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06 10:39:35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劳动合同范文汇总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劳动合同范文汇总5篇

劳动合同 篇1

  合同,是招聘方与应聘方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法律依据,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写进合同的内容应是相互协商的结果,应体现出双方的权利。 合同,是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本,它约束的是双方的行为,而不仅仅只是一方的行为。当一方的行为违背了合同规定,另一方有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力。

  在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今天,合同已成为规范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但是,如果求职者与对方签订的是一份不利于自己的不平等合同,那么反过来,合同也许就会变成对自己具有极大杀伤力的武器。

  在就业市场,因为不平等合同引发的纠纷比比皆是。一些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不少不合法的条款,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求职者合同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求职心切或盲目轻信设下合同陷阱,当经验欠缺的求职者掉进陷阱后大呼上当时,常常已身不由己,合同上白纸黑字签着自己的名字,许多人在无可奈何之下,只好任人宰割。

  不久前,笔者曾收到一封来信。写信的是一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自述是一位掉进合同陷阱的受害者。在毕业前的一次人才招聘会上,他将自己的简历投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公司一位副总经理与他交谈后表示对他很满意,希望能当场签下合同。当时他满心高兴,因为对方许诺,去了后有住房,而且月薪3000元以上。他说他当时没有丝毫犹豫就同意当场签约,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想早早把这个好机会攥在手里。

  对方出具的是一份早已打印好的合同。他草草地浏览了一下合同,合同格式很规范,合同条文也都很专业,双方的权利义务似乎也规定得很清楚,合同范本《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他几乎是怀着一种兴奋的心情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职位是公司销售部销售员。进了公司他才知道,所谓的月工资3000元以上完全是一个子虚乌有的数字。因为销售人员的工资实行的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与销售额直接挂钩。销售部有十几名销售员,只有一位业绩突出的销售员曾拿到过3000多元的月工资。对方许诺的住房其实是一间破旧的仓库,不到30平方米,挤住着8个人。

  这一切与对方的许诺相距甚远。他愤愤不平地找到了那位公司副总要跟他理论。对方阴沉着脸说:“那是口头上说的,并没有写进合同,再说,你如果好好干,月工资肯定不会低于3000元,至于住房嘛,不就是条件差点儿吗。”

  他找出当初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在工资条款里只写着“工资待遇高”,在住房条款里用词更是模糊———“由公司提供住处”。

  看到这里,他大呼上当,可是再往下看,却看出了一身冷汗。合同规定,聘用期为3年,应聘方如毁约,需按毁约时间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年5000元。也就是说,如果他要求解除合同,必须向公司交纳1.5万元违约金。

  这种故意在合同里使用概念模糊的语言偷偷埋下炸弹的手段,侵害的是应聘者的权利。所以,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合同斟字酌句进行推敲,谨防合同陷阱,更要谨防对方在合同中埋炸弹。

  这种不平等合同、陷阱合同最容易出现在就业市场僧多粥少的时候,这种时候,招聘方常常处于强势地位,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明知是一份不平等的合同,也只好委屈求全违心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但更多的人是合同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或求职心切,不小心掉进合同陷阱。

  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

  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可是,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如果碰上对方是小人,那些许诺就会变成五颜六色的肥皂泡。

  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一旦发生纠纷,招聘方总会振振有词地拿出这种所谓规范式的合同来为自己辩护,最后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单方合同。一些企业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如,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这样的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工作,违心地签了合同,却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也许是用人单位更无视劳动者的安全,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也许连讨个说法的机会也没有。

  两张皮合同。有些用人单位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来应付检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单位一手炮制的,连签名也是假冒的,应聘者不但见不到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这份合同的存在。而双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下的,因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合同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失去了这个武器,不但会失去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会失去本应该得到的利益。签合同时,一定要睁大眼睛。

劳动合同 篇2

  甲: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

  乙: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跆拳道兴趣班项目,甲方投资该项目涉及的房租费用以及水电费用,乙方投资该项目涉及的所有器材费用。

  第二条

  该项目运营以后,所有相关器材破损以及器材的第二次购买等产生的费用按甲50%

  、乙50%比例承担。

  第三条 项目的盈余按照以下细则分配,利润按月结算。

  1、跆拳道学费。双方按学费的甲50%、乙50%比例分配。

  2、跆拳道服装费、双截棍等相关器材费。双方按除成本价所得盈余的甲50%、乙50%比例分配。

  第四条

  项目中涉及的安全问题 上课期间因学员意外受伤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与家长协商后的医药费用总额甲50%、乙50%比例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2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

  第六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以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和日常事务。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 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 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情况。

  4 一方合作人出现法律上问题以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作人

  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

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如果是员工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辞职,是否可以申请双倍赔偿呢?有这么一位总经理,手握公司公章,但却不给自己签劳动合同,离职以后还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双倍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要赔双倍

  20xx年9月,重庆某公司经过股东会同意,聘请王阳为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股东会一致同意,王阳的试用期为3个月至6个月,劳动合同期按5年以内签订,由王阳本人自行拟稿后与股东会签订。

  同月,王阳进入该公司工作,月工资为16667元。20xx年1月,王阳向该公司提出口头辞职,双方办理了交接手续,随后,王阳未再到该公司工作,双方劳动关系于20xx年1月26日终止。

  之后,王阳以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渝中区法院,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公司:催过,他自己不签

  庭审中,公司辩称,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公司原因造成,而是王阳拒绝签订,王阳入职后不久,公司还就此进行过催促,但王阳仅回复称:“知道了。”

  另外,王阳在公司工作期间,保管着公司的公章,其作为总经理有权代表签订员工内部的劳动合同,行使各种管理权力,所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在王阳而非公司,故公司不应支付王阳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至于未缴纳社保,是因王阳没将社保关系转到公司。

  法院:应自行承担后果

  渝中区法院判决:驳回王阳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承办法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被告明确指出原告负责制定公司的用工合同,原告的劳动合同由原告本人自行拟稿与股东会签订,但原告怠于行使职责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自行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故对原告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小学凿石分校校园内有广玉兰14株、松柏2株、球状四季青5株,石榴树2株,桂花树4株,石榴树2株,樟树12株,夹竹桃2株,种植草皮约100平方米。

  由于多年未进行有效的修剪和整理,校园内树木过分生长,树高、冠径都严重超标,还残留了部分枯枝,时不时掉落,不但影响了校园整体美观,还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天台小学凿石分校将校园内所有花草树木承包给殷小红女士修剪、整理。

  工作要求:修剪整理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之间分四次完成。

  第一次:校园内所有花草树喷洒农药,除虫(喷洒的必须是国家允许范围内的非剧毒农药,不得污染学校水源)

  第二次:清除杂草,钩除所有树木枯枝,