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调研报告

时间:2023-01-24 13:19:3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社区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十分的重要,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区调研报告

社区调研报告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作为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结构主体的社区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要求构建和谐社会要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为此,民革福建省委组成课题组,就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进行调研。调研组七月—八月间走访了福州、厦门、湖南长沙等地,考察了当地的先进社区,并与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进行座谈。经过分析整理,形成此报告。

  一、我省社区建设概况

  我省社区建设自五年起启动,期间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坚持以服务为民为宗旨,民主自治为目标,居民参与为重点,示范活动为手段,努力健全、完善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实效。截至20xx年底,全省已经整合成立1461个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整合的基础上,按照“议行分设,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三个自治组织。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1、社区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把社区建设混同于基层政权建设。

  当前,我们社区建设实行以民政部门为主的区、街、居三级管理体系,往往把社区当成是政府的延伸,社区承担了太多的政府职能,导致角色模糊,职能错位,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承受层、操作层、落实层,工作不堪重负,疲于应付。社区居委会既承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又承担了基层政府重心下移后的行政管理职能,社区居委会“准政府机构”的地位及其运作机制,难以适应居民自治意识增强、希望扩大基层民主的需要,难以发挥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出现强调管理重心、管理权力下移,不是强化社区的社会职能,而是片面地扩大街道编制,扩展社区组织的政府职能的现象,使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仍然担当实际意义上的“包办代替”角色,造成社区的社会职能不是强化,而是萎缩、弱化,使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难于开展,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实现真正的社区自治。

  这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落实难的问题。所谓“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一般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政府部门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处理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时,在征得社区居委会同意后,应当同时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协助所需的权利和必要的经费;二是政府部门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会服务性职能向社区转移时,必须同时转移权利和工作经费。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因为政府职能未能转变,“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处于“留在口头上,落在低头上”、“叫得响,到位难”的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有下面四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

  社区建设在我省虽然已经走过五个念头,但是一些领导对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社区工作缺乏紧迫感,没有充分认识到社区建设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存在“重形式、轻实际”的现象,对社区建设中的简政放权、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等核心敏感问题,没有深入研究,妥善解决,仍习惯性运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手段来对待社区建设,看成“行政组织”、“准政府机构”,没有顾及到“权、利”相一致的问题。

  (2)项目界定不明确。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居委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同时也规定“居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协助维护社会治安”。19xx年颁布的《居委会组织法》对居委会规定了六条任务,其中两条就规定居委会要协助政府开展有关工作,又指出现阶段居委会同时承担自治和行政两大职能。因此,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但法律对“协助项目”只作原则规定,实际操作过程导致居委会协作的项目包括政府的所有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显现出现就不足为奇。

  (3)经费渠道不畅通。

  我们现行的财政体制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政府目前只有少数一些部门,如计生、公安因有专门的委办工作经费,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大部分部门均因为“委办工作经费”无法列支导致“权随责走、费随事转”难以落实。

  (4)社区拒绝不得力。

  中发办[20xx]23号文件规定,对不属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的工作和向社区摊派的各种负担,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在实际操作中,2社区居委会干部谁都不会得罪“上级”,只能“上面下命令,下面照着办”。据统计,社区居委会承担着社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科普、民政、再就业、计划生育、老龄工作、信访、安全生产、消防、侨务等工作,普遍达56大类,285小项。与这些工作相对应的是牌子多,几乎一项工作一块牌子,少的29块,多的达58块。

  2、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居民自治水平较低。

  现阶段城市的社区服务已经从单纯物质扶助的福利和救助,发展到对社区居民物质和精神需要的全面服务。社区建设内容应包括社区服务、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自治、社区文化体育卫生及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等多个方面。但是在社区管理方面,侧重抓行政性的管理,发动群众开展社区自治管理还比较少。社区的一些名为群众组织的机构,如计生协会、工会、红十字会等,实质上行政化色彩浓厚。社区服务是依托社区组织开展的社会福利服务,目前,服务领域不宽,项目不多,开展扶贫济困、就业服务相对比较多,社区的文化、教育活动开展的不够多;服务对象不广,面向老年人、弱势群体、未成年人的服务比较多,面向一般居民,尤其是青壮年的服务比较少,对青年人的吸引力不够;服务内容缺乏特色;组织力量比较单薄,一般是社区工作人员忙里忙外,发动社区中介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参与不够。

  3、立法滞后,社区工作关系不顺。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19xx年通过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它的许多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社区建设的需要。而且该法的基本条款只有23条,对城市居委会与政府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等仅做了原则的规定,操作性很不强。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对社区的关系也没有明确界定。致使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不很清楚,社区工作关系不顺。表现在: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不顺,虽然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会作为政府的基层机构,导致行政化倾向明显,影响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发挥;社区单位在社区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法律的依据,致使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不顺,有些社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关系融洽的,也往往是基于双方负责人个人之间的感情;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社区居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主要是指导与监督,但在实际操作上缺乏相应的手段,遇到不配合的`物业机构,社区居委会也束手无策;社区中介服务组织的性质以及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也没有法律的依据。按照“议行分设,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三个自治组织尚未发挥自身应有作用。社区建设尚须制度化和法制化。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象严重,对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十分不利。

  4、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不够适应,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程度不高。

  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工作,社区工作者队伍得到充实和加强。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程度偏低,一些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由于各种原因还很难进入这支队伍。二是男女比例不平衡。三是存在多头管理。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残疾人联络员、禁毒专委等虽然同在社区工作,但分别归属不同部门管理,街道和社区统一管理难度很大。四是个别社区工作者工作作风不深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甚至存在“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五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与过去相比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然偏低,与职工平均收入相比,与所承担的工作量相比,还有差距,容易造成人才流失,也影响社区居委会人员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影响着社区工作者职业声望的提高。

  5、社区单位和居民认同感、归属感不强,参与社区建设程度不高。

  近年来,通过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但是社区建设基本上还是以各级党委、政府的推动力量为主导,各级党委、政府处于发动、组织、安排等全过程介入状态,而作为社区建设主体的广大居民尤其是各类单位在职人员的社区参与意识仍旧淡薄,参与行为缺乏,参与程度不高,基本上游离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之外,有些地方甚至出现“政府拼命干、居民一边看”的非正常现象。如社区居委会选举,虽然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是,由于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居民代表选举,许多地方便把居民代表选举居委会作为普遍通行的制度。这样,基层组织选举者可以随意确定居民代表而省去许多麻烦,选举实际上成了走过场。一些居民还安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生活习惯,生活中遇到困难还主要依赖工作单位予以解决,与社区没有明显的利益关系。社区居委会虽说是群众组织,但由于主要精力承担政府安排的行政任务,仅有的一些活动项目针对性不强,致使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还不高,还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得不到大多数居民群众的认同。社区成员的低参与或者说社区建设参与主体的单一化,不但极大地制约了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发展,而且严重背离了社区建设的初衷,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瓶颈”之一。

  三、建议、意见

  1、和谐社会的关键在党。

  同样,要实现社区的和谐,也要看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得如何,因为社区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处在社会变革的第一线。加强社区党建,夯实执政基础,对和谐社区的形成关系重大。首先要科学合理设置社区党组织。社区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社区,一般应设立社区党总支,社区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社区,一般应设立党委。及时做好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建立党组织的工作。使党组织建到“大院”、建到“楼梯”,建到“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在社区的百分之百覆盖,真正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其次要加强社区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推进党组织干部“公推直选”。鼓励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从机关选派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挂职锻炼。鼓励通过社会公开招聘配备基层党务干部,逐步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此外还应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重视加强和改进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街道流动党员服务站、社区流动党员登记站和社区在职党员联络站等。

  2、完善社区工作体系,正确定位社区工作。

  一方面理顺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街道办事处、各政府职能部门要调整机构,转变职能,作好指导与服务,为社区居委会解决相关问题。社区居委会要保证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另一方面目前社区有限的资源承载了较多的行政职能,应明确社区组织是政府和企业分离的社会管理职能的载体,是开展社区自治管理的主体,而不是政府机构的延伸和“准政府组织”,减少多头管理的现象,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健全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老年人协会、文体协会、志愿者协会等社区中介服务组织,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增强整体合力。具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1)清理政府部门分设在社区的分支机构和牌匾。社区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的牌子,其他内设机构不再挂牌。分设在5社区的机构,除保留有关部门人员派驻的之外,应予以撤销,尽可能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检查评比活动,还社区居委会服务于民的初宗。

  (2)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机制。政府职能部门对需要经由社区协助的工作任务,赋予相应的权利,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

  (3)采取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的办法,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实行社区工作者归口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理顺人事管理关系。加强社区工作者进行岗位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考核、奖惩办法,建立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水平。

  (4)扩大社区直选。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对于把居民公认的、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居委会,调动居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组织直选试点,总结积累直选经验,逐步扩大直选范围,鼓励条件较为成熟的组织整区、整街范围直选。在条件尚未成熟的社区,可以考虑采用户代表选举制度和代表选举制度相结合的方式。

  (5)健全民主制度。完善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听证会议等民主决策制度,将社区事务交由社区居民自主决定、自我管理,特别是关系社区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广泛听取和尊重居民群众的意见。

  3、增加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1)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社区党组织强化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工作。建立党员向社区居民公示、社区居民评议党组织成员和党员、党员联系扶贫帮困对象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开展社区党组织与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积极倡导和组织党员以各种方式参与社区事务,开展“党旗在我心中”、“贡献在社区,温暖在人间”、“党员责任岗”等系列活动,形成“一个党员一面旗,一个支部”的格局,增强社区党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2)发挥社区整合功能。政府行政管理系统、社区自主管理系统和物业管理系统组成社区的管理体系。行政管理系统应承担制定社区规划、促进社区发展的职能;社区自主管理系统要通过发动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活动,形成社区的文化6合力,培养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科学合理地调整居委会规模。应当合理调整现有居委会的规模。按照有利于社区自治、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社区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合理调整划定社区。

  (4)加大对社区基础建设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投资力度。在社区建设启动阶段,政府投资是必需的,然而更需挖掘社会资源办社区。加强社区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动员驻区单位积极支持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为辖区群众造福,使广大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增加归属感和认同感。

  (5)扩大社区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通过基层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监督,让居民了解社区、关心社区。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分别建立“民意调查”、“居民议事会”和“民主活动日”等制度,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交流与沟通,赢得居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建议实施办事处和居委会政务、财务、服务等内容全部公开,激发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提高社区的民主自治水平。

社区调研报告2

  市发展研究中心会同市民政局、双创办、**区政府组成调研组,采用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市社区公共服务现状,重点是对中心城市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城市社区129个,涵盖人口近50万。其中:**区47个,**县8个,**县10个,**县9个,**县15个,**县6个,**县4个,**县1个,**县26个,**县3个。社区类型划分为:居改社型(由城区内的老居委会过渡而成)有61个,占总数的47.3%;村改社型(在城中村或乡镇集镇村基础上设立社区居委会)40个,占总数的31%;小区型(由新建居民小区构成)28个,占总数的21.7%。现有社区工作人员515名。其中:党员34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65人,占12.6%;高中(含中专)411人,占79.8%;初中39人,占7.6%。30岁以下的51人,占10%;30至50岁之间的407人,占79%;51岁及以上的57人,占11 %。全市城市社区共注册备案各类社会组织79个。其中:家政服务队22个,舞蹈队7支,书画社6个,老年人协会14个,各类便民服务队30个。另有365个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与村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二、工作特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省有关加强社区工作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社区工作理念,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八大工程",大力推进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了社区服务水平。

