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形词整理和语文规范化(教师中心稿)

时间:2022-04-14 14:11:15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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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形词整理和语文规范化(教师中心稿)

     (河北省唐山市开滦第二中学  063100)

异形词整理和语文规范化(教师中心稿)

摘要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发布,初步解决了长期困扰语文应用领域的异形词问题,也把语文规范化工作向前推进了一步。目前,语文应用领域还存在很多歧异和混乱现象,我们应当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以及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共同促进语文规范化。

关键词  异形词  整理  语文 规范化  意义

一  异形词整理

2001年12月,教育部和国家语委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作为推荐性试行规范,从2002年3月31日。这是我国自建国以来首次对异形词的使用作出规范,也是语文规范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而备受关注。

异形词存在于现代汉语书面语中,是指一个词具有两种以上的书写形式而读音、意义完全相同,在使用中可任意互换,如“订婚--定婚”、“笔画--笔划”、“月食--月蚀”等。异形词出现于各类媒体、各种文体,我们无论阅读还是书写都会接触到异形词。

很多人写异形词,包括著名作家。我们阅读一些现代著名作家的文学作品,会发现不少异形词。鲁迅在他的小说《孔乙己》中塑造了一个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的封建文人,而鲁迅自己也使用异形词。例如他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用“伶俐”,在《祝福》中又用“怜悧”;在《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中用“仔细”,在《范爱农》中又用“子细”。老舍在《小麻雀》中用“糊涂”,在《茶馆》中又用“胡涂”。有的著名作家甚至在同一篇作品中使用不同写法的异形词。例如曹禺在《雷雨》中既用“混账”又用“混帐”,叶圣陶在《多收了三五斗》中既用“那么”又用“那末”。

异形词不仅出现在一般的书籍报刊中,在一些权威性很强的学术刊物上也有出现。《语言文字应用》是国家级语言学核心期刊,它的2000年第二期上有一篇曹先擢先生撰写的卷首语,文中同时出现了“词书”和“辞书”两种书写形式,其中“词书”出现三次,“辞书”出现一次。“词书”和“辞书”就是一对异形词。

异形词也大量出现在语文工具书中。现代汉语中出现的异形词绝大多数都能在一些语文工具书中找到。如《现代汉语词典》中“辞1”字条下有一条“注意”:在很多合成词中,“辞”也作“词”。这样就是说现代汉语中有很多与“辞”有关的异形词,如“辞赋”和“词赋”,“辞令”和“词令”,“辞藻”和“词藻”,“辞章”和“词章”等,这些异形词都被《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包括《现代汉语词典》在内的许多工具书都对异形词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难免有误导之嫌。如《现代汉语词典》既收“人才”又收“人材”:“人才”也作“人材”;“人材”同“人才”。在“人才”和“人材”这一组异形词中,暗示“人才”是标准的,但也暗示两者并行无碍。语文工具书在异形词问题上也有自相矛盾的时候,如《现代汉语词典》上说:“入坐”也作“入座”,“就坐”也作“就座”。显然,“入坐”和“就坐”为正体,但“对号入座”又用“座”而不用“坐”。词典本身的自相矛盾,让人无所适从。语文工具书是语文规范化的重要依据,但它们对异形词的兼收并蓄,使读者很难从中找到一种规范,不仅未能发挥其应有的规范作用,反而为异形词的使用推波助澜。

对异形词进行规范,是根据语文应用的实际做出选择。在语文应用领域,异形词的大量存在,造成了现代汉语书面语表达中的混乱,降低了语文应用的效能,也给语文工作者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碰到诸如“丰富多彩”还是“丰富多采”,“缘由”还是“原由”,“姿势”还是“姿式”的问题时,常常举棋不定。在语文教学中,一个词的多种书写形式,增加了学生的记忆负担,也制约着学生阅读水平的提高;同时,有的词的意义与词中单个字的意义不一致,不利于学生对词汇的理解和运用,如“吩咐”和“分付”,意思是“口头指派、口头命令或嘱咐”,“吩咐”的口字旁突出了口头这一要素,易懂易记,利教利学,而“分付”就不能从字形上直观地表达词义。异形词的存在也不利于外国人学习汉语,异形词的两可现象让外国学生摸不着头脑,影响了学习效率的提高。在全球掀起汉语学习热的今天,异形词无疑成为外国人学习汉语的一大障碍。在新闻出版和文字处理中,异形词让编辑、校对人员伤透脑筋。规范、标准的语言文字是一个国家的“名片”,而异形词造成的混乱给对外交流带来许多不便,甚至由此产生国际纠纷,不但损害了汉语的国际形象,也损害了国家的形象。

