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生育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10 17:19:5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精华】社区生育工作计划三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做好计划,让自己成为更有竞争力的人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区生育工作计划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社区生育工作计划三篇

社区生育工作计划 篇1

尊敬的各位党员、村民代表:

  现将我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大家简要的作以汇报,不对之处请大家多提意见,批评指正。今年在上级领导和村党总支以及村计生协会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20xx年的人口目标,计划生育率100%,避孕节育率100%,随访服务率达99%,知情选择率达100%;并达到了“三无”(即无大月份引产、无计划外生育、无计划外怀孕)。

   一、宣传工作:

  利用村计生宣传栏、发放计生宣传资料等知识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和生殖保健健康的科普知识。组织生殖道知识专家讲座1次,对新婚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的知识培训共计有80余人,全村今年共发放宣传资料226份,知识普及率达98.7%。

  按东城街道计生办要求,每月按时召开计生联络员会议,一起学习计划生育各项法规条例,让联络员讨论及反馈各村当前所存在的各项问题,让会员们了解当前现行计生工作的侧重点和本村目前所需做的各项工作。

  二、优质服务工作:

  全面推进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做好“五期”人员的随防服务工作,对全村服用药具的育龄妇女做好免费送药具上门,并着重加强新婚夫妇孕前优生检查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已达到孕前检查率达100%。4月26日为全村的育龄妇女进行了一次生殖道感染防治普查工作,共有138人参加了健康检查;10月24日带领了三名服用避孕药超过五年以上的育龄妇女到市指导站进行了一次较全面的身体检查,受到了育龄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的四顶手术中:人流7例;上环17例;取环6例。

  三、依法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情况:

  今年新婚10对,人口计划生育人数13对(其中收养1人,二孩2人),目前已出生9人,待生4人。到目前为止,全村今年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共15本(包括补领),3月份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共计176人,合计总金额3520元。

  四、村民自治情况:

  今年共计村民民主议事次数5次,议事的主要内容有:一组村民高如星、周于花夫妇申请生育二孩(一方属独生子女,一方为农村户口);一组村民冯爱琴、潘张华夫妇申请生育二孩(一方属独生子女且为农村户口);一组村民马文斌、刘彩霞夫妇申请生育二孩;三组村民李莉、丁长春(属病残儿上报),三组村民万罗娣申请农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

  五、流动人口:

  3月初协同派出所对全村的流动人员进行了一次查证验证工作,共计流入人员54人,已婚育龄妇女24人,验证率100%,补证人数11人,b超检查人数11人,放环2例,人流1例。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人,并签订合同做好了每季度的b超随访工作,服务率达100%。

  六、下年度的工作计算:

  20xx年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提高年,为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尤其在这个由村委向社区转型的特殊阶段,20xx年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更应采取新的社区管理模式,确保实现各村民小组和各新增小区整体工作上的水平目标,以基础工作为中心,提高人口综合治理水平为目标,全面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并做好流进已婚育龄妇女的建档上机,把她们纳入到同村妇女管理,随访服务工作跟到位。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人口综合治理,提高本人的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工作,力争使东方社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上一个水平。

社区生育工作计划 篇2

  为一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中共大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做好新一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区计生委和我街道的工作要求,做出本社区的工作计划:

  一、统计工作:

  1. 在巩固提高以有的协会基础上,充分发挥会长、理事、秘书长的作用与优势,志愿者伍,调动起志愿者积极性参与到协会工作来。

  2. 3月8日在社区开展庆“三八妇女节”活动

  3. 在纪念5.29计划生育二十七周年,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主要以“关怀行动”为主题开展服务.

  4. 抓好会员小组的学习,除各大型活动外,坚持每两各月活动一次。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

  5. 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积极的利用各种资料和宣传品进行对广大育龄妇女进行宣传。

  6. 组织育龄妇女定期进行生殖健康体检活动.

  二、宣传工作:

  1. 继续宣传政策法规,通过走访宣传深入每个家庭;还要以发放宣传品方式广泛宣传。

  2. 针对社区的面积广阔,流动人口多的情况下,根据每年春节后大量外来人口返连之机,深入居民中为流动人口登记建册,督促外来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 组织流动人口参加一年两次生殖健康检查。

  4. 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与常住育龄妇女一样,可以免费办理发放药具手册;充分调动流动人口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经常参加社区的各种活动。

  5. 对外来人口,通过走访,发放有关计生宣传材料,口头宣传有关辽宁计划生育条例法规。

  6. 为避免一切计划外超生,每月走访组长一次;查询计生隐情,防患于未然。

  三、政策法规工作:

  1、依法行政加强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机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规范性文件。办事、处理案件、准确率达100%、结案率100%建立书记负责,群众参与,各负其责。

  2、组织会员和育龄妇女学习,贯彻计划生育“一法三规”配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

  3、民中执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效果。办理一、二胎手续《婚育证明》等,收费标准,全面公示与群众。

  4.设立咨询台,关于政策方面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当面回答,解释清楚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

  5掌握好二、多孩的条件,协助街道计生科,并把审批二胎在社区公示一周。

  6.对独生子女费,享受政策和不能享受的要解释清楚。

  四、科技工作:

  1、组织已婚失业下岗,流动人口等育龄妇女,每年一次情检测超率达90%以上,重点人超率100%,并装订成册(100份为一册)。

  2.对在籍、寄住流动人口、空挂户,等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清楚,要建立重点人访视帐访视工作不留死角,特别是空挂户,要有双项联系通知,对离再婚,不放心的来婚姑娘,要实行暗访。

  3.对失业下岗人员,要下岗通知书,建立档案。

  4.对大款大享、长期寄住、流动人口要纳入重点对象每季度访视一次。

  5.对不需要访视的人群,针对不同时期要提供服务、做到服务、对象清楚,服务成层次清。

  6.协助街道把握好再生育一胎孩子所须条。

  五、统计工作:

  1、 每月要认真统计育龄妇女管理的各种口径,完善微机化管理。做到帐、卡、册统一无误,确实统计工作误差错.