  (一)社区共建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强化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建设。按照以"以党建促社建"的工作思路,修订完善了《党员活动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规范社区党组织活动。采取"从上面派、从内部找"等途径,选优配强了社区党组织书记。制定完善了《居民自治章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议制度》、《社务公开制度》、《居民公约》等一系列民主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意识。20xx年,通过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成功选举出社区居委会干部515人,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得以优化。二是建立各级政府指导社区工作制度。市县区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深入社区走访调研,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20xx年,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发[20xx]34号),要求各级财政拨付"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每月不低于1200元报酬,社区一般工作人员每月不低于800元报酬"。目前,除**区、**县略低于上述标准执行外,其余县对社区干部的工资报酬及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均已得到落实。同时,按照一般规模社区每年不低于10000元的标准(规模较大的社区适当增加)拨付了公用经费。市上还对工作表现突出、落实社区资金到位好的县区给予奖励性补助。各级都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文明创建以及"双创"工作等重大先进评选上,广泛征求社区意见,树立社区工作权威。

  (二)社区基础设施逐步加强。一是形成了多元投入机制。针对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建立了市级引导、县区为主、社会补充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特别是按照"一部三室三站一场"(即党支部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低保和劳保工作站、计生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指导站、室外健身活动场所)的要求,采取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自筹建设资金的办法,对部分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进行新建和改扩建,从20xx年开始,这些项目总投资达3450万元(其中:中省市投资920万元,地方投资2530万元)。二是社区办公条件和社区服务设施条件有所改善。全市129个社区居委会中,已得项目支持的有115个,占88%,新建的公益性用房都在200平方米以上,最多达650平方米,室外健身场都在100平方米以上;共建成社区服务站124个,"一站式"服务大厅5个,社区计生卫生服务站125个,社区警务室129个,社区图书室(阅览室)117个,文体活动站78个,慈善超市1个,残疾人服务设施15处,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14处;结合"双创"工作,各级加大了对社区环境治理方面的投资力度,仅中心城市就新建和改造公厕33个,购置活动公厕7座,配置健身器材550件,新建室内垃圾站12座。这些建成的社区基础设施正成为实实在在的服务载体和充满人文关怀的"民本"纽带。

  (三)社区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一是构建了以服务困难弱势群体为核心的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各社区均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建立了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全市近5万城镇低保对象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广泛开展"入户摸底,进厂寻岗"的活动,为下岗群众"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千方百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有效解决了群众的生活来源问题,建立了以关爱下岗失业人员为核心的社区再就业服务网络。仅20xx年全市实现40**人再就业。二是构建了以服务居民生活为核心的便民服务网络。通过整合民政优抚、司法治**、科技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电信等各种服务资源,按照"一居一亮点"分别建立起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科技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家政服务、律师服务站等多种类型的服务网点,对计划生育、再就业服务、低保手续办理等社会事务实行一站式服务,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的目标。

  三、存在问题

  我市虽然在社区公共服务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经济较为滞后,城镇化水平低,围绕社区公共服务的投入难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加之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已经制约了和谐社区的建设,需要今后进一步加以研究解决。

  (一)社区职能划分不清,行政化倾向严重。据不完统计,我市社区平均承担10多类近百项工作,既有治**、文体、教育、卫生、救助、再就业、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也有物业管理、家政、餐饮维修等便利性服务,还有上级布置的禁毒、流动人口管理、商业维权等专项任务以及开会、学习、参观、检查等临时性事务,而且其中很多工作都有考核评比,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例如,仅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就有"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管理与精神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社区康复、健康教育"等40多项。在调研中,社区工作人员反映最多是,弄不清自己承担了多少项工作,哪些应该管,哪些不应该管。有的工作不仅占用大量人力,还要挤占社区捉襟见肘的工作经费,不堪负重。例如,在中心城市静宁社区调研时反映,该社区每年要承担背街小巷路灯、下水道维修等费用1万多元,市政部门则认为这些道路的产权不属于国有,谁的路谁维护。在当前普遍要求"工作进社区"的口号下,有的部门实际是"工作交社区",相应的工作经费和人员保障并没有跟进,将社区居民委员会这一法律上规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视作"准行政性机构",将政府及派出机关对社区"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变成纯粹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客观上造成了社区居委会组织主动为居民服务和及时向上反映社情民意的职能弱化,社区的自治作用难以发挥。在调研组走访中,不少居民认为居委会干部是"给政府办事",而不是"为居民议事",影响了居民对社区的参与感、认同感。

  (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薄弱,公益性用房政策难以落实。近几年,通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解决了大部分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但全市仍有23个市区办公用房为租用或借用,占到总数的18%。老的居民区大多位于繁华地带,存在土地的限制,即使已经列入改扩建项目的,很难找到合适地块,办公用房、室外健身场地面积普遍达不到3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要求,一些社区找地比找钱还难。例如,中心城市后张岭社区320平方米办公用房,就是通过水电三局实业公司、张岭派出所协调来的,由于未取得产权,该区域面临拆迁,新的社区办公用房选址重新成为棘手问题。同时,城市规模在不断扩大,但由于管理缺位、监督不力,新社区的公益性用房政策形同空文。国务院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要按照建筑面积百分之一的比例无偿帮助所在社区建设社区用房,或折成相应资金支持社区建设",但我市至今没有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按照规定办理,导致社区公益性用房严重不足,损害了社区的健康发展。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欠账较多的问题日益突显,以中心城市为例,城区仅建成农贸市场8个,且分布不合理,多数居民小区无小型蔬菜超市,部分人员居住较集中的区域有市无场,形成了一些马路市场。早期开发的居民小区没有建设配套的停车场,背街小巷也没有设计停车位,停车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另外,由于社区缺少老年活动室、公共活动场所,许多有益的群众性健康文化体育活动无处可去,不得不放弃或占用人行道等公共交通场地,而一些单位、学校的活动设施利用率不高,有的长期闲置,却以**全为由,不愿意向社区居民开放。

  (三)社区资金短缺,影响工作正常运转。由于绝大多数社区没有经济实体,主要靠政府下拨经费和向辖区内共建单位筹集,严重的经费不足,导致社区很多正常工作难以开展,更谈不上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目前,社区主要是依托于政府职能部门如劳动、民政、计生、公**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排的为主,而居民大量需要的物管、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绿化、青少年教育等方面的服务极为欠缺。以**区为例,除了位于中心城市的双堤、静宁、教场等社区有社办企业,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有保障外,其它社区的工作人员工资普遍在每月600至800元之间,低于全市城镇居民平均工资,并且都没有享受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过低的收入无法吸引素质较高的人员加入社区服务队伍,当前从事服务的主要是退休职工、家庭妇女、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管理的主要是民选社区支书、主任。从社会上招聘的大学生,因工资报酬偏低,不能**心于社区的工作,不断出现人员流失,导致当前社区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直接影响了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四、对策建议

  为了加快**城市化步伐,全面提升社区自治功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理顺社区工作职能。针对当前社区服务行政化倾向严重和工作任务超负荷的实际,必须理顺社区工作职能,创立新的`工作模式。现有的社区服务内容较为混杂,有社区代政府部门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有社区应该承担的公益性、福利性和互助性自治服务,还有社区内的商业服务等。只有在"行政归行政,社区归社区,市场归市场"的前提下,实行"政社分离"、"市社分离",才能理顺社区公共服务职能,搞好社区服务。建议参照苏州、深圳等地经验,实施社区体制创新、组织再造。采用"一个核心三大体系",即以党工委为领导核心的,政府主导下社区工作站的公共服务体系、居委会主导下的居民自治体系、市场主导下的社区服务体系。一是对原有的社区服务站职能进行整合,各部门在社区原有的办事机构统一并入社区工作站,实行"一站式"办公,主要承办部门下派的具体任务,以便社区能从繁琐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集中力量搞好群众性、公益性的自治服务。将履行政府职能的社区工作站从居委会组织体系中剥离出来,有利于节约政府行政资源。例如,退休老人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民政系统在各个社区推出星光老人之家服务,社保系统又有一套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度。虽然同是落实到社区,却是两头管理,分开出资,各自开展活动。今后的社区工作站可分别对两个部门负责,工作合二为一,经费统筹调拨,以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政府确需社区居委会配合的工作,则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实行政府发包或购买服务,并为社区组织配备相应的工作设施、设备。二是建立"双向"评议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召开评议会,由社区对政府各职能部门服务社区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的一项指标。同时,统筹建立对社区工作的考核考评办法,减少社区行政性工作考核项目,完善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评议制度,社区的自治工作和财务状态必须及时向居民公开,接受居民对社区的监督、评议,政府可将评议结果与社区公共经费、项目扶持等政策挂起钩来。

  (二)规划社区公共服务。鉴于现有的社区工作很多是解决开发商撤走后的遗留问题,十分被动和滞后。要将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科学统筹制定全市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划好配套的公共设施建设。根据社区人口状况、区位特点、居民需求,确定社区服务发展目标、实施阶段和工作方案等,综合考虑社区建设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开发与管理等关系,整合卫生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教育、救助、再就业、法律援助、便民利民、绿化环保等社区服务资源,完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针对社区公益性用房不足的问题,结合规划和建设管理,从源头抓起,抓牢抓实。一是在规划新小区时,详细规划中应有公益性用房的位置、楼层和面积的说明,开发商应当同时向民政部门备案,建立规划、住建、民政、房管四部门联席制度,小区建成后公益性用房应先移交民政部门指定的社区居委会,规划部门才能验收。没有移交的开发商,应没收其保证金作为开展社区服务的工作经费。二是社区办公用房现为租用、借用,没有产权的,规划部门要认真查找过去的相关资料,对已规划为社区用房而开发商擅自改变用途的,要责成开发商归还,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对原来规划时就没有提出要求,且现在已无法规划建设的,要通过**排"民生工程"项目的方式尽快解决,并在旧城改造工作中,优先解决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和办公用房问题。调查摸清社区现有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的公共设施,开放体育场、图书馆、博物馆等活动场地,通过改造、置换、帮建、共建等多种途径,增加满足民众需求的公共服务能力。

  (三)提供社区经费支持。经费是社区建设的难点,落实经费,促进社区管理全面发展。一是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人员工资、社区服务经费及工作经费等列入预算。按照新增财力逐年递增,保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养老、医疗及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水平,确保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落实好"费随事转"的要求,政府工作延伸到社区,凡需经费和大量人力完成的工作,经费一定要落实,切实减轻社区的经费负担。应将社区办公经费配套资金直接拨付到社区,杜绝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二是采取社会集资、个人捐赠、有偿服务等多种渠道筹资方式。以发行福利彩票等方式筹集的福利基金,应更多用于社区福利事业。建立社区服务基金,鼓励社区共建单位、个人和优秀企业家为社区服务捐赠,用于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和资助贫困大学生、残疾人等公益事业。推动社区举办经济实体,开展家政、物业、信息等居民大量需求的服务,给予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确保取之于社区,用之于社区和谐建设。

社区调研报告3

  关于**小学品德与社会学科的教学现状的调查报告

  摘要: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主要学科,它起到其他学科所起不到的独特作用笔者力求在较全面的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在《课程标准》指导下,从教育观念,学生自身情况,学校办学条件,教师教学能力,社会环境因素等方面入手,查找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形成的原因,为解决问题提供依据。

