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2-08-04 16:57:09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承包合同集合十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承包合同集合十篇

承包合同 篇1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第二条 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三条 上交利润数额

  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_____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比例上交利润。

  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____计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第四条 企业留利分配

  | 项目 | 生产发展基金% | 福利基金% | 奖励基金% |

  |企业留利|

  第五条 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第六条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完好率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

  3.新产品开发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产值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商、服务工作。

  2.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____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1)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以企业资金补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承包合同 篇2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

  1.1 本合同当事人

  1.1.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1.2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2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第三条 标的房屋

  3.1 标的房屋为位于 市 路 号 的由发包人持有的“ ”项目地上第 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3.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五条 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

  5.1 共用条件及构成

  5.1.1 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5.1.2 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 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免费提供 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免费提供(详见物业管理合同)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 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

  8.1 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8.2 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8.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但原则上不得经营 F~ 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8.4 发包人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8.5 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9.1 发包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 年 月 日为起租日。

  9.2 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十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0.1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第五年后

  10.2 承包人应于 内向发包人支付该 的租金, .

  10.3 除不可抗力应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 日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10.4 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十一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11.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11.2 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11.3 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11.4 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

  13.1 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13.2 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

  14.1 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等款项:

  14.1.1 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14.1.2 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14.1.3 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14.1.4 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所有公共费用。

  14.2 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4.2.1 出现一般常见故障维修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14.2.2 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14.2.3 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较严重损坏(注:本处“比较严重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部分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30日负责修复。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14.3 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后30日内更换完毕。

  14.3.1 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维修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14.3.2 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14.3.3 使用说明书标明有使用期限的设备,使用期限届满。

  14.3.4 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14.4 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及时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情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直接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维修期间的租金。

  14.5 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

  14.5.1 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14.5.2 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14.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14.6 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14.7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六条 投保责任划分

  16.1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6.2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八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18.1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8.2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8.3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8.4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18.5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18.6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8.7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18.8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18.9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8.10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8.11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8.12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二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2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0.2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20.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20.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20.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0.6出现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20.9、20.11、

  20.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20.7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20.8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20.9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20.10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20.1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60日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

  20.12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60日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

  20.1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21.1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90日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21.2 合同期满,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二十二条 保密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共同适用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责任或追索债权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差旅费等所有因此发生的费用。因发包人违约而经有效司法文书确认的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可直接抵扣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

  第二十四条 生效条款

  24.1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印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尽一切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

  1.标的房屋平面图;

  2.《标的房屋交付标准》;

  3.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

  下列形式的文件,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公司

  承包方:————

  公司(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xx县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x沟、小x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姓名 ,身份证:

  乙方:姓名 ,身份证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的果园 亩承包给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 元,共 亩,计 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承包果园的土地使用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在承包期间,如果此果园被征用,甲方拥有该果园的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款,若此时果树正在盛果期,甲方将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4、在承包期内,如遇征用此块土地,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买卖、转租、转让果园,否则甲方收回果园,乙方无条件执行。

  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若想终止合同关系,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合同。

  第七条:其它

  法律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附表说明。补充规定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姓名 身份证:

  乙方:,姓名 身份证:

  甲方将座落在吴忠市扁担沟乡,烽火敦五队的果园40亩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期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到期。

  二、乙方在承包期内,第一年上交承包费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首付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共计 人民币(大写: )。第二、三年度随行就市,由双方自行商议决定……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 月 日(阳历)以前。

  三、责任如下:

  1、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买卖、转租、转让果园,否则甲方收回果园,乙方无条件执行。乙方如有违约,甲方不退还保证金。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间,水、电费自理与甲方无关。

  4、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如若违反或人为损坏果树,甲方警告乙方仍不执行,甲方将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5、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水果销售权。

  6、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蹋果园。

  7、在承包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人畜死亡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9、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将果园、房屋、果窑工具等物资完好归还,如有损坏乙方应据实赔偿。

  10、在承包期内若有修渠、修路费用等细节问题由乙方负责承担。

  11、由于乙方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应向甲方赔偿每株损失金1000元。

  12、乙方在每年的12月底之前,提前交清第二年的承包费,乙方逾期不交清承包费,甲方有权收回果园。

  13、甲方如在合同期内买卖果园,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收回果园,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执行。

