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22 08:13:43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劳动合同模板锦集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模板锦集5篇

劳动合同 篇1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集团公司安排,上海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的生产经营、公司员工和劳动关系并入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xx将予注销。

  鉴于上述安排,为保障员工权益,确保社保关系等业务的办理衔接,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将转移至xxx。原与xxx的劳动合同将予解除,重新签订。

  公司生产场地、人员安排无变化,也不影响任何员工的正当权益。现决定于20xx年4月26日前完成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签订。

  特此公告!

  如有疑问,请于20xx/4/18~20xx/4/25期间咨询HR部门。(JH)

  上海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点从事 工作(岗位)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变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二)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下列第 种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工资为 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 .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变更劳动合同,应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

  也可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九、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劳动争议处理

  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不服仲裁裁决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合同没有订明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如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一、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少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当包括。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四、试用期的长短有规定

  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在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的期限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不超过)

  三个月——一年

  一个月

  一年——三年

  两个月

  三年以上

  六个月

  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五、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适用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随意离职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往往会约定违约金,这些违约金的约定只有针对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为无效约定,不受法律的保护。

  六、劳动者应当了解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何认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均未作出具体规定,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和界定。总裁学习网认为不同的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的界定会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往往对内部员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或企业要求。因此,劳动者在准备好迈入一家新的用人单位之前,首先应对其纪律要求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附件时,应当认真阅读,知晓内容后再签字。否则,容易背负上了“违纪”之名,极为被动。

  七、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扣押劳动者的证件;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总裁学习网建议大家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都要擦亮眼睛,不要因为大意签下了陷阱合同。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宁德市大京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为甲方职工。

  二、本合同为 一年 期限合同,合同自 20xx年 7月 1日起至 20xx年 6月20日止。

  三、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本单位从事 办公室文员 工作,并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甲方应合理确定劳动定额。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集体合同条款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教育,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有义务遵守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甲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月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公司实行固定工资加绩效工资的月薪制,月固定工资为 1500 元。试用期员工工资统一为 800元实行计件工资时,甲方应根据国家或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 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

  七、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执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和各种经营规范,服从组织安排,搞好本职工作,保证完成任务。

  八、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死亡、患职业病等,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享受有关待遇。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在终止、解除合同后 三个月内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为甲方竞争对手效力的工作。乙方公开涉及甲方利益的商业秘密之前均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乙方由甲方出资招用、培训、深造的,应按甲方规定签订《培训协议》,并遵守《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年限及有关约定赔偿。

  十一、本合同终止、解除后,所有属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资料均应交还甲方,如有物品遗失、损坏应当赔偿。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应主动通知甲方。

  十三、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间,若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对所需修改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

  十五、甲乙双方还约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为本合同变更、终止、解除、赔偿等方面的规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即办理续订手续。如甲方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劳动合同。

  十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赔偿。

  十八、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无

  十九、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也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6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章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网友提问: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那么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呢?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请看下面专业律师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劳动者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知识懂的太少,特别是在试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师为您全面介绍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要怎么办

  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本文就为大家带来一起具体案例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

  应当说这个规定对用人单位的约束作用是很大的,现在可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上,企业和员工的地位转换了,用人单位现今都是很积极的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会不会存在员工拒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呢?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提出的申请一般是有事实依据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实但却看似有理有据的情况,因为在劳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员工双倍工资赔付的诉求通常都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这也就使得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有关劳动者以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一度成为热点问题。我们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因员工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却向单位主张双倍赔偿,但最终法院判决单位给予赔偿的比较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

  韩某在宁夏大厦工程部任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2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但韩某一直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宁夏大厦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xx年9月份的工资。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宁夏大厦向韩某支付20xx年9月的工资1104.51元,以及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12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宁夏大厦不服该裁决书,认为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主要原因系韩某拒绝,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被告韩某辩称: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宁夏大厦从未找他续签过劳动合同。宁夏大厦申请证人刘某、宋某出庭作证,证明在20xx年6、7月间曾经接到过宁夏大厦人事部的电话,通知韩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签合同,并将此通知转达给了韩某。法院认为,本案焦点系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由谁负责。宁夏大厦与韩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双方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证人虽证实宁夏大厦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对于韩某不予续签的情况,宁夏大厦仍应负有提示韩某续签的义务。可直到20xx年12月22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宁夏大厦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义务。所以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宁夏大厦承担,其应依法支付韩某二倍工资差额。

  【案情分析】

  该案件中宁夏大厦已经证实了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法院仍然认为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那么企业在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该如何做才能尽到应尽的义务呢?如果未签书面合同的责任确在劳动者一方,则用人单位企业不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无法证明的事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本案当中,宁夏大厦正是因为没有能够有效证明自身履行了法定义务而最终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尽到以下义务: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当面向劳动者送达通知被拒绝后,可以采取快递、挂号信等可以保留凭证的方式,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明之用。该通知应当明确表达要求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写明要求签订合同的截止日期,并可附劳动合同文本或主要条款。

  其次,通知送达后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立即完成签订合同,如果劳动者表面上同意签订但以合同个别条款有异议等理由拖延时,用人单位应当也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证明,写明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已经送达,因劳动者原因暂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

  再次,如果劳动者无任何理由拒不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以上的通知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用工一个月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选择是,或者立即签订完成,或者继续双倍付薪,或者终止合同。只能选择其一。

  所以,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之内签订,这样企业一方的风险就会减小。那么什么时候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呢?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和筹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的责任。如果办理入职手续的第一件事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才开始办理其他手续,则单位一方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就降为零。如果用工开始以后才签劳动合同,此时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万一双方对合同条款存在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或员工故意拖延不签,那企业就会比较被动。单位为了不至于拖过一个月的时间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较为不利的合同约定,当然单位也可以通知终止合同。

  对于企业来讲,首先应当尽快的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及时通知才能及时止损,其他的细节事宜等合同终止后再讨论也不迟,但不管怎么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其次,百密总有一疏,如果企业因某些人工作差错在用工过程中发现有漏签劳动合同的情况的,应当立即补签,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可将签订的日期补写为员工入职之日,以绝后患。如果一个企业有规范的管理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员工也会有吸引力,当发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误时,员工也会理解,不会无理取闹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员工的劳动合同,因为每份合同的价值最高相当于11个月薪资。企业应当将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保存两份,分别由不同的人员管理,派专人定期检查劳动合同看是否每位员工都有签订,并查看是否有员工合同即将到期,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四、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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