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3-10-01 07:00:1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我镇采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紧抓“生产源头、深化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主要环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经营。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的日常监督监管,严禁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生猪喂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问题,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禽畜产品生产。

  2、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资格审查和规范化生产建设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次、报告一次、制止一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认真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肉类检验检疫规范及票证管理制度,强化对私宰肉、病死猪肉的防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猪私屠滥宰、注胶注水等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好市场流通秩序。开展食品销售资格审查,推进经营部门自律机制,严防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使假掺假、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4、严把食品消费环节安全关。一是规范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和原料要的进货渠道,做到进货有记录,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正规医院出示的健康证;二是进一步强化学校餐饮安全,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完善集中聚餐食品留样与申报备案制,开展农村厨师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实行“五病”调离,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农村集体聚餐必须先申报,由村场进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并向镇食安办上报后方可开展。明确以村场主任为村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乡村医生为村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农村聚餐申报事宜。农村流动厨师必须按期参加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6、做好食品摊贩的登记与日常督查。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信息,对体检合格者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人员需持卡营业。以校园周边、镇村结合部为重点,以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排查,取缔非持卡食品摊贩,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的监管网络。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在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覆盖全镇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场、部门单位应当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做到真正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3、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食安办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求实求稳。各单位要以镇工作方案为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常抓不懈,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工作实效。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监督,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状况,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2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合法维权意识,引导群众拒绝和防范假冒伪劣食品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民政所、工商所、食安办、农业办、畜牧站、水利站、中心校、镇中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二、宣传内容

  1、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果。

  2、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3、根据不同季节和时期适时发布预警公告,引导群众正确合理、安全科学地饮食。

  4、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

  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典型事例,支持和保护名牌企业及名牌产品。

  6、及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等。

  三、宣传形式

  1、结合实际,根据食品放心工程的特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简报、黑板报、标语、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

  2、开展食品安全咨询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举办校园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4、开展食品安全进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四、宣传时段安排

  1、xx期间食品安全宣传由工商部门牵头,镇食安办和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实施。

  2、“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

  3、各级学校的食品安全宣传,由镇食安办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实施。

  五、有关要求

  1、各村及镇食品安全委员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镇、本村、村单位的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2、为加强信息交流,各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镇直各有关监管部门之间要注重监管信息的交流,定期(每月至少1篇)为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稿件。

  3、乡镇要把食品安全宣传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4、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学校开设食品安全知识课,会同镇食安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5、信息发布要严格遵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做到及时、统一、准确、真实。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3

  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全面整治和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县政府决定用3个月时间,全县集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总体水平为核心,以“健康重庆”和“平安建设为出发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原则,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管重惩与诚信教育有机结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打击各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增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彻底排查整治食品生产乱加乱用、销售假冒伪劣、消费过期变质等安全隐患,针对区域内监督监管困难、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案件,让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过得舒心”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区”

  (二)具体目标。

  杜绝“瘦肉精”猪肉上市,实现“五个”杜绝:杜绝问题乳粉上市。杜绝过期变质食品销售,杜绝消毒不合格餐具上桌,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实现“五个”100%食品生产加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查处率达100%地沟油”查处率达100%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率达100%学校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整治率达100%城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备案率达100% 。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献强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治行动和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和监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保证落实专项行动。

  (二)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监察。

  召开新闻发布会,县委宣传部、电视台、报社》负责制定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方案。并牵头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参与行动的每个部门进行总结评估。县委县政府督巡办负责督查督办集中整治行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专项经费。

  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县食安委办(县卫生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

  全面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农委、畜牧兽医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市政局、教委、环保局、公安局及城乡建委、旅游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动员开展食品安全整治,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整治执法。

  四、整治重点

  (一)深入开展问题乳粉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继续深入对县内所有乳品、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做到不漏一店一户,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一旦发现线索,要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速破案。对清查出的问题乳粉一律就地封存,清点登记后由质监、工商、监察等相关部门现场监督销毁,并录像存档。如果因清查、清缴不力而出现问题乳粉进入市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整治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问题。县教委和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监督落实学校食堂、小卖部、小超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强化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加强事故信息报告,对于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要加强事故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指导和检查力度,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超市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学校超市。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强化联合执法,整合资源,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周边餐馆、小吃摊点、小副食店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扎实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要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的检查,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县大部分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小企业厂房简陋。卫生条件不合格,内部管理混乱。县城和农村集市,各种烧烤、蔬菜水果、面包糕点、小吃流动食品摊随处可见,卫生条件脏、乱、差,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市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坚持正确引导、实行备案管理、逐步规范、扶持发展的监管原则,加强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实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全面覆盖和无缝对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整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务等部门要开展醋酸和色素勾兑食醋、火锅底料涉红、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勾兑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开展大米添加石蜡或非食用矿物油抛光陈化粮。休闲食品添加苯甲酸、二氧化硫、山梨酸等防腐剂以及甜味剂整治。开展餐饮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整治。

  (六)查处制售过期变质食品案件。各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经营环节中的食品制售监管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七)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机制。健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工商、食药监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对通报的不合格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整改或依法取缔。

