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03 10:42:0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劳动合同范文锦集八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劳动合同范文锦集八篇

劳动合同 篇1

  职位: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第三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____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七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四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个月。若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录用条件为:

  1.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录用条件详见甲方所规定的岗位“职位说明书”相关要求。)

  三、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六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体职责详见甲方所规定的岗位“职位说明书”;

  第七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太多的,可以写详见附件)。

  第八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九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时制。

  (3)综合计算工时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一条 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二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五、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薪酬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实行计件工资。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1)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元,岗位工资为_____元,效益工资部分随甲方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元/小时。

  (或者:按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工资标准执行)

  (2)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3)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第十六条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七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依法缴纳。

  第十八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金,乙方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或:

  应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档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转移;并同意将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结果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二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二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交通补助、差旅补助、餐费补助、通讯补助、节日红包利是等,具体标准参照公司薪酬福利相关管理制度与标准。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三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五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工作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二十八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二十九条下列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1)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责任书/职位说明书;

  (2)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3)劳动人事制度(含考勤制度、行政后勤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等);

  (4)财务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制度;

  (6)质量管理制度;

  (7)营销管理制度

  (8)甲方保密制度;

  (9)其它。

  上述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二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4)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以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损失达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三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7)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

  第三十九条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四十条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十一、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四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年_月__日起至_____年月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第四十二条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四十三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四十四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十二、离职及后合同义务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其他: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应乙方要求,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四十七条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四十五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四、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

  第五十一条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二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五十三条附件中所列制度规定乙方已知悉并认可。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2

单位领导:

  本人自20xx年x月x日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于20xx年x月x日到期。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的工作管理

  作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及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会议室、接待小餐厅的日常管理,每天积极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虽然我的职务是一名勤杂人员,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马虎应付。这一年下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协调能力及处理问题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我踏入社会不久,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业务知识不足,以后我将加强对办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学习,以知识弥补不足。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积极认真配合同事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后勤工作。

  2、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工人)姓名:

  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本

  协议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协议,并办理签订手续。

  二、 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承担临时工作任务。在协议期内甲方因调整工

  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协议手续。

  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费。

  (二)劳动报酬:按单位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

  每月 元,标准工时为21.75天。乙方不享受奖金及其它福利。

  四、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方不为招用的临时工缴纳社会统筹保险。

  (二)乙方在劳动期间应严格遵守劳动制度,注意劳动安全,因工作疏忽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午餐补助。

  五、劳动纪律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三)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劳动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辞职

  (一)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可以变更协议的相关内容。

  (二)协议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协议手续。如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

  乙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协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职的;

  (3)乙方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两个月仍不能复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五)乙方在协议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劳动合同 篇4

  先合同义务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由缔约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说,先合同义务并非为当事人所约定,而是基于法律对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而直接规定,以促使合同本身得以善意地成立、生效以至得到履行,从而实现当事人的目的。

  对于附随义务,我国学者对其界定有一定争议。持广义附随义务观点的学者认为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附随义务涵盖了合同关系发展的整个过程,即在先合同阶段、合同履行阶段以及合同履行之后,当事人都应当履行相应的附随义务。在论及先合同义务时,王泽鉴认为,先合同关系是一种基于信赖而发生之法律上特别结合关系,先合同义务虽非以给付义务为内容,但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仍应承担协力、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附随义务。此外,在论及保护义务时,王泽鉴认为,它是附随义务的一种,系指债务人于实现给付过程中,避免侵害债权人生命、身体、财产的义务,它可独立存在于债的关系之外,不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不仅在合同前、合同中及合同后基于当事人间的信赖关系而生。我国持狭义附随义务概念观点的学者认为,先合同义务之所以不能被纳入附随义务体系,是因为先合同义务和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在义务功能、违反义务的责任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异。将附随义务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狭义附随义务观点虽值赞同,但是其论证不够充分,未触及问题的实质。事实上,附随义务是源自于德国法上的保护义务。

  合同成立后,作为附随义务的保护义务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而产生;而作为先合同义务的保护义务却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有效成立的合同在所不问。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护义务的法理基础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具有法律行为的属性,它们与性质为法定义务的先合同义务具有本质区别。因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保护义务属于附随义务的一种,而缔约阶段的先合同义务不属于附随义务。