  2、 做好日常统计工作的同时,统计好每月各种临时报表;使统计的各项工作顺利的完成。

  3、 卡片的摆放分类,分类措施;按照孩次的顺序自然的发展

  4、 统计工作还要把人户归一,人户分离,手持本市户口;未落在我市生育现象等人群,统计上报。

  5、 继续把独生子女费兑现工作,统计好上报。

  六、药具工作:

  1、围绕药具的培训精神,以做好优质服务;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提供知情选择的条件,做好服务。

  2、辖区内药具育龄妇女底数,并了解每一种药品的作用和副作用及使用方法,及时向使用人员宣传指导。

  3、社区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活动来宣传药具知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学习,使育龄群众掌握多种避孕知识;做到宣传到位。

  4、 服务为原则让流动人口和在籍育龄妇女一样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5、 专人、专柜、专负责,出入帐清楚,以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为主线,做好随访记录,保证药具的发放供应;随访率达到100%.

  七、流动人口工作:

  1. 继续宣传政策法规,通过走访宣传深入每个家庭;还要以发放宣传品方式广泛宣传。

  2. 针对社区的面积广阔,流动人口多的情况下,根据每年春节后大量外来人口返连之机,深入居民中为流动人口登记建册,督促外来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利用各种活动形式开展“流动人口维权活动”。

  3. 组织流动人口参加一年两次生殖健康检查,做好流动育龄妇女免费“四术”工作。

  4. 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与常住育龄妇女一样,可以免费办理发放药具手册;充分调动流动人口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经常参加社区的各种活动。

  5. 对外来人口,通过走访,发放有关计生宣传材料,口头宣传有关辽宁计划生育条例法规。

  6. 为避免一切计划外超生,每月走访组长一次;查询计生隐情,防患于未然。

社区生育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要任务,坚持“四个不动摇”(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队伍不动摇;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不动摇),突出五个重点(即优质服务、居民自治、流动人口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打击“两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工作目标:计划生育率达100%,杜绝大月份引产,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70%,统计准确率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录入准确率达100%,药具应用率达100%,已婚育龄妇女享受生殖保健普查重点对象一年3次、非重点对象一年1次,参检率达100%,外出对象寄回孕检证实单达85%;当年怀孕、生育、节育对象随访按规定落实到位,怀孕对象登记及时率达100,对辖区政策内怀孕和生育对象按月访视率达100;流动人口办、持、验证率分别达100%,流动人口查询信息有效反馈率达100%;改制企业的育龄妇女归属清楚,接交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80%以上,其中当年征收率达70%以上);群众对奖励扶助制度知晓率、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奖扶资金足额发放率均达100%;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率达95%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社区党支部:统一领导全办计划生育工作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坚持每两月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听取社区干部的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疑难问题。

  2、计划生育协会:努力发挥本级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积极争取办事处领导解决协会工作中的困难,组织本级协会的'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高计划生育协会在群众中的知名度,按照上级协会的要求,指导、督办、检查辖区各单位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3、计划生育办公室:直接对办事处党委负责,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负责对基层基础工作业务指导,安排“三查四术”优质服务活动,人口统计上报,检查督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责任指标的完成,联系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4、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与办事处签订的合同及工作流程,负责重点

  对象一年三次,一般对象一年一次的“三查四术”技术服务,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填写相关内容,整理汇总,按时上报相关业务报表,搞好生殖健康咨询、避孕药具的发放与治理,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不准”:即不准住站分娩,不准出现医疗事故,不准进行大月份(孕16周以上)引产,不准擅自终止妊娠和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不准超范围服务,不准乱收费。搞好服务中心自身建设与治理,争创“四优一满足”计生服务中心活动。

  5、派出所:在办理出生婴儿入户及育龄人群户籍迁入手续时,必须见相关证件:婴儿入户时必须持《出生婴儿证实单》和《生育服务证》;育龄人群入户时,必须持迁出地计生办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实单》和迁入地所在居委会的《接受治理通知单》方可办理。积极为计生办提供育龄群众的户籍证实,对阻碍计划生育公务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包括流动人口的清理),为计生执法保驾护航。

  6、工商部门:在为外来人口办理或换发营业执照时,要核实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实》,并做好登记;同时协助计生部门依法治理和规范避孕药具零售市场。

  (二)深入开展“生育婚育文化活动”、“关爱女孩”及青春期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对外进行宣传,各单位要以人口学校为载体,搞好文明婚育观念、政策法规、科普知识进村入户,入户率达100%,知识普及率达100%,增强群众生殖保健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从根本上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有力地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落实和完善好奖扶制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计生办全年集中举办业务知识培训1次以上,居委会要坚持每月以会代训的例会制度,全年开展计生协会(信息员)活动不少于4次,并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奖励机制。

  (四)加强流动人口治理。一是按照“属地化治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治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二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居民小组、小区、集贸市场等地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

  (五)坚持依法治理。严厉处

  治理违法违纪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评

  一是加强督查。计生办对居委会的工作要加强督查,力求日清月结,并将检查的结果在例会上通报,未按时整改的,报办事处在全办进行通报;居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力量对所辖单位和居民小组(小区)的计生工作进行检查,树立典型,督办后进,促使工作平衡发展。

  二是严格考评。加大经常性工作考评分值比重,对各居委会计生工作考核按平时考核占20%、半年考评占20%、年终考评占60%的比例进行综合考核,确保经常性计生工作水平提高。认真贯彻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印发的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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