  (八)规范农产品种养殖管理。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肃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县畜牧局要严厉查处家畜、家禽养殖中添加“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五、实施步骤

  制发《自治县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组织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一阶段:组织筹备阶段(x年3月24日到4月1日)县委、县政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各乡镇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x年4月2日到4月16日)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于x年4月16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和新闻发布会,利用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制发整治宣传资料,公共场所和村、社区张贴宣传画,公开举报电话。各监管部门召开行业整治会,制发宣传资料。各乡镇组织召开乡镇、村居(社区)动员会。

  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x年4月17日―6月20日)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执法。宣传部门及时跟踪报道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曝光执法典型案件。各乡镇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清理整治。

  客观分析整治成效,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x年6月21日―6月30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治行动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推进措施。县委、县政府组织对各部门整治行动检查验收,着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专项整治人员,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实施食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督办。县委县政府督巡办要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督查和监督,定期通报整治工作情况。

  (二)深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广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还要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维权和自律作用,强化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乡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乡镇和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整治合力。整治行动中,坚持做到四个必须、五不放过”即有问题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停业整顿,整改不达标的必须关闭取缔,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必须严格依法惩处;查处案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不查清不翻过,问题产品健康威胁不消除不放过,不法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不惩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通过集中整治和严格执法,对突出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一批、查处一批、吊销一批、追究一批”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4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推进《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实施,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4月20日至5月7日

  二、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和中外游客的饮食安全。

  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环节是餐饮业,旅游景区、农村市尝城乡结合部是重点区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方便食品、熟食(肉)制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是重点品种。

  三、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22日)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根据本地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确定整治重点(要落实到具体品种、市场和景区),明确整治的步骤、目标和各职能部门的具体任务,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4月23日—25日)

  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

  (三)检查阶段(4月26日—30日)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统一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农业按照各自的监管环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巩固阶段(5月1日—7日)

  对整治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确保监管到位,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巩固整治成果。

  四、部门分工

  (一)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主要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古迹,特别是乡村假日游周边的宾馆、饭店、旅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的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的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我市的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广大商业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的商业企业,集中开展一次清仓查库工作。重点查进货渠道,查货源,查保质期。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食品,要一律封存,经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对查出的不合格食品妥善处理。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确保节日期间的肉食安全。要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净化酒类市常

  (五)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做好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的工作,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剧毒农药的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同时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节日市常

  (六)食安办要发挥统一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协调各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负总责,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组织精干力量,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环节的监管到位。

  (二)要加强日常监管:在重点整治餐饮业、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同时,要做好对其他环节、产品和区域的日常监管,防止工作出现漏洞。为预防万一,相关部门要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处理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对口指导、抽查,并配合各区县政府做好整治工作。

  (三)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和事故上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节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当地的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县食安办要将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整治工作的总结材料于5月12日前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5

  一、监测目的

  收集我县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数据,分析危害因素可能来源,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修订及跟踪评价以及风险管理等提供支持。

  二、监测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收集、汇总和分析医疗机构报告的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异常病例,重点关注婴幼儿、中小学生和孕产妇等病例,由预包装食品引起的病例,发生在餐饮服务单位的.病例,聚集性病例,以及重症和死亡病例等。

  2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2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通过对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的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收集和归因分析,掌握食源性疾病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

  3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主动监测掌握本辖区食源性疾病地区和人群分布及其变化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为研究食源性疾病的流行规律、疾病负担、制定防控策略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二)食品污染、食品有害因素监测。

  1食品中化学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开展常规和专项风险监测。

  2开展食品放射性物质污染监测。根据《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对有铀(钍)矿山、核设施周围食品放射性本底进行监测,监测样品种类:蔬菜、粮食、茶叶、奶粉、家畜家禽肉类等类。

  三、监测方法

  具体检验方法及要求参见《国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应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四、报告和通报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详见附件1)。

  县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应当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信息报告与通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对辖区内可疑聚集性病例进行调查,并在“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上填写可疑聚集性事件处置意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定期对辖区内报送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提交分析报告。

  (二)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详见附件2)。

  我县监测机构在完成样品监测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测数据,发现重要食品安全隐患应当在核实后2小时内报送,并及时告知上级技术机构和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研判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定期对辖区内报送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分析报告。

  承担我县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的地方技术机构采取网络直报方式于11月15日前将全年监测结果及工作总结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辐所。县疾控中心定期对辖区内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报送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适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分析报告。

  县疾控中心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通报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监测样品数量不得少于州监测方案规定的任务量,优先采集本地产样品,科学设计采样方案,避免集中采样。

  (二)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加强本地区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我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局应当收集并分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监测任务,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监测任务,加强监测工作的质量管理,并应当对本单位承担风险监测计划任务的技术机构进行相应的培训,建立考核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培训和督导检查。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全县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以及质量管理。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要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信息完整无误,并按照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五)监测工作人员可以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助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和收集相关信息,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6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列为镇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常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8大类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

  (一)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严禁违禁药物残留的大宗水产品进入市常

  (二)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三)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品进入市常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票率达90%以上。