  因此,大多数学者都将先合同义务视为附随义务的一种的看法是不合理的,实际上,附随义务与先合同义务的关系并不简单。先合同义务是相对于合同义务而言,而附随义务则是相对于合同义务中的给付义务而言,内涵与外延各不相同。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分类,应是在合同义务的框架之下,合同是特定人之间基

  于信赖关系而成立的特别结合关系,债务人除给付义务外,尚应依债之本旨履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或合同补充解释而发生的其他行为义务,以达合同目的,或者是维护债权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不受侵害的完整权利。附随义务的功能在于辅助实现债权人的给付利益,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同属合同在发生效力之时当事人在合同上的合同义务。关于附随义务,其内涵都不涉及合同生效前或终止后的行为义务。而先合同义务却是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前的阶段。

  附随义务须附随在合同的给付义务上,也只能“附随”于合同的给付义务。通常在探讨附随义务时,可能只关注于附随义务本身的内容,而忽视了对其存在空间的研究。依据德国民法学的通说,附随义务不得独立诉请履行,其附属与不独立的特征与给付义务相比是非常明显的。当主给付义务不存在时,附随义务自然也就没有立足之地,因为附随义务就是法律为辅助实现债权人的给付利益而设的。附随义务应该和给付义务保持一致,尽管在具体内容上存在差异,但这些义务都不应逾越合同义务的范畴,均发生于合同产生效力期间。而先合同义务则在合同发生发生效力之前产生,其也可以独立的提起诉权,因而和附随义务差别很多。

  

劳动合同 篇5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该工作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乙方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_______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由甲方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按规定安排补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本单位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位有集体劳动合同的,可按集体合同约定。

  四、劳动报酬

  每月_______日前甲方发放上月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_元,其中绩效工资_______元,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工资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实行年薪制的每月预付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按乙方业绩、甲方经营状况及制订的相关规定综合确定。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_______元。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_______%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五、社会保险

  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臵公布本单位和个人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其他约定条款

  (1)试用期:乙方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试用期乙方的工资待遇为不低于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_______元/月。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期限为_______月。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_______元。

  (4)其他(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约定:

  A、甲方根据公司规章向乙方提供相关福利待遇或补充保险。

  B、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C、乙方的户籍地、实际住所地或联系电话发生变更时,应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导致甲方无法联系乙方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_______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住 所:

  性 质 :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现 住 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络人及连络电话:

  为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任务完成时止。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不得兼职),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及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晋升与降职。

  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是计算加班工资等非基本工资劳动报酬的唯一基数,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由公司按岗位性质决定基本工资数额,公司有权按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及相应的基本工资,每月发放;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下列各项不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一)绩效奖、年终奖以及业务提成等;(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三)各类补贴、全勤奖、津贴、奖金、工资工龄等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各种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费:在经过无加班工资36小时加班后,员工如还有通过正常程序经批准后的加班的,则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结合考勤上的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公休、法定节日加班费,按每月发放。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五)乙方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甲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确支付的日期。

  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无故克扣行为:

  1、 甲方依法代釦代繳乙方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2、 甲方依法代釦代繳的应当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

  3、 法院判决、规定中要求甲方代釦的抚养费、赡养费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况根据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销售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规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有贪污盗窃、职务侵占、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乙方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由于乙方违法行为或不良社会行为而给甲方形象造成巨大伤害的,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相应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签名)年 月 乙方: 日日

劳动合同 篇7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会对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也可以继续续签。劳动合同续签一般会涉及一些争议,怎么来避免这些争议?

  劳动合同续签争议怎么避免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员工常见的离职形式之一,但由于《劳动合同法》新增了不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有关条款,这就为实践中因合同终止与续签而引发的争议埋下了伏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在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约定条件下劳动者仍拒绝续签的情形。此外,如用人单位直接决定不续签,或用人单位降低待遇标准劳动者拒绝续签的情形,用人单位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尽管法律规定非常明确,但围绕“是否愿意续签”、“是否维持原待遇”等问题,在实践中却争议不断。

  案例1:如何界定“是否同意续签”

  宋某在某外资企业担任销售主管,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至20xx年11月30日到期。20xx年11月中旬,公司总经理找到宋某了解续签意向,并称愿意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原待遇保持不变。宋某先表示不愿续约,后经过挽留又表示“即使续签也不会努力工作”,由于宋某态度消极,双方最终不欢而散。

