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29 23:41:46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公司劳动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公司劳动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1种情形及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1种情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8、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0、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甲乙双方资料与试用期一致,(乙方保证自己在本合同中所述信息完全真实可靠。如果存在任何虚假成分,一经查实,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需支付任何补偿费,赔偿金,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第二条 职务和工作内容

  2.1 甲方聘任乙方在部门,担任职务。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其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以及具体的工作要求将在《岗位职责说明书》中规定或由甲方随时对乙方进行指示。

  2.3 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可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需服从,如果乙方不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工作时间

  3.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天8小时,每周共40小时。

  3.2 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9:30-18:30,12:00-13:00为午餐时间。如遇工作旺季,导致甲方业务量增大时,乙方的工作时间应以完成甲方所分配业务为准进行安排。

  第四条

  4.1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费或安排倒休。但乙方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4.2 在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8小时内完成工作。因工作性质或完成某个项目,乙方的工作时间难以计算的,甲方不单独支付加班费,但可视乙方业绩对其进行单独奖励。

  4.3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4.4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 劳动报酬

  5.1 乙方转正后的工资为每月元人民币(税前),其中包括乙方的基本工资及全部法定的津贴和补助。甲方每月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在每月十五日前支付。

  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职位变化等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合同期限

  工资标准。

  5.2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3条款规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工资,乙方需服从。如果乙方不同意甲方对其工资的调整决定,甲方可解除合同。

  5.3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甲方的经营状况,甲方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给乙方加薪。加薪的具体时间和数额由甲方决定。

  5.4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及需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第六条

  6.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按北京市规定政策)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6.2因乙方原因不能在甲方办理社会保险者,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治疗时,须出示医院有效证明,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4乙方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7.1乙方应遵守《员工守则》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及指示,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此外乙方须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并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和各项活动。

  7.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视情节轻经予一定的纪律处分,降职,降薪,扣薪。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开除乙方而不需支付任何赔偿金,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7.3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与甲方相竞争的公司中任职或在其中拥有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或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活动;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违反此条款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7.4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具体规定见附后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8.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但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8.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8.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应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9.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合同的变更 劳动纪律 保险及福利待遇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乙方且不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按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

  (5)未经甲方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6)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7)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调整乙方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9.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9.3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9.5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3或第5.2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6鉴于乙方系掌握甲方商业机密的人员,故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乙方须在该壹个月内做好交接工作及按甲方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甲方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款解除本合同。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情况的有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或乙方死亡的;

  (4)乙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

  (5)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0.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合同的终止、续订

  (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起不少于12个月。

  第十一条经济补偿与赔偿

  11.1依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国家法律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由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的,甲方应予一次性支付,并事先扣除任何乙方对甲方的欠款或赔偿款。

  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数额为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

  合同的;

  (3)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3条或第5.2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11.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实际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数额为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甲方裁减人员的。

  11.4乙方提出解约或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而导致本合同终止时,

  甲方不担负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由于乙方的违约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5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赔

  偿培训和招/接收费,具体事宜按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或劳务协议执行。 11.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

  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工作交接

  12.1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均须返还甲方全部的文件,图纸,客户清单,财

  务报表,记录,软件,存储数据,设备,市场信息,制服及其他提供给乙方或在乙方手中的甲方财产。乙方未按上述规定返还,甲方有权在最后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适当扣减,并采取其他措施追究乙方的责任。

  12.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提前做好交接工作以保证甲方工作的延续性。乙方如未按要

  求执行,乙方可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为双方就合同所涉事宜达成的完全理解,取代双方此前所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

  第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下述条款:

  如本合同其他内容与本条特别约定不一致,以本条特别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员工守则》,《薪酬考核方案》,《保密协议》

  第十七条其他

  1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由甲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合同号:

  签订人:劳 动 合 同

  江山大地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 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和职务类别。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延长的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二)根据需要公司实行定时工作制,如果在工作时间内休假,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方可自行调休,但必须填写调休单经部门主管和综合办签字确认后方可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2、对乙方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工作期间为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检查。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中违反乙方安全及健康时,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1、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甲方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按时给乙方支付公司劳资规定的劳动报酬,支付时间一般在每月15号左右,甲方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工资与绩效挂钩。根据岗位需要,员工当月工资含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一般为一年结付一次。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表中的项目为: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绩效工资,执行标准见公司劳资规定

