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风流之个性篇

时间:2022-04-14 16:59:14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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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风流之个性篇

闲云博客

崇尚老庄自然哲学的魏晋名士,直面死亡,珍爱生命,因而将人的个性视为生命的一种自然状态,视为自我的本真,是“我”之所以为“我”的根本。桓温问殷浩:“卿何如我?”殷浩回答:“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品藻)桓温何许人?大将军,朝廷中的实权人物,西讨巴蜀大获全胜,领军北伐,直逼长安,又姿貌伟岸,气概雄奇,当时称为英雄。殷浩也曾任职将军,也曾领军北伐,却“屡战屡败”(卷98),被桓温奏罢官职。虽然二人的功业、权势不可同日而语,而且桓温有胜利者的姿态,殷浩难免失败者的郁闷,但在殷浩看来,桓温是桓温,殷浩是殷浩,各自都以自己的个性标立于世。桓温有政治上的胜利却不必傲于殷浩,殷浩虽然在政治上失败却并无羡慕桓温之心。殷浩这“宁作我”三个字,正表达出魏晋名士一种张扬自我、独立特行的个性风格。因此,他们的为人行事,非但是不拘束于礼俗,不虚与委施,不扭揑作态,不遮遮掩掩,任性而为,坦然自在,而且是,爱就爱得热烈,恨就恨得彻底,尽情地展现自己的个性,以享受生命的痛快。

魏晋名士将个性视作个体生命的本色表现,在崇尚自然、尊重生命的名义之下,往往将自己的个性发挥至于极致来强调“我”之所以为“我”。因此,这一时期的名士们可以说是个性纷陈,各具特色,而读来饶有趣味。

请看《世说新语任诞》中的一则记载: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徬徨,咏左思《招

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

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任诞-47

王徽之,字子猷,琅邪人,王羲之(七子,长子早死,五子有名,徽之其一。据晋书卷80,排行老三)的儿子,献之的哥哥。山阴,今浙江绍兴,此地山青水秀,风景优美,许多名士都在此地建有别墅,以躲开京城的喧哗,陶冶于山水之间,怡养情性。(附带说一下,别墅一词就是起于魏晋名士的生活习尚。当时有别第、别馆、别业等称,以区别于在京城中的住宅。)

左思,是西晋著名诗人,其《招隐士》诗有二首,其一曰:“杖策招隐士,荒涂横古今。岩穴无结构,丘中有鸣琴。白雪停阴冈,丹葩曜阳林。何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何事待啸歌,灌木自悲吟。秋菊兼餱粮,幽兰间重襟。踌躇足力烦,聊欲投吾簪。”用雪覆山冈、朝霞映林写山野景色的秀美,将山水相激、风摇林木的自然声响视为天籁之音,藉此招唤向往高洁的人士超出凡俗,回归自然。

戴安道,名逵,他不愿为官,多次拒绝朝廷的征聘,隐居在远离京城的剡县,即今浙江嵊县。他是当时最著名的隐士,深受朝士们的尊重。因是大雪,于是王徽之就想起了左思的《招隐士》之诗;因咏《招隐士》之诗,就想起了在剡县隐居的戴安道,于是就连夜乘船前往。山阴与剡县,同在曹娥江边,山阴在下游,剡县在上游。故王徽之去访戴逵,要乘船,要逆游而上,需要航行一夜的时光才能到达。

那么,王徽之如此劳费周折地冒雪夜行,逆流而上,在船上呆了大半宿,而当天明日出、到达目的地--戴安道的门口时,他却连门也不曾敲,就转身回到船上,又沿着曹娥江下行返回出发地去了。这确实是令人奇怪的举止。因为人的通常行为都是奔着目的而去,怎么会在达到目的之时却又放弃目的呢?王徽之的回答是:“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也就是说,去见戴安道并不是目的,尽兴才是他的追求。那么,王徽之的“兴”在何处呢?

