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琼瑶《秋歌》

时间:2022-04-14 11:08:14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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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琼瑶《秋歌》

    《秋歌》写作于1975年。

    这是一个爱情的考验和等待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无疑与琼瑶这时的心情是相吻合的。

    《秋歌》讲述的是一个自尊自重的女孩董芷筠,因弱智的弟弟竹伟闯了祸,认识了

富家子弟殷超凡。殷超凡被美丽能干的芷筠吸引住了。

    殷超凡回到家中,就被大惊小怪的母亲留在了家里,因为他是殷家生了三个女孩后

的惟一的儿子。殷超凡没有履行自己第二天就去乍筠家的诺言,到了第五天,他才被家

人放了出来,到了直筠家。

    芷筠对他的到来,充满了说不出的感情,她曾等过殷超凡,可殷超凡不来,在她以

为他不会再来时,他却又来了。

    殷超凡带芷筠去吃饭,他说自己学的是土木,爱的是艺术,干的是管理,他即兴编

了一首诗给芷筠:

        在认识你以前,世界是一片荒原,

        从认识你开始,世界是一个乐园!

        过去的许多岁月,对我像一缕轻烟,

        未来的无限生涯,因你而幸福无边!

        你眼底一线光彩,抵得住万语千言,

        你唇边小小一笑,就是我欢乐泉源!

        这世界上有个你,命运何等周全,

        这还不算稀奇,我却有缘相见!

    芷筠为之心动了。

    殷超凡要带芷筠和竹伟去郊外游玩,芷筠不愿和殷超凡太快发生亲密的关系,她拒

绝时,芷筠的邻居霍立峰却来了,引起了殷超凡的误会。殷超凡掉头而去。

    芷筠并不知道殷超凡会为霍立峰生气,但她在冷静的思考中,在理智上,芷筠都确

认殷超凡不会再来找她了。但是,在潜意识中,她却总是若有所待。日子一天天过去,

每天下班回家,她都有一种难解的、心乱的期盼,希望殷超凡能来找她。

    在公司里,顶头上司方靖伦对芷筠也有着异乎寻常的好感,可芷筠拒绝了。她知道

自己是喜欢殷超凡的。

    殷超凡忍不住对芷筠的思念,他又回来找芷筠,他不愿不战而退,芷筠告诉他,不

需要战,自己是他的,殷超凡狂喜起来。

    假期里,殷超凡带着芷筠和竹伟到郊外玩,他们没有目的,觉得哪儿的风景好,就

到哪儿停下来,最后他们来到了一处风景优美的地方,把那儿取名叫“如愿林”。

    回到了市区,殷超凡带到自己常去的一家餐厅用餐,在这儿芷筠碰到了三姐雅佩和

爱着自己的范书婷,面对着咄咄逼人的书婷,殷超凡竟不知该如何是好,尤其是他们对

弱智的竹伟的嘲弄,更让芷筠受到了伤害,她选择了离去。

    殷超凡追上前对芷筠解释,可芷筠却不想听,她认为殷超凡欺骗了自己,而巨他没

有诚意,他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殷超凡说:“就因为太有诚意,才处处用心,处处遮瞒!你动不动就说我们是两个

世界里的人,我敢说我的身份吗?我敢告诉你我出身豪富吗?你如果有点思想,也不能

因为我是殷家人而判我的罪!你讲不讲理?你有没有思想感情……”

    芷筠含泪道:“我不管你的动机,我只知道你一直在欺骗我!即使你没有欺骗过我,

经过今晚的事,我也不能和你继续交往了!殷少爷,你请吧!”

    芷筠赶走了殷超凡,自己也痛苦万分,老板方靖伦看出了芷筠有心思,芷筠对方靖

他说了自己的痛苦,而且哭倒在方靖伦的怀中,但却被别的员工看见了。

    这时,殷超凡并没有放弃芷筠,他又来到芷筠上班的地方,芷筠在方靖伦的帮助下,

离开了办公室。她请求方靖他以友谊的形式来帮助她,方靖伦说男女之间没有友谊,

“有的,只是,像火边放着冰块,要不然就是冰块溶解,要不然就是火被扑灭,要长久

维持现状,是不可能的!”

