉卿、柳永等人,其写作在功名道德上的空间已被现实挤压,但青史留名的冲动还是洋溢在字里行间。

传统写作留下的文化基因充满了矛盾。主张“文道合一”,但实际上,空道德、泛道德、伪道德泛滥成灾,精英道德疏离了现实的人性与生活,脱离了大众,缺乏实践的土壤与基础,文字在更多时候不过是道德阐释、道德粉饰或道德辩解的工具。这样的文道关系必然导致“为人”与“为文”的冲突与分离,写归写,做归做,言行不一,这也许是“一为文人,便不足观”的另一种含义吧。在精神取向、文化结构与心理积淀上都居高临下的士大夫们,以“文章千古事”的心态写作,即便是一草一木一虫一鱼,也要发掘其超越琐碎和庸常的恒久价值,这样的写作即便关注了现实,恐怕更多的也是隔岸的热泪、高楼上的垂青,是以抽象掩饰具体,以概念图解生活。当代作家莫言提出“作为百姓写作”,对“为百姓写作”提出异议。莫言反对写作者以精英的身份居高临下地俯视生活,他主张写作者就是一个具体生活的人,他对生活不是采取“介入”的态度,他本来就在生活之中。以精英的姿态介入生活,隔岸的热泪也冰冷,高楼上的垂青也冷漠。

如今已是21世纪,政治、经济与文化上的平等已然或正在成为现实,而民主的社会、公民的权利也深入人心。在网络与信息时代,写作的形态、价值与意义,写作者的生活方式和生存价值,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写作早已褪去了其高贵和神秘的色彩,日渐成为一种日常的交流与表达活动;而写作者身份中向来具有的精神导师、灵魂工程师的色彩也在日渐淡化。但是,写作教育滞后于时代,尺度之大令人瞠目。总体看,写作教育尚未能脱离传统精英写作的窠臼。无论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还是相应的评估体系,似乎都是为了培养超乎众人的政治家、作家和艺术家,而不是为了满足每一个学生作为公民的生活需要。这样的目标定位让不少学生对写作望而生畏,望而生厌,也造成了在写作教育中漠视学生的生命需求、脱离生活实践、禁锢思想、僵化思维的后果。

基于这个理解,我觉得非常有必要重新认识写作及写作教育的价值与功能,将写作从天上请回凡间,从贵族变为平民。在写作教育中,应该进一步强调“表达”与“公民”这两个概念,以“表达”来界定写作的基本形态与功能,褪去传统文化赋予写作的超越或神秘的色彩;“公民”是人基本的社会身份,以“公民”来界定写作者的身份与姿态,界定写作及其检测的内容与标准。基本逻辑是:中小学写作教育应该培养以“公民表达”为核心的写作素养。

1、以“公民身份”写作,让写作“有用”。

中小学教育培养的不是抽象意义上的“人”,它的具体内涵应该是“公民”。教育不是万能的,人类教育的种种探索已经表明,那些通过教育来培养“圣人”、塑造“理想人格”、培养“天才”、打造“神童”的做法,是幼稚和荒唐的。教育不仅不是万能的,教育还应该有其合法的边界。对人的感觉、欲望、意志、情感、思想、智能,教育的切入都应有其限度。如果说由国家主导的义务教育是一种公权力的话,那么,这样的公权力同样也应有其运行的边界。过高过泛的教育目标,必然不切实际,效能低下。公民是人基本的社会身份,中小学教育的首要任务,便是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公民,其他目标的达成均应以此为前提和基础。

从写作教育看,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让学生以“公民”的身份写作,是一个很值得思考和探索的切入口。“公民”是一个与“自然人”对举的法律概念,是个人在公共社会空间的身份,这决定了个人的写作必须顾及和考虑必要的社会关系与社会背景,符合社会与法律的基本规范与要求。其次,“公民”不是臣民,不是子民,当然也不是暴民,写作者天然具有独立和自主的表达权利。说什么话、怎么说,在法律和社会习俗的规范下,学生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并对自己的发言负责。以公民身份写作,必然要求公民们“自说自话,文责自负”。再次,“公民”意味着平等,不仅是人格上的平等、权利上的平等,而且意味着精神与道德上的平等。所以,写作是为了沟通,为了交流,为了交换彼此的思想与意志,而不是为了“代圣人立言”,更不是为了“我花开后百花杀”,居高临下或卑躬屈膝都不可取。