  (四)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

  (五)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7

  为做好高考期间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学校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高考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小忠

  副组长:小光

  成员:小奇、小杰、小辉、小江、小成、小颖、小志、小光、高三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召开高考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门部署高考就餐安排和食品安全工作。

  2、要求食堂各经营组按照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制度和规定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学校将在高考期间组织专门检查和指导。

  3、要求学校餐务办公室加强对食堂的日常监管并具体落实相关规定,责任到人。

  4、审核高考就餐方案,严格监督落实。

  5、制定学校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6、做好其他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具体要求;

  1、食堂和超市的环境卫生:要求各经营组于6月5日前认真清理内外环境卫生,注重细节,不留死角。

  2、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落实原材料检验制度,把好原材料入口关;严格执行库房保管制度;严格按照夏季卫生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贮存。

  3、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所有员工必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员工,一律不得上岗。

  4、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粗加工、初加工、烹饪、面点制作等加工环节严格执行岗位要求与操作规范。

  5、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强对餐厨具清洗消毒、备餐间消毒的检查,确保餐具厨具清洗消毒质量。

  6、食品留样管理: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所有食品按规定及操作规程留样。

  7、坚决禁用高危食品,严禁制作和销售凉菜(包括咸菜),早餐不得制作使用隔夜米饭加工的炒饭,不得制作使用豆角等作为原材料的'菜肴,豆浆、牛奶等必须煮透方可销售;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保证食品质量。

  8、监督食堂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9、严格执行学校关于食堂安全的各项规定,确保就餐秩序安全有序,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10、餐务办工作人员、各经营组负责人要全程在岗监督,切实保障考生饮食健康安全。

  四、考生及工作人员就餐具体安排:

  1、就餐地点:早餐:考生自主选择一楼或二楼食堂就餐;午餐、晚餐考生集中在三楼教工食堂就餐。跟车和保障人员在三楼食堂西侧餐室就餐。

  2、就餐时间:

  早餐:7:00———7:30午餐:12:15———12:40晚餐:17:40―18:20

  3、高考学生食谱菜价:(附)高考期间所有菜品均为小灶烹饪。

  4、跟车工作人员就餐方式:工作自助餐

  5、责任人:包校长总体负责。各经营组;一楼经营组由田晓辉、邵歧志具体负责;二楼经营组由王永成、刘晓光具体负责;三楼由于德江、邵岐志具体负责。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8

  为有效保障中高考期间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学校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专项检查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专项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

  全县中高考考点食堂(xx一中、xx二中和xxxx中学)及其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二)重点内容

  1。主体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督促经营主体按许可条件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户。

  2。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对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还要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3。学校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xx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管理。

  4。食品加工经营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要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专项检查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xx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强化自身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

  (二)集中排查整治

  在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要围绕中高考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

  五、有关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把专项检查与集中整治、日常监管与自查自律、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作为年度的重点工作持续加以推进,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各所专项检查的书面总结报告及图片,请于6月3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监管股。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9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具体时间安排

  1、于年2月日至2月17日完成全市各中、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

  2、于2月24日前完成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人员安排

  本次学校专项检查由稽查科和食品保化科10名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具体人员分组和各组检查范围如下:

  一组:(组长)、(教育局)

  二组:(组长)、(教育局)

  三组:(组长)、(教育局)

  各组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应认真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新、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和第一责任人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当场写意见书并督促整改;针对存在违法行为而又拘不改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0

  元旦和春节及新年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及来康游客食品消费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监管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工作责任,确保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安全执法工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一)督促自查,落实主体责任。

  要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对食品经营者以及食品(食用农产品)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件,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三小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生产监管。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强调生产场所卫生条件整治。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2、流通监管。以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各乡镇食品批发经营者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以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食品品种进行专项检查;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巡查要求,逐户排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肉及肉制品监管,所购进猪肉需单独建立进货查验台账,依法落实进货索票索证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资质与产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3、餐饮监管。一是要加强餐饮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监管。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节整洁,做好防鼠、防蝇、防尘、防虫等工作。二是开展打击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五无”食品及原料;杜绝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五无”、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监督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加工关、销售关,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特别要加强猪肉采购环节监管,所购进猪肉需单独建立进货查验台账,不购进或销售来自疫区的肉制品,严禁提供或使用泔水饲养生猪等。

  (三)强化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要依法依职责对节日旺销重点食品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持续开展“春雷行动”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

  元旦春节及新年期间,节日消费进入旺季,市场主体高度活跃,各种违法行为易发高发。要立足市场监管本职,敢于亮剑,重拳出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力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违禁添加、价格违法等行为,坚决查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案件。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强化《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重点对食品销售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引导其懂法守法、诚信自律、依法经营,通过进一步普及食品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1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根据教育局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促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责令其及时办理。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七)严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三、整治步骤

  学校食堂负责人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自查,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管理制度、清洗消毒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药检站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对各学校食堂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治工作进展进行评估,注重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负责人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扎实推进。要结合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要求,积极推动学校加大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提升各项软硬件水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三)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畅通信息渠道,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2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xx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xx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xx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