    方靖伦送芷筠回家,却看见殷超凡已经等在芷筠家门口,殷超凡见又一个男人送芷

筠回来,他生气地跑掉了。

    殷超凡跑回家中,把自己关了起来,他甚至不愿和家人说话,和他感情最好的三姐

雅佩问他为什么生气,他怪雅佩她们的出现破坏了她们,雅佩却冷静地指出,是芷筠受

到了伤害。

    殷超凡醒悟了过来,他带着花盆,去他们曾经一同去过的如愿林挖了一株他们都喜

爱的紫苏,向芷筠道歉。他们又和好如初。

    上班时,方靖伦又看到芷筠的笑容,知道问题解决了,他由衷地为芷筠感到高兴,

他要芷筠以后有困难第一个就来找他商量,芷筠答应了,但为了殷超凡,她决定辞去这

份工作。

    殷超凡决定立即和芷筠结婚,并让芷筠去见他的父母,芷筠知道自己无法逃避,答

应了。可回到家中,弟弟竹伟却在霍立峰的教导下,打了邻居的孩子,芷筠为此痛苦万

分,殷超凡对芷筠说,以后竹伟将是他们两个人的责任,他会帮芷筠。

    殷超凡回到家中,知道自己的父母会反对芷筠,但在殷超凡的据理力争下,父亲终

于同意见芷筠,不过他却另派人去调查芷筠的身世。

    殷超凡的父亲殷文渊见到了芷筠,很是欣赏,但得知芷筠有一个白痴弟弟,却使他

不能同意儿子和芷筠的婚事。

    芷筠意识到殷超凡父亲对自己的态度的变化,可殷超凡却沉浸在幻想中,他想先和

芷筠结了婚再说。芷筠不同意他的想法,但答应他考虑半个月。

    一天早上,霍立峰来找竹伟,想教他打架,正在睡觉的芷筠听见后,穿着睡衣跑出

来阻止,这时,殷超凡来了,他看了芷筠的穿着,气得大骂芷筠。竹伟见姐姐被欺负,

他不听芷筠的劝说,把殷超凡打了一顿,被打得肋骨断了两根,左手臂骨折,内出血,

脾脏破裂,开刀割除了脾脏。

    殷文渊找到芷筠,他答应不告竹伟,但条件是芷筠必须离开殷超凡,芷筠别无选择,

她答应了。

    殷超凡醒来后,呼唤芷筠,姐姐告诉他,父亲是不会派人去找芷筠的,只有他自己

好起来,才能尽快找回芷筠。几个月后,殷超凡出了院,他到处找芷筠,可芷筠就像是

消失了一般,一点消息也没有。殷超凡又去了他和芷筠常去的如愿林,他想到芷筠对他

未说出口的话,就是想要他自己能独立。

    殷超凡搬了出来,但他答应家人自己找到工作安顿好后会和他们联系。

    殷文渊看到了儿子的决心,也被感动了,他开始寻找芷筠。芷筠被殷文渊找到了,

她租用了一块土地,种花谋生。

    殷超凡来了,芷筠的弟弟竹伟竟学会了他们曾唱的一首歌:像奇迹一般,竹伟居然

把这支歌唱完整了。

        还记得那个秋季,

        我们同游在一起,

        我握了一把红叶,

        你采了一束芦获,

        山风在树梢吹过,

        小草在款摆腰肢。

        我们相对注视,

        秋天在我们手里。

        你对我微微浅笑,

        我只是默默无语,

        你唱了一支秋歌,

        告诉我你的心迹,

        其实我早已知道,

        爱情不需要言语。

        我们相对注视,

        默契在我们眼底。

    芷筠和殷超凡依偎着,彼此望着,手握着手,心贴着心,在这一瞬间,都有种近乎

虔诚的情绪,体会到冥冥之中,似乎有那么一个庞大的力量,在支配着人生的悲欢离合。

    《秋歌》的结尾,好像已经预示着琼瑶和平鑫涛之间的等待已经有了结果。

    19.勤苦写作:《人在天涯》

    1976年,平鑫涛和妻子终于离婚了。

    也许是因为琼瑶心境变好的原故,琼瑶这一年创作了三部作品:

    《人在天涯》,《我是一片云》,《月朦胧鸟朦胧》。

    琼瑶在《人在天涯》的后记中道:

        今年年初,我又从国外归来。

        前前后后出国的次数,自己也不记得是第几次了。我的生活,长久以

    来,就是“写作”、“休息”、“旅行”三件事来占据的。“写作”的时

    候,我总是夜以继日,不眠不休,不见人,不应酬,不回信,不接电话……

    全神贯注地写,因而被亲家们给予“六亲不认”的外号。“休息”的时候,

    我就完全变了,我看书,交朋友,聊天,看电影,尽量放松自己的情绪,

    完全不去想我的写作。而“旅行”的时候,我不止是在享受,我也忙于观

    察和吸收,追寻和体验,对一切新奇的事物,我总在近乎感动的情绪下惊

    叹而欣赏。这样,我活得好忙,也活得好充实。出国的次数多了,就想以

    国外为背景来写部小说,但是,这只是个念头而已,我对国外的任何地方,

    都只是走马看花,缺乏深入的认识,真要写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毕竟太困

    难。因此,这念头在脑中闪过,却从未有任何力量,吸引我去实行。

        若干年前,我第一次去罗马,我立即被那个城市所震撼了。我疯狂地

    迷上了罗马,当时,就很激动地说过一句话:“所有有关艺术的神话,应

    该发生在这个地方!”不久之后,我又二度去罗马,坐在翠菲喷泉的前面,

    坐在古竞技场的拱门下,坐在国会方场的台阶上,坐在罗马废墟的断壁残

    垣里,我忽然间,觉得有股庞大的力量,把我给牢牢地抓住了,我对自己

    许下一个宏愿:我一定要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小说!“宏愿”是有了,

    却没有“故事”。我无法去杜撰一个空中楼阁般的故事,也无法“无中生

    有”,这愿望就埋藏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埋了四年之久。

        直到今年一月,我在美国,去了旧金山,去了洛杉矾,去了华盛顿,

    DC。接触到很多留学生和华侨,听到很多的故事,包括一些稀奇古怪、

    令人难以置信的奇闻。在这些故事之中,有一个故事却深深地感动了我!

