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26 09:16:5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监管工作计划范文合集8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为此需要好好地写一份计划了。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管工作计划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监管工作计划范文合集8篇

监管工作计划 篇1

  为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职责,促进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形势的稳步好转,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业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推进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和事故督查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打击无证行医,查处采供血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计划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1、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工作。在3.15、6.1、9.1前后,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或集中开展法规咨询和法规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引导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2、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订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开1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全体会议,召开4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议,组织开展2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开展1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2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召集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理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长效机制。

  (二)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以涉铅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全面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

  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工作。

  (3)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并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4)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管档案。

  (5)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

  2、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监督内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从事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xx0%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X射线机使用及防护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应用质量)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3、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县自来水公司各水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2)监督内容

  ①填写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县自来水公司、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信息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市政供水单位,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制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

  ③督促疾控中心开展水质检测.对市政供水单位—县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末梢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检测2次,检测指标包括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对辖区内3-5家乡镇水厂出厂水进行余氯(如为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则不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检测。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

  (2)监督内容

  ①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1次以上,查处违法行为。

  ③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开展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

  5、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2)监督内容

  1、建立学校信息卡和档案。

  2、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6、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监管工作计划 篇2

  一、工作目标

  1、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全镇不发生一起非法生产事故。

  2、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零售大户的经营行为和B类产品的燃放行为管理,确保经营和燃放安全有序。

  3、严格行政许可工作,深入开展零售经营单位“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和储存条件改善,确保零售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上台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4月1日前,对本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考试活动。

  2、认真开展零售户“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安全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职业道德理念。

  3、认真做好今年《安全资格证》到期人员的培训和换发证工作,参训率要达到100%,换证率要达到100%。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及时调整情报信息网络。所有村(居)必须健全信息情报网络,确保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村(居)实行定期排查和责任包保。

  2、及时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在备案厂家外采购烟花爆竹行为;零售经营单位擅自从生产厂家直接购进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3、及时查处非法储存行为。重点查处私设仓库、非法储存、超量储存和超许可范围储存。

  4及时查处非法运输行为。

  5及时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阻抗安全检查,抗拒执法的行为。

  (三)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1、严格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程序,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四个程序做好零售许可工作。许可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及时予以答复,并作出补正材料清单;提交的材料、形式合法,在法定时限内下达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经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及时做出许可决定。

  (四)开展经营单位“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及储存安全条件达标。

  1、抓好零售经营户“五统一”创建。即:所有经营户必须达到统一悬挂招牌、统一悬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统一张贴警示标志和安全小常识、统一配置灭火器,统一商品摆放(其中专店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专柜长度不小于2平方米)。

  2、批发公司业务员的仓库纳入公司管理,其安全条件必须全部达标。并于5月1日前,自愿申请安全中介评价机构评审合格出具报告后方可储存。

  (五)重点抓好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和采购生产厂家备案制度,严格实行专用封签和贴花销售管理等。

  三、工作措施

  1、突出对经营大户实施重点监管。凡不服从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违法违规经营的经营单位,将依法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行政处罚,第二次违反法律、法规将依法给予顶格处罚,第三次违反法律、法规的,将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

  2、大力开展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对经营户进行清理造册,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考核。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两次拒不整改到位,报安监局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零售经营许可,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3、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与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责任人,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严格兑现奖惩措施。按县安监局下发的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监管工作计划 篇3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意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7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违法行为举报核查率达100%,署名举报答复率达100%。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全年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导致的败诉案例。

  (一)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分为:

  1.综合执法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综合性检查。

  2.专项执法检查:是指为解决某一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

  (二)执法检查内容

  1.综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

  (一)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以下企业:

  1.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2.市直管企业。

  3.其他需要市级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由各业务科室在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抽查执法检查计划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中确定。

  (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等级的划分

  按照监管对象的性质、规模、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

  1.一级监管对象

  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工艺危险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B级产品及引火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市级重点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2.二级监管对象

  年产矿石量1万吨及以上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100万m3及以上的尾矿库;除一级监管对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3.三级监管对象

  露天矿山企业(采石场);年产矿石量1万吨以下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小于100万m3的尾矿库;加油站;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执法检查频次

  1.一级监管对象,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至少1次。

  2.二级监管对象,每年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至少1次,检查率50%以上。

  3.三级监管对象,每年采取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方式抽查的数量不少于5-10%。

  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责令改正后的整改复查列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计算。

  (一)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实施的配套安排

  1.市局各执法业务科、监察支队要根据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界定执法检查范围,明确各等级监管企业名单或范围,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表。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安全监管等阶段性工作安排,合理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月计划表。

  2.各县(市、区)安监局、玉东新区安监局、各开发园区安监局可参照本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注重与市局各业务科室(支队)执法检查安排相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在最大范围内合理有效地实施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二)统筹安排,抓好计划外执法工作

  1.遇有临时组织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时,作为计划外执法检查另行安排;计划外任务能够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有机结合,以提高效率,避免重复;计划外任务不能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先执行上级专项计划。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市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处理的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专项检查。

  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计划外任务过重导致年度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可能无法完成时,经局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可对监管执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规范行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现场处置、强制措施、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案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合理设定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准确。