异形词是语言有文字中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的冗余成分,不利于语言文字的学习和应用。对异形词进行整理,给出一种规范词形,方便语文的学习和应用,各方面是非常欢迎的,但也存在不同意见。比如有人对整理异形词心存疑虑,担心整理异形词会破坏词汇的丰富性,影响语言的创新发展,也有人认为既然几种写法都不算错,就没必要整理。这些错误认识归根到底是由于对异形词的性质认识不清造成的。异形词只是书写形式不同,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区别,它的存在不但谈不上丰富词汇,反而造成很多混乱。异形词是语言文字中的赘疣,对异形词进行整理,是语文规范化的必然要求。整理异形词,不仅不会破坏词汇的丰富性,还能促进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

整理异形词也是信息时代的要求。在现代社会中,信息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信息传递要求准确而迅速。以往的信息处理,都是通过手工完成,每个人的书写习惯不同,导致异形词充斥各类信息。如今信息处理几乎全部由电脑完成,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方式要求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而异形词无法适应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方式,是信息准确传达的一大障碍,必须做出明确的取舍,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发布,初步解决了长期困扰语文应用领域的异形词问题,受到了广泛的欢迎。整理表有别于以往的刚性规范,是推荐试行性规范,但它毕竟是经课题组反复调查、研究而制订出来,由国家行政部门发布的,因此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要求社会各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异形词整理表课题组负责人李行健说:“语文教学、新闻出版、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领域最应该自觉加强规范意识,率先用好这个整理表。语言是约定俗成的东西,但总要有人率先垂范。”学校自古以来就是传授和学习语言文字的重要场所,良好的语文习惯的养成有赖于学校教育,让学生从小打下规范地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良好习惯,无疑将使他们终身受益。为此,教育部、国家语委在今年6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通知,对教育系统贯彻执行此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只要抓好学校教育这一环节,规范异形词一定能事半功倍。

二  语文规范化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针对词汇制订的第一项规范,是语文规范化的一件大事。它的公布,不仅是为人们使用异形词提供了一种规范,更重要的是它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语文规范化的密切关注。

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语言文字也是如此。语言和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社会的发展变化总会迅速反映到语言文字中来。对语言文字中的新变化,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态度呢? “正确的态度是既承认语言稳定的规范存在的必要性,又承认语言发展变化的必然性。对于新的变化,要根据汉语发展的内部规律来权衡取舍,要从汉语发展的整个方向来观察。有些变化是语言必然的健康地发展,应该让它巩固下来,成为稳定的规范;有些变化是偶然的、不健康的发展,应该加以排斥。”语言文字在应用过程中常常会加入使用者个人的主观色彩,久而久之,语言文字内部不可避免出现混乱和分歧现象,这些现象必然妨碍语言文字的交际职能的充分发挥。语文规范化的目的就是消除语言文字中存在的混乱和分歧现象,促进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使语言文字的交际职能得以充分发挥。