        一月底,我从国外倦游归来,一下飞机,就被“家”的温暖给包围了。

    奇怪,出国的次数越多,对于“家”的感情就越浓厚,对于自己“国家民

    族”的观念也就越深重。海外,即使是集声色之极的拉斯维加斯,即使是

    雾蒙蒙的金门大桥,即使是华盛顿的国家博物馆,即使是日本的富士山,

    即使是东京的宝家歌舞,即使是京都的庙宇楼台……都抵挡不了“家”

    “国”对我的呼唤!回到台湾,回到家里,我满足地靠在沙发中,由衷地

    说了一句:

        “是我开始写《人在天涯》的时候了!因为,我有了‘故事’,也有

    了‘感情’,还有了‘动力’!”

        我坐进了书房,没有延误一分钟,立即执笔写《人在天涯》。虽然我

    刚经过一段疲劳的旅行,虽然正逢春节,虽然旅美多年的锦春妹第一次返

    国,我都无暇旁顾,又恢复了“六亲不认”的我,埋头在我的作品中。

        《人在天涯》虽然有一个真实故事为蓝本,但,不可否认,我更改了

    若干情节,也夸张了若干情节。真实故事写成小说,要想完全“写实”,

    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连“传记”都做不到百分之百的真实。我把这故事从

    美国搬到欧洲,一来偿了我的夙愿--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书。二来,我

    认为这故事如果发生在欧洲,比发生在美国更动人而合理。三来,不论罗

    马也好,瑞士也好,美国也好,对我而言,都是“天涯”!

        我执笔写《人在天涯》的同时,正好联合报在海外发行世界日报,邀

    稿甚殷。因此,这部书原为皇冠杂志所预订,经协商后先给了《联合报》

    与《世界日报》,再由《皇冠》杂志转载。也打破了我历年来所坚持的一

    个原则--书未完稿前决不发表。这本书是边写边登的,因而,也带给我

    极多的难题。在写作前,我认为两度去罗马,而且有份很细密的日记,写

    这本书决不成问题。谁知一旦着手,才知道自己所了解的,毕竟只是皮毛。

    对雕塑,对艺术,我也只能欣赏而无研究,这本书写得十分辛苦。为了怕

    出错误,我直接或间接地请教了多位在欧洲留过学的音乐家和艺术家。在

    这儿我特别要向这些帮助过我的朋友们致谢。包括:林宽先生、席德进先

    生、郭轫先生、徐进良先生、纪让先生和白景瑞先生。如果这本书写得真

    实,是诸位先生帮助之功,如果有错误,是我记录之失,无论如何,若有

    谬误之处,请读者们多所包涵。虽然有各位先生的协助,这本书仍然有若

    干问题。例如,欧洲的艺术学院是学分制或学年制,就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有的说是学年制,有的说是学分制。经我求证结果,在罗马的“国家艺术

    学院”,是学年制,欧洲其他艺术学院,多为学分制,于是,故事中,我

    采用了后者。再例如学位问题,艺术学院毕业后,是学士?硕士?还是博

    士?最高能修到什么学位?各种说法,莫衷一是。终于,我综合各方面的

    资料,认为这学位只有一个“称谓”,并无“艺术博士”的存在。又例如

    欧洲的艺术沙龙,是一年四季皆有?还是每年一次?凡此种种,我所写的,

    可能会有错误,虽然与故事情节及主题,并无太大关系,却不能不加以说

    明。

        回忆这些年来,我从开始写作至今,已有15年以上的历史,这是第一

    次,我写《人在天涯》这种题材。我常说,我不“求变”,可是,随着年

    龄的增长,见闻的增加,我体验的不同,我的作品可能会自然而然的“变”。

    这本书,和我以往的作品,我相信有一段距离。我不知道我的读者们,会

    不会喜欢它?因为赶时间,这些日子,我不眠不休,在书桌前熬了不知多

    少个通宵!(碰巧有两次,我所住的地方竟通宵停电,我只能秉烛而写,

    在烛光摇曳下,字迹模糊,连格子都看不清,虽然烛光很诗情画意,仍然

    弄得我“眼花绦乱”,对古人的秉烛夜读,不能不深深佩服!)这一个月

    来,我对志远、志翔、忆华和小荔子,比对我自己还熟悉,只由于故事有

    若干真实性,我写得辛酸,写得激动,写得泪眼模糊!

