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初二作文

时间:2021-08-20 22:12:29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初二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初二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初二作文

我喜欢初二作文1

  在二年级的时候,书,早已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们情同手足,形影不离,我下课看,中午看,吃饭也看……虽然时间太短,但并不消减我对看书的欲望。所以,我最喜欢放学和晚上,这样长的时间才足以满足对书本如饥似渴的我。

  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想到这句话,我就更加快速,更加仔细的读了起来。这样一来,作文对我来说就是小事一桩,不会再因一篇作文而眉头锁紧。而更令我牵肠挂肚的则是文章中的悲欢离合和丰富多彩的科学知识,这对小小的我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使我对书本有着囫囵吞枣的速度。

  放了学之后,我的手上必然会出现一本或厚或薄的书,我便如饿狼扑食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的精华在我的脑子里一遍遍的提取、吸收、提取、吸收……这一个小时的看书时间我眼皮几乎一动不动,眼珠充满了血丝,而我却浑然不觉,跟着故事中的主人公一起同悲同喜,身临其境的感觉真是妙。但一声熟悉、清脆且“讨厌”的声音冲进我的耳朵里:“儿子!写作业了!”我好像被浇了盆冷水,一下子清醒了过来,我略带愤怒的走到书桌边写了起来,虽然笔头上在奋笔疾书,但心里却想再多看几页书…。。

  写完作业,我便稍做休整,又一次的拿起书本看起来,一直到睡觉。

  虽然父母逼我睡早觉,这样对身体好,但我却只光顾着眼前的乐趣,所以,我等爸妈走了后,我暗自庆幸,迫不及待地把在枕头下“库存“的书本拿了出来,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让我欲罢不能。下巴被床压的生疼,但我忍着痛继续看,为的是看完那所剩无几的高潮部分,以至于一阵重重的脚步声被我忽略了,当门把手转动的时候,我心想:“糟糕,是妈妈!”我飞快地把刚刚用的小台灯关掉,把书放回,立马再次装睡,妈妈走了进来,原来是妈妈怕我把被子踢掉。我怕被妈妈拆穿,连大气都不敢喘,显然,妈妈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就走了,这才使我紧张害怕的心情得以平复,想睁开眼睛,但好像眼里灌了铅一样,想睁也睁不开。

  于是我只好作罢,打算下次再看,因为睡意已经漫布我的全身,不等多想,我就睡着了。

我喜欢初二作文2

  这学期,我读了著名的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虎女蒲公英》,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作者在西双版纳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在陪伴小老虎成长时,作者和这只名叫蒲公英的小老虎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最精彩的一段是作者无意中遭到了大象群的攻击,千钧一发的时刻,蒲公英及时赶来,它灵活机智地和大象斗智斗勇,淋漓尽致的导演了一场“虎象游击战”,最终把作者从大象的铁蹄下救下来的故事……

  读到这里,我真羡慕沈石溪叔叔啊,有这么好的小老虎陪他,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只小老虎该多好!想到这里,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嗨!我们家不是也有一只这样的“小老虎”吗?那就是我的虎兄“志达”哥哥啊!

  只见他浓密的眉毛下一双大的惊人的“虎眼”,平时这双黑黑的“虎眼”活灵活现地转个不停,可他生气的时候“虎眼”里射出的“虎光”象一支支利剑能把人身体刺穿,他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就叫:“赖死了,赖死了”,所以人称“杨辣子”,想到这里,我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妈妈,您就让我和我的虎兄培养培养感情吧。”

  妈妈笑着说:“外婆早下命令了,寒假里要好好驯驯这只小”老虎“”。虎兄到我家的第一天,就开始发起“虎威”来,由于临时有事,哥哥的语文补习课取消了,听此消息,只见他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舒坦劲儿让妈妈恨不能咬他几块“虎肉”尝尝,值得庆幸的是,他还记得要背新概念课文,只见他心不在焉地读书两遍,便迫不及待地想背给妈妈听,“虎兄”结结巴巴地连背带蒙,妈妈义正严词用训犯人的口气要求他重背两遍,这下可摸了老虎的屁股,妈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从板凳上跳起来,脸上青筋根根暴起,涨红了脸虎啸起来:“怎么可能,这样背我到老死了也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又不是我爸爸!”