  2.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负责,每次执法检查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有多处现场且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别制作记录。要建立现场执法检查台账,每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当月执法检查计划无法完成的,必须转入下月执法计划安排,确保执法任务的完成。

  3.建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议制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要适时在局务会上汇报,并就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协调、部署;年终要结合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各科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列入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监管工作计划 篇4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8、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0、参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监管工作计划 篇5

  统一认识,为了更好地把我校的卫生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同心协力,以学校的常规卫生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强度和管理力度,取得更好的成绩。

  一、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认识。

  通过宣传橱窗、黑板报、主题班会、广播讲座等各种渠道,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进行反复宣传教育,要使大家认识到,卫生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分工。

  为了使学校卫生工作具体化,我们要努力从以下六方面着手,展开工作。

  1、对教师的个人卫生:

  A、穿着打扮大方得体,言谈举止文明高雅;

  B、办公室布置整洁美观,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C、每个教师做到“四不”,不随地吐痰,不乱倒污物,不吸游烟,上班不佩带首饰。

  2、对教室的卫生要求:

  A、窗明几净;

  B、地面干净无痰迹;

  C、墙面洁白无污点,无蛛网;

  D、黑板每天安排值日生擦洗干净;

  E、课桌椅排放整齐,做到横直竖齐;

  F、劳动用具统一排放在指定地点。

  3、对包干区的要求: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烟蒂、无瓜皮果壳,草坪里无杂草、无杂物,并每天检查打分。

  4、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A、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B、做好常见病、多发病及季节性流行病的`防治工作;

  C、本学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及播放相关录像,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习惯。

  D、严格作息制度,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的睡眠时间。

  5、对食堂的卫生要求做到:

  A、完善食堂的卫生设施;

  B、专人负责,严格把好进货、配料、烹饪、供应关,杜绝肠道传染病的流行;

  C、食堂的餐具要及时消毒,隔离贮存;

  D、做好防鼠、灭蝇工作。

  三、积累资料,分类装订,及时进行统计分析。

  每学期对学生健康监测数据进行整理,使用《学生健康分析》统计软件对学生体检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填好《学校卫生档案》,并及时做好资料的上报和归档工作。6月底及时把报表报予市卫生防疫站和镇中心卫生院。

监管工作计划 篇6

  为了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计划编制以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生产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安全监察工作日估算

  (一)概念及工作日量化:监察(检查)工作日+其他监察工作日+非监察工作日=法定工作日 1.法定工作日估算365天-11天(法定节假日)-104天(双休日)=250天 2.总法定工作日估算250×4(安监所目前现有的工作人员数)-4人年休假共30天=970天 3.监察(检查)工作日估算150天 4.其他监察工作日估算455天 5.非监察工作日估算365天

  (二)安全监察(检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150天,以2-3名工作人员每天检查1家测算,150天监察(检查)工作日(包括部分企业复查)可以安排70家/次企业左右。

  (三)其他监察工作预计共占用工作日455天,包括: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180天; 2.实施行政许可30天;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5天; 4.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0天; 5.参与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0天; 7.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5天; 8.开展机动监察20天;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5天; 10.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任务60天。

  (四)非监察工作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365天,包括: 1.机关值班50天; 2.安委会办公室事务30天; 3.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等共计160天; 4.病假、事假20天; 5.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协管员工作40天; 6.参加党群活动和街道中心工作65天。

  三、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6家。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长期经营户6家。

  (三)非煤矿山企业2家。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录。

  四、安全监管执法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事项。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重点消防隐患企业、食品加工单位和20xx年度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监察检查对象,依据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第一、三、五、六、十五、十六项规定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即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实施和备案情况。详见岳林街道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表。(二)行政许可事项。协助市安监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有需要街道安监所配合的事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复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群众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综合监管事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工作事项。积极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安全监察(检查)分类

  (一)企业用电安全检查;

  (二)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三)机械防护罩专项检查;

  (四)矿山安全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六)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

  (八)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取证情况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监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监管对象必须检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时,要根据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细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当月要检查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一次,其他直接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覆盖一次。

  (二)总结评估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年底,安监所要对执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以便进一步完善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促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 篇7

  (一)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验收标准、工作安排等,通过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街道、示范店,争创省级、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等活动,督促餐饮业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全市餐饮服务业形象。今年,要做好方案制定,重点开展示范店活动,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建成率达20%;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成率达10%;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建筑工地食堂建成率达5%。3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4-8月组织开展创建,10-11月评审验收。

  (二)推行信息公示。

  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即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公示、企业责任人和监督管理员公示、企业食品安全承诺公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公示,要求餐饮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对上述信息进行公示(全市统一信息公示格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信息公示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

  (三)推行制度管理。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督促其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等制度。制度上墙率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馆达80%,其余餐饮企业达50%。4月底前完成模版设计,并统一制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餐饮单位供应商资格审核表、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食品留样登记表、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本等,便于规范使用管理。

  (四)推行餐厨废弃物台帐登记。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建立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长期保存备查,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有毒、有害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年内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建立台帐率达80%。