        我爱这个故事,我爱这故事中每个人物,如果这故事不能感动别人,

    是我写作的失败,不是故事的失败,如果它能得到一点点“共鸣”,我愿

    已足!走笔至此,我觉得心里有千言万语,难以尽述。我从来不解释自己

    的作品,15年来,不论褒与贬,我皆默默承受。对于《人在天涯》,我也

    不想再多说什么。无论你喜欢与不喜欢,我“努力”过了,我“耕耘”过

    了,我“写”过了。1976年3月5日夜。

    从琼瑶的自述中可以看出,她的写作生活是多么的辛勤和辛苦,一个作家的成功,

是多么的不容易,一分辛劳一份收获,这真是千古不变的名言。

    《人在天涯》讲述的是高志翔到罗马去学习美术,优秀的哥哥八年前就到了罗马,

现在,终于可以见到哥哥了。

    可见到了哥哥志远,志翔发现,哥哥好像并不像信上所说的那么好。

    但哥关心他,要他安心学习,并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忆华那里。忆华是一位老

华侨的女儿,志远一心一意地想把忆华介绍给自己的弟弟,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忆华。

    志翔对志远的这般安排并不领情,但初来罗马,他忙着吸收,而且志远不要他去歌

剧院找他,因此,他根本见不到哥志远,反而和高家父女俩熟了起来。

    志翔问高家父女,哥哥在哪座剧院演唱,高家父女沉默了,忆华叫志翔永不要去问

志远。

    一天,志翔去找志远,才发现哥在剧院只是一个搬运工。

    志远说出了真相,几年前一次滑雪中,自己被冻坏了嗓子,无法再唱了。

    志翔听了哥哥的遭遇,他就不想念书了,他想自己应找份工做,以便还清因出国而

带来的债务。志远告诉弟弟,不要辜负自己的期望,要他用心地念书来报答他。

    志翔开始用心念书,有一天,他去看街头的雕塑,碰到一个女孩子朱丹荔。他带朱

丹荔一起玩,可他并不富有,穷得连朋友也不敢交。

    朱丹荔有良好的家世,她要志翔陪她玩,志翔是不敢缺课的,他知道自己肩负的责

任,知道哥哥的期待。

    朱丹荔走了,志翔进入了一种疯狂的创作中。

    不知情的志远还以为志翔和忆华相爱了,志翔处处为志远考虑,伤害了忆华。而且,

志翔也明确表示,自己不爱忆华。

    33天后,朱丹荔又到了罗马,她思念志翔。志翔看到朱丹荔,高兴地跳了起来,可

朱丹荔要他安排自己,他才明白过来,因为他没有能力去安排朱丹荔。

    朱丹荔妥协了,她把自己安排好,住进靠近志翔的女子公寓。她的父母追来了,要

她回去,她不肯,父母要见一见志翔,她也不肯耽误志翔的上课时间,父母对她无可奈

何,只好由她去。

    志远安排了一个星期的假期,决定让志翔和忆华好好去玩一玩,可志翔想去打工,

以减轻哥哥的负担。朱丹荔知道了志翔的假期计划,她骗志翔说瑞士好找工作,把志翔

带到了自己的家中。

    朱丹荔的父母对这个任性的女儿毫无办法,只好接受了志翔。

    而志远发现志翔留下一张纸条走了之后,大发雷霆,忆华哭了,志远不知忆华为何

而哭,他还安慰忆华自己会把志翔绑回来,忆华哭得更厉害了,志远慌了手脚。忆华把

自己对志远的爱意说了出来,志远其实也深深地爱着忆华,他们终于拥抱在一起。

    志远取消了旅游计划,理解他的忆华也同意了。

    可志翔在朱丹荔的陪同下,在瑞士尽情地玩耍、作画,连开学都忘了。志远找到了

志翔,志翔深为羞愧,他没有和朱丹荔告别,就回到了罗马。

    志翔又用功学习,他创作了一幅作品《少女与马》送去参展,但没有获得成功,他

更消沉了。

    一天,志远下班回家,看到一个女孩坐在家门口,原来是朱丹荔,她想知道志远有

怎样的魔力,吸引着志翔。志远留下她,因为只有她才能治好志翔的忧郁。

    志远在拼命地工作,他的身体终于不行了,他住进了医院。

    志翔不愿意用朱丹荔的钱,也不想用高家父女的钱,他接替了哥哥在剧院里搬运工

的工作。在工作中,他创作了一幅作品《手》,却得到了好评。

    哥哥终于出院了,和忆华结了婚。

    而且,他们准备回到自己的祖国,他们同唱着一首歌:

        破车快飞!破车快飞!

        穿过罗马,越过废墟,

        一天要跑几千里!

        快到家里!快到家里!

        爸爸妈妈真欢喜!