  关键词:品德与社会 教学现状 生活化 德育

  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是对学生系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必修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导渠道,是我国学校教育社会主义性质的标志,它对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检测学生对学科知识、技能的掌握及运用程度,了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以便在今后的教研过程中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努力提高品德与社会学科的教学质量和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特对洪山区卓刀泉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教学现状作以下调查、分析。

  一、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了解全校品德与社会学科的教师队伍现状,各班品德与社会课的开课情况,教师的课堂教学实况以及学生的品德状况,更重要的是了解教师对新课程的理解,以便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上好每一节品社课,使我们的品德与社会教学更快地与新课改接轨,使我们的学生先成人再成才,进而成为德才兼备的有用之材。进入新世纪以来,小学的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德育课程改革成效显著,为培养";四有";新人发挥了作用。但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现象,这些问题对我们青少年的成长十分不利,这些现象引起我们对品社课教学的反思。正是基于上述目的、意义,需要力求在较全面的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在《课程标准》指导下,从教育观念,学生自身情况,学校办学条件,教师教学能力,社会环境因素等方面入手,查找小学品社课教学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形成的原因,为解决问题提供依据。

  二、调查方法及对象

  本次调查主要采取访谈调查、问卷调查和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形式。

  访谈调查:调查的对象是该校校长、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品社课任课教师以及三年级到六年级各班抽出的30名学生。为了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调查之前与各位调查者不打任何招呼,做到即谈即记录。

  问卷调查:对全校小学3-6年级学生(各年级每个班随机抽取学生组成调查样本,三年级到六年级学生人数分别为:30、45、40、35)进行了品德与社会学科的 “普九”质量跟踪测试,采用试卷形式,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结合本学科特点,以闭卷的形式,对所学知识进行比较全面的测查,包括基础知识、创新知识、实践知识等。

  教学实践调查:主要通过对四年级、五年级课堂教学时的观察、学生发言情况以及学生亲身的表现情况来发现。

  调查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品社课教学取得的成绩、品社课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调查结果分析

  (一) 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取得的成绩

  1、学生的认知水平普遍提高,行为能力有所加强。据抽样调查,实行新课改以来,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努力使儿童不仅要经受认知的挑战,从中获得发展智力的满足,而且更多的是让学生获得情感体验,享受心灵上、精神上的满足,向生活学习,在生活中学习,在回归生活的过程中得到正确的价值观的引领,实现儿童的学习过程成为其认知与情感、头脑和心灵、道德实践全投入的过程。如通过“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的学习,学生们知道了社会生活中必须有道德,要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从小就应该养成生活自理,学习自觉,自强自立,不依赖他人,不甘落后,积极进取等方面的知识。行为上通过家校联系,共建“学生成长纪录档案”等活动,让家长和老师对学生进行评价,同学共同努力,相互帮助。同学们的道德实践,基本上达到同年龄人所应具备的良好标准。

  2、品社课教学评价不再以考试为唯一依据。新的课程标准实行以来,农村中小学对学生品社课学习效果的评价,主要是从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两个方面来考察。访谈和问卷调查表明,学生大多具有较高的道德认知水平、正确的道德理念评价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主流值得肯定。他们能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用于道德实践,他们普遍认为要孝敬师长,对人有礼貌,在家里要做家务,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假期应该帮家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农活,别人有困难要给予帮助,要爱护公共设施,诚实守信很重要,讲粗话、脏话不文明,有损形象,拾物要交公或交还失主等。

  (二)发现的几个主要问题

  1、教师队伍匮乏,没有专任教师,品社课出现不上不讲的情况。

  全校各班几乎没有一名专职的品社课教师,除个别班由领导兼任品社课,或有任课教师但同时还兼任其他科的教学外,其他班均由班主任兼品社课的教学,这是由该校的生源及教师的编制决定的。班主任既要上好语文、数学,又要上品社,甚至还要上体育、音乐、美术。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那么一个班主任要完成这么多的教学任务,而其主要精力又要放在“主科”——语文、数学上,其他学科的教学效果势必会受到影响。不上不讲的情况是品社课只是摆在课表上。由于主管部门评价有失妥当,学校不重视,教师改上其他课,一些学校和教师(包括家长)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只注重语文、数学等上边要考核评比的科目,认为品社课是“副课”,上与不上得看主课的教学情况而定。品社课被语文、数学等学科挤占了。同时大部分教师不备课,85%的品社课被挪为他用。

  2、教学理念滞后,教学方法陈旧,教学积极性偏低,独白式的灌输是课堂教学的主流。

  在接受调查的学生中,对课堂教学的现状表示不满意的占61.5%,说不清的占14.8%,满意的仅为23.5%。当问到现行的教学方法是否需要进行改革时,教师中有77.9%的表明坚决同意的态度,19.8%的认为应学习国外先进教法,1.8%的表示恢复传统教法,仅有0.5%的认为可维持现状。 无论是问卷调查,还是课堂观察,都发现独白式讲授法仍牢牢地占据着大多数课堂。承认目前品德课教学“灌输过多,学生学习被动”的教师占本次调查人数的71.6%,在对学生调查中也有44.7%的人认为教师通常是“上课照着教科书、教案讲”,36.9%的人认为有时是这样,只有18.3%的人认为很少是或不是。试想这种以独白式讲授和灌输的方法让学生被动地接受道德认知、道德规范的教学怎能引发学生道德情感的共鸣,又怎能使学生在体验中自觉地将道德要求内化为道德行为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呢?除此之外,有的教师受教材的制约,仍抱着陈旧的教学思路不放,仍然按着旧的、固定的模式去套上品社课,束缚了学生的思维,课堂气氛单调、呆板,效果不佳。教育理念滞后,教学方法陈旧。

  新课程走进每一位教师已近二年,很多学校也搞了新课标的培训工作。确实有一部分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有了很大改观。但仍有一大部分教师还在穿新鞋走老路。传统的教育思想仍在这些学校、这些教师心里根深蒂固。教师独霸课堂,以知识为本位,以教师为本位,以教材为本位,教学过程中不讲方法,只让学生背条条框框,造成学生思维不开阔,能力较差。有很多教师仍沿用传统的教育理念,把学生当作盛装知识的容器,忽视过程与方法的学习,忽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缺乏师生民主和谐关系的协调。教师代替学生体验,代替学生思考,扼杀了学生学习的兴趣,扼杀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与新课标所倡导的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背道而驰,这是影响综合科教学质量的又一重要因素。

  3、课程内容过分强调学科体系严谨性、过分注重经典知识的倾向,教材脱离学生生活经验,难以满足不同地区学校和学生需要的`倾向。

  4、忽视主体性道德教育,脱离生活实际,是课堂教学低效的重要原因。

  在课堂上教师脱离社会生活实际,特别是脱离学生的道德生活实际的高远的、单一的道德理想出发,将道德教育变为空洞的说教和灌输,一昧地片面强调学生对道德义务、道德责任的认同,而无视义务和权利的对等性,忽视学生的道德生活和需要,忽视引导和提供机会与情景使学生对个体的人格尊严、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予以体认,忽视主体性的发展,学生受到是来自多方面的不应有的限制和束缚,个体差异、独立人格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这样的教育(学)不仅限制了儿童的智慧更限制了道德的发展。

  5、孩子们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堪忧。

  现在的青少年成长期正面临我国社会变化最剧烈的时期,市场经济和大众传媒的负面,社会矛盾的复杂化,国内外意识形态斗争的尖锐化,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青少年的思想文化渗透,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封建迷信等消极腐朽的思想,无一不对青少年产生影响甚至是腐蚀。孩子们有意或无意地感觉到老师讲的和家长说的不一致,上课说的和社会上见的不一样,大人们说归说做归做。孩子们容易被困惑了,受诱惑了。

  6、学生品德状况良好,但不容乐观。

  由于每天到小学实习,不用访谈我便能感受得到:各班学生都非常文明有礼,尊敬师长,见到客人都能主动问好,并且有良好的环保意识,爱清洁、讲卫生。通过与校长座谈,了解到各校均没有品德劣迹生,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能落到实处。但通过与学生座谈又了解到:有不少同学自理、自立能力差,自己能做的事不能自己做,全部由家长包办代替,还有的同学爱花零钱,没有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从该校小卖部的学生买小零食吃的学生络绎不绝就可看出来

  (二) 几点改革措施和建议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品社课教学的优化,搞好培训工作,提高师资水平,更新教师观念

  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时,一是加强品社课教学人员的配备与基本训练,二是及时发现品社教学人才,三是培养品社课教学骨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品社教学的优化。品德与社会课以“参与社会,学会做人”为课程的核心,教学内容从个人身心、家庭、学校一直涉及到国家和世界,包含了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知识、能力和做人的正确态度与价值观。因此,对任课教师的人品与学识均有较高的要求。这样,各学校不仅安排教师时要选择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教学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而且还要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教师是新课程实施中的关键环节,教师素质直接影响新课程的实施效果。为了防止教师们“穿新鞋,走老路”,为保障新课程的顺利实施,必须搞好培训工作,为新课程培养合格的教师。首先,对教师培养与培训目标进行调整。要改变以往普遍存在的或以传授理论知识为主,或以具体方法、技能传授为主的培训目标,要致力于提高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适应新课程要求的教育观念和实际教育行为、能力的综合提高,帮助教师理解、内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所提倡的基本理念,实现教师实际教育行为的切实转变。

  其次,改进教师培训的方法。在培训过程中,不仅适当采用集中讲授的方式,更要充分运用亲身实践、现场观摩、即时反馈、小组研讨等方式,保障每一位任品社课的教师都能接受适当的、有效的、持续的培训,使其真正转变教育观念:即以学生为主体,改变教师权威的教授地位,以教材为载体,教师成为学生获取知识的引导者、支持者、合作者。

  3、要实现四个转变

  这四个转变是:(1)由过去的灌输向积极地引导转变。过去我们考虑比较多的是教什么,重在讲道理。教师在备课和教学中考虑最多的是怎样把要教的东西给学生讲清楚。现在应从“重在讲”变为“重在引”,教师要研究学生的需求,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给予积极的引导。(2)由问题的主考官向积极启发转变。(3)由课堂上的主宰者向与学生共同探讨问题的合作伙伴、朋友转变。教师作为学生学习活动的参与者,要能与学生分享自己的感情和想法,对于自己的过失和错误不加掩饰,与学生一起探讨,解决各种问题。(4)由道德行为的评判者向辅导者转变。对一个事物、一种道德行为不要由教师来评判对与错,而是辅导学生通过比较、研讨,学着自己判断。教师要树立服务意识,为学生提供学习服务,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道德行为习惯。

  4、开足课时,加大监管力度,不欠一节品社课,配齐任课教师

  课程标准要求“各学校都应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设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不得随意减少课时或提前结束课程,并按照班级数额和课时要求配齐教师。”这个规定的提出是有针对性的,以往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有的学校往往认为思品、社会课都不是“主课”,而随意削减。尤其是到考试阶段,即使开设也早早结束课程,让出时间给语文、数学等“主课”。根据我们县的“县情”,各校都能做到开足课时,在配齐教师方面会有一定困难,但不管怎样,各校不能忽视综合科的地位与作用,思品、社会课一定要有人上,而且要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5、沟通课本内外,学开放型的教学内容。

