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18 20:58:45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劳动合同集合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劳动合同集合8篇

劳动合同 篇1

  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

  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重事机动车辆注册、转移、变更等业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本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 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 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法规教育和车辆构造基本知识、二手车交易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车管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要求,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信誉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和办理违法违规事项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 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点情况的;

劳动合同 篇2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编号:[]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日起至月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任务为: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下列第 项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 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说明: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标准为:元。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说明: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计件单价约定为元。(或者根据甲方通过 方式发布的确定计件工资标准文件为准。)

  (三)其他工资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详见本合同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四)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1、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2、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次月日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标准并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三门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 甲方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如果没有相关规定的,按乙方前 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未向乙方公示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1、

  2、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一)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甲方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

  第三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八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按规定发给乙方一定的医疗补助费。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双方对乙方赔偿数额计算有异议,可按乙方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未履行期限每满1年赔偿1个月工资;未履行期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赔偿1个月工资;未履行期限不满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十、竞业限制和服务期

  第四十二条 与甲方订立保密协议的乙方,负有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进行保密的义务。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第四十三条 在此期间,甲乙按照乙方原工资的 %总额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争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甲方己经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数额的 倍。

  第四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服务期为 年,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十一、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乙方确定下款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地址为: ,邮编: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签名):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3

(三)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 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 。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已领签字: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 】种方式处理。

  (1)经乙方提出,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工作任务为:。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为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2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 乙方同意在【 】 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同时应完成公司或上级交待的其它任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进行绩效考核,认可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乙方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

  2.2 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暂为【 】 。乙方同意,根据岗位及甲方的经营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甲方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派驻机构有需要时,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安排到外地工作。

  如甲方的经营机构搬迁,乙方同意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2.3 乙方同意,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1)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2)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3)员工不论何种原因连续【 】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员工替换员工原岗位,员工重新到岗上班的;

  (4)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认为不利于工作需要调岗的;

  (5)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须进行调整的;

  (6)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7)绩效考核得分不足80分的;

  (8)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9)其它原因:

  乙方同意,薪酬标准参照调整后岗位薪酬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第3条 劳动报酬

  3.1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且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前款约定工资的【 】%,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3.2 甲方于每月【 】日左右发放工资。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工资的发放时间作一定的调整,但甲方需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且工资延迟发放不得超过一个月。

  3.3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甲方规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但数额不得低于实际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4 乙方同意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每月固定工资部分计算,津贴、补贴、奖金等项目不计算在内 。

  第4条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4.1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列第【 】 种工时制度:

  (1)乙方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以所在岗位以劳动部门审批实施的工时制度为准,如未审批,则实行标准工时制;

  (3)乙方工作时间可以休息,属于值班性质。

  (4)工作时间为:【 】

  4.2 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第5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职业危害防护。

  第6条 劳动纪律

  6.1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6.2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

  (3)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的;

  (4)与跟甲方有竞争关系或商业往来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存在业务关联关系,有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

  (5)挪用或侵占公司财物,或私自接受客户、供应商及利害关系方任何好处及报酬的,无论何种金额及手段;

  (6)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经再次要求仍不服从的;

  (7)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岗位的;

  (8)违反甲方的保密条款,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9)一年内累计旷工【 】日以上或连续旷工【 】 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五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11)乙方利用甲方客户、业务渠道,表达谋取私利的交易意向、发生谋取私利的交易行为或结果等;

  (12)乙方行为给甲方信誉造成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行为被媒体所报道者;

  (13)与客户发生冲突者;

  (14)提供虚假的票据进行报销,或报销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相符合的,无论金额多少;

  (15)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第7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7.1 乙方应当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交参加社会保险所必需的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如因乙方拒绝、延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7.2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8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客户、合作伙伴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以上或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单位兼职,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如乙方被查实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诈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

  (6)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8.3 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延期年,并可多次自动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

  8.4 双方符合依法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如乙方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乙方应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第9条 特别约定

  9.1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出于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需要,劳动合同终止前【 】 个月内,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后正式解除前变更乙方的岗位。

  上述保密义务不仅应在乙方在职期间,而且在乙方离职后仍应履行。

  9.2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交接经办的业务工作、归还当时占有的公司财物和文件资料、结清借款以及签署相关工作交接单等其他相关手续。双方同意在签署交接单后方视为办结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9.3 如经甲方提前或离职时通知,则乙方在双方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无论因何种原因)两年内应遵守竞业限制义务,而无需再行约定。

  竞业限制补偿金按乙方离职前【 】月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份月平均工资)的【 】%按月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的履行,同时免除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如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按乙方离职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 】倍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如双方对竞业限制另有约定,则以另外的约定为准。

  9.4 乙方在职期间接受费用超人民币【 】元的专业技能培训后,如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则乙方应按未履行的劳动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还相应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另行约定处理。

  第10条 声明与确认

  10.1 双方确认,乙方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工作成果,无论何种形态,其全部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10.2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用人要求、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告知乙方。

  10.3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10.4 甲方通过本协议中列明的乙方联系方式的任何一种,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发送相关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与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乙方。

  乙方同时授权,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时,其“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领、接受相关通知以及代为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10.5 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此处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等长期的综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订立且以书面或内部电子网络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须知、办法和细则等单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职位说明、安全准则等。

  甲方规章制度将通过下述方式公示乙方:

  (1)书面传阅;

  (2)电子邮件送达;

  (3)甲方办公网络或公司网页;

  (4)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发布给全体员工或符合该规章制度适用范围的相关员工,乙方确认将随时查收。

  10.6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已订立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失效。

  10.7 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用条件、岗位录用条件及下列录用条件:

  (1)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职材料,包括办理社会保险的全部材料,同意将社保关系转入;

  (2)工作能力、表现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且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6)未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7)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8)入职后不得拒绝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拒绝缴纳社会保险;

  (9)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10)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 】天,迟到不得超过【 】次,不得有旷工;

  (11)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12)试用期考核应合格;

  (13)完成试用期内工作任务:掌握岗位工作技能。

  (14)其它:【 】

  乙方认可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可能有相当程度的主观因素。如有异议,仍以甲方的考核结论为准。

  第11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1.1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2) 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的经济损失;

  (3)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本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11.2 按前述约定乙方需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第12条 其它

  12.1 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甲方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12.2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劳动仲裁机构管辖。

  12.3 补充约定: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劳动合同 篇5

  一、解除合同的形式

  从主体的角度区分,劳动合同解除包括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以及双方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又可细分为过错解除、非过错解除和经济性裁员。

  过错性解除,是指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非过错性解除,是指在劳动者无主观过错但基于某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四十条。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下,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裁减成批人员的制度,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包括主动辞职和被动辞职两种。

  主动辞职是劳动者提前三日(试用期内)或者三十日(试用期满后)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被动辞职是指在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无需提前30日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提出动议,并与另一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的解除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二、劳动者的解约权

  在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或劳动者的人身受到威胁、迫害的情形下,劳动者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辞职的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通知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建议要求单位签收。如果单位不签收,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邮寄一份。

  2、通知期内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3、要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交接清单。

  三、解雇员工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合同利益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劳动者无主观过错但基于某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哪些情形不得解雇

  《劳动合同法》在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的同时,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也限制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对劳动者实行解雇保护,即不允许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过,即使有上述六种情形,劳动者如果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受此限制。

  四、解约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实行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即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实行非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员。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个工会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哪些情况无须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合同利益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补偿金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按照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六、违法解除的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从该条可以看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在不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客观上不能恢复劳动关系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时适用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时适用的法律概念,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从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庞庄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合同,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结算、撤场协议:

  一、经双方核实,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总价款万元,详见附表1完成工程量清单。

  二、经双方对上述费用进行核算统计,截止__年__月__日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共计___万元,该款项已充分考虑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设、工程变更、误工损失、违约补偿等各种费用,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乙方不再提出其他费用要求。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已累计支付乙方各项款项计___万元(含代付工程料款万元),详见附表2已支付费用清单。现甲方尚欠乙方款项计___万元。本协议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欠款___万元,至此欠款全部付清,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不承担一切与乙方及乙方所属人员的纠纷。

  四、合同解除后免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

  五、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退出工程现场并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工具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否则应承担拖延费10000元/日。

  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7

  20xx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近一年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意识得到明显加强,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有了大幅提高。

  企业不签合同极大的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工作试点于上个世纪80年代。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暂行规定》,正式建立劳动合同制度。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亦没有对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给予明确处理,导致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依然较低。建筑业、餐饮服务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有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根据《20xx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就业质量评价报告》显示,“中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占12.67%、高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比例为14.5%”。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用人单位矢口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劳动法的保护。影响到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参加工会组织和参与集体协商、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是《劳动合同法》立法的主要背景之一,亦是《劳动合同法》所要解决的重要任务之一,《劳动合同法》就是要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强化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任务之一。《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基础上,继续强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同时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做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该条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要求,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无论双方是否签订书面合同都受到劳动法保护。《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两条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未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措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后未予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工满一年后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就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如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极为不利的后果,极大的强化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得到显著提高

  由于《劳动合同法》强化了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得到显著提高。上半年26省区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96%,《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效果。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表明,现在规模以上企业的签合同率大概达到了90%以上,小企业稍差一点,福建的小企业大概是70%左右,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广东是达到了80%,这在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这说明《劳动合同法》在整体上达到了它要实现的目的。

  各地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调查也表明了同样的结果。例如,上海市总工会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情况调查报告显示:通过对上海市19个区县、11个产业300家企业和3000余名职工的调查,上海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性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提高,截止20xx年5月,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5%。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资料显示,深圳市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4.6%,同比增长2.4%,劳务工劳动合同为89.5%,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

  部分劳动者短视想获取双倍工资 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劳动者故意拖延或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获取双倍工资,不利于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现象。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出了专项规定。

  由于《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导致了实践中出现一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借故拖延或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获取双倍工资的现象。特别是建筑业、餐饮业等一些用工期限较短行业中的劳动者,往往只看重短期的经济利益,忽视书面劳动合同提供的其他保障,在用人单位要求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以各种理由拖延或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以获得双倍工资。这一方面降低了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使用人单位处于尴尬的境地;另一方面也损害了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拖欠工资报酬、不交社会保险、工伤等情况,书面劳动合同缺少将对工资报酬的追偿、社会保险的补交、工伤及工伤待遇标准的认定带来极大的不便,实质上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20____年9月30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20____年09月30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20____年10月1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20____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20____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__________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盖章)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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