    20.往事追忆:《我是一片云》

    《我是一片云》写作于1976年,是琼瑶作品中份量较重、较为受人重视的一部书。

    这一年,是琼瑶较为心平气和的一年,生活中的矛盾,似乎开始理顺,似乎露出了

一线曙光,她的写作似乎也变得轻松,文笔似乎也更为潇洒自如,游刃有余。

    琼瑶在1976年曾想一个人到欧洲去旅行,她这时的心情,也颇有“一片云”的味道,

这部小说,也许是她飞来飞去时所产生的灵感。

    云,其实就是琼瑶的梦,这个梦还具有特别的意义,那就是她和平鑫涛之间秘密和

不由分说的恋情。

    琼瑶在《我的故事》中,曾谈到这一点。那时,她和平鑫涛认识还不久:

        鑫涛,他成为我生活中相当重要的一个人。他是我的“出版人”,也

    是我的“经纪人”,他是我的“读者”,也是我的“评审”,他是我的

    “朋友”,也是我的“老板”,他是我小说的“支持者”,也是我梦想的

    “实现者”……我们开始受彼此的影响。我变得倚赖他,信任他,顺从他。

    他变得也会做梦,也会糊里糊涂起来,当我在云雾里的时候,他也会陪我

    钻进去,去体会我的境界:

        我是一片云,天空是我家,

        朝迎旭日升,暮送夕阳下!

        我是一片云,自在又潇洒,

        身随魂梦飞,来去无牵挂!

        我的境界不太实际,他跟着我钻进去,居然也会像云一样飘起来。我

    把他带进我的每一本小说,让他接触我笔下的人物,而每个我笔下的人物,

    总有一部分是“我”。他对我认识得越多,就越加迷糊起来,他不知道像

    我这样一个人,这样带着满脑子的梦幻,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人,怎么活

    过了二十多年的岁月!“在这世界上,像你这种人,老早就应该绝种了!”

    他说,然后就悚然一惊地说:“不行不行!如果你绝种了,我怎么办?”

    越是平静的日子,越容易使人沉浸在往事的追忆之中,《我是一片云》正是琼瑶对

往事追忆的寄托。

    《我是一片云》讲述的是20岁的宛露,从小就说“我是一片云”。宛露,似清晨小

草上的露珠,清新无邪,对她的第一眼注视,所有的感受,是她的翩翩生动,是环萦着

她的亲情的温馨。这20年,父母和哥哥无私地爱着她,让她在其中自由地生长发展。20

年,这亲情给她遮挡了尘世的丑恶,使她20年人生如花,几乎没有四季的变化,所以她

好像总是长不大,她欢乐无尽,惟一的苦恼便是没有烦恼。

    可是,宛露一球击中了孟樵,激发了孟樵的爱;宛露的青梅竹马顾友岚的归来,又

使她迷惘于友情和爱情;孟樵的爱如惊涛巨浪,友岚的爱如隐形的潜流。盂樵之爱,是

情感之爱,所以易于冲动;友岚之爱是理智之爱,故偏于稳重。两股动静迥异的爱浪以

宛露为中心,相互拼斗,鼓荡生风,形成一个力的漩涡、一个强劲的力场;从此宛露开

始了烦恼的生活。

    从内心深处,宛露偏向孟樵,可她的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偏向世交的顾友岚。

    宛露在孟樵狂热的爱之下,去见了孟樵的母亲。孟樵是孟母守寡多年带大的儿子,

因此她对他的女朋友,在潜意识里是很难接受的,第一次见到宛露,她就对宛露的口无

遮掩很是反感,她气走了宛露。

    宛露在孟樵的哀求下,答应了向孟樵的母亲道歉,因为她爱孟樵。宛露到了孟家,

母亲当着孟樵的面,对宛露很好,可孟樵一离开,她则变了脸,宛露又被气走了。

    这时,宛露没有想到的事情又出现了,她不是段家的亲生女儿,她灰心了。

    宛露写道:

    “我是一片云,天空是我家,朝迎旭日升,暮送夕阳下!我是一片云,自在又潇洒,

身随魂梦飞,来去无牵挂!”“我是一片云,轻风吹我衣,飘来又飘去,何处留踪迹?

我是一片云,终日无休息,有梦从何寄?倦游何所栖?”

    顾友岚这时却安慰她,自己早已知道她的身世,但仍然爱她,这使宛露异常地感动。

可这也没有敌过孟樵对她的吸引力。孟樵又来找她去向母亲道歉,宛露去了,可孟母对

宛露说:“孟家是世代书香,从没有出过一点儿差错,孟家所娶的女孩子,也都是书香

门第的大家闺秀。--但是樵樵已经迷上了你,我也只好接受你,慢慢的训练和熏陶,

我想,总可以把你从一块顽石,琢磨成一块美玉,你的底子还是不错的。”

    坦诚的宛露告诉孟母,自己只是段立森的养女,自己的生母其实是个舞女,这个打

击对孟母太大了,她不能接受这样的儿媳妇;孟樵却认为她是在编故事,也不相信她。

    宛露冲出了孟家,她病倒了。顾友岚每天下班后都来看宛露,他温柔、诚恳,但却

语重心长地说:“宛露,我不希望自己是个代替品!但是,我要你,我也爱你,这份爱,

可能远超过你的想象。我不知道我在你心里到底占多少分量,却知道你并没有如疯如狂

地爱上我。宛露,爱情是一件很微妙的东西,我自己是否被爱,我心里有数。可是,宛

露,即使你不爱我,我一样也要你,因为,有一天,你会爱我,超过那个孟樵!”

