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5-06 14:54:3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劳动合同模板汇编四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劳动合同模板汇编四篇

劳动合同 篇1

  实践中,有的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工干一样的活,劳动报酬却低很多,这样很不公平。因此本条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目前劳务派遣领域中对劳务派遣工进行身份歧视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体现为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虽从事相同的工作但工资待遇相差较大。有的企业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基本工资相差30%至40%。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也有差别,正式上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公司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标准缴纳的,而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

  有的用工单位是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和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费一并交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自己的薪酬制度确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因此对于用工单位而言,无法做到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同工同酬。

  某市总工会的调查报告显示,同样从事一线岗位工作,劳务派遣工的平均工资收入仅为正式工的81.52%。在一些企业中,从事同样工作的劳务派遣工工资与正式工工资最多要差一半。据对某矿区的调查,劳务派遣工在原煤一线生产人员中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大多已成为熟练工人和中坚力量,但他们的工资实际和全民工、合同工有明显的区别,突出表现在:基本标准工资低;看病要自费;没有病假、探亲假等。不论作表现如何,都不能评先进。没有疗养、休养的权利,也不能申请困难补助。

  用工单位大量使用派遣员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派遣员工工资水平较低,且没有正式员工的福利,使人工成本大大降低。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用工单位应当保证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做到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岗位、付出相同劳动、取得相同工作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

  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

  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

  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在管制中的犯罪分子的同工同酬:

  我国刑法第39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注:

  1、同工同酬作为一项分配原则也有相对性,即使相同岗位的劳动者之间也有资历、能力、经验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劳动报酬只要大体相同就不违反同工同酬的原则。

  2、《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同一工种已不再有农民工与正式工的差别,在同一企业工作的农民工与非农民工,同工同酬。

  3、在微观经济学中,如果工作对于教育、培训、经验和责任感水平方面的要求都相似的话,即使工作的'具体内容不一样,雇主也应该付给雇员们相同的工资。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_(姓名)为______(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工作名称)。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个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1、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1、甲方必须每月按时发放乙方工资,不得拖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3、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乙方在试用期每月工资为______月,试用期完后为______每月,加班工资另计。

  第六条每天工作时间为八个小时。

  第七条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基本情况

  甲方单位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企业地址: 。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联系电话 ,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 。 乙方自身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下列疾病(如有请在“□”内打“√” ):□高血压 □心脏病 □癫痫 □贫血病 □痴呆症 □其他传染性疾病;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疾病: 。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本合同为 年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标志。

  第二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

  三、工作岗位和工时制度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 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____条工时制度执行。(1)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2)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劳动报酬按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后执行。

  五、甲方责任

  第六条 甲方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进行用工,不得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手段强迫工作劳动。

  第七条 甲方必须按时发放工资,按有关规定制作工资表,乙方签字领取,并作为领取工资的凭据。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工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制度以指导乙方开展工作。

  第十条 甲方负责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包括三级教育、岗前教育、班前教育和定期教育等)、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等的教育。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教育乙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生产工人劳动合同范本生产工人劳动合同范本。

  第十二条 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应证件(如“平安卡”、职业资格证、暂住证等)。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 履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乙方责任

  第十五条 服从甲方以及各监管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安全、质量、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环境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服从甲方日常工作的管理及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并达到相关质量及文明施工的要求。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工作,可拒绝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标准指挥的作业。

  第十八条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物,合理使用作业所需的材料,按要求做好甲方提供工具的保管以及施工现场成品的保护。

  第十九条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条 自觉遵守有关的治安管理条例的要求,不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发生争执、打骂。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如实提供自已的身体状况(尤其患病情况)、年龄、婚育状况等基本情况

  供甲方用工或岗位调动时考虑。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不得携带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的亲属和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自觉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当发现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应立即向甲方提出更换申请。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自我感觉不适时(如身体患病等情况),应主动报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五条 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 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2. 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一、《劳动合同法》的突破

  《劳动合同法》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很多方面有所突破和进步,体现了近年来我国在劳动合同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成果,相信对今后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的调整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其突破和亮点我认为较突出地体现在以下方面:

  1、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以往的草案中,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多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存在挂一漏万的弊病,特别是劳动关系是极为活跃的、变动性较强的关系。该稿采用了在总则中界定劳动关系,再运用列举和概括相结合的方式,将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确定下来。不仅扩大了适用范围,适应了今后劳动关系的发展,同时避免了列举无法穷尽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纳入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中。

  2、肯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口头和行为默示方式

  由于劳动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只能以书面的方式订立,导致实践中大量事实劳动关系无法依法调整,劳动争议层出不穷,劳动关系极不稳定。该稿正视了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在第十一条将未订立书面合同但事实形成劳动关系的视同劳动合同并纳入劳动合同法,为处理这类关系,消除这类关系带来的隐患,保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3、在多方面区分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该稿作了较大突破:如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合同不同的解除条件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预见性很强的合同,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非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得解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能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解除的补偿金的标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特别是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些规定对鼓励和促使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防止劳动合同的短期化现象的蔓延具有积极的意义。

  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的灵活就业和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新型劳动关系。以往由于缺少法律规制,这类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将劳务派遣作为降低用工风险、逃避劳动法责任的形式。该稿对这两种用工形式作了专章规定,对于促进灵活就业,防范用人单位以此侵犯劳动者权益,以及处理由此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对几个问题的认识

  1、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该稿第一条为立法宗旨,“为了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劳动合同法的灵魂,反映出该法的价值取向和主导思想。认识这一问题,应明确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区别。由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特征,劳动法的性质不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范畴,而是属于社会法的范畴。社会法的价值目标即在于通过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因此,劳动法的立法宗旨突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的核心,劳动合同法自然属于劳动法,其立法宗旨当然要以劳动法为准,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而不是在形式上公平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已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明确这一点,对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理解和适用关系重大。

  2、关于劳动合同的无效

  由于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在调整关系及性质上的不同,对劳动合同的无效不应简单地照搬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确认,而应持谨慎的态度,严格限制劳动合同无效特别是全部无效的条件。该稿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一)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内容低于国家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的;(二)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一种情况不当然导致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第二种情况规定得过于宽泛,实践中难有统一的标准予以确认。

  该稿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撤销权,应当看到有进步意义。但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的不同,使得撤销权在行使上也必然会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在撤销权消灭的规定上,采用了合同法的规定,即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由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存在的不平等关系,加之就业带来的沉重压力,劳动者要想行使撤销权比较困难,而一旦不行使,一年的撤销期满,则撤销权消灭,劳动者将不得不接受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这显然将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另外,这一条在实际操作上的难度,也会导致这一规定的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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