  20xx年11月30日,该公司为宋某办理了离职手续但未支付经济补偿。12月初,宋某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金4万余元,该案最终因用人单位举证不足而败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续签合同也不例外,应当侧重考虑当事人的内心意愿。本案中,在用人单位与宋某谈话时,宋某首先表示“拒绝续签”,而后又表示“即使续签也不会努力工作”,从字面意思理解,似乎是“愿意续签”,但其态度摇摆不定,且明确表示出“不会努力工作”,隐含着某种不满和消极态度,由于劳动合同订立必须以双方互信为前提,而宋某的表态显然是在破坏这种信赖关系,笔者认为应认定为劳动者拒绝续签合同,故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补偿。可惜的是,该用人单位并未以书面方式进行沟通取证,导致最终无法举证而承担败诉的后果。

  员工拒绝续订合同是一个“消极行为”,用人单位应当通过相关“积极行为”加以证明。如向员工送达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劳动合同文本等。如员工未在指定期限内回复或签署,则可以证明员工存在“拒签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便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案例2:如何理解“维持原约定条件”

  李某于20xx年10月17日进入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双方签有2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xx年10月16日。

  20xx年9月9日,该公司向李某发出合同到期员工意见征询函一份,内容为:“您的劳动合同将于20xx年10月16日到期,您是否愿意续签合同?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本意见函交至行政人事部”。但该征询函并未谈及劳动报酬等待遇问题。20xx年9月27日李某在员工意见栏内注明不予续签,在合同到期日后便不再来上班。此后不久,李某却申请仲裁,要求该单位支付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8000元。

  按通常理解,在未写明待遇的情况下发送征询函,应指以原合同待遇询问员工是否愿意续签合同。而李某在收到该征询函后如对合同待遇问题存有疑问,理应先与公司沟通后再给出是否续签的决定,但其在收到征询函后并未提出询问或异议,反而直接标注“不予续签”。显然,李某不予续签的表示是指即使公司不变更原合同待遇,李某也不愿意再续签合同。该案人民法院最终以上述理由判决该员工败诉。

  未明确报酬的前提下续签合同易引发争议,而劳动报酬又关涉员工切身利益,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加以明确。当然,劳动者在续签过程中亦有必要加以注意。

  案例3:“原约定条件”需要书面确认吗?

  王某20xx年进入某地产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2500元,20xx年3月王某月工资调至4500元,但未有书面确认。20xx年10月31日合同到期前,公司询问王某是否愿意续签合同,待遇与原合同记载的工资标准即2500元一致。王某当即表示,应该按调薪后的工资标准执行。双方未能完成续签,后公司亦未支付经济补偿。王某随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

  本案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为“单位是否已经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用人单位的“加薪”常无书面确认,且不会对劳动者产生不利的影响,此时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应当优先考虑其实质要件即“协商一致”,而不能以缺乏“书面”的形式要件为由加以否定。本案中用人单位以2500元标准续订合同,未满足“维持或提高原合同约定待遇”的条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应指合同到期前最后一次约定的工资标准,而并非合同初始订立时约定的标准。工资标准调整后未经书面确认但已经实际履行的,应视同约定了新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能机械地理解法律条文,刻意回避经济补偿的支付。

  案例4:拒绝续签其他类型劳动合同也要支付补偿吗?

  郑某在某营销公司从事某食品项目的促销工作,双方签订了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0xx年11月8日,该项目终止。公司人事部主管遂找到郑某,称公司现承接了另一促销项目,问是否愿意在维持原待遇的前提下续签合同。郑某明确表示不愿续签,但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最后由于公司拒绝支付而发生争议。

  本案庭审中,公司以“维持原待遇员工拒绝续订合同”为由,辩称无须拒绝支付经济补偿。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于该条例并未规定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例外情形,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劳动者拒绝续订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是针对固定期限合同而言的,不包括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类型的选择,平衡用工灵活性与补偿成本的支付。

  在劳动合同终止、续签过程中,用人单位应正确理解法律,诚实地与员工积极沟通,并注意合同终止的意见征询、通知送达、证据取得与保存等工作,如应支付经济补偿的,应积极履行义务,避免终止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续签争议怎么避免的解答,希望可以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争议,如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争议怎么办?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请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做详细的法律解答。

劳动合同 篇8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

  出生年月:xx年x月x日

  民族:x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南村室

  邮编:210000

  电话:

  工作单位:xxxx

  邮编:x

  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

  住所地:

  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xx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申请人应补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1369。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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