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

时间:2021-06-10 08:19:41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终止劳动合同模板六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终止劳动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终止劳动合同模板六篇

终止劳动合同 篇1

  用人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和电话:

  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 年 月 日 最

  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

  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本单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为 年 个月)

  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终止原因(打√)

  □劳动合同期满或工作任务完成

  □劳动者死亡或失踪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破产

  用人单位停业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签 收 人: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2

  (一)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虽同意续签,但续签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的;

  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完成一定任务而终止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5、用人单位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解散的;

  6、用人单位因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7、自用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用人单位维持或提供待遇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及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的;

  4、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

  拓展: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

  我国《劳动法》第23条只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规定。而20xx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列举式的规定。该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当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上述事实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从而不能出现当事人预想达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与愿违地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应的程序。

  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以及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各地掌握的尺度不尽一致,相对比较混乱。

  4、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xx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除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外,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均应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起计算,即应按工作年限计算,只是20xx年1月1日前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数额略有不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劳动合同法》对于此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xx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对于20xx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金计算范畴。

终止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于 年 月 日入职本公司,乙方于 20xx 年 月 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辞工。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申请(辞工书),双方自 年 月 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收 款 收 据

  今收到 支付的终止劳动合同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之间有关劳动关系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

  二、乙方应在上述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之前向甲方及用工单位交接工作完毕,结清全部财务手续,交还全部公司物品。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前述款项清偿了甲方与乙方因劳动关系履行及解除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和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带薪假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其它任何款项,是为最终、全面的补偿。支付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结款项及未了结事项。

  四、乙方离开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出、领取离职证明等手续。如乙方未按时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领取离职证明或未按时办理其他与离职有关的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并已对签订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形有充分预见,无论本协议签订后出现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自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请求。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5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还要受到竞业限制,究竟涉及到哪些人群?这让许多正在学习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单位和个人无法理解和接受。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和负有特定保密义务的员工,这些人员在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单位同类的经营项目。这一制度的设置目的是预防和解决存在竞争关系的同行互挖墙脚,避免高端人才带走技术和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竞业限制的实施必须是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所必需的。

  作为劳动者所承担义务的范围不能被无限制扩张,这样最终损害的还是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竞业限制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底线,为了保护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方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

  但是,如果劳动者复制或者故意记录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掌握客户名单,是为了将来解除劳动合同后使用,这种行为构成对诚信义务的违反,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这也是实践中劳动者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后,对用人方造成损害的.有效防范手段。

  竞业限制虽然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间或影响到劳动者的生活生存,但这种情况只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协议的方式来确定范围、地域、期限,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并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需要说明一点,竞业限制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而非面对每位劳动者而言。

  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终止劳动合同 篇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乙 方: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以下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该劳动合同,双方之前的劳动关系终止。

  二、根据《劳动合同书》及双方合意约定,乙方不享受甲方年终奖金分配,甲方给予乙方 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元整。

  三、《劳动合同书》终止后,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一切业务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乙方掌握和使用的公司一切文件、资料、信息、数据、图表、工作记录,包括电子文档及有关物品等向甲方移交清楚;同时,报销公司账目、结清欠款;交接经手过的工作事项。

  四、具体程序:乙方已经受理的业务尚未完成的内容应当交接给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资料和物品等内容,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五、签订本合同后,甲乙双方不因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引起任何讼争。除本协议书约定外,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所产生的其它一切权利义务均已了结,不存在任何争议。此后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六、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披露、发布、公开宣传、传授、转让或者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其任职期间了解和掌握的所有甲方的文件、信息、资料、数据、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载体所记载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记载并保存的书面、光碟、电子文档、邮件等形式记载的甲方各类资料记录文件等。否则,乙方应按双方所订《保密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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