  使用手中的课本时,应注意创造性地使用,既善于利用课本,又敢于跳出课本。其实课本只是一个蓝本,特别是品社课,三分得于课内,七分得于课外。我们的课堂应既包括课本内容,又充满生活内容、现实内容和时代内容。因此,对现有部分教材内容必须灵活变换:(1)教材内容由大变小。根据小学生的认知水平与实践能力的情况,对于他们的品德教育尚处在学会最起码的做人道理、养成最初步的道德行为阶段,因此教育内容要由大变小。(2)教材内容由繁变简。从认知、思维、记忆的角度来说,只有研究对象越具体,人的认识才会越深刻。(3)教材内容由虚变实。教学内容运用故事、寓言等的目的是将抽象的道理通过浅显通俗的形式使之更形象化,有助于学生理解。

  6、多方配合,要提高品德课教学实效,追求整体效应。

  品德与社会课与生活联系紧密。有时需要走上社会,利用校外课程资源,因此,必定不能关门上课,有些内容的学习也很难用课时来划分。所以,各学校应注意本课程与学校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班队活动、课外活动、各科教学以及乡土资源中的乡土地理、民风民俗、传统文化、生产和生活经验等紧密配合,从而使校外课程资源可以有选择地进入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成为师生共同建构知识的平台,以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

  要提高品德课教学实效,必须抓住两点: 第一,确立学生主体地位,按需执教,只有真正树立主体教育思想,并深入研究主体性水平发展策略,才能带动课堂改革向纵深发展;只有遵循儿童生活逻辑,联系儿童道德生活世界,并以儿童生活的主体活动或游戏为载体,才能真正满足儿童的道德需要并引导儿童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第二,创设多种活动情境,激发学生道德需要。在课堂教学中多从儿童道德生活实际出发,创设游戏、表演、竞赛、操作、问题探究等活动情境,让学生动手、动脑、动口,构建知识和能力,杜绝“三多三少”现象,即杜绝“教师讲得多,学生讨论少;结论下得多,学生思考少;理论讲得多,学生实践少”的现象,使学生的主体性充分焕发出来,将道德教育要求转化为学生学习的需要、道德的需要,让学生自觉而积极地将道德他律转化为道德自律,形成内化的道德品质,从而有效地提高品社课教学实教。

  7、回归生活,学用结合,注重实践。

  在品社教学中做到:教学目标“生活化”、教学内容“生活化”、教学模式“生活化”、教学评价“生活化”。即教育内容上选择生活榜样,激发学生兴趣;创设生活情境,提高学生认识;开展生活实践,内化学生行为。在教学评价上要评价内容多项化;评价标准多样化;评价主题多元化。这个过程始终需要强调师生的共同参与。这样使得学生在享受中成长,在“真实生活”中发展智慧、在“平等对话”中满足需求、在“亲身体验”中自主构建。老师要强调和引导学生实践的积极性、参与性。老师也应更多地关注课后实践的指导和检查。比如可举行“环保知识知多少”的知识竞赛,开展“从我做起,拒绝塑料袋”的活动,组织好环保小队,定期交流实践成果等。教师还要注意应随时观察、组织评析、及时表扬,以鼓励学生的行为实践,使学生的行为发展及时得到外界评价的反馈信息,从而使他们体验到成功的喜悦,有效地为保护家庭周围环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使保护环境成为学生长远的自觉行为。

  8、家、校共同努力,养成良好习惯。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特别是家长的行为习惯对孩子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学校应经常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成立家长学校,建立家校联系卡,以便使学校及时了解孩子在家的表现,同时将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反馈给家长。这样,通过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一定会使学生养成勤劳节俭、自立自强,按时完成各种任务等好习惯。

社区调研报告4

  近年来,东站社区围绕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目标和方向,大力实施党员“安家工程”,社区党建有特色;尽力满足居民群众需求,社区服务有亮点;丰富活动载体,社区文化有活力;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社区文明上台阶。社区面貌焕然一新,广大居民的认同感极大增强。同时,也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社区经济发展“短腿”,二是“同驻共建”氛围不浓,三是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四是社区服务亟需“上档升级”,五是社区干部普遍存在着“知识储备不够”。“窥一斑知全豹”。东站社区的个性问题折射出当前城市社区的共性差距,反映出建设和谐社区仍然任重道远。尤其要围绕构筑和谐社区,突出抓好五点。

  立足建设实力型社区,大力实施“强居工程”

  在发展社区经济上,社区居委会要跳出自办经济的小圈子,确立税源经济的发展方向,致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各种经济成分和经济组织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作为政府来讲,当前要加快探索建立一种既有利于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区财力来源的新机制。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丰富社区税源,把来自社区的财政收入“蛋糕”做大,在此基础上运用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解决社区组织的经费来源,并形成一种良性的基层财力机制。同时,引导街居组织搞好自办企业改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各类社区经济,不断夯实社区的财力基础。

  立足建设自治型社区,大力实施“共建工程”

  积极适应社会转型、管理体制变更的新形势,按照“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社区管理新模式。城市基层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和改进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指导,用民主、法治、引导的方式方法取代过去简单的行政命令。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身应完成的行政性任务,不得硬性摊派到社区;不属于社区任务,但社区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可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办法解决。社区居委会要完善自治功能,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同时,不断培育壮大各类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承接起大量与居民相关的社会公共管理事务和公益事业。要健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完善居务公开的各项制度,畅通居民参与管理的.渠道。

  立足建设服务型社区,大力实施“便民工程”

  要立足于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层次的需求,尤其要满足社区居民最为迫切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逐步建立起门类齐全、功能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要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既要注重社区服务的福利性、公益性,又要走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路子,以盈利养福利,以有偿补无偿,通过多种形式兴办社区服务项目,形成多渠道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在社区内逐渐形成社会福利服务、社会互动服务和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网络。

  立足建设人文型社区,大力实施“素质工程”

  东站社区的实践证明,社区文化建设开展得红红火火,就会形成一种大氛围,成为一种“文化社区”。要通过挖掘文体骨干、培育文体团队、组织文体活动等,在各社区形成有自己特点的文化队伍和活动项目。要充分发挥社区文化资源和文体人才的优势,建立社区学校,并可在街道和居民小区建立文化站和文化活动室,为居民群众提供陶冶情操、学习知识、人际交往、丰富生活的便利。要以青少年教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法制教育为重点,搞好社区教育;进一步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党组织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政治保证。

  立足建设安全型社区,大力实施“平安工程”

  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确保社区的安全和稳定,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前提条件。要结合社区特点,抓好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政法基层单位为骨干、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群防群治为依靠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挥好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根据新形势下各类社会矛盾逐渐凸现的实际,建立健全纠纷排查、矛盾调处、突发事件预警、困难群体帮扶、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努力把矛盾解决在社区、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建立由社区居委会协助xx部门统一管理居民户口的制度,单位管理的居民户口全部移交社区管理;城市社区普遍建立社区警务室,并按照社区地理、人口规模、治安状况等,灵活实行一居一警、一居两警、一居多警等多种配置模式,为社区提供安全保证。

社区调研报告5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有关单位的大力帮助扶持下,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经过近三年来的不懈努力,同其他兄弟街道一样,我街道的社区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特别是在社区办公条件的改善和社区干部队伍的建设两方面,可以说发生了今非昔比的变化,困扰社区发展多年的诸多难题,开始得到初步解决。

  一、 当前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从目前我街的情况来看,近几年来社区建设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居委会的办公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为从根本上解决居委会无房办公的问题,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动员多方面力量,采取自建、租赁、借用,争取帮扶单位无偿提供等措施,使九个社区的办公用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彻底告别了无房办公的历史。目前,除鱼儿山社区未能达到百平米外,其余八个社区均达到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的要求(鱼儿山社区今年也有望实现百平米的目标)。同时,其他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话、电脑及打印机等都配备齐全,初步具备了现代办公条件。

  二是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显著提高,通过“兼、选、派”等形式,经过近两三年的逐步过渡,基本实现了社区干部的新老交替,一批有文化、有朝气的年轻人走上社区两委班子的领导岗位,给社区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现在社区居委会委员以上干部,平均年龄为46。5岁,社区主任的平均年龄为34岁,均为中专或大专学历)。

  三是社区职能已经明确,各项职能的作用开始显现。

  社区成为开展居民文化活动的有效载体,文明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占领了居民的文化活动阵地。各项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居民既锻炼了身体,又愉悦了精神,陶冶了情操,同时也使那些愚昧、迷信、伪科学的东西无机可乘。

  社区为社会保障事业的'开展,搭建了一个工作平台,无论是城市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还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以及即将下放到社区的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等,都成为社区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 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尽管我们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那仅仅是和自己的过去相比较而言。若和国内一些社区建设的先进城市相比,或者与社区建设的最终目标相比,这些成绩还只是初步的,低层次的。我们体会,当前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机制不完善,各方面关系没有理顺。比如与驻社区单位的关系。虽然“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口号已提出多年,但远未形成社会共识,大多数单位仍然游离于社区之外,没把自己当成是社区的一员。例如社区处召集一个党建联席会或协商议事会,恐怕还不是件易事。再比如,社区居委会与居民之间的关系,现在是只有服务,难谈管理,仅以环境卫生管理为例,之所以脏乱差现象经常出现,难以根治,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卫生经费不足,卫生费标准低,且难收取。社区甚至街道办事处都没有执法权或处罚权,对无理拒不交费者,破坏公共卫生者,的确是无可奈何。再者就是社区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在政府的有些部门眼中,社区就是政府的“腿”,是这些职能部门的延伸,所以他们常常把本应由他们完成的一些社会性工作任务转嫁给社区。正象人们所说的那样,“社区是个筐,什么都能装”,而在目前的体制下,社区又无法拒绝。所以社区几乎被接连不断的各种社会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常年处于一种超重负荷之下,使社区工作的主旨偏离了为居民服务的方向。

  二是经费投入不足。社区建设是一件需要政府花钱的事,尤其是在起步阶段、在原先居委会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搞社区建设,政府投入的多寡,对社区建设能否进一步上台阶、上档次起着很大的制约作用。而现实情况是,虽然经费数额比前些年有了很大增加,但仍然明显偏少。社区除了1—2名挣工资的下派干部外,其余多数聘用干部的补助金额仅有几十元,最多者也不过百元,很难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目前社区经济几乎还是空白,自身没有一个正常的、稳定的收入来源,社区自然也就缺乏应有的办事能力。

  第三,由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使社区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在社区六大职能中,社区服务是龙头。而要开办服务业,无论家政服务也好,或是托老、托幼也好,总得有一笔启动资金,但从何而来?社区服务开展不起来,何谈社区自身的“造血”机能?