    宛露被友岚打动了,她决定一个月后嫁给友岚。

    孟樵对母亲说:“你的爱会杀掉我!你知道吗?宛露对我的意义,比生命还重要,

你难道不明白吗?”

    明白过来的孟樵去找宛露,可段家却对他说不在,不到一个月,他在段家门口看到

了大大的喜字,宛露成了顾家的新妇。

    新婚的日子悄悄地过去了,友岚每天又要上班,宛露的生活也相当无聊。起先,她

总要往娘家跑,还是习惯性地缠住母亲,后来,哥哥兆培结婚了,玢玢进了门,婆媳之

间相处甚欢。于是,宛露那莫名其妙的自卑感就又抬头了,她想,自己既非段太太所亲

生,也不该去和玢玢争宠。在一种微妙的、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心情下,她回娘家的次数

就逐渐减少了。

    一天下午,宛露忽然跑到工地去找友岚。友岚正爬在鹰架上检查钢筋,宛露用手遮

着额,挡住阳光,抬头去看那高踞在十楼上的友岚。从下往上看,友岚的身子只是个小

黑点,这样一仰望,她心里才有些概念,她总以为友岚的工作很轻松,待遇又好。工程

师嘛,画画设计图,做做案头工作就可以了,谁知大太阳下,仍然要爬高下低,怪不得

越晒越黑,看样子,高薪也有高薪的原因,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也真亏友岚,

他在家里从不谈工作,也从不抱怨,更不诉苦。说真的,友岚实在是个脚踏实地的青年,

也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丈夫。

    宛露的寂寞顾友岚看在眼里,他劝宛露要个孩子,可宛露因为自己是弃儿,对另一

条小生命的到来,有些恐惧,而且她怕受也会害了孩子,她又回去上班了。

    孟樵出国三个月后回来,又来找宛露,因为宛露眼光朦胧如梦,似乎总在哀悼着什

么,宛露并不快乐。

    宛露迟归了,她回家后想和顾友岚谈离婚,可面对顾友岚,她又不忍开口。

    宛露回家和母亲说:“友岚只能使我像一湖止水,平静而无波,孟樵却可以使我像

火焰般燃烧。”她让母亲向顾家提出离婚。

    段太太说:“宛露,你醒醒吧!婚姻本身就是平静无波的东西,当止水并没有什么

不好!要知道,湖水越深,才越平静,感情也是如此。平静无波的止水不易枯竭,燃烧

的结果是化为灰烬。宛露,宁可变成止水,千万不要化为灰烬!”母亲拒绝了宛露的要

求。

    顾友岚也知道宛露有些不正常,他说:“我不要你逃避,更不想囚禁你,如果我囚

禁了你的人,也无法囚禁你的心,我想过很久很久,你必须自己面对这份选择。”

    宛露选择了顾友岚,可见到孟樵后,她又选择了孟樵。

    这一次,顾友岚没有放过她,他还是要宛露,顾友岚一夜未睡,他去上班时,从高

高的鹰架上掉了下来,宛露疯了。

    疯了的宛露什么都不会说了,无论问她什么,她都回答“我是一片云”。

    孟樵从宛露的养母段太太和生母许太太手中接回了宛露,他希望有奇迹出现。

    21.活泼轻松:《月朦胧鸟朦胧》

    《月朦胧鸟朦胧》创作于1976年下半年,这时的琼瑶,似乎因为平鑫涛已经是自由

之身了,所以心情显得特别的愉快,《月朦胧鸟朦胧》的创作显然也受其影响,整个的

主题和作品的基调都显得活泼轻松。

    《月朦胧鸟朦胧》讲述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刘灵姗,在电梯上偶遇一个调皮的孩子

楚楚,作为幼稚园的老师灵姗,帮着保姆制服了这个调皮的孩子,可孩子的父亲韦鹏飞

却不领情,刘灵姗气愤地指出楚楚的恶行,灵姗的话让整天沉浸在酒中的韦鹏飞清醒了,

他惊奇地看着这样一个聪明灵慧的女孩。他把孩子送进了灵姗所在的幼稚园。

    原来,韦鹏飞认识楚楚的母亲裴秋桐时,他正在念大一,而裴秋桐呢,不过是15岁

的孩子。韦鹏飞大学毕业,裴秋桐只有18岁,他们毅然决然地结了婚,22岁的韦鹏飞当

了丈夫,而裴秋桐更是个好年轻好年轻的小妻子。婚后三个月,韦鹏飞去受军训,一年

后,楚楚出世,韦鹏飞做了父亲,裴秋桐从18岁的小妻子变成19岁的小母亲。军训完后,

韦鹏飞立即拿到了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奖学金,在那个时代,留学似乎成了必经的一条

路,如果韦鹏飞眷恋妻儿不肯出国深造,他将大逆不道。因此韦鹏飞的家人,都把所有

的希望寄托在韦鹏飞身上,众望所归,韦鹏飞出了国。三年后,韦鹏飞拿到了硕士学位

回国,才发现只剩下了女儿,失去了妻子。

    韦鹏飞逐渐从酗酒中解脱出来了,他在和灵姗的不断交往中,逐渐爱上了灵姗,而

灵姗呢,也喜爱上了韦鹏飞。

    刘灵姗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正在谈恋爱的姐姐,一个正在上学的弟弟,有一对

开明的父母。

    一次偶然间,灵姗发现了韦鹏飞写给秋桐的一本《爱桐杂记》。

        黄菊开时伤聚散,曾记花前,共说深深愿,重见金

        英人未见,相思一夜天涯远。罗带同心闲结编,带

        易成双,人恨成双晚,欲写粉笺书别怨,泪痕早已

        先书满!

