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

时间:2022-03-12 08:53:46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荒山承包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荒山承包合同(精选15篇)

荒山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拥有荒山一处,面积约 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并签订此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范围:

  二、承包年限: ,共计________年。

  三、承包费:共计 整,一次交清。

  四、此合同签订后,荒山归乙方经营治理管护,甲方以前的树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要按照国家政策经营管理,绿化荒山,不能自行其是。

  六、甲方代表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七、乙方代表人在承包期限内有继承权。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在承包期限内,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不能履行合同,甲方不退承包款。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载植的果树、柴树到期后不准随意砍伐,由双方协商作价后卖给甲方。

  十、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解决。

  十 一、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 。 此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2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位于____区乡村,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

  一)

  1.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 亩。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

  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1.5甲方承诺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 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土地承包金每________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实交 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

  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

  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

  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

  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 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 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

  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二百一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 元人民币。

  第二百一十一条 附则 1

  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1.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荒山承包合同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范文阅读 甲方:____区村委会村民小组。 负责人:,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整(小写: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3

  甲方(出租方):申家原行政村

  乙方(承包方):郑建平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东南西以沟边为界、北以桥为界,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由乙方有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为50年。共230亩。

  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xx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

  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计人民币:¥20xx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全归乙方。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 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 违约金人民币:¥20xx元(两千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 ¥50000元(伍万元整)。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起诉到当地法院即黄龙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证:

  20xx年1月1 日

荒山承包合同4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儿湾。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岭(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即从20xx年1月1日 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 费及其它杂费)。

  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鉴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5

  为绿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孙后代,在各级政府部门,林业部门的支持下。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决定,并向全村村民公开承包,党的小组一至同意决定,将所属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的荒山石岩子(丰收公路两边)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甲方:嵩明县小新街乡、古城村委会、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乙方:嵩明县小新街乡、小新街村委会、小路底村白云波

  一、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二、四至界线:

  三、石岩子荒山面积地属小冲村十二组十三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20xx年元月23日至20xx年元月23日止,伍拾年。

  五、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

  六、乙方有权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围内植树造林,不得开荒种地。

  七、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征占用,所得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灾害人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关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的盖给公章,申请等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负。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和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甲方将自己所有的荒山(含其中自然形成的水面)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的土地所有权不变。

  二、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的荒山范围为: ,具体位臵及面积以双方移交时勘界位臵以及勘界范围内的面积为准。

  三、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底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附着物和地形地貌进行任何形式的处臵,且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移交发包的荒山。

  四、甲、乙双方议定的荒山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承包费 元,在甲方向乙方移交承包标的物后,由乙方一次性付

  清。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承包经营户,甲方应让乙方享受招商引资和荒山承包的各种优惠政策。

  2、本合同签订之后,由甲方负责在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前,依法应办理的荒山承包及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如由此影响承包合同效力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处理与周边村民及其他土地用户间的关系,出现争议及时解决,并不得由此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5、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及时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办理承包经营期间水、电、路的连接、使用、铺设等所有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的事项。

  6、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享受除承包费外同甲方其他承包经营户同等的待遇,有权使用甲方及所属村民小组的公用水源、电力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

  7、承包期间,乙方有权选择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进行承包经营。

  8、承包期间,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9、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投资概由乙方自负。承包期满后,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七、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臵。合同终止时,乙方添附的所有财产由乙方在期满后三个月内自行处臵,到期无法处臵的所有财产无偿属于甲方所有。

  八、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承包费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由乙方收执,副本按管理和办理手续之需分别予以报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7

  发包方: 龙里 县 羊场 镇 翠微 村 甲摆勺 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甲摆金山 为界,南面 二组责任土 为界,西面 蛤蟆关马路 为界,北面 马野山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月日,至贰零肆壹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大力发展养殖业,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耕地,乙方现有一座荒山承包给甲方作为养殖场。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承包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荒山的位置(名称)和面积

  桃闸路西北方(大新山);面积五亩。

  二、承包期限为30年(叁拾年),即从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2月16日止。

  三、承包费用每亩1000元,每10年付一次款,共3次付清。如甲方不按时向乙方交纳承包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内,养殖场内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要负责荒山的绿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义务协调解决四邻纠纷,维护甲方的养殖场环境。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撕毁,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文。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9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代表人: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合理开发坞葛村村后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配合完善虎鹿镇的旅游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东阳市虎鹿镇坞葛村村后,小地名为大岩山。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村里的荒山荒地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

  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果树、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因为旅游需要建设的永久建筑,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

  四. 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亩,亩/元。

  2.荒坡地: 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乙方每次承包费打入村集体帐号,甲方需要提供盖章签字的收据。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紫竹: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2. 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应将承包范围内山林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

  理。乙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 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

  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通知甲方,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合理合法的理由不得终止本合同,如

荒山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大力发展养殖业,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耕地,乙方现有一座荒山承包给甲方作为养殖场。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承包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荒山的位置和面积

  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30年(叁拾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每年 元,每5年付一次款,共6次付清。第一次 年 月 日;第二次 年 月 日;第三次 年 月 日;第四次 年 月 日;第五次 年 月 日;第六次 年 月 日。如甲方不按时向乙方交纳承包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内,养殖场内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要负责荒山的绿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义务协调解决四邻纠纷,维护甲方的养殖场环境。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撕毁,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文。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12

  建设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二 标段

  工程地点: 蚰蜒山、罗袁寺山 工程内容: 山体绿化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山体绿化工程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人民元币) (小写)¥: 元预付款: 元;进度款: 元;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 职称: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 本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图纸;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荒山承包合同13

  甲方:鲜鱼村一社

  乙方:鲜鱼村一社社员袁泽清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xx年,即从**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纳(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 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 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 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 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 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归集体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xx年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 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 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

  xx年xx月xx日

荒山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xx市xx区上王乡子谏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39;土地性质为荒山,位于xx市xx区上王乡子谏村,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1.5甲方承诺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xxx年,从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土地承包金每xxx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xxx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实交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xx日内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

【荒山承包合同(精选15篇)】相关文章:

1.荒山承包合同精选15篇

2.实用荒山承包合同

3.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4.关于荒山承包合同

5.荒山承包合同 15篇

6.荒山承包合同(15篇)

7.农村荒山承包合同3篇

8.荒山开发承包合同14篇

9.荒山承包合同(合集1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