  三、 下一步发展的目标与措施

  社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把每一个社区都建设成为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服务周到、生活便捷,文化氛围浓厚,各种关系(包括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我们街道的近期目标是,在七个社区已达到区级示范社区的基础上,使另外两个(五一路、鱼儿山)社区在今年内完成区级示范社区创建任务,并要打造出1—2个精品社区,力争使之进入全国性示范社区的先进行列。

  四、 几点建议

  为使社区建设能够尽快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决策部门参考。

  1、参照其他城市的一些成功经验,尽快明确社区职责,划分社区与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对于一些工作该由谁承担、谁协助一定要明确加以规定,同时要科学界定“协助”的内涵,与“主办”区分开来,并制定出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配套措施,保证责任的落实,以切实减轻社区的负担。对于某些必须由社区协助完成的社会性工作,一定要严格落实“费随事转”。否则社区有权拒绝,造成后果由有关部门承担责任。

  2、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提高聘用干部的补助标准,既可稳定现有的干部队伍,又能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到社区来施展才华。

  3、区委(市委更好)应把在社区成立党建联席会作为一项制度制订出来并贯彻到驻区各单位(无论其行政级别和隶属关系为何),培育并逐步强化这些单位的社区成员意识,破除“条块分割”的旧观念,进而逐渐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实现社区各成员与社区之间的良性互动。区委(或市委)要把各单位参与社区党建联席会情况、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作为一项考核的内容。

  4、借鉴外地一些地方的做法,可否考虑把行政执法权力下放到基层(社区)。因为最基层的社区是许多矛盾的发生地或聚集点目前大量执法行为发生在基层,而执法权力却在区直甚至区以上部门,呈现出这样一种错位的现象。还以环境卫生管理为例,就存在着“看见的管不了,管了的看不见”的不正常现象,致使环境卫生问题几乎成了“老大难”问题,长效机制难以建立,如果能在街道一级建立起综合执法队伍,权信情况会有大的改变。街道、社区应有权力到位了,许多关系也就理顺了,困扰社区发展的难题也就容易解决了。

社区调研报告6

  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近日我们组织专人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有关情况如下:

  一、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情况

  20xx年,我区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几年来,社区矫正工作本着“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按照“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社会管理”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有效途径,以抓基础,定制度,强管理,显实效为重点,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确保了社会的安全稳定。自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0人,解除矫正74人,现在册矫正人数46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委托调查12人。我区现有一个基层司法所(老庄子司法所),负责空港城开发区和老庄子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的社区矫正工作由其本单位管理。为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我们采取业务练兵、岗位学习为主,到丰润、路南等先进县区参观见学等形式强化业务学习,明确职责,从思想上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履行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20xx年社区矫正实行新的档案管理办法后,我们严格执行审前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矫正实施、解除矫正、档案归档等整个工作流程,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案,针对不同对象个体特征,制定矫正方案,坚持周联系月汇报,让每个监管对象服从监外执行的纪律,积极主动地配合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督管理。抓好帮教措施的落实,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对象,关心其生产、生活,使之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能安心进行矫正,有效的防范了矫正对象再犯罪。

  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少专门机构和人员。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基层社区矫正由司法所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管理。受管理体制的制约,我区仅有一个基层司法所,即老庄子司法所,负责空港城开发区和老庄子镇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的社区矫正工作由其本单位管理。社区矫正与监内执行有着同样的严肃性,只是在具体实施方式上存在不同。按照《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来执行管理。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办既不具备行政司法主体资格,又难以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也极大地削弱了法律应有的威慑力。今年6月份市司法局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司法行政主体资格问题对我区提出了明确整改意见。

  二是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公、检、法、司、民政、劳动社保、街道、村(居)等部门的'共同配合,由于区司法局组建时间比较短,各部门相互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社区矫正组织的辅助力量有待加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应建立一支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社会矫正力量主要是社会志愿者,包括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人员、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成员、高等院校学生、矫正对象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等。但在实践中,除了村(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近亲属外,其他矫正社会力量还有待于全面发展和加强。

  四是工作任务日益加重。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进一步落实,越来越多的罪犯将转入基层社区接受矫正。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能够有效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在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中,无法按照要求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无法对其进行日常管理,极有可能造成这部分人员的失管、失控,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三、工作建议

  1.增加专门机构,加强人力配备和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司法管理水平,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通〔20xx〕71号),建议新建一个司法所,负责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在岗学与脱产学相结合、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等形式,下大苦功加强现职人员的业务学习,花大气力提高现职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尽快地进入角色、适应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壮大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会上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是其显著特征。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要积极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正面宣传,不断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使全社会都能够正确认识、理解、支持和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大力营造社区矫正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吸收符合社区矫正志愿者条件的社会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如选派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丰富的监狱、劳教所干警,精通法律的法学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聘请离退休干部、心理咨询师、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居委会成员、高校教师、学生和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及所在单位的人员等优秀人才加入社区矫正组织等,从而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工作队伍。

  3.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资金需求。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继续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照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年不少于20xx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培训、必要的办公用品、印制宣传材料、工作表彰等,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4.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定期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研判矫正工作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部门应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协调配合,一方面要加强监管,避免脱管失控。另一方面要为他们积极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社区调研报告7

  社区矫正这种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由于其独特的教育康复性,越来越成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为更好地了解掌握黑龙江省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笔者到司法所进行调研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交流,收集整理了黑龙江省社区矫正发展现状和主要的经验做法,并对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完善措施。 关键词:社区矫正 主要特色 完善措施

  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半年了,在这段时间的工作实践中,县局组织我们参加很多学习会议,使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

  定提高。借此机会我想浅谈在学习过程中的一点感想:

  一、 灵活运用专业技巧,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谈话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矫正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矫正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

  二、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帮”“教”并重

  在实践工作中,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只教不帮”,许多

  社区矫正人员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而“只帮不教”虽然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困难,但忽略了从他的思想根源上对他的教育,忽略对他的法制观念的培养,一旦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个别社区矫正人员就会“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帮”“教”并重,缺一不可,比如有些社区矫正人员其实素质挺高,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对他们主要是给予心灵上的沟通,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而有些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他们可能比我们还要熟悉,没有必要给他们讲大道理,而要和他们拉拉家常,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培养公益劳动的积极性

  对于公益劳动,我们需让每一名参加劳动的矫正人员都能够感到他们并不是在从事被惩罚的劳动,而是在参加一种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因此培养参加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只有将参加公益劳动变成矫正人员的一种习惯、一种要求,在他们中形成良好的劳动氛围,才能使公益劳动变得真正有意义。

  在县司法局领导的关心下,我将继续努力工作,通过学习、实践,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做一名合格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社区调研报告8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社区”,一个我们不可缺少的群众基础综合机构出现在我们生活中。如今面对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法制观念的不断加强,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意义重大而深远。社区警民关系作为最重要的警民关系之一,如何建设好社区警民关系是摆在我们各级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结合前期的暑期见习和大学期间的社区调查,可以认识到如何建设和谐的社区警民关系,已经成为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关键词:社区、警民关系、公安机关

  一、建设和谐社区警民关系的意义

  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社区警民关系通俗上讲其实就是社区民警同社区内的老百姓的关系,是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一部分,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安居乐业的基石,有利于社区警务健康顺利发展,还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警务的效能。 社区民警只有扎根社区,和社区群众建立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获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才能尽快打开社区警务的工作局面,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恰好抓住了社区警务建设和社区建设的结合点,通过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不仅可以进一步改善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提高社区民警在社区民众中的威望,还可以使社区警务建设更加顺利的开展。警民关系好,则社区警务如顺水行舟,快速而平稳;反之,就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反退。

  有了和谐的警民关系,警民联手共同构筑一张强大细密的防止犯罪、打击犯罪的巨网,我们的社会治安才能有深广的根基和无穷的力量,这就是社区警务真谛之所在,也是和谐警民关系的精髓。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长期以来公安工作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当前治安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要从根本上提高治安工作效能,必须依靠群众。因此,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必不可少的因素,也是社区警务持续发展的动力,是社区警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二、当前社区警民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社区民警缺乏服务意识,存在思想误区。

  少数社区民警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没有正确的摆正自己的位置,常常以管理者的身份自居,具体表现在:在接待上门办事、求助群众时“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 ,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在执行警务活动时耍特权,抖威风;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办案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侵害了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反感,影响了警民关系和谐。

  身处警务革命时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每位民警必须唱好的主旋律。作为社区民警,要想满足群众的要求,让群众满意,只有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切实树立起“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才能使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在群众中树立“有困难找警察”的不朽丰碑。

  滴水凝聚大海,毫不起眼的小事往往折射出个人的高尚品格。服务群众是“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特别是开展社区建设后,社区民警不单是社区治安的管理者,更是社区的工作者、社区建设的参与者,服务群众是社区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社区民警的“份内事”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基层民警往往会因为群众的某些求助与治安工作无直接关系而一推了事,甚至认为这是非警务工作而抱有抵触情绪。这关键在于对服务群众的概念缺乏正确认识。

  2、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严重损害警民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少数民警有意或无意将执法对象区别对待,存在差异性执法,将警民关系片面地定位在与本地区居民的关系,忽视外来人员和弱势群体。对外来人员,思想上轻视,对本地人和外地人态度和处理方式上都存在不公现象,造成了警民关系的恶化。

  另外,部分民警群众观念不强、群众服务意识淡化,工作上的方式方法存在简单粗暴、态度*横等问题。有些执法民警对群众问询态度恶劣、回答过于简单,缺乏语言艺术;在接待群众办事、报案过程中,态度冷淡,居高临下,造成群众不满;在接处110警情时,只接警不处警,引起群众投诉或不满,严重影响了执法形象等等现象严重损害警民和谐关系,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影响。

  3、公安机关宣传工作力度不够

  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了解,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媒体的宣传报道,在言论自由、媒体多、传播快、辐射面广的社会背景下,公安机关的宣传显得言轻力薄。警务活动的透明度无法唤起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相反,一些传媒热衷于新闻的“轰动”效应和宣传报道的“新、奇、特”,对社会治安问题大肆炒作,对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客观差错过分渲染,加深了群众的不理解和误解,子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和警察的形象,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4、当前执法环境和其他社会因素对警民和谐关系的影响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利益和矛盾呈现多元化现象,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凸显,再加上人民群众权利民主意识与义务责任意识发展失衡,造成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往往会把处理结果理想化,相当一部分群众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又是排忧解难的公仆。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就会归咎于公安机关,甚至无理取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转化为负面效应。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不可避免走在了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处置稍有不当,则会成为矛盾的“焦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民关系。

  三、建设和谐社区警民关系的对策

  1、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教育民警树立群众观念。思想认识是决定警民关系走向的首要因素。要处理好警民关系,必须首先加强对民警的思想教育。要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宗旨意识是根本。要使民警始终牢记掌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工作作风,以真情换理解,以奉献赢民心,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切实尊重人权,保障人权,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真正为民办事、为民谋利。

  2、提高队伍素养,努力打造作风优良的公安队伍。民警的思想信仰及素质直接决定着警察形象的好坏,而警察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警民关系的和谐。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公正与否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为此,我们要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民警的养成教育,提高民警的素养和水平,不断增强民警的执法为民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通过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文化修养,提高其执法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从而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

  3、公正廉洁执法,推进人性化执法管理。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各种培训教育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以及专业素质。落实执法责任,把执法工作的职责、权限落实到各警种和各执法岗位,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快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步伐,实现信息化与公安工作的有机融合,提高执法透明度,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主动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监督,增强公众对警方的监督力度与信赖感。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公安工作涌现出的许多正能量,在警营内外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提高群众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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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竹;;关于新时期警察形象建设战略的思考[A];“科学发展观与贵州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暨贵州省社会学学会20xx年年会论文集[C];20xx年

社区调研报告9

  社区作为城市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基础平台,在当今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社区工作者作为奋斗在社区建设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在推动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在维护基层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XX市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的需要,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连续多年通过面向社会和高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为全市社区建设充实了人才力量,取得了重大成绩。但在这一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法规政策尚不完善,导致人员管理出现混乱

  当前,国家法律法规层面对社区工作者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也没有将其作为一类职业明确提出来,由此导致社区工作者的身份难以确定,并带一系列问题。比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街道以《条例》未将社区工作者明确提出而拒绝社区工作者休年休假的申请。此外,由于制度不完善,社区工作者在考核、奖惩、培训、退休、辞职辞退、煤火费等一系列问题上都没有政策依据,导致各地方遇到实际问题时要么各行其是,要么绕开不去解决,严重影响了队伍的稳定性。