    这是韦鹏飞在记载自己和秋桐的日记的扉页上题写的一首词。

    在杂记中,韦鹏飞记载了秋桐的一些事,如19岁的秋桐喜欢音乐,喜欢怀抱吉他,

扣弦而歌。她为韦鹏飞作了一首歌:

        我认识一个傻瓜,他长得又高又大,他不会说甜言蜜

    语,见了我就痴痴傻傻!他说我像朵朝霞,自己是一只蛤

    蟆,我对他微微一笑,蛤蟆也成了哑巴!

    灵姗深深地觉得自己不如秋桐,可韦鹏飞愿烧了《爱桐杂记》以表明对灵姗的爱,

他对灵姗的一片痴情打动了灵姗,灵姗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和死去的人争什么。

    灵姗的母亲却提醒灵姗,“人都有一种贱性,失去的东西,往往是最好的,得不到

的东西,更是珍贵的。”

    灵姗说:“爱情也可能转移,要做到终身不渝需要两个人充满信心,去不断地培养,

爱情是最娇嫩的花,既不能缺少阳光也不能缺少水分,还要剪草施肥,细心照顾。”

    就这样,灵粉和韦鹏飞恋爱了。

    可在一次圣诞节的狂欢夜中,灵姗无意中见到了秋桐,秋桐和一个鼓手在一起,这

时的秋桐只是为了爱而活着,为了这个鼓手而活着,可鼓手并不能专情,早在和秋桐同

居前,他就和秋桐说好了好合好离,这时,正是这个鼓手又有了新的目标,而秋桐正在

失意时。灵姗喝醉了,她忘了和韦鹏飞的约会,她感到自己根本不能和秋桐比。醒后的

灵姗责问韦鹏飞,为什么说秋桐死了,韦鹏飞说自己只讲过秋桐去了,并未讲过秋桐已

经死去了。在韦鹏飞的保证下,灵姗与韦鹏飞和好了。

    可楚楚知道了灵姗要做她的后母,这个原本就很叛逆的孩子,此时就像刺猖一样,

对灵姗竖起了刺,经常趁韦鹏飞不在时欺负灵姗。此时,灵姗反而不太敢管教楚楚了。

    聪明的秋桐知道了灵姗正在教她的女儿楚楚,她忍不住母性,请求追求灵姗的邵卓

生带自己和灵姗见面。心软的灵姗答应了秋桐的要求,让她们母女见了面。可此后秋桐

就不断地背着灵棚和楚楚偷偷见面,直到有一次灵姗发现楚楚不见了,灵姗才知道真相。

灵姗找到秋桐,接回了楚楚。

    邵卓生突然来找灵姗,因为秋桐忍受不了陆超的离去,她要杀了陆超,灵姗和邵卓

生匆忙赶去,却发现陆超情愿被秋桐杀死,也不愿和秋桐回去。秋桐无奈之下,杀了自

己。

    灵姗和邵卓生把秋桐送进了医院,秋桐对邵卓生说下辈子嫁他,灵姗看着没有生机

的秋桐,她回家拿来了《爱桐杂记》,还叫来了韦鹏飞和楚楚,看着她的恋人韦鹏飞及

女儿楚楚与前妻秋桐重逢时“笑在一起,哭在一起,抱在一起”的情景,灵姗觉得自己

是多余的。她拒绝了邵卓生的两伤心人组成伤心家庭的建议,她独自出走,硬着心肠到

阿里山“观云海,看日出,看原始森林”去了。但到了夜晚,灵姗却“望着一窗皓月,

满山岚风”,“魂牵梦萦”,哭得肝肠寸断。

    最终的结局是秋桐已经死过了一回,获得了新生,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决定嫁给

邵卓生。而韦鹏飞也追到了阿里山,找到了灵姗,各自都有了一个美好的归宿。

    22.情感隐喻:《雁儿在林梢》

    琼瑶和平鑫涛之间那种秘密而又伤心的爱情,已经成了她这段时期生活的基调,她

已不再是《窗外》中的那个女中学生,也不再是《在水一方》中的那个杜小双,她已经

是一个真正成熟的富有内涵的女人,对于生命的感动,已经不仅仅是生命的眼泪和欢笑,

而是更为深刻的平淡和无奈的哀愁。

    对于生命的感动,她表达的方式已经更为含蓄、婉转、缠绵和欲说还休。

    这一部小说,虽然并不像《窗外》和《在水一方》那样可以找到她的真实生活场景,

但依然是一部关于她心灵历史的情感自传。

    《雁儿在林梢》讲述的是一个复仇者的故事。

    美丽的丹枫为了姐姐的死,从英国回到了台湾。她见到了姐姐的爱人江淮。她写了

一篇作品,也穿着一身黑衣,预示着她将进行的复仇。已经成为一个成功的出版家的江

淮,并未注意到这一点,他把对碧槐的爱,转移到了丹枫身上。

    丹枫写了一首诗:

