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调研报告

时间:2022-04-19 19:59:34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专项资金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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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调研报告

专项资金调研报告1

  为总结我市前几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经验,更好发挥保护专项资金效用,根据《20xx年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行动计划》有关要求,20xx年7月31日,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杭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上报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杭文广新发200918号),对20xx年度非遗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了专项检查。

  截至9月30日,我办回收了除萧山区、滨江区、下沙经济开发区之外的25个项目责任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调查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拨付情况

  20xx年12月底,我市全部下达非遗专项保护资金,共计1677884.2元,其中拨付给各区、县(市)的共计1312450元;拨付给直属单位和市属项目的共计365434.2元。非遗专项资金主要由名录补助和非遗普查补助构成。其中名录补助标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万元/项,省级1万元/项,市级0.5万元/项。非遗普查补助则根据各地普查工作业绩决定。

  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08年得到市非遗专项保护资金补助的共有28家单位,经统计上报情况发现,我市非遗保护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监管工作,合理分配使用,地方配套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最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具体如下:

  (一)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市政府及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市文广新局、财政局十分重视非遗资金的使用情况,尤其是在审核和监督等环节把握得很好。两局根据《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文广新发200817号 杭财教2008645号)《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杭文广新发200813号、杭财教2008504号)等有关规定,围绕预算分配权、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等关键环节和岗位加强监管工作,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办法科学、结果公正。

  经费下拨前,两局对拟补助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多次核实。之后,经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直接将专项资金下达到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同时,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要求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当中,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二)资金分配合理,使用突出重点。

  本市获资金补助的28个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及其所承载的非遗项目,均符合《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支持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料挖掘、资料整理、资料编纂、实物征集、展示演出、传承人补助、授徒工作、专家咨询、名录申报、保护研究、交通与会议等共计12个科目(详见图1,附表1)。其中,专项经费支出最大的是科目展

  示演出,合计支出490220.6元,其次是资料挖掘,合计支出466615.7元。支出最小的科目是其他,合计支出85209元,其次是专家咨询,合计支出101025.8元。我们认为,全市非遗经费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使用合理,具有一定科学性。整体而言,非遗经费分配格局与当前我市的非遗保护现实情况是相适应的。

  图1 20xx年杭州市非遗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统计表

  (三)配套资金到位,项目效益明显。

  近一年来,实报的25家补助单位年度支出3477791.33元。25个统计在内的项目责任单位的地方配套资金1973474.13元,占到总支出的56.7%(详见附表2)。也就是说,市里每补助1元钱,地方至少有1.3元(56.7%/43.3%=1.3)配套资金跟上。

  专项保护资金的及时下拨和合理使用,为我市完善名录保护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的原则,合理开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初步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氛

  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xx年9月30日,我市申报的“篆刻”、“蚕桑丝织技艺”成功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实现了我市世遗项目零的突破。20xx年11月,西湖区蒋村乡、萧山区楼塔镇、余杭区等6家单位列入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xx年,18个项目成功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使杭州市国家级名录数量跃升至26项,居全国同类城市第一。20xx年6月,文化部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级传承人名单中,我市9人成功入选,使我市的国家级传承人数量达到16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茅。同期,省政府公布的246项浙江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我市入围58项,使我市省级名录已达到了122项,居全省第一。20xx年4月,杭州市公布了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0项,使我市名录总量达到249项;各区县(市)也根据有关要求公布了当地的三批名录,达703项。杭州市公布了两批市级民族民间艺术之乡6个、民族民间艺术家16名,第一批市级传统节日保护地16个、传承基地6个、生态保护区9个及产业基地3个。

  (四)严格资金使用程序,无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三、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08年度市补非遗专项资金在使用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非遗保护资金仍显不足。

  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专项资金整体效益的提高。目前,我市非遗项目保护专项资金每年仅300万,而全市现有市级以上名录项目

  249项,另外,还有传统节日保护地、传承基地、生态保护区、产业基地等非遗保护延伸载体41个。平均下来,每个项目补助只有1万零一点。非遗专项资金的严重缺乏,已成为保护工作继续向前推进的内在瓶颈。因此,一些亟需保护的'项目,也因经费有限而导致保护工作难以为继。

  (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平衡。

  整体而言,杭州市非遗保护专项配套资金还是比较到位的。但由于各个项目保护责任单位财政状况不一,个别配套资金到位比例较小,甚至没有配套,项目开展后缺乏后续资金投入,导致项目的缺口资金较大,致使部分项目保护单位空有一腔保护热情,而无法把工作落实到实处,从而影响了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资金使用不尽科学。