  二、福利待遇相对偏低,普遍存在现实生活压力

  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和管理重心的下移,社区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再加上社区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平时尤其是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经常需要加班加点,一些社区工作者认为自身的付出与收入不能成正比,影响了在社区工作的积极性。一些外地的大学生社工,在房价高企的。情况下还面临着租房等实际困难,再加上近年来物价上涨较快,他们的生活负担很重,很多大学生社工虽然有奉献基层的热情,但迫于生活压力不得不选择离开。近年来,市区各级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工作任务和目前XX市生活水平相比,收入待遇还具有向上提升的空间。

  三、发展前景不够明朗,影响了扎根基层的信心

  当前大学生毕业后找工作,不仅看重当前的薪水,更看重的是今后的职业发展空间和职业发展前景。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所不同,在社区工作缺少晋升更高职位的机会,同时,目前社区工作者没有非领导职务增长机制,而一个社区的领导职务非常有限,大部分社区工作者都缺少晋升机会,一些大学生社工认为在社区工作的发展空间十分有限,因此留在社区工作的信心产生动摇。更为重要的是,传统的思想观念使人们对编制、身份等看得特别重要,而当前社区工作者的身份地位尚未确定,加上相关政策的不完善,一些大学生社工由此认为这一职业的发展前景不明确,极大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他们对社区工作的热情与投入程度。

  四、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自身的角色定位模糊

  长期以来,社区工作在人们眼里都被认为是层次较低的工作,加上部分大学生社工对社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停留在社区工作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脚侦缉队”的层面,认为社区工作不如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体面,和身边同学、朋友的工作对比,难免产生低人一等的想法。一些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后,与自己想象中的工作不相符,尤其是一些研究生,心中落差较大,认为自己大材小用,思想上产生一些波动,工作情绪受到一定影响;一些大学生社工没有经历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的历练,对于经常性的加班、值班偶尔产生厌烦、抵触情绪,加之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往往会产生个人价值得不到体现的思想。

  五、基层经验比较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较弱

  社区人际关系复杂、利益纠葛较多,工作琐碎繁杂,做好社区工作需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处理实际问题的经验。目前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绝大部分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缺乏实践经历、社会阅历,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经验很少,对社区及居民情况了解也不多,让他们直接到基层处理社区事务,对于他们而言极具挑战性。另一方面,很多社区居民对新进的大学生感到很陌生,对他们处理纠纷及服务社区的能力也大多持质疑与观望态度,而做好社区工作的关键就是让居民对社区工作者建立足够的信任,才可能继续开展进一步的工作。因此,要大学生社工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能手,将来能够独挡一面,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针对当前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和困难,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完善规章制度,确保管理有序

  目前,XX市关于社区工作者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为《XX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从目前来看,这一文件规定比较宏观,没有细化的配套文件,各区和各街道在实际操作中只能自行规定,造成不同区、不同街道之间政策差别很大,有必要出台全市统一的配套政策,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同时,在国家对社区工作者身份未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可以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先行一步,将社区工作者划定为社区事业编,作为一种独特的事业编制存在。一来社区工作者的所有经费均由财政负担,此举不会额外增加财政负担,二来可以将社区工作者的身份明确下来以安定人心,三来在管理上便于参照事业单位的相关制度执行。

  2、提高薪酬待遇,稳定人才队伍

  近几年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水涨船高。尤其是去年四季度以来,XX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明显加大,在10月份突破3%,11月份超过4%,今年2月份则达到了5。3%,8月涨到6。6%,创三年来。考虑到食品类价格上涨较快,因此对居民生活影响更大。去年全市社区工作者调资后,社区工作者收入比以前有了很大幅度增长。但由于社区工作者工资增长机制只有职务年限补贴每年增长50元,相比物价涨幅来说,远不能保证社区工作者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因此有必要建立社区工作者工资增长长效机制,确保在不大规模统一调资的情况下其工资待遇也能逐年合理增长。

  3、建立职级体系,提升发展空间

  目前,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服务站的职务一共只有3级,即一般工作人员、社区副职和社区正职,大部分社区工作者都只能在一般工作人员的职位上干一辈子。为了给社区工作者更大的晋升空间,可以考虑借鉴公务员制度和警衔制度,建立社区工作者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比如将职级划分为16级,一般工作人员对应1-8级,社区副职对应5-12级,社区正职对应9-16级,采取3年晋升一级职级的方式,保证在社区踏实工作的低职务人员也有晋升到更高职级的机会。另外,在明确社区工作者身份地位的同时,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时,也可拿出部分职务定向招考社区工作者。

  4、加大宣传力度,培育优秀典型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博客等渠道,宣传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典型事迹,塑造他们的良好形象,展现他们的良好风貌,尤其是要让居民群众逐步了解、熟悉、信任大学生社工,树立大学生社工在居民群众中的公信度。另一方面,要重点培育大学生社工中的一些优秀代表,为其他人员树立标杆和榜样,让大学生认识到社区工作大有可为。同时,注意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工学历水平高、知识储备多、操作技能熟、创新能力强等优势,扬长避短,让其在工作中与经验丰富的社区工作者结成对子,优势互补、相互指导、共同提高,增强他们做好社区工作的信心。

  5、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由于学校与社区差别甚大,刚出校门的应届毕业生一时难以适应社区工作在情理之中。但是,实践证明,这些大学生社工的理论基础好、总体素质高,只要注重对他们的培养使用,他们就可以很快成长起来。为此,一方面,要在社区搞好传帮带,提高大学生社工的任职能力,另一方面,要针对大学生社工工作热情高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的问题,采取不同形式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尤其是从全市层面每年规定统一的培训课程和培训时间,在组织上可以市、区分级组织,从而分类、分层地开展专业性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让他们在社区工作期间有所得、有所获。

社区调研报告10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老龄社会的到来,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区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为了解市区的社区建设现状,探索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的路子,市政府研究室组成调研组对市区的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1986年,民政部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标示着“社区”概念首次进入政府工作的视野。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全市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实施步骤、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工作任务。随后,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全国文明卫生城市测评体系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六盘水市创建平安六盘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帮社区创建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双拥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提升市民素质活动的通知》、《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方案》、《关于在全市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指导社区建设工作。

  在对社区的人口、地域、面积、单位、资源、社区办公用房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X年以来,全市共整合成立86个城市社区,在社区建立了党支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了社区居委会。各级各部门相继重心下移,结合社区建设开展各项工作,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街道主管、社区主办、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目前,市区范围内共有50个社区,其中钟山区49个,水城县1个,管理总面积约7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9万人。通过近年来的努力,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办公条件和社区服务工作有了较大变化。

  (一)社区队伍建设得到加强。XX年社区居委会选举后,一批文化程度高、有办事能力的人员进入社区机构工作,使社区工作者的年龄结构、文化素质得到优化和提升,形成了一支社区专职工作队伍。目前钟山区251名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0人,占19.9%;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的有137人,占54.6%;30岁以下的67人,占26.7%;31—50岁的有175人,占69.7%。XX年,钟山区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从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中招考了xx年租金约11万元),13个社区借房办公。总投资8xx年内两次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一次是在XX年,由平均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230元,第二次是从XX年6月起,把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正职、副职、委员的月工作待遇分别从260元、230元、xx年办公经费从每年1600元提高到了6000—8000元。

  (三)社区服务逐步开展。随着社区在城市发展中作用的显现,各部门对社区工作逐渐重视,法律、警务、城管、消防、民政、卫生、计生、街道、劳动保障、文体科教等部门逐渐将工作重心下移,社区服务工作也因此得到加强。目前,市区社区配备了计生服务专职管理人员50人,面向居民开展计生宣传、药具发放、妇检等生殖健康和计生服务,计生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已经建成卫生服务中心(站)25个,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结合“平安六盘水”创建工程,在各社区建立了警务室,实现了“一区一警”,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得到加强。各社区配备劳动社会保障协管员110人,负责开展社区就业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再就业援助、社会保障等服务。实施全国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项目49个,购置图书22500余册,部分社区组织开展了“三个一”(即一本好书、一个好故事、一支好歌)读书活动。已建设“星光老年之家”15处,为居民提供健身娱乐等服务。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有了较大进展,已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89支1万余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使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凸现出一些困难、矛盾和问题。

  (一)对社区的认识有待深化。第一,对社区建设的主体认识模糊。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健康发展有赖于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效力。而当前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一方面,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仍然以行政指挥为主导,对引导社区居民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认识不够,对居民的服务意识不强,简单地把社区工作等同于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从而形成对政府的依赖性,社区工作尤其是社区服务比较滞后。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往往把社区居委会当成“下属”,直接向社区安排行政工作,“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人都可以指挥社区”,社区忙于应付,难以开展自己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社区居委会需要承担xx年教育等服务还没有深入开展,社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吸引力,还不能满足居民需要。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不能满足居民就近、多形式活动的需要。除了广场社区能依托广场开展较多活动,人气较旺外,其他社区要么活动场地小,要么没有活动场地,难以聚集人气。三是社区服务主体单一。政府和社区包揽了许多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新型社区服务业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协会等各类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加强,社区服务的内容有待丰富,质量有待提高。由于社区服务不到位、不主动,辖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强,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薄弱,甚至大多数居民不知道自己生活在哪个社区。

  (三)社区工作经费及人员待遇有待提高。尽管近年来社区经费和人员待遇有了很大提高,但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市区社区工作者的收入仅在400—500元之间,与其他城市工作岗位的待遇差别很大。由于待遇低,挫伤了社区工作者积极性,一些调研对象表示自己在任期满后将不再参加社区选举;钟山区招考的20名社区工作者中已经有部分人员辞职。造成社区经费紧张和工作人员待遇低的原因,一是财政投入不足,随着社区作用的凸显和部门管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逐渐增多,但“费随事转”的原则未能得到很好贯彻,社区在承担工作的同时,相应的工作经费较少,有的社区工作人员甚至自己垫钱开展工作,待遇与工作量不相符;二是社区自我发展能力弱,社区服务发展滞后,收入渠道少。

  三、对社区建设的建议

  社区作为城市的基层细胞,建设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一座城市的文明和稳定发展,对促进城市管理,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也有着重要意义。没有无数个社区的发展与进步,城市的整体管理和发展水平就难以提高。针对我市社区建设中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作用。

  ——提高对社区居委会法律地位的认识,避免居委会变相成为政府的下属机构。社区建设的主旨是发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使居民获得的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和亲情感,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建设社区的积极性,从而使社区成为社会的“减震器”。因此,在社区建设中,不应将社区视为政府机构,单纯地将政府工作职能直接转嫁给社区,把社区建设变为行政体制的向下延伸。应把政府的角色定位于“教练员”而非“运动员”,应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指导作用,形成政府、市场、社区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合作关系,形成共同改善社区经济、社会及文化状况的局面。同时,把转变政府职能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治安、教育、科技、文化、劳动保障等部门要以社区作为平台,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将工作开展到社区,并真正做到工作人员进社区。

  ——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居委会选举改革,试行居民直接选举,扩大选举参与面。指导社区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行社区民情恳谈会、民事协调会、民意听证会和民主评议会“四会”制度,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实事项目和公共事务决策,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组织体系,制定社区居民公约,明确社区居委会选免权、社区事务决策权、社区财务自主权、对政府部门的评议监督权和不合理摊派的拒绝权等自治权,在社区建设中在城市规划、建设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工作中,有关部门应通过社区征求居民意见,保障社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帮助社区开展好工作。