        春风吹梦到林消,鹊也筑巢,

        莺也心焦,忙忙碌碌且嘈嘈,

        风正飘飘,而正潇潇。

        今朝心绪太无聊,怨了红桃,

        怨芭蕉,怨来怨去怨春宵,

        风又飘飘,而又潇潇!

    丹枫为了复仇,她一边应酬着江淮,一边又化名为林晓霜,用她在英国学习戏剧的

经验,去戏弄江淮的弟弟江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江浩爱上了精灵古怪的丹枫,而丹

枫则爱上了江淮。随着真相揭露,丹枫退缩了,她害怕知道真相,何况知道了真相又能

如何呢?毕竟她深爱着江淮。

    江淮送了一只漂亮的雁子给丹枫,上面附着一张卡,卡上写道:

        问雁儿,你为何流浪?

        问雁儿,你为何飞翔?

        问雁儿,你可愿留下?

        问雁儿,你可愿成双?

        我想用柔情万丈,

        为你筑爱的官墙,

        却怕这小小窝巢,

        成不了你的天堂!

        我愿在你的身旁,

        为你遮雨露风霜,

        又怕你飘然远去,

        让孤独笑我痴狂!

    江浩被林晓霜的失踪搞得昏了头,他来求哥哥,江淮这时才忽然知道丹枫可能就是

晓霜,他拿来了丹枫失落的日记,像碧槐保护丹枫一样,他保护着弟弟江浩。

    江浩终于知道了事实真相,他选择的是祝福江淮和丹枫。

    在《我的故事》中,琼瑶坦诚了这部小说与她真实情感的联系:

        我像一只雁子,一只我自己小说中写过的雁子。我曾为

    那雁子写过一首歌,歌词是这样的:

        雁儿在林消,眼前白云飘,

        衔云衔不住,筑巢筑不了,

        雁儿不想飞,雁儿不想飞,

        白云深处多寂寥!

        雁儿在林梢,月光林中照,

        喜鹊与黄莺,都已睡着了,

        雁儿睡不着,雁儿睡不着,

        有梦无梦都草草!

        这首歌,正是我当时的写照。其实,我这一生,在我

    的小说,我的歌中,都可以找到痕迹。我留下来了,没有飞

    走,守着我的树林,守着我残缺的梦。

    那时,正是她和平鑫涛之间分分合合、风风雨雨,痛苦之中又掺着许多甜蜜奇特的

日子,那时,带给她的是对生命更深更痛的体验,令她刺骨酸心。她的情感的体验,正

是她这些小说生动、鲜活、获得巨大成功的源头活水。

    在这部小说中,同样可以看到一些琼瑶真实生活的日常情景。

    比如,平鑫涛送给琼瑶的一只纯白的小北京狗,琼瑶把这件事写入了书中:

        他看到一只纯白的小北京狗,脖子上挂着一串铃铛,叮

    铃铃的响着,滚雪球似地滚到他脚边来了。他站住了,好奇

    地看着这小东西,记起最近一些日子来,常看到这只小狗。

    邻居说,这是新搬来的一家人家养的。他蹲下身子去捉那小

    狗,那小东西居然丝毫都不畏生,它抬起它那对乌溜溜的眼

    珠,淘气地、友善地,而又灵活地转动着。他笑了起来,弯

    腰把它抱进怀里,嘴里不自禁地叽哩咕嗜的对它说着话:

        “嗨,小家伙,你从什么地方来的?嗨,小家伙,你的

    鼻子怎么塌塌的?嗨,小家伙,你是不是迷了路!哈!”他

    忽然笑起来,因为那小东西开始伸出舌头去舔他的脸。“别

    这样,别舔我,我怕痒,哈哈,求饶,求饶!哈哈,我不跟

    你玩舔人……”

        “喂喂!雪球!喂喂,小雪球!你在哪儿?”

    又比如这部书中,琼瑶把平鑫涛当作了江淮的模特儿,写江淮的经历,完全是平鑫

涛自己的经历:

        他弄了一个小型的出版社,面对无数大出版公司,据说

    他工作得非常非常辛苦,苦得没有人能想象。他拉稿,他校

    对,他到工厂去排字,他发行;从印刷厂的小工到送货员,

    从编辑到校对,全是他一个人在做。你别看他现在拥有办公

    大楼,洋房汽车,数以百计的员工,当初,他确实是赤手空

    拳,打下这个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