当前的学生写作,“身份意识”普遍模糊,也比较混乱。成人腔、官腔官调之类固不必说,就是“让学生放开手脚写作”、“写出内心真实”、“自由写作”这些花好月好的理念,其内涵也很模糊,实践中难以操作。“放开”到什么程度?是否任何“内心真实”都可尽情表达?“自由写作”是否意味着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如果用“公民”这个身份来框范,这些问题解决起来就清晰多了,毕竟,作为一个政治与法律概念,“公民”的内涵还是比较明确的。

在开放与多元的网络时代,强化写作者的公民身份,有利于培养学生在行使自由表达权的同时,恪守公民的表达责任与义务,这对于养成合法、合理、合乎习俗的表达素养,有着现实的意义。

2、以“公民表达”为功能导向,让写作“具体”。

写作到底为了什么?是因为“有话要说”,还是为了“为文而造情”?后者以八股文写作为典型,写作在某种程度上沦为一种智力与文字游戏,它的内容再精致,也无益于人生,无益于社会。遗憾的是,这种“文章制作”式的教学还是目前基本的教学模式,写作教育刻意回避现实的社会与人生,热衷于抽象概念与虚假命题的研讨,专注于写作技术与修辞技术的训练,结果把作文搞成了凌空蹈虚的道德口号、大而不当的人生讨论、抽象虚无的哲学玄想以及矫揉造作的造势煽情。

“有话要说”,就要表达。所谓表达,就是主体向客观世界敞开和传达自己的意志、思想与情感。即便单从中小学的以获取基本写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写作训练看,写作在本质上也不是对信息的纯粹加工与组合,不是对外在世界的全息式反映。写作在本质上是向外界表达自我的心理与精神世界,而表达的方式与形式,则直接与表达者的生命活动与生命形式相关。以表达为功能导向,将写作看作实现表达诉求的载体,或有助于纠正写作上的形式主义与文风上的华而不实。比如,强调议论文“说理”的表达功能,教学中必然更关注对真理的追求,对学理的思辨,对逻辑的辨析。说一千,道一万,在议论文写作中,“说理”才是硬道理。这对于改变当前议论文写作中的假大空现象,应该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不过,仅仅强调写作的表达功能,还是不够具体,就中小学教育看,培养学生“以公民身份、就公共事务、对社会发言”的表达素养才是首要的,这就是“公民表达”。

强调学生以公民的身份写作,在内容安排上,应该偏向于“社会公共事务”的理解与表达。当然也应该关注学生的“私人写作”,但显然培养学生的“公共化写作”的理念和能力以服务于公民的社会生活,才是中小学教育的基本任务。应该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现实,关注身边的人和事,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社会实践,不仅因为这些与学生息息相关,而且这对学生的文化成长与人格发展大有益处,因为任何人的成长都是基于现实的社会环境与现实的社会实践。脱离了当下的社会与文化,我们培养的不过是现代的孔乙己和范进。从写作实践看,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事物,才能引发深切的体悟与思考,写作才可能有具体的内容,才能减少写作中的假大空。

3、以“公民道德”为准绳,让写作“健康”。

写作在本质上是一种表达实践,必然关涉价值的判断与选择。作为教育范畴的写作教学,应该致力于培养表达中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与底线意识。强调“公民表达”,为写作确立了一个表达的底线,这就是“公民道德”。对于成长中的学生,超过他们理解力与实践力的过高的政治要求、文化要求和美学要求,只会逼得他们写假话、写空话、写废话。以“公民道德”为底线,既给学生的表达提出了方向,也为教育预留了足够的空间。现在的很多作文,无论有无必要,是否恰当,都要挖掘或升华到很高的政治高度或道德境界,似乎不如此便不能显示其思想正确、趣味健康,但这样的虚饰恰恰沦落到底线之下。