  ——认真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使责、权、利统一起来。一是对部门转移延伸给社区的有关工作进行清理和规范。对确需社区居委会协助完成的行政性和临时性任务,可按照社区管理人口数量制定社区工作补贴标准,由相关部门及时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二是所需人员由社区居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社区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监督;三是明确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权,尽量将社会公益性的工作交由社区,而政府部门做好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同时要避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避免社区承担本应由政府部门履行的职责。

  ——加强对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宣传,让各级部门、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和理解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使社区内的'居民都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提建议、出点子,监督评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同时,社区要增强主体意识,加强宣传,主动开展服务,提高居民的认知度,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

  (二)增强社区服务能力。社区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但目前服务设施有限,成为制约市区社区服务能力提高的“瓶颈”,要下大力打破这个“瓶颈”,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落实社区服务所需场地。在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开发中应考虑到社区服务的需要,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落实所需的用地、配套设施和活动用房,对已验收但未提供相应配套公用设施的住宅区,要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形式逐步加以解决。对《关于推进全市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市府办发〔XX〕137号)中要求的“房地产开发商要按照建筑面积百分之一的比例无偿帮助所在社区建设社区工作用房,或折成相应资金支持社区建设”,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社区公益设施的投入,并明确这些设施的产权归属于政府,使用管理权归属社区居委会。推进社区信息化,为社区配备电脑、网络,形成信息终端,获取社情基础数据,实施人口、舆情、公共事件的动态管理。

  二是对社区内的场地资源进行整合。以建设“适宜居住的城市”为目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居民生活需要,合理规划服务场地,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鼓励驻社区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开发、开放社区居民需要的体育场、图书馆、博物馆等活动场地,解决当前文化娱乐场地缺乏的问题。

  三是加快发展社区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14号),针对社区就业、文体、教育、体育、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1、政府与民间的关系。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改善公共服务方式,同时支持各类民间组织发展,让它们积极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来,防止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大包大揽。2、部门指导与社区推动的关系。有关部门要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结合本单位业务,积极制定社区工作方案,指导社区开展服务工作。既要防止撒手不管、一推了之;又要防止相互争利、引发矛盾。3、市场与志愿服务的关系。制定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程序,鼓励创办各类社区服务企业,鼓励待业人员、下岗职工开办社区服务项目,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社区服务,同时,要提倡中华民族互助互爱的美德,注重志愿服务队伍的培养,将社区志愿服务的经历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内容。

  四是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活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点,拓宽社区服务面和影响力,增进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居民和单位、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促进社区共驻共建。就目前的状况和条件而言,卫生、文体娱乐、下岗工人再就业、残疾人住房难、低保工作等系列问题都是群众关心的生活热点和难点,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下,由社区进行统筹管理比较现实,而且情况也更为清楚,反应更为直接,解决起来更方便。关键是理顺管理体制,真正放权给社区。

  (三)加强社区居委会队伍建设。一是扩大居民对社区选举的参与面,把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队伍中,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二是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聘用服务人员的待遇,把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列入议事日程,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加强对社区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四是加强社区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体系,对社区治安、服务满意度、居民参加活动率等指标进行考核,促进社区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筹资机制,解决社区建设经费问题。一是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市、县各承担一定比例,将社区工作者补助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二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改善社区福利和服务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建设;多渠道筹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企业,鼓励社会捐助社区事业。三是出台政策,明确驻社区单位按照共驻建的原则,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社区建设给予支持,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促进社区资源整合;四是鼓励社区结合社区服务兴办经济实体,开展家政、物业、信息等居民大量需求的服务,确保社区收入不断源。

社区调研报告11

  为促进我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xx区社区商业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城乡一体化逐步发展,诞生了越来越多人口密集度较高的小区,消费者慢慢从单位人变成社区人,人们大量的经济活动都将在社区内完成,“小区经济”应运而生,符合社区居民就近购买家具日常生活用品的习惯以及省时省事、方便快捷的客观要求的社区店,渐渐成为社区居民综合消费的重要载体。本次调研共调查50个小区,45家社区店。

  二、存在问题

  1.盲目集中,少数店铺盈利低甚至亏损

  不可否认,社区店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具有非常可观的前景,但是在我区的社区店发展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的决策非常盲目,选址呈现扎堆现象,如:宝境栖园小区,在门口一个排面就有4家社区店,其中3个甚至比邻而居;有的社区却呈现真空状态,如:金水湾小区、书香园小区、

  龙熙帝景等等。很多社区店由于地理位臵集中导致客源分散,销售额低下,并没有进入理想的盈利状态。

  调查45家社区店基本情况

  2.产品结构过于雷同,产品更新率低

  社区店的日常经营主要是食品和日用品,其中60%以上为食品。我区社区店普遍存在着“小超市”的风格,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较为单一,缺乏有竞争力、有特色的产品,在商品结构上与中小型超市严重雷同,过于大众化,因而缺乏竞争力。社区店作为超市的补充形式,应该采取差异化的竞争策略,才能创造出自身的优势,扭亏为盈。

  3.附加服务太少,盈利项目不足

  一般情况下,社区店的利润主要来自于商品销售及各种增值服务,成熟市场中的社区店,约1/3的利润来自于为消费者提供的增值服务。这些服务主要包括卖即食食品、加热食品、送货上门;代收缴水费、电费、电话费、网费;代收快递、干洗、预定飞机票、火车票等等。由于提供这些服务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且手续复杂,因而目前仅有少数社区店能提供上述服务。

  4.缺乏有效地物流系统和信息系统

  社区店对流通量大的商品和具有明显销售时段特征的商品,往往要求一日三配到四配,这对社区店的物流配送系统和信息系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对于个体社区店来说,没有信息系统和物流系统的有力支撑,对于销售具有时段特征的商品,只能凭经验一次性配货,售完为止,往往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最新需求。

  5.店铺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无保障

  目前我区社区店有的并不符合社区店标准,如:中天小区一家社区店,把自家住宅用房当做店铺。除此之外,很多社区店的蔬菜水果等商品并没有做上架处理,一些小商店里销售的散装粉条、馒头、面包、腌菜等产品都属于三无产品,食品安全现状堪忧。

  三、几点建议

  1.做好社区店网点规划

  做好社区店网点规划工作,有利于加强社区店网点的合理布局,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促进社区店网点全面、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建议规划局、商务部门按照市商务委打造“15分钟商圈”规划要求,更合理地对社区店进行布局,避免扎堆现象和空白点的出现。

  2.选择适当的产品和服务

  目前我区社区店大多产品结构雷同,产品更新率较低。社

  区店要在大超市夹缝中闯出一片天,必须走本土化、特色化经营路线,“便利”和“与消费者近距离”应该是社区店最大的特点。可以在生活必需品做主打的同时,加大即食食品、新奇特的小商品的比重,积极开发特色型、便利型商品,保持产品更新率,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增加消费者的新鲜感。同时提供各种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如打印、购票、缴费、寄存等。

  3.建立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

  完善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是社区店完美经营的基础条件。社区店具有显著的规模小,种类多,库存能力极弱,配送频次高的'特点。依托完善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和现代物流技术,可以极大地降低社区店的流通成本,实现零售终端优势。因此,社区店必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区店特点的“拆零配货”型物流配送体系,或者利用第三方物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配送方案,满足小规模分散化配送需求,节省物流配送成本,形成核心竞争力。

  4.研究制定社区连锁店扶持政策

  社区店是零售业态的一个必然发展方向,但却并不意味着只要开社区店就会成功,特别是对于那些单打独斗没有自身品牌的社区店,最致命的在于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很难整合到一些有价格优势的产品,这使得很多店面从开始就处于亏损状态,而且开得时间越长,亏得就越多。而社区连锁店本身拥有采购、渠道、品牌等诸多优势,能很好的避免这一问题,建议

  政府给予社区连锁店资金、选址方面的政策支持。

  5.加强对社区店的规范管理

  目前我区个体社区店相当一部分都存在着食品安全问题,环境卫生质量较差、三无产品等现象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建议有关部门对社区店经营场所、商品质量、环境卫生等问题加强监管,确保社区居民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社区调研报告12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行刑方式,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行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监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既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内在要求。

  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现状

  (一)基本情况。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始试点,XX年在全国试行,湖北省作为全国的第二批试点省份,于XX年开始试点。孝感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XX年在孝南区广场街进行试点,安陆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提认识,建机制,增投入,夯基础,重创新,强队伍,勤督办,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目前,安陆市在矫人员260人,累计接收469人,解矫209人,总体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规化,档案文书标准化,监管帮教人性化,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为维护安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工作现状。当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总体薄弱,社区矫正组织不很健全,各乡镇虽成立了领导小组,但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从目前司法所的编制、人员配备现状看,工作力量与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司法所的设置上,按国家规定每个所应配3-5人,除社区矫正外还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安陆市现有16个基层司法所,其中,一人所10个,2人所6个。在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基层司法所认真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工作。一是严把接收环节。所有到市局报到的矫正对象,除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2张照片,由市局统一设计并印制了矫正通知书、送达回执,确保了服刑人员都能按时按要求到指定司法所报到。二是逐人建立档案。通过全国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各所把所有矫正人员的档案信息资料全部录入管理系统。各司法所根据矫正人员提供的基础资料,逐人建立纸质档案,确保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步相符。

  在实践中,从大体情况看,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基层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承担,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矫正网络。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在吸纳社会志愿者、整合社区力量帮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处于构思起步阶段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单位及近亲属作为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心不强,成立的矫正小组大部分均没有尽到小组的职责,矫正小组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

  (三)监管情况。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但是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权问题却是一片空白。我国《刑法》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不同,刑罚分别由公安机关、监狱、人民法院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没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司法行政部门只赋予了义务,并没有给予作好此项工作的权利,社区矫正属于一种行政执法,也代表法律的严肃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定位,无统一着装,无执法证件。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社区调研报告13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20xx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调研样本的选取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研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H省进行实地调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

  第二,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H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

  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

  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

  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

  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二、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资金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资金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

  二是社区住宅投资。由于社区住宅属于私人物品,因此,从法理上说,社区住宅投资主要应由农民负担。理论上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只需考虑公共投资的承受能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包括社区住宅在内的一切社区设施,事实上大多都由基层政府委托企业“统规统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企业担当的是垫资者兼建设者的角色,在债务关系中,企业面向基层政府追索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结果导致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

  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xx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xx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

  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20xx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20xx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xx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20xx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H省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二)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xx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研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来源、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研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10年,为20年,一般为15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20xx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x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

  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

  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第二,严格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社区调研报告14

  社区养老,主要是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具有就近、专业、便利和成本低廉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发挥社区养老的优势和作用,对于构建完整的养老服务体系,真正全面实现“老有颐养”的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XX区社区养老现状

  截止20xx年底,XX区户籍总人口为93万人,老年人口为20.2382万人,占总人口的22%。近年来,XX区社区养老工作积极推进,老人们不同程度都享受到了社区养老服务。

  1、基础设施建设情况。XX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街道层面有6家,社区层面有118个社区设立了养老服务站。其中,符合XX市标准的有98个,a级(50 平方米以上)66个,aa级(面积100平方米并拥有5张床位)16个;aaa级(面积150平方米并拥有10张床位)16个。77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由社区自己运行;19 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是由街道社区提供用房,交给社会组织运行;2 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是由社会组织租赁,街道提供一半租金。有7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装修费用由街道出资,20个由社会组织出资,通过申请公益创投予以补贴。