  他双眼露出“虎光”让人不寒而栗,妈妈却笑着和哥哥斗智斗勇,软硬兼施,“虎兄”在妈妈的强大攻势下象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瘪了下来,妈妈让“虎兄”每天背英语,练钢笔字,哥哥的学习习惯有了很大的改变。

  其实,最最高兴的是我啊,因为一个人在家里多孤独啊,有了“虎兄”的陪伴,我真觉得这个寒假是最快乐的一个寒假!读过《虎女蒲公英》,想到我的“虎兄”,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爱可以改变许多,许多……

我喜欢初二作文3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平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我喜欢初二作文4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我喜欢初二作文5

  在漫漫人生旅途中,诚信犹如人的灵魂,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了诚信,才会有绝处逢生的援助之手;有了诚信,才会有真诚友谊的欣慰;有了诚信,才有了爬出深渊,走向光明的机会……

  是的,诚信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最喜欢的成语就是“一诺千金”!

  时间倒流回四年级的一天,蝉在头顶的浓荫里撕心裂肺的高歌,让本就燥热的夏天变得更加烦躁,妈妈给了我五块钱让我自己解决吃饭问题。我瞟了一眼钟表,我去,还有十五分钟迟到!我像泥鳅一样溜到楼下的“拉面王”面馆,面馆的阿姨做的面既好吃,又实惠,三块钱就能吃个大饱,我直勾勾的盯着阿姨做拉面时那上下翻飞的双手,快点!快点!我焦急的想,时不时的低头看看分针和秒针的竞赛,还有十分钟!我急似热锅上的蚂蚁,但却没有丝毫办法。终于,香气冲天的拉面来到了我的面前,我恨不得将整个脸埋进碗里,只求能吃得快点。

  当我重新抬起头时,表带给我的准确信息还有五分钟,终于赶上了!我抹了把嘴,刚准备起身走人,一个吃面阿姨很不合时宜的来到我面前,我纳闷的盯着她,她说了一句话让我从天堂滚到了地狱,“小朋友,我出去有点事,你帮我看一下包吧!”说罢,便跑出了面馆。哎呀,我勒个去,咋偏偏挑这时候让我看包呢?!看了看表……四分钟!着急也没用,我干脆坐在凳子上等,三分钟……二……一……我感觉豆大的汗珠从我额头划过,啪,掉在了桌面上,我似乎听到了校园里传来了悠扬的铃声,感受到老班那怒火中烧的面孔。

  终于,在迟到十分钟后,那个阿姨终于满头大汗的跑进了面馆。“对不起啊,我一个家人生病住院了,耽误你上学了吧?”我本来到口的话语,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冲阿姨摇了摇头。阿姨感激的对我说“真是太感谢你了,真是个好学生!”本来我一肚子的怨气被一扫而空,原来遵守承诺的感觉是这么好啊!回想起自己以前的种种“恶”行,我忽然觉得很对不起自己,如果人生是一首乐曲,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谱出优美的旋律;如果人生是一座高山,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一览它的雄浑!

  讲诚信既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还是连接友谊的五彩纽带。“一诺千金”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想从现在做起,拉起身边一个个朋友的手,建起诚信的桥梁;而在不久的将来,去牵起更多他人的手,在我们社会的每个角落,亲手种植出诚信的森林!

我喜欢初二作文6

  她抱着书本,习惯性地理了理扎成辫的长发,跨进教室。教室内一片安静,同学们都静静地坐好,一双双眼睛齐齐望向她,等待着她开口。

  只见她身着一件崭新而色彩鲜明的长裙,在微风吹动下,裙角微微飘拂,脸上那恰到好处的妆容,伴着发间偶尔闪现的首饰的.银光,衬得她好似百花丛间蹦出的仙子。

  这便是她每日开始上课时的情形。每一天,她总是这般盛装出场。尽管她已经三十多岁,女儿也上小学了,可她依旧爱打扮。每一日,她的穿着似乎都有所不同,哪怕是同一件衣服,她都会将其穿出新的花样来,以全新的模样郑重地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不知是否是因为她的打扮,她看上去总是那般有活力,有时候甚至让人感觉她像是一个小孩子,比我们还小的孩子。

