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

时间:2021-05-17 17:20:5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公司劳动合同锦集六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公司劳动合同锦集六篇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可以按照年度月平均工资*10+代通金(1个月)给补偿金你。

  2,若公司不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而是以此为借口,就是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3、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4、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我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一、公司合并后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这两种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为了保护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承继了原用人单位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

  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的第7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

  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④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⑤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⑦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综上可知,要是公司进行合并的话,那么合并后的公司会继承与之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双方之间并不需要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了。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家庭住址: 省 市区(县、市) 街道(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二、乙方负责在 超市甲方产品的管理、销售促销工作,担任甲方

  产品导购员。

  乙方工资结构为:底薪+提成。每月底薪 400 元,提成1% 。

  乙方试用期工资:乙方在试用期期间以底薪为主,甲方根据乙方试用期间实际表

  现酌情发放提成。

  三、甲方需在次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上月工资。

  四、乙方保证甲方产品的安全和销售、促销工作的正常运转。乙方必须遵守甲方

  及 超市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违反上述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符合接

  触合同条件的,甲方将解除劳动合同,并委托 超市代甲方为其办

  理离职手续,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

  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乙方试用期满后,在劳动合同期内,虽无合同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但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九、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按双方约定在离职前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办理工资等财务核算。因未办理交接手续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

  十、如乙方患有传染病,应立即停工接受治疗,在治愈前不得上岗工作,未治愈擅自上岗工作的即为违约,每擅自工作一天支付200元违约金。

  十一、乙方承诺乙方已熟知甲方及 超市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自觉遵守。

  十二、乙方值班期间发生商品丢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三、如乙方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4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二、《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附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用人单位附条件解除合同和经济裁员的限制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是违规单方面解除合同,你也没有上诉的错误的原因 ,你就可以到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不服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你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你的劳动合同、工资单、你的社保购买证明等等。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如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处理?请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的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

公司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现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

  第二条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已支付乙方全部工资,包括津贴、奖金,不存在其他任何未结事项。

  第三条现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应为乙方多交纳的壹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乙方确认,甲方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共计元作为双方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乙方保证并承诺,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使用以及向任何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产销策略、招投标标书、产品设计图片等。

  第六条乙方不得为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歪曲事实损害公司商誉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七条乙方返还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甲方的所有物品。

  第八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6

  20xx年12月底,我与一家科技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4月,公司被另一家公司并购,合并成一家新的网络公司。新的网络公司成立后不久,以原来的科技公司已经不存在,原劳动合同已经无法正常履行为由,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合并后的网络公司能否单方解除我与原科技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读者:邢先生

  律师解答: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36条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背离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您陈述的情况,新的网络公司以原来的科技公司已经不存在,原劳动合同已无法正常履行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理由并不属于法定的解除事由,不能成立。因此,在没有法定解除事由的情况下,新成立的网络公司无权单方解除您与原科技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新成立的网络公司作为原科技公司的权利义务承继主体,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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