  2、服务项目开展情况。XX区各社区养老服务站根据老年人的需求,积极开展照料和托养服务、就餐服务、康复服务、心理关爱服务及文体活动、保健、培训等综合养老服务30余项。金陵六村等37个社区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南秀村、大方巷等11个社区开展短期托养服务;工人新村等19个社区开设了“银发餐桌”。 38个社区能够开展康复训练;41个社区建立“心灵茶吧”;依托“心贴心”修脚网,建立了16个固定点,成立了14个上门服务组,为1万多名老人开展低偿修脚服务。大方巷社区开展音乐照顾服务,与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师生深入养老机构及社区开展活动96场次,服务3000人次。

  3、社会资源利用情况。近年来,瑞海博老年康复中心、鹤颜养老服务发展中心、青春助老驿站、朝夕相处养老服务中心等一批社会组织陆续进入社区,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全区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共有39家,其中专业负责社区养老服务站运作的有21家。在区政府提供租赁房屋的基础上,引入了“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设立老年茶社、老年影视厅、老年照相厅、老年网吧、免费讲座、老年大学等,服务队伍人数已从最初的30多人发展到400多人,95%以上的人员经过考试获得初级护理员证书,其中30%的人员拥有中级证书。

  二、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1、基础设施薄弱,专业人才匮乏。《XX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要求每个社区40%的办公用房用于提供养老服务,但在目前社区自身办公用房都没有完全达标的情况下,很难真正执行。有些社区由于用房紧张,1a级养老服务站(50平方米)至今未能落实到位,只能一房多用,社区养老服务站的设施、功能、标准、供养水平都比较低。另外,有些社区养老服务站没有专职人员,就算有一般的工作人员,也大多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岗位培训,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服务水平不高,标准缺乏统一。由于专业人才的匮乏,导致目前从事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很多是下岗职工,其中,又以年龄偏大的下岗女工居多,虽然他们经过短暂的服务技能培训后能够上岗,但是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并不高。而且,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再加上条件限制,各个社区在服务项目的提供上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社区服务项目较多,有的社区服务项目较少,有的服务质量较高,有的服务质量较低。

  3、依靠社会偏少,资源利用率低。由于社区养老具有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特点,社会组织不太愿意参与进来。目前XX区参与社区养老的社会组织共有39家,其中负责社区养老服务站运作的只有21家,而且运作情况大都比较艰难。就算有社会组织参与进来,政府培育也不够,没有统筹利用好社会组织的各种资源,如医务人员、志愿者队伍等,要是没有更好的补贴政策,就会留不住项目,也留不住人,社会组织最终只能是自拉自唱,自生自灭。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4+2+1”的家庭结构与“老有所养”的需求,要求政府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和义务,而我们的思想认识仍停留在只重视gdp和传统的家庭养老理念上。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与服务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把社区养老服务事业提高到反映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服务意识较差,导致老年人没有享受到普惠的社区养老服务。

  2、体制机制不健全。目前,社区养老在总体上仍属于政府推动型,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部分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存在上层弱、中层空、基层虚的现状,机制运行缺乏统一标准,社区权、责、利不一致。同时,政府职能在社区养老中存在缺位现象,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对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培育不到位、投资社区养老服务的民间资本所应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不完善等。

  3、财政投入偏低。据统计,XX区20xx年可用财政收入为49.58亿元,其中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总额为2898万元,占区财政收入的 0.58%。扣除机构养老的投入,用于社区养老的投入及补贴为463万元,仅占区财政收入总额的0.093%,与机构养老的'财政投入比为1:5.26。由于资金投入和扶持不够,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基础设施破旧更新不及时、建设不到位,服务项目也难以拓展,有些老年饭桌由于亏本无法长期运作。

  四、关于完善社区养老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及原因,参考有关政策文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经验,现就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提出以下建议:

  1、转变观念,增加投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要充分认识发展和加强社区养老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社区养老作为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满足老年人需求和促进老龄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养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年提高社区养老财政投入占财政收入总额的比例,保证每年给予财政上的支持,拨专款用于社区养老的发展和相关设施的建设。

  2、统一标准,建设队伍,强化社区依托作用。区政府对社区养老的领导体制要有明确分工,在民政部门指导下对老龄委机构独立强化,成立“关心老一代协会”;在街道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统筹社区养老事务;在社区设立社区养老服务站,具体承担社区养老的服务和管理,最终在全区实现统一服务设施、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质量的“三统一”标准。每个社区明确1名专职社工,专门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备不少于3名的服务人员,并分批选送他们到高校或培训机构学习老年服务知识和技能,提高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能力水平。

  3、完善机制,激发活力,强化市场主体作用。尽快建立“党政主导,民政部门组织领衔,相关部门协助,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养老提供菜单式订制服务项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社区自筹、机构投资和社会捐助,实现多方位、多层次的资金筹集方式。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开放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管理运营社区养老服务,开展养老教育培训、咨询评估、标准制定、质量监督以及第三方认证等服务,逐渐将升级后的社区养老服务站交由社会组织运作,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当前我国正在经历世界历史上最大规模和最快速的人口老龄化过程。有关资料显示,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超过1.85亿,约占总人口的13.78%,老年人年均增长率达3.28%。西方国家是“先富后老”或“富老同步”,当社会进入老龄化的时候,已经有了很强的经济基础,实现社会化养老的能力已经具备。而我们国家则是“未富先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社会化养老准备不足。作为我国老龄人口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离退休干部队伍自身发生着深刻变化,特别是随着“两高期”的到来,高龄、空巢、独居以及生活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人将越来越多,给服务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新的课题。为落实国管局的工作要求,探索提高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新途径新办法,我们对离退休老同志关心的机构养老服务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拜访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国资委(机械)、国家安全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委离退休干部局、广电总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XX市民政局老龄办、XX区民政局,参观XX市第一和第五社会福利院、汇晨、东岳、香山、蓰赢、曜阳国际、太阳城银龄、燕达国际等老年公寓及北京寿山福海养老服务中心、金梦圆老年乐园,到海南实地考察XX市委招待所、武警三亚疗养院、三亚鑫源和爱馨两个老年公寓,向第三协作组各单位发函,同部委机关老同志进行座谈和开展问卷调查等,在对机构养老相关政策、发展现状等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完成了本报告。

社区调研报告15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社区的文化建设关系社区的和谐稳定,从而关乎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标志着社区文化建设质量高低的社区图书馆建设就显得极为重要。它不仅仅是一个文化机构,而是体现着一种公共生活的理想。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接触和了解信息的权利,而图书馆就是信息的载体。

  社区图书馆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是公共图书馆的纵向延伸。它的出现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文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它主要为周边的居民读者提供便利、快捷的信息服务,从而成为所在区域群众的精神乐园。生活在每个社区的居民,感受最多也最为关心的还是身边的文化---社区文化。因此,城市文化建设的落脚点显然应该在基层,在社区。笔者就如何建设一个让居民满意的社区图书馆提几点拙见。

  一、社区图书馆的地位

  现今的公共图书馆最基层设置为区(县)级,社区图书馆并未纳入公共图书馆体系。现有的`社区图书馆多数只是作为社区文化站或居委会的组成部分而存在,并隶属文化站或居委会管理。

  二、社区图书馆发展现状

  社区图书馆的地位决定了它的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社区建设经费的逐年提高,社区图书馆条件相应也有较大程度的改善,但总体情况还是相对滞后,存在一系列问题。

  1、资金匮乏

  现有的多数图书馆主要依靠政府的投入,投入方式单一,投入有限,藏书增长受到限制,设备更新速度缓慢,文化活动等一些延伸性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直接影响社区文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2、文献资源欠缺

  国际上衡量图书馆发展水平有两个主要指标:一是平均一座图书馆的服务人口数;二是一座城市的人均公共藏书量。标准是5万人应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人均拥有藏书最少3册。在社区建设初期,区政府给每个社区补贴一千元用于购置新书。现在,虽然每个社区都设有图书室或阅览室,但有的阅览室藏书量还不及个人藏书量多。城市社区尚且如此,乡村的条件就更可想而知了。

  3、藏书品种少,内容单一

  社区图书馆一般只藏有印刷型文献,电子文献几乎没有;图书的类型较单一,多数是文学、生活类图书。因缺少购书经费,也存在购买盗版书的现象,图书更新速度缓慢。因此,门庭冷落,少人问津。

  4、服务管理效能低

  社区图书馆缺乏具有管理知识和运作能力的专业人员,基本只能承担简单的图书借还工作,服务类型单一,影响图书馆效能的发挥。

  三、社区图书馆运作模式

  长期以来,社区图书馆的管理体制还是遵循计划经济下“一地一馆”、千“区”一面的模式。在藏书量、馆舍面积、管理规范、设施标准等方面都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因此,急需更新旧的管理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大循环,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率,应努力寻求建设特色馆的模式。除了政府投入办馆外,能否尝试其它的几种办馆方式。一是将城市的公共图书馆与一个或若干个社区图书馆联合起来,形成一种总馆与分馆的关系。由社区提供场所,文献资料由公共图书馆提供,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这样,一方面公共图书馆闲置的文献资料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又有了经济效益;而另一方面,社区居民又可以在身边享受到与公共图书馆同等质量的服务,使社会利益最大化。位于赛罕区的学府花园图书馆正是这种模式的尝试者。该馆是内蒙古图书馆的分馆,是自治区第一家社区图书馆。

  八千多居民拥有二万册藏书,借阅方便,居民满意。二是社区与附近高校图书馆联合办馆,实行一馆两用。高校历来代表着当代的最高学术水平和发展方向,合作办馆将会提升社区图书馆的素养。三是社区图书馆与企业共建。

  社区内一般都驻有一些企业和单位,社区可主动与之联姻,由这些企业和单位出资、社区出面联合办馆,服务面向社区居民和企事业职工。四是个人办馆。鼓励热心公益事业的实业家以个人名义出资建馆,由出资者全权运作,在不影响公益服务的前提下,使投资者获取合理的经济利益。社区居民只是图书馆的受益者,两相得益,各取所需。五是居民集资办馆,自建自用。一般由居委会倡导,由社区居民捐资、捐物、捐报刊、捐书籍等来筹建,管理人员由居委会工作人员担任。

  四、社区图书馆服务措施

  建设社区图书馆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于诸多原因,目前还存在许多困难,但几方面都应积极作出努力使社区图书馆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是加大政府服务行为的力度。

  在社区建设中,往往偏重于社区形象,而忽视社区理念形象和社区行为形象的塑造。要充分认识社区图书馆对推动社区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是利在千秋的事业。

  二是建议从日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社区图书馆建设,达到共建、共享。

  三是积极主动地了解居民现在和潜在的阅读需求。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图书馆的知名度,增强居民利用图书馆的意识。要考虑老年人、残疾人、少年儿童、家庭妇女等各类群体的特殊需要,文献信息力求有普及性、新颖性、娱乐性和休闲性,吸引读者到图书馆来,真正把图书馆建成居民的“第二居室”。四是送书籍下乡。有条件的城市乡镇图书馆应定期下乡,在农村建立文化站,拓展服务项目,延伸业务范围。赛罕区图书馆在送书籍下乡活动中自身也得到壮大和发展。

  各社区图书馆之间定期进行馆藏交流,既提高了藏书的利用率,又解决了社区图书馆的书源难题。通过统一安排规划,减少了重复建设,使馆藏分布逐步趋于合理。

  总之,社区的文化发展建设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标志着社区文明程度的社区图书馆建设应本着追求最佳效果,实现最大价值为宗旨,不能流于形式,简单化。应适时更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最终达到社区图书馆建设的终极目标——不断提升居民整体素质,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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