  她特别喜欢唱歌,经常自己用手机在家里录歌、K歌,然后发在朋友圈里“炫耀”一番。为了唱歌,她还特地买了一个“金话筒”,而且竟然还特意拿到班上来给我们看,告诉我们怎么用,并跟我们说:“如果有人想要唱歌或者是录音的话,可以找我借哦。”那模样好像是一个孩子拿着一包糖果说:“如果有人饿了,可以来找我拿哦。”后来,我们要录制朗诵音频,她真的借给我们了。

  她多才多艺,我们班上的表演几乎都是她编排的。有一次,班级排舞蹈《中国范儿》,每晚她都留下来加班帮我们排练。那次舞蹈排得很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她欢呼雀跃,兴奋极了,甚至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

  她鲜少呵斥我们,时常鼓励我们。她在班上发行了卡通“钞票”和免抄贴纸,让我们都觉得很有意思,她也以这种方式来督促我们。不过,当我们犯下严重错误的时候,她也是会严厉批评我们的。

  她其实很感性。还记得离别毕业之时,她又给我们来了一个大拥抱,只不过这次是哭着的。当给我们毕业赠言时,说着说着,她就哽咽了。平日里,她好似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像孩子一般纯真、直率地表达,可这次她强忍住内心的波澜,许是不想让我们太伤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陈晨,我的小学英语老师。她纯真而善良,热情而美丽,像是我们年少轻浮的心中一泓缓缓滋润心田的清泉。

我喜欢初二作文7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平,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平,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我喜欢初二作文8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近。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

  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近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习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习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习习惯和学习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习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我喜欢初二作文9

  我喜欢生活,生命亦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前进,走自己的路,心无所惧,走好脚下,大胆向前,永无止境。

  我喜欢坚持,不甘平庸碌碌终身,好景常在好花常开。

  喜欢,或许很复杂,或许很简单。一树一树的话花开,漫步在山野,野百合在身边盛开,我喜欢;阳光灿烂,迎风奔跑,笑容在绽放,我喜欢;海风习习,海浪拍岸,拾起被洗尽铅华的海螺,我喜欢;站在长青藤下,藤蔓绕窗,见到了蓝天、白云,听到了鸟儿的欢畅,我喜欢……

  我喜欢在春日的羊肠小路上奔跑,洒脱、欢愉,感受着大地复苏,新一轮的热情生命之花放肆不羁。微风吹过,吹来了小草的清香和鲜花的甜美,让我感觉仿佛置身于烟雨江南,朦朦胧胧,淡泊素雅。抬起头,好好享受这日光,看那树梢上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似乎想展示什么,想奉献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会我一些美好的真理。春光无限好。

  我喜欢在夏日的大街上,手中拿着不断融化的冰棍,脚步不停。路上行人压低帽檐,戴上口罩,而我偏偏不一样,夏日的烈阳有何不好?黄昏,安静地倚在窗台前,享受着夏日的风,还有吹来的暖意,夕阳依旧炙热,沉沉地将红色笔墨描上天空。不远处的田间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喜欢夏,喜欢生如夏花。

  我喜欢在秋高气爽之际,去看那成片的火红。“停车生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枫树虽不像青松那样苍翠挺拔,也不像秋菊那样五彩斑斓,但它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性格,火热豪放。凉雨初霁的秋,就让红枫留下了火烈灿烂,光彩夺目。枫叶荻花秋瑟瑟。

  我喜欢在冬天的清晨,拉开窗帘,在结满雾气的玻璃窗上给自己画上一个大大的笑脸,当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独享那份宁静淡远、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我是在冬天出生的孩子,爱那一片雪白、落英缤纷的景象,虽然是四季轮回的结束,但也预示着新一轮的开始。在冬天里,总会有一种原始、纯朴的感觉。白雪纷纷何所似?撒盐空中差可拟。未若柳絮因风起。

  我喜欢将我所喜欢的写下来,每一段字的背后,都有那么一个故事,或悲伤,或欣喜;或平静,或曲折。坐在阳光下,手捧一本书,握一支笔,人、书、风,就这样安静在岁月里,安静在成长中,妥帖,脉脉温情……