  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在观念上相对落后,在项目的管理上比较粗糙,加之缺乏一定的责任心,个别项目保护责任单位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个别保护单位在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后,存在资金积淀、资金效用不高等现象。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强调活态传承,传承人是

  保护的关键,我市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倾斜。而就我市非遗专项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看,20xx年用于传承人补助、授徒工作的支出分别为257147.9、218564.3元,低于交通、会议(两者共计支出266028.5元)的支出。而展示演出总支出490220.6元,明显高于传承培训工作所涉及的支出,显然这与活态传承的理念是不相适应的。

专项资金调研报告2

  为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优质的文化产品,认真开展农村文化建设活动,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吴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文化站、财政所共同对年新农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有42个行政村,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于20xx年8月22日到账,总金额为235200元。

  二、使用情况:

  20xx年使用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为:160788元,资金用途分为3部分:

  1、用于文化信息基层服务点资金43825元;

  2、用于农村文艺演出活动资金81263元;

  3、用于农村体育活动资金35700元;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资金使用与申请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文化活动开展问题。

  三、主要成效:

  1、夯实了各村文化基础。各村通过使用文化资金补充了网线、相机,有的还邀请文艺骨干讲课,刺激了文艺队伍力量的壮大。

  2、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许多村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约300场,放映电影588场、送戏下乡20场,其中有省豫剧团专业演出,也有本地豫剧团,还有自己本土的怀邦戏、自编歌舞、现代戏等;在电影放映中使农民群众通过观看影片受到教育和启发,在镇文体活动中,很多村结合本村特色的进行了娱乐活动比赛,如书法、戏曲比赛、农民趣味游戏等。通过活动的开展,极大的丰富了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从一定程度上遏止了麻将风、赌博风的漫延,营造了健康、和谐、文明的农村文化氛围。

  四、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村使用资金积极性不高,嫌程序麻烦,干脆不用。

  2、由于农村文化人才少,还有很多人不愿去观看文化活动,更不去参加相关活动。

  五、建议

  1、要扩大资金投入力度的范围。农村文化活动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加大对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及室外健身场所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2、要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村文化能人、文化中心户的作用,不断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逐步提高农村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

专项资金调研报告3

  我局对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发现个别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核算及监督管理。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占用部分专项资金弥补单位经费不足;专项资金结余量较大;拨款环节多,部分资金未全部纳入专户管理;受益项目未按期完工或未能及时验收;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以及专项资金的零星分散等。这些问题会相应产生许多弊端,其一是逃避了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其二是资金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的专项资金到底有多少心中无数;其三是造成专项资金长期闲置,不能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其四是会形成新的违纪,时间长了就会变成单位的“自留地”,什么费用都往里面挤;其五是资金零星分散造成资金的效益性不高。

  究其原因是:一是制度不健全,法制观念淡薄,有关领导、财务人员和一些具体办事人员对政策法规不熟;二是预算管理比较粗放,缺乏统筹考虑;三是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四是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五是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不够。

  针对存在问题,审计建议:一是规范会计核算,各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用账户管理;二是下达项目资金时核拨一定的工作经费,以免其他费用再挤专项资金;三是进一步改进预算安排方法,使项目安排更加合理和科学,集中财力,每年选定几个有代表性、能启动相关投资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按规定程序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四是加强监督工作,建立专项资金管理的有效机制,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分析资金安排使用的效益性问题,促进资金分配的进一步合理和优化;五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六是建立和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督促项目单位抓紧项目建设,如期完成项目计划,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专项资金调研报告4

  为了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服务质量,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印发<自治区民委-20xx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督促检查实施>的通知》文件,我局联合市民宗委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和市本级安排的少数民族专项资金290万元。其中: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5万元,自治区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市本级安排少数民族地区补助经费35万元。总共筹建项目28个,截至20xx年12月底,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15个,在建项目9个,未动工项目4个。实现项目总投资537.69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25.5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

  1.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5万元,建设项目12个,截至20xx年12月底,已建成项目8个,在建项目4个,受益人口达2.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7万人。其中:乡村道路建设项目8个;建设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2个,特色山寨建设工程项目2个。

  2.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情况。自治区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扶持项目建设9个,截至20xx年12月底,已建成项目3个,在建项目6个,实现项目总投资134.79万元,受益人口1.38万人。其中:乡村道路建设项目6个;扶持村级文化中心建设项目2个;乡村小学道路硬化项目1个。

  3.市本级少数发展资金补助项目建设情况。市本级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万元,扶持建设项目7个,修建村屯道路3条,共2.6公里;建设村屯文化活动中心3个,面积700平方米;修建饮水工程1个,容水100立方米,水管长度1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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