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29 14:31:5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合同模板汇总五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劳动合同模板汇总五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期限为如下第( )种类型: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工作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门从事 的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乙方愿意配合。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所在地: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环保东路158号;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标准工作时间不包括用餐时间和加班时间。

  第五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可安排乙方在其他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试用日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即为____个月),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 试用期满后, 甲方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岗位及担任的职务,按甲方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薪标准,具体标准另行规定。如甲方的薪酬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二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因考虑甲方工资结算工作量较大的客观情况,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发薪日为每月31日前,若遇节假日,提前至最近工作日发放,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资,甲方应与工会协商具体发放时间,并且提前5日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但延迟支付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三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

  第二十六条 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系甲方的技术人员、项目经理、销售人员或其他因工作移交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岗位人员,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时;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时;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

  第三十条 本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乙方须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明确回应,否则视乙方放弃续订劳动合同。

  九、双方约定事项、违约补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经甲方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甲方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甲方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甲方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不得有下列情形的兼职,同时乙方的其他任何兼职行为均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否则乙方应按《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及《竞业限制保密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并且甲方可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1、利用甲方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甲方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甲方形象。

  第三十三条 乙方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属职务技术成果。乙方职务技术成果属甲方的保密信息,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成果泄露或者授予他人使用,否则乙方应按《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并且甲方可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有泄露甲方的生产、技术、经营等各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行为活动。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乙方须按《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可进一步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本合同服务期满或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直接竞争的业务。乙方在规定的竞业期限内违反本条款的规定,由乙方按《竞业限制保密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在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由甲方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订《公司保密制度》和《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关义务。

  第三十七条 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培训费,如外出考察、学习、参观等。乙方在接受培训后未在本企业服务满约定期,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则乙方需按《培训协议》补偿甲方相关的培训费用;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之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四十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公司保密制度》

  2、《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3、《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4、《竞业限制保密协议》

  5、《培训协议》

  6、 其他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制度或协议

  第四十一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一切文书、文件按登记地址送达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三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以往所签的相同或类似的合同文件即失效废止。

  (特别申明: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已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地址: 性别:

  性质: 出生年月: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劳动合同 篇2

  一、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民法理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本定义里所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财产关系,不包括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因此《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特征

  根据上述合同的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合同的特征:

  第一,合同是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即合同是一个财产关系。民法通则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仅仅只调整民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而收养关系、婚姻关系、监护关系等与人身关系有关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其分别适用《收养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的有关规定。

  第二,合同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合同法意义上,合同关系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合同是一种合意,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合同是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当合同主体的意思表示一致,则合同成立,否则合同不成立。

劳动合同 篇3

先生/女士:

  公司已于 年 月 日通知您签订劳动合同,现到期未收到您的任何回复,如果您在收到本通知书3日内仍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办理离职手续,此举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保留依法与您随时无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同时对您此举,公司视同您个人自愿放弃“向公司追究不签《劳动合同》”的权力,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也将由您个人承担。

  特此通知

  公司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工会或员工代表) 乙方( 企业)

  员工人数 : 人 企业性质 :

  协商首席代表 : 协商首席代表 :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协商代表人数 : 协商代表人数 :

  代表产生方式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 增强合作共事 , 促进企业发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 , 经协商一致 , 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 , 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 ( 员工代表) 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五条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 , 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六条 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 , 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 , 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本企业实行 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企业实行 工资支付形式。

  第十四条 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的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十五条 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 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 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八条 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第二十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 %。

  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 :

  ( 一) 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 日;

  ( 二) 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 , 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 : 。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 , 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

  ( 一) 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 , 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 ;

  ( 二) 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 ;

  ( 三) 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 : 。

  第五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 ,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 , 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 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六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照法律, 法规及规章 , 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企业对在 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 , 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三十二条 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 , 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条 发生员工伤亡事故 , 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 , 企业应当及时处理 , 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四条 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十七条 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 , 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 , 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 , 提高劳动技能。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二条 根据实际情况 , 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 , 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 ,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 , 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 , 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五条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 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 , 依规定执行 ; 无规定的 , 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 , 签订补充条款 , 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 , 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 , 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 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 , 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 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 元。

  乙方月工资为 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

  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编码:

  乙方(签名)

  鉴证人员(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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