  我喜欢,在幸福里,签收。

  我喜欢,在渴望中,拥有。

  喜欢的,且行且珍惜……

我喜欢初二作文10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喜欢初二作文11

  书让人产生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更是精神上的支柱。

  在我记忆的长河里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莫过于《老人与海》了,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当我抱着一颗好奇心阅读完这本书时才知道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位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里发生了一件看似平凡的事但又不平凡。一个名叫三提亚哥的老渔夫出海打鱼当他已经出海八十多天天还是一无所获时,意外的是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既然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比他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可是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整整拖了三天,在中途中,老人并没有想过放弃的念头,最后大马林鱼因精疲力尽被渔夫杀死了。当他准备回去向歧视他的人们证实他不是失败者时,又遭到了鲨鱼袭击,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来反击。虽然回港时只剩下大马林鱼的鱼头和骨头鱼肉都被鲨鱼要去了,但是并没有摧毁他英勇的斗志。我想鲨鱼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最强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回忆起老人曾说过的那句话:"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受不起大风大雨的小鸟,一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想着逃避。在学习生涯中,只要考试成绩不理想,就会垂头丧气觉得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比不过别人。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再也不会因为做什么不顺利或失败,一切都将会过去,而过去的就会成为下一步的转折点。人生本来就应该无止境的追求,“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失败,也许在很多人眼里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但在人生的路途中失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在渔夫出海之前,他是所有人眼里的失败者,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几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道路总是不好走的,但如果你也可以像渔夫一样拥有一颗坚持不懈,不被打倒勇敢的心,失败在你眼里就会成为小菜一碟的小事。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在失败里也许你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喜欢初二作文12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

  犹记得,少年时你意气风发。叔父项梁让你学习书法诗歌,你说:“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

  ”那时的你是何等的骄傲;后来你看到秦始皇南巡的车队威风凛凛,你又说:“彼可取而代也。”那时的你又是何等的霸气。这样的你天生便注定拥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果然,后来的事实证明你的确是不凡的。

  秦二世暴虐成性,天下动荡不安,各路人马纷纷揭竿起义,为了救万民于水火,你与叔父举兵起义。雍丘之战,你于万军之中斩杀秦三川郡守理由,秦军大败;巨鹿之战,你身先士卒与军士一同破釜沉舟,最终以少胜多反败为胜;彭城之战,你续写奇迹,以三万人马尽歼对方五十六万人,如此大的胜利可说是空前绝后,唯有你——霸王项羽才能办到。

  你的一生经历了七十多场战争,几乎战无不胜。你是天生的军事家,可是你却不是好的政治家。鸿门宴上,范增多次使眼色,让你除了刘邦永绝后患,可是你视而不见。于是范增只好感叹:“竖子不足与谋!

  ”所有人都说你优柔寡断,殊不知,你才是真正的有情。刘邦是你出生入死的兄弟,你们曾经同仇敌忾,一同灭秦,如今让你亲手斩杀自己的兄弟,这怎么行!

  所以纵使最终是你落败,纵使最终会被他杀害,你仍是要保他性命。对你来说,兄弟是一辈子的!

  终于,在四周一片楚歌声中,你输了。营帐中,望着这位你深爱的红颜知己,你不禁感叹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

  值得你欣慰的是,你的军士始终跟随你,不离不弃。当诸将提出要掩护你逃至江东时,你终于流下了英雄泪。是啊,你还有这么多好兄弟!

  你假装答应了诸将的请求,行至乌江边,乌江亭长劝项羽赶快渡过乌江。可是,你走后,诸将怎么办,他们虽是下属,但也是兄弟,你不能丢下他们独自逃生,刘邦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除非你死。望着滚滚乌江水,你笑了。

  手握三尺青峰,你最后一次摸了摸爱马的头。终于,你起身,长剑直指青天,我听见你用近乎呢喃的声音道:“我项羽此生不负他人!