  (五)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况调查和信息发布。

  一是围绕示范建设、“无照经营”整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研,全面掌握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及发展态势,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二是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高风险食品进行消费警示,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年内发布相关信息4条。

  (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约谈、适时约谈、依法约谈的原则,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要求其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局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强化农村市场监管。

  一是依托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二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探索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和机制,力争做到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员抓、有经费保障。

  (八)强化餐饮服务许可。

  一是对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建立个档(6月底前完成);二是认真做好许可证到期换发证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和受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在现场审查中,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对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专间,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设备、工具和容器,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等进行严格检查,对达不到许可要求的让其限期整改,整改核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

  (九)强化宣传培训。

  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等采取多各形式集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市局网站、宣传板报、广播、电视等开展经常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开展餐饮服务执法人员、餐饮经营者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

  (十)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

  一是督导各县(区)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月底前完成);二是市、县(区)局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内部运转程序(二月底前);三是市、县(区)局向公众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受理电话(二月底前);四是指导餐饮服务业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业主食品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监管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

监管工作计划 篇8

  20xx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之年,也是落实依法治国关键的第一年。根据国务院、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强化联合执法、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实现“双下降、双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州政府控范围内)工作目标,为全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工作及采取措施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常态化机制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督促乡镇、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面督促落实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规划、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督促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对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所监管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治。二是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指导乡镇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和基础台账,争取资金配备乡镇安监站工作设备,增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三是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装备,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跟踪落实整改事故隐患等、加大“三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基础性台帐,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水平。

  2.认真履行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每季度1次的安委会例会。组织开展好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省、州安排的各项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制度;定期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部门落实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确保落实到位。督促落实省、州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并上报销号。协调解决乡(镇)、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支持配合乡镇、部门开展好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努力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协调有力、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四项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

  1.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巩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果,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严格隐患治理,认真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力争一般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排出的重大隐患,实行县政府、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二是加强对各类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检查验收销号,确保整改实效,严防事故发生。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的企业,依法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个别整改无望的,坚决采取关闭措施;对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突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强化事前预防,完善事故防范工作机制,制订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执法监察计划,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在建工程的日常监管。

  煤矿企业1户,每月检查不低于8次。

  金属矿山13座(含地下矿山3座),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小型露天采石场49户(证照齐全49户),其中型材厂3户,每年每户企业检查不低于2次。砖厂取土场20户,全年每户企业检查2户。全年检查11户选厂2次,9座尾矿库检查不少于2次。探矿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加油站34户,每半年检查1次。生产企业3户,每季度检查1次。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4户,每季度检查1次。民爆物品3户,每季度检查1次。烟花爆竹每季度检查1次。2户液化气站和1户氧气站每季度检查1次。在建危化项目工程(珠街小库建设)每季度检查1次。

  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查执法检查、矿山存在重大危害性设备检测检和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等工作。对全县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级﹙按一般、较重、严重﹚管理,内年进行1至2次的现场监察。

  开展对云桂铁路广南段沿线施工段(中铁十局、中交四航局、中铁二十五局)各标段、那榔水库建设施工现场等县内重点在建工程检查进行不少于4次。

  开展对冶金、有色、建材、电站、免烧砖厂、商贸和轻工等行业领域检查每年每户不少于1次。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对元旦、“两会”、春节、州庆、“五·一”、国庆和汛期、年末岁初等重要时段的督查、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3.突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深化开展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煤矿:认真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安全“七条规定”,强力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升防范抵御瓦斯、水灾等事故灾害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顶板边帮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遏制冒顶事故的发生。非煤矿山: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继续加强对重点乡镇、重点矿区的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落实地下矿山防水、防火、防坍塌、防冒顶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继续巩固非煤露天矿山(采石场)、尾矿库的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对酒精生产和使用,化工生产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单位(气库),等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的日常监管,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改,防止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认真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危险路点(段)的排查,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增强安全保障能力。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旅游安全、电力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

  4.继续深入开展“十打十治”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十打十治”行动成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再排查、再整治,严肃惩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和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要求,年内拟关闭取缔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4户。

  (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创建达标、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

  1.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准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批,凡未经安全审查批准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手续。全面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坚持“科技兴安”战略。督促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建立完善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3.突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以3月法制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电影、标语、宣传板画、黑板报、宣传车、知识竞赛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年内组织企业负责人培训360人、安全管理人员110人、从业人员培训1800人。年内实现管理人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三是突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全县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各部门专项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使预案更结合实际、更有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全力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要求全县辖区所有工矿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加强信息通报,增强合力,以确保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年内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局支部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安全监管日常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查处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二是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契机,开展政治学习、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现场点评,召开各类执法检查、事故分析会,通过学习交流、评析典型案例,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逐步把培训重点从普及执法业务知识转移到提升执法水平上来,努力建设“学习型、专家型”安监干部队伍。

  (五)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其他工作任务。一是社会综治维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开展“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二是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严防消防火灾事故发生。三是按照省、州、县关于普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实,扎实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四是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落实机关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对来访来信人员作详细登记,并及时办理或转办,重点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及时将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现象。五是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文件整理规则》,认真做好机关文件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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