  四、法律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附表说明。补充规定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工程的土建、水电工程施工资料以承包的方式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本工程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本工程土建、水电安装资料的编制与整理(包括土建、水电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原材料送检、资料整理等工作)。

  2、桩机、通风、消防、电梯、门窗、智能建筑等分包资料不包含在内。

  3、本工程所需纸张与耗材均由乙方负责(包括墨水、打印纸张、资料夹、档案盒、胶水等耗材),由资料制作所引起的图纸复印、晒图等均由甲方负责。

  4、砼试块的制作、拆模、与养护由甲方负责,送检由乙方负责。

  5、各种材料送检的试验费及由此所引起的交通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相关部门的招待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6、档案馆、质检站等部门所收取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各单位之间的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乙方按建筑面积承包甲方本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资料,(建筑面积按实结算)承包单价按2元/m2。

  三、付款方式:

  基础结构验收付工程总承包价格20%,主体结构施工到15层付至工程总承

  包价格40%,主体结构封顶付至工程总承包价格70%,工程竣工验收付至工程总承包价格95%,资料移交档案馆一周内付清所有余款。(付款方式按单个单位工程施工进度为依据)

  四、标准

  1、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期交工。

  2、在计划时间节点所进行的分部验收,保证工程资料的完善。

  3、竣工验收资料保证其整齐、完善、成册。

  五、甲方责任、义务

  1、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如技术数据的及时提供)。

  2、现场材料的质保资料的提供(如钢筋及其他等各种原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

  3、甲方的施工管理人员应与乙方配合,及时提供现场所有变更的原始资料并通知乙方。

  4、车辆的提供: 当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盖章及现场材料送检时需由甲方提供车辆,若因甲方提供车辆不及时而导致时间的延误,其责任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5、如因甲方原材料不合格而导致质监站未出具检验报告以及因甲方某些手续不全造成档案馆验收不合格,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6、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甲方需负责催促各分包资料的提交,若因分包单位资料提供不及时或未能达到档案馆验收标准而影响档案合格证下发时间,其责任由甲方单位自行承担。

  7、甲方需为乙方提供食宿及相应的办公室、电脑供乙方工作所用,工作期间

  甲方需负责对乙方办公室内物品(电脑、打印机及资料)的看管。

  六、乙方责任、义务

  1、配合甲方的管理,与监理及内部班组的协调工作。

  2、及时的提供报验资料。

  3、分部节点的验收资料的检查与完善。

  4、保证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合格交由档案馆。

  注:本工程计划工期为个月,如工期延期(延期壹个月以内不计,延期壹个月以上,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甲方额外付给乙方 3000 元/月。

  七、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因甲方两台塔吊需要司机,根据本工程情况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二、 塔吊数量:80塔吊台,63塔吊台。

  三、 司机人数共人。

  四、 工作地点:

  五、 工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本工程主题结构竣工时止(以甲方确定时间为准)。

  六、 承包工作范围内容:按照甲方施工要求,乙方必须确保司机人数24小时施工吊材料、构件等分部工作,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保证随叫随到,并积极配合塔吊升顶、维护、修理等工作。

  七、 承包方式:甲方按每台每月 元(含塔吊司机的工资、加班费等所涉及的各项费用)。

  八、 付款方式: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元,生活方面均由甲方安排(包吃、住),工资年底一次性结算(冬休停工、主体完工后20天内付清)。

  九、 要求条件:乙方司机身体健康,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在施工中按照安全规范、操作规范及十不吊进行。

  十、 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安排一次罚款200元,不按时上班或知道这罚款100元。严禁酒后上岗,严禁一切违法违纪事情发生(如果发生,乙方自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到完成本工作结算工资后失效。

  甲 方:

  手 机:

  乙 方:身份证号:手 机:

承包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现就 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 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 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 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铭毅房地产开发大连新视界铭城项目由承包方总承包管理。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机电安装、景观园林及外管网等全部内容。如上水,燃气、机电安装等专业工程,需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承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工程造价的3%。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结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结算执行20xx辽宁省定额,材料及人工费均执行施工期间大连市造价信息网网刊价。

  2、本工程为总承包形式,如发包人将专业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包人应收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给予垫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计算。

  本框架协议一式六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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