文中“眠觉”二字,可知王徽之睡觉之时是不曾下雪的,这是一场夜中突降的大雪。而“开室”二字,又显然是有什么惊动了已经入睡的王徽之,使得他从睡眠中醒来,而要开门查看。那是什么呢?猜想是静夜之中飞雪飘落的极其细微的声响,猜想是雪映夜空的光亮从窗口投射到了室内甚至床上。粗犷者是不会留心周边的细微之事的,只有敏感者才会在意细微。由此可以知道,王徽之是一个性格敏感的人。而敏感的人难以深睡,难以深睡的人容易惊醒。于是,敏感的王徽之被夜雪惊醒了。

通常人在半夜惊醒之后,大概也就是翻个身继续去睡觉。但王徽之不是,因为敏感者往往多情。他惊醒之后,就要查看动静,而一发现是意外而至的大雪之时,他就睡意全消,即刻命人斟上酒来,在夜半去赏雪。“四望皎然”,写出他夜半赏雪的兴致之高:只有从室内踱出了门外,才能“四望”无碍地欣赏这白雪的世界。当置身于“四望皎然”之中,他的兴致变得更加浓郁,于是情不自禁地一边在雪地中走来走去,一边吟起左思的《招隐士》诗。

这就让我们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让夜半的王徽之变得如此兴奋?我们都有在每年的初雪时感到欣喜的体会。雨雪是自然界的现象,为什么下雪往往令人兴奋而下雨却不会呢?我想,这一方面是雪比雨难得,只有冬天才有;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大雪的覆盖让我们平时见惯的世界全部改观,不再是色彩斑驳,不再有变化差异,而满目一色的白雪让纷繁的世界一下子变得简单起来,而晶莹的白色会令人生出一种纯洁、高尚之感,仿佛污秽被涤荡,喧闹被清除,我们的精神忽然而有了提升。因此,当王徽之这样一个敏感而多情的人,意外地置身于雪白晶莹的世界之中,又是在山阴这样一个隐居之地,即使是在夜半时分,也使他胸中那些出世的志趣,越俗的逸情,弥漫而出,于是他徜徉于白雪的世界之中,陶陶然而乐,情不自禁地咏起了《招隐士》之诗。情绪高涨之时,想到戴逵这位出世隐居的高士,而想与之分享自己此刻的感受,于是不管不顾地令人备船,乘着夜雪逆流而上地去寻戴逵。这是“乘兴而行”。而在驾船夜行之时,他继续观赏着曹娥江上飘飞的雪花,欣赏着沿江两岸皑皑白雪覆盖的山林,在经过一宿的航行之后,浓郁的兴致也就在这航行观赏之中由高潮而渐渐消解,在到达戴逵门口之时,兴致已尽,不再有分享的需要,于是就掉头返回。这是“兴尽而反”。

这段文字让我们了解王徽之这种敏感而多情的性格。不过,人虽然各有其性格,在社会中生活,因要与旁人相处,常常会考虑到别人的感受而克制自己的性格,调整自己的行为。而这里的王徽之,却是不管不问,任心而为,我行我素。他的行事是,不管别人如何想,也不管别人如何看,重要的是我自己的感受:是否激发了兴致?是否尽情地发挥了自己的兴致,能否在生命的体会之中找到一种痛快淋漓的满足感?他所追求的不是利益,而是对于生活的审美享受。只要能获得个人情性的满足,一切可以在所不计。这就是“何必见戴”。这是一位任性而为、不问后果的名士。

王述,太原人,字怀祖,号蓝田。他的祖父王湛、父亲王承都是西晋颇有声誉的名士。王述生活在东晋,也很有名,人称“清贞简贵,不减祖、父”(晋书75),史称“安贫守约,不求闻达,性沉静,每坐客驰辩,异端竞起,而述处之恬如也。”(同上)他是一个行事率直的名士。《世说新语方正》记:

王文度为桓公长史时,桓为儿求王女,王许咨蓝田。既还,蓝田爱念文度,虽长大,

犹抱著膝上。文度因言桓求己女婚。蓝田大怒,排文度下膝曰:“恶见文度已复痴,畏

桓温面。兵,那可嫁女与之!”文度还报云:“下官家中先得婚处。”桓公曰:“吾知矣,

此尊府君不肯耳。” --方正-57

王坦之,字文度,是王述的儿子。这时担任桓温的长史。桓温此时任职侍中、大司马、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假黄钺,是权势最盛的时期。侍中,是随时都可以不经请求就入宫去见皇帝、且分掌朝廷机密的官职。大司马是一名号,并无实职,表示地位隆重,凌于百官之上。都督中外诸军事,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长,统管全国军事。录尚书事,相当于丞相之官,总管全国的行政事务。假黄钺是一种礼仪。黄钺,用黄金装饰的大斧,是皇帝出行时的一种仪仗。假即借,将皇帝的仪仗借给大臣来显**重。这时的桓温向自己的属下王坦之求婚,要娶他的女儿为媳妇,在今天的人看来,这是一门很风光荣耀的婚事,愿意应允的父母怕是不少。不过,桓温要娶的虽然是王坦之的女儿,因为王述还在,所以王坦之的回答是必须请示父亲。王坦之是趁着王述正高兴之时说起这件事的,而王述的反映非常激烈,即刻变脸,不仅一把将原来抱在膝上的王坦之推下去,还骂儿子愚蠢,胆小,畏惧桓温的权势,说是“兵,那可嫁女与之!”严厉地拒绝了这门婚事。

桓温之所以要向王坦之求婚,而王述之所以不应允这门婚事,都与当时的风尚有关。王述是世代的名士之家,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名士的声誉来自于历史的积淀和文化的修养。而桓温却是凭藉军事上的胜利而揽有政治上的权力,虽然也声名显赫,却不为以历史文化自高的名士世家瞧得上眼。桓温想通过联姻于王述家而提高自己家族的社会地位,王述却不买账。这一点,桓温其实心中是有数的。所以当王坦之委婉回绝说父亲已经为孙女儿订下婚事时,桓温也就点破说是王述不肯应允这门婚事。有人说这是王述不慕权势,其实不然。

这件事的最后结果是桓温的女儿嫁给了王坦之的儿子。这时的王述为什么又可以同意呢?原来在王述看来,我的人不可以入你家的门,那是羞辱,因为你们没文化;你的人可以进我的门,这是我的宽容与栽培,因为我的文化可以熏化感染你,帮你提升品味。

这里最有意思的就是王述将王坦之抱著膝上的描写。据《晋书》记载,王述死在太和三年(368),时六十六岁。王坦之死在宁康二年(374),时四十六岁。推算可知,王述生于三○三年,王坦之生于三二九年,王述得这个儿子时二十七岁,在古人已是年长,因此很是疼爱。通常男人表达感情的方式是比较内敛,比较克制,要显现出男子汉的气概,厌弃小儿女般的柔情。俗语所谓严父慈母,就是强调男女在表达感情时的不同方式。但是王述不是,文中说“虽长大”,是说王坦之这时又高又壮,王述却要将他揽在怀里,抱在膝上,用一种最直接、最身体的方式,毫不遮掩的表达自己对儿子的疼爱感情。而这个时期的王坦之多大呢?王坦之是在桓温任大司马以后出任长史的。桓温任大司马在哀帝兴宁二年(363)五月,即令他当年就职桓温的司马,也有三十五岁了。王述将一个三十五岁的儿子抱在膝头上坐着,坦然地抚爱,就像一位慈祥的母亲对待年幼孩子,这真是一种很张扬、很别致的感情表达。王述敢爱敢恨的性格,以及他那种极端的性格表现,在这件事的描写中表现得很生动。

这里还可以见出王述性格的急燥,从极端之疼爱陡转为严厉的斥责,毫无过渡,连个楞都不打,可见性格之急。《世说新语》中写他的急燥,有这样一则故事:

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筯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

仍下地以屐齿碾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齧破即吐之。 --忿狷-2

事因吃鸡蛋而起,但其发展却已经不是吃的问题,而是人在与鸡蛋赌气。举以掷地就是发泄:你一个小小的鸡子,竟敢与我老王捣蛋!可扔下去的鸡蛋在地上滴溜溜地转个不停,像是在向人**:若奈我何?于是王述气得穿鞋下地,想一脚踩住,却偏偏穿的那屐上的齿小,蛋又圆滑,几度三番踩踏不住,“瞋甚”,写其怒目圆睁,火冒三丈,愤激不能自已,于是索性用手从地上拣起蛋来,放入口中,咀破之后,再呸呸地吐出来:看你还神气!其实这里对鸡蛋捣蛋的理解都是王述自己逞强好胜性格的投射与反照。王述斗气而咀破鸡蛋,终于赢得了与鸡蛋的战争。这种极端的行为,虽然笨拙可笑,却又不无可爱:因为王述的思想方法虽然简单,性情却十分率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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