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

时间:2021-05-11 08:27:45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员工劳动合同范文汇编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劳动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员工劳动合同范文汇编6篇

员工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一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试用期间如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录用标准,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如乙方需解除本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和要求

  (一)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暂时安排的 从事 工作。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鉴于甲方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甲方可以适时、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区域,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人事管理和工作调动安排。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服从甲方对其工作成果的监督、考核等处理,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二)因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为综合计算工时制。

  (三)在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将根据考勤记录安排乙方补休同等时间或计发加班工资。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政府有关薪资管理规定和乙方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的薪资标准为:

  (1)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为 元/月。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按照甲方考核转正后,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

  (3)乙方同意遵照甲方《员工手册》和《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乙方如果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对其做出再培训或调岗安排。如经培训或调岗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降薪、降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做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二)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工资并按月发放,发薪日期定为每月15日,逢节假日时将顺延。

  (三)甲方有权按照公司的薪资标准和考核制度合理调整乙方工资。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适时、合理地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已阅知并理解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乙方接受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的约束。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按时优质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离职时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相关离职交接手续,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足额赔偿。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终止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协商未成的,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五)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者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 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劳动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法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期间,甲方不得有恶意处分、惩罚乙方的行为,乙方不得有故意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行为。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甲 方(盖章): 乙方签名:

  负责人或代理人: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员工劳动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 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 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

  地址:

  乙 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员工劳动合同 篇3

  甲方(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共计五年。

  2、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乙方转为正式员工满一年后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4

  第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加班费计算标准如下:

  工作时间: 当月天数-2天,每天12小时;劳动报酬:月薪元月;全勤奖

  元月;津贴元月;工龄工资元月;加班费:责任制工资,以上工资已含加班费,不另计加班费。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场所及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

  第三条甲方有权利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加以完善,上述规章制度向乙方公示后即可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乙方除为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之目的,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在期满之后,均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漏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将其用于其它可能损害甲方权益的用途。(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营业秘密、财务信息等)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为全职,本合同期限内,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从事甲方安排以外的任何工作,包括有偿和无偿的。

  第六条乙方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期满后,均不得引发、教唆、诱惑甲方的其他职员工离职或者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获利,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期满后,均不得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行为。

  第八条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的培训和研修,乙方在试用期满后的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间内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以剩余的服务期按日计算,向甲方进行培训费用的赔偿,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依据培训合同规定,培训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乙方的保证责任:乙方保证与原用人单位已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不违返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损害

  第三者有利益,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5

  问:我是某企业公司的一名会计,去年10月份我们企业的一名总经理因挪用公款被逮捕,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我也有共同犯罪的嫌疑,也将本人逮捕。今年3月份总经理被判刑,而我只是有几笔账目在办理时属违反财务制度,而构不成犯罪。但我回到企业后,所任的总经理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与本人已解除了劳动合同,而我与原订立的合同还有3年才能届满,我感到很冤枉,请问:该公司能否解除我的劳动合同?

  答:你做为企业公司的一名会计,并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劳动法》第25条第四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及聘任关系,并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你不属在此解除的行列。所以用人单位不能以你做为犯罪嫌疑被逮捕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你的行为属于我国《劳动法》第25条第2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的行为不属于我国《劳动法》第25条第二项的行为,那么,你在逮捕羁押期间,其与企业的劳动合同暂停属行,一旦羁押结束,恢复人身自由,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期满。

员工劳动合同 篇6

  【HR法宝】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王岩新疆中兴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摘要:亲,关于签订劳动合同,你要知道这些

  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虽然认定劳动关系并非以劳动合同为唯一的依据,但是劳动合同是劳动争议中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证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订立的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里的“用工”指的是用人单位实际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而通常所说的“用工之日”也就是我们在用人单位开始上班的那一天。

  注意,有一个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例外,就是在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如保洁小时工、家政清洁工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仅订立口头协议,而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订立的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也可以是与用工之日同时签订,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支付二倍工资,补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的次日至补定合同的前1日,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并且补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假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6个月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请求多支付5个月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以此类推,劳动者最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多11个月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

  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这里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说,若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没有约定期限,劳动合同往往在劳动者退休后才可以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较固定期限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2、行政处罚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各地的劳动法规,还规定了此种情况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则规定,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必须拒绝使用该劳动者,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那用人单位已经超过一个月的用工期限要求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签订的呢?对此,《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劳动者承担责任,但是这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因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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