  ”声罢,长剑一挥,一代霸王随风而逝。

我喜欢初二作文13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我喜欢初二作文14

  在我人生的旅途中有位喜欢的朋友,他即是我的同学,又是我的同桌——他叫小姜。

  他长着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是一张笑起来足有碗口大小的嘴巴,因此,同学们都叫他“姜大嘴”。他一米七八的个头,扁平的脑门前还留着几根长刘海,看上去帅气十足。

  他性格内向,最怕就是和人交往了,可内向的他却酷爱打篮球。在球场上因为他个头高,动作灵活,所以最拿手的要数抢篮板了,因此,同学们还叫他“篮板王”。每当我们两人之间有了矛盾,同样酷爱篮球的我就会和他去球场上较量一番,一场球赛下来后,大汗淋漓的两人又会和好如初了。

  他不仅球技精湛,在学习方面也是毫不含糊。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怎么解也解不出来,便请教他。他对这道题也不太懂,我们俩便讨论起来,争论的面红耳赤。最终,这道题在我们两人的反复论证之后迎刃而解。我用敬佩的口气说:“不怪人家叫你”姜大嘴“说起话来就是不一样,这么一道难题一下子就让你说通了,真是佩服!他连忙回应道”别这么说,如果没有你,光凭我一个人也不行啊!你也不用谦虚,咱俩是彼此彼此吗!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内向。一遇到我们人都无法解答的问题时,我们俩都不愿意去问老师,可又非常想知道问题的答案,于是,便和他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解决问题,谁输谁去问老师。可每当他输了时,他也会恳求我去帮他问,没办法,我也非常想知道问题的答案,在他再三恳求下,我也只能去问老师了,他也会用请我吃冰激淋的方式来答谢我。

  我俩不仅是学习上的好伙伴,而且还是生活中的好朋友。一天早上,我早早便起床来到学校,班里空荡荡的就我们两人。我见没人,便到老师的讲桌前摆弄起老师那最心爱的玻璃笔筒,一不小心把他打破了,我下得赶忙跑回座位上。不一会,老师进来了,见到满地碎片,心痛极了,他立刻声色俱厉地喝斥到:“谁干的”!正当我瑟瑟发抖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老师,是我干的。”原来是他。老实说:“好,既然你这么诚实,就不惩罚你了。”下课后,我问他:“你怎么这么傻,干嘛为我顶罪。”“因为我们是哥们啊”!他的回答使我为之一颤,我禁不住良心的谴责,立刻到老师那里认了错,走出老师的办公室,见他在门口等着我,还调皮地说:“一定要请我吃冰激淋吆!”

  我们之间的友谊就在这玩耍,学习生活中与日俱增。

我喜欢初二作文15

  我的语文老师姓施,是一位十分让我敬佩的老师。

  施老师留着一头秀丽的短发,显得十分精神,她面相慈祥,身材高挑,常常穿着美丽的衣裙。在外表上,我认为她是一位美丽的老师,而真正让我敬佩的,是她那高贵的品质。

  施老师认真。她为我们上的每节语文课,总是认真钻研上课内容,认真准备课件,她还在书本上标注了密密麻麻的内容。为了一节语文课,她在私底下一遍一遍地备课,只为我们能够更好的理解和学习。

  施老师负责。她对我们说:“如果有人不完成作业,我会一直催你完成,我每一次检查都有记载,不管过了多久我都不会忘记,直到你完成了作业为止。”施老师笑着说自己这样做,是一种坏毛病,她想改却改不了。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这是一种负责,是老师挂在嘴边的“一个也不落下”的情怀。

  施老师乐观。她从不生气。每次上课,脸上总是保持着微笑。她带着我们遨游在语文的知识海洋里,我们都很轻松愉快。偶尔面对一些刁难的学生提的问题,她也会用幽默的语句去应对。施老师不动铁尺不动怒,我们确实服服帖帖。

  施老师幽默。她在上课之前总是会先给我们讲些生活趣事。记得有一次她对我们讲向父母要钱的区别。向爸爸要钱:“爸,给钱!”“多少?”“六十!”“喏,这是一百,拿去!”向妈妈要钱:“妈,学校要交钱!”“交多少?”“六十。”“我是没钱,向你爸要去!”施老师绘声绘色,表演得形象生动,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从而也让我们明白要学会观察。

  施老师端正。她经常教育我们要“写方方正正中国字,做堂堂正正中国人。”她教我们如何正确地写字,从每句话到每个字到每个笔画再到每个顺序,她都非常耐心。如“王羲之”的“羲”,每次出现都要写在黑板上,一边写一遍念“点、撇、横、横……”有一次,我在交作业时看到了施老师的备课笔记,是那么的端正,清楚,正如施老师的为人一样端正、正直。

  施老师的这些品质无一不让我喜欢与敬佩。作为您的学生,我一定要向您学习,也要有您的这些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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