语言文字规范从规范主体说有三种:政府规范、专家规范和社会习惯规范。社会习惯规范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规范力度最小。专家规范是语文专家通过发表学术论著,对语言文字中的歧异现象提出规范意见。专家规范以学科理论为指导,以学术研究为途径,对语言文字中的应用有很强的导向性,但专家规范见仁见智,民众难以择一而从。政府规范是对语言文字在形式方面(比如读音、字形、词的书写形式等)的歧异现象在条件成熟时提出一种标准,在语言文字应用范围内因势利导地予以推行。政府规范较之前两种规范,避免了社会习惯规范的盲目性,吸收了专家规范的科学性,虽然主要也是引导,但在必要时还可以采取行政手段,来提高规范的力度。这一点是前两种规范所无法比拟的。政府规范是语文规范的重要手段。《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发布,标志异形词的整理由专家规范上升为政府规范,规范的层次提高了,规范的力度增强了。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非常重视语文规范化。1955年中国科学院召开了“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当时中央把“实现汉语规范化”作为语言文字工作三大任务之一。1986年1月,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联合召开了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规定了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当前的任务,把“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作为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如今,半个世纪过去了,语文规范化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些成果集中体现为一系列语文规范性文件,如《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年)、《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年)、《简化字总表》(1986年)、《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等。这些文件都属于政府规范,对语言文字的使用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在这些规范执行的过程中,大家也逐渐认识到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来保护语文规范化的成果,提高大众的语文规范意识。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社会各行业使用语言文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把语言文字的使用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这在我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在我国政府的不断努力下,汉语言文字不断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我国的工作也得到了国际组织的认可,联合国于1973年把中文作为大会和安理会起草文件的6种文本之一。目前,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高,世界各国掀起了学习汉语的热潮。据报道,目前国外至少有2500万人在学习汉语,85个国家的2100余所大学开设了汉语课程,开设汉语课程的中小学更是迅速增加。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在国外正式举办已满10周年,截止到2001年底,已有120多个国家的38万人参加了中国HSK考试,2001年HSK国外考生比2000年增加了47%。汉语在中外交流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汉语走向世界,更要求我们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事实上,尽管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目前语文应用领域仍存在许多混乱和歧异现象,亟待规范。北京大学的裘锡圭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古文字学家,他对我国语文应用的现状深感忧虑,并多次撰文提出中肯的批评和切实的建议。他曾对这些现象作过归纳:在语音方面,不讲普通话、念错字音的现象相当普遍,甚至教师、演员、节目主持人、播音员这些以语言为工作手段的人也常常读错字音;在汉字字形方面,主要是滥用繁体字,在书报刊物、影视字幕中错别字泛滥成灾;在词语方面,有滥用书面语、随意夹用外文等现象。七年过去了,裘老指出的这些现象依然存在,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实际上,当下语文应用中存在的混乱现象并不止于此。语文专家一再呼吁加以规范,但这一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已经在相当的程度上制约了语文规范化工作的进展,对我们的各项事业也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消除语文应用中的混乱和歧异现象,需要制订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语文规范和标准在一定时期内要保持稳定,以利于交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的变化,语文规范和标准也要作出相应的修订或调整。这也是语文规范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比如异体字,1955年我国就公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时隔四十多年,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整理异体字,原因有二:一是已经公布的规范成果,个别需要修订;二是有些异体字尚待整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从初稿到定稿,经历了二十多年。普通话审音委员会曾于1957年至1962年分三次发表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但随着情况的发展,《初稿》中原审的一些词语的读音需要重新审订,因此在1982年6月开始修订工作,1985年12月定稿发表。就异形词而言,虽然发布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但也绝不意味着完全解决了异形词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还有许多异形词尚未给出一种规范,异形词的整理工作还要继续下去。

语文规范化水平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很难想象,一个国家社会生活有条不紊,而语文应用却混乱不堪,漏洞百出。语文规范化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规范语言文字有助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首先,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要提高交际效率,就必须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包括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只有学好语文,才能更好地学习其他科学文化知识。可以说,语文素质是民族素质对重要基础。其次,语言文字是全民的交际工具,每个人都有责任维护语文的纯洁和健康。规范语言文字,不仅是培养公民的语文规范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公民的语文规范意识。有的学者更把语文规范意识上升为“一种大局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而这种规范意识是我们依法治国和进行国际交往都必不可少的。

规范语言文字有助于发扬民族精神。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每一个民族都必须发扬民族精神,提高民族凝聚力,巩固民族团结,才能自强于世界。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让每一个炎黄子孙感到骄傲和自豪,激励着龙的传人不畏艰难险阻,勇往直前。汉语言文字是我国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世界各地的华人从汉语中汲取了无穷的精神力量和文化营养。发扬民族精神,必须规范语言文字。这也正是英、法、德、俄诸国努力维护各自语言纯洁性的原因所在。社会生活需要法制的约束,同样,语言文字也只有不断地规范才能保证它的健康发展。语文规范化不是一蹴而就的,旧问题解决了,新情况又会产生。语言文字不断发展变化的事实,决定了语文规范化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只有语言文字处于动态的变化过程中,语文规范化工作就不能停止。我们对此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也因为如此,,尽管语文规范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并不意味着这项工作可以放松,相反,还要加倍努力来把这项工作做好。

新的时代,新的环境,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语言文字工作也被提到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重要的位置。加强语文规范化工作,应当有的放矢。针对当前语文应用的实际,我认为应当优先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加大语文规范化文件的宣传力度。让语文应用有“法”可依。尤其要加强在语文教学、新闻出版、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领域的宣传力度。其次,增强民众的语文规范意识。应当承认,当前语文应用的混乱就是民众语文规范意识不强的表现。要教育广大民众,把规范地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当作体现个人良好文化素质、维护国家形象的大事,要有“法”必依。随着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和全民族语文规范意识的增强,我们有理由相信,语文规范化工作会取得更大成就。

                                                       2002年9月4日

参考文献:

【1】林祥楣《现代汉语》,语文出版社1991年8月第一版

【2】周有光《异形词整理和汉语词汇的歧异现象》,中国教育报2002年4月1日

【3】高更生《异形词整理很有必要》,中国教育报2002年4月1日

【4】苏培成《喜读〈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中国教育报2002年4月23日

【5】《从教学的角度看规范的积极意义》,中国教育报2002年3月26日

【6】教育部和国家语委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见《中国教育报》2002年1月20日

(本文获2003年全国煤炭系统基础教育优秀论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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