此外,还应该强调理性精神的培养与理性思维的训练,因为公民社会是依照法律与理性构建的社会模式。实施课程标准以来,为了倡导人文精神,为了改变语文教学中知识膨胀、逻辑越界和分析过于琐细的局面,我们强调了情感、体验、感悟、灵性、直觉、联想、想象、灵性等非理性、非逻辑的因素。但是,这不能构成压制理性、贬低逻辑的理由。恰恰相反,我觉得无论是我们的学生,还是当代社会公众,最缺乏的就是理性精神和逻辑思维的素养。比如关于想象力培养的问题,在我看来,多少有些强调过头了。很多人将想象力与创造力混为一谈,认为想象力的匮乏不仅制约了国人的创造力,而且将影响中华民族的未来。有人将“影响20世纪生活的20项重大发明中,没有一项由中国人发明”归咎于中国人想象力的匮乏。这些判断粗看有理,实则欠妥当。你总不能将“万有引力”的发现归结为牛顿由 “苹果落地”引发的想象吧?为什么我们没有牛顿?恐怕想象力的欠缺并不是最关键的。过分强调“想象力”这个因素,会给人这样一个错觉:似乎有了想象力,牛顿就横空出世了。这样的误导反而会妨害我们去做一些更为基础性也更有价值的工作,比如培养学生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探索精神等理性素养。想象力是与生俱来的,任何一个正常的儿童都充满了各种想象。我们要做的,是保护、鼓励和引导儿童的这种天赋。与此相反,理性精神则只有通过后天的教育才能拥有。一个人缺乏想象力,顶多在生活中少点乐趣与浪漫,而如果他缺乏理性精神,可能连正常的生活都没有。一个民族也是这样。没有想象力的民族可能是沉闷的,但没有理性精神的民族,则可能陷入疯狂与虚妄。

因此,不能借写作活动的体验性与情感性来替代公共理性与逻辑思维的训练。

综上所述,中小学写作教育应该聚焦“公民写作素养”,在培养公民素养的要求下,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表达素养”;在培养学生“表达素养”的要求下,培养学生的“写作素养”。将写作教育提到公民素养教育、公民表达素养教育的高度,不仅使写作教育有了更为具体的方向与内容,而且也使得我们能够在更为务实的策略下思考写作教育的课程与教学问题。

“公民写作素养”是中小学写作教育应该达成的基本目标。它着眼于培养现代公民,着眼于培养公民的表达素养,它强调基本的态度、习惯、能力与品格,这是面向每一个学生的培养目标,因为这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因此,它既是面向全体的,又是着眼于基础的,充分体现了基础教育的普适性与广泛性,也体现了基础教育的公平性与民主性。

基础教育的功能,在于为学生开启发展之门,引领其走上发展之路,而真正的发展与成功,则取决于学生自身的追求与实践。写作也是如此。在教学中,始终盯着几个写作高手,始终着眼于高端写作技术,拔苗助长,可能造就出几个写作高手、写作神童、写作天才,但结果一定是多数人厌恶写作,甚至多数人连生活中必备的写作素养也不能达成。媒体反复报道和渲染的所谓研究生不知论文怎么写,高中毕业生连封家书都写不了的事情,如果从现行教学状况看,其出现具有很大的必然性。

提倡“公民写作素养”,其实是为了还写作以自我表达与社会沟通的真实面目,着眼于写作与生活的关系,着眼于表达与沟通的效能,为学生的生活服务,为学生的发展服务,为学生的未来服务,为其个性与创造性的生长提供空间。为什么有的学生写作文叫苦不迭,而写“情书”却乐在其中?为什么写“命题作文”无话可说,而写博客却能挥洒自如?为什么考试作文捉襟见肘,而制作社团海报却神采飞扬?显然,后者是出于其生命的需要,出于其兴趣之所在,出于实践之所需。只要写作与学生的生活、生命、实践相结合,学生就一定有话要说,有话可说,有话能说。有了表达的欲望,写作教育才有可能。

提倡“公民写作素养”,也赋予了写作以创造与创新的色彩与意义。“公民表达”主要关注的是公共写作,作为一种面向社会、面对公众的具体表达,公民写作必须考虑具体的背景、动机、对象、目的,追求表达的价值与效率。这就需要学生根据具体的表达目的,选择合宜的写作方式与技术,完成一个从无到有、从策划到运筹、从构思到物化的创造过程。当前的写作教学,学生接受的技术训练并不少,掌握的程度也并不低,关键要看能否将所学的写作知识与技术运用到具体的写作实践之中。如果技术不能服务于表达的需要,技术就反而成了表达的障碍。只有当技术与表达结合起来,技术才能产生其应有的效能。所以,在写作技术的训练上,要以表达为宗旨,以功能为引领,以效能为依归。

真正的写作精英不是教出来的,更不是在教室里教出来的。我们能给学生的,只能是一些基本的态度、习惯、方法与能力,也就是基本的写作素养。但是,有了这些基本的写作素养,在其生命不断扩张与成长的过程中,其写作能力的成长也便有了扎实的根基。在写作教育上,我们也应该有点“只管耕耘,不问收获”的大度与优游,大可不必为了几个精英而揠苗助长。其实,一切都在自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