  3、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应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5、甲方在乙方完成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后,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规定时间以外工作的,要给予相应的劳动补贴。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统筹金和医疗保险,其社保费用按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所交费用个人应交部分可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甲方也可以将单位应缴部分直接发放给员工,委托员工个人办理相应的社保手续。

  2、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乙方在岗期间里办理的社会保障手续转移给乙方所有。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执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规定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岗位考核标准应向乙方公示。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岗位考核标准,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及劳动制度规定:如当班职工没有完成当班工作岗位任务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同时应加班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同时执行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标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e、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因情况发生关、停、并、转时,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职工不少于三个月的生活费

  6、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8、本合同到期后,双方能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续签时双方存在差异,应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一般续签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1、乙方因特殊情况自愿辞职时,对于特殊岗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对原企业的工作进行保密。如果因乙方透露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

  2、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加班时间在适当时间安排职工顺延增加调休时间或支

  付加班工资,因甲方违反劳动合同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及正常安排的加班费,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外,按照支付标准增加50%——100%以内的赔偿金。

  3、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按公司用人管理制度执行,当甲方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赔偿。

  4、乙方违反规定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但,乙方经培训未达到合格,其培训费自己承担的除外。

  十、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解决,或按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证件号:

  地址:南阳市车站南路146号 地址:

  电话:0377---63063585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办理社会保险征询意见书

  公司自成立以来,因员工流动频繁,无法定期定额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统筹。现为了规范管理,就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一事,征询员工意见。请认真阅读本意见书,并提交个人意见,送交本单位确认。

  同意办理三金□ 不同意办理三金 □

  要求将单位缴纳的三金发给个人□

  签名(按指印): 签名(按指印):

公司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在下列1、2项中选择)

  第一条1、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结束止。

  2、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日止。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动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乙方工作地点在 本工程施工现场

  三、劳动报酬

  第三条 乙方工资按下列l或2项中选择

  1、乙方岗位工资 元/元/小时。

  2、乙方实行计件超产工资,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月标准工作时间每月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订的制度和责任制协议执行。

  第四条 甲方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予以记录,次月月初在工作场所予以公示。乙方应对公示内容予以核对。若有疑义,应与记工员协商解决。公示后的记工考勤记录,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

  第五条 乙方提供正常生产劳动,其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支付工资时间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七条 工资由甲方通过银行或现金直接向乙方发放,乙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规定如下:

  乙方保险和福利,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十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作业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

  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二) 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三)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四) 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 乙方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 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 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后,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一)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

  方承担法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本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终止手续由甲方办理,因未及时办理手续给乙方造成

  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 乙方擅自离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

  大小予以赔偿,生产经营直接损失存在但难以计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个月乙方本人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本人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生产经营正常情况下的实得平均工资予以确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订立日期: 年月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5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谁赔偿

  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给予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赔偿损失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这是承担劳动合同违法责任的主要方式。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范围和数额计算,我国《劳动合同法》已作具体规定。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确立了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即要求赔偿金额应相当于因违反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没有取得的那种如果债务人履行了合同就可以取得的利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为明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赔偿办法》第3条作了具体规定:(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继续履行是我国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和合同违约救济的一种手段,我国《劳动合同法》不光作出了相关规定,还从合同法原理、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工会法及工会法解释的精神和我国劳动合同履行的现状考虑,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形式适用继续履行原则意义重大。在目前我国劳动力绝对过剩,就业机会越来越少的情况下,要有效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除了责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实际损失外,还应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强制违法解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实际操作中,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法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必须要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存在。要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为前提。

  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现实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再回原单位工作,难免会合作不愉快,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会记恨于曾投诉过单位的劳动者,还会继续找机会和借口再次辞退劳动者。所以有些劳动者会选择得到适当的赔偿后,不愿再回原单位工作。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履行原则的适用应以劳动者提出履行要求为前提。

  3、必须是用人单位有条件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必须存在能够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如果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则不能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出现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等客观不能履行的情况时。

  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如此强调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主要在于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是劳动者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主要依据。同时,我国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违约金、劳动关系的解除等问题有严格限制,无论是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亦或是用人单位在招工过程中都应当对这些强制性的规定予以高度重视。

公司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____(方)因为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三、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的工资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给乙方缴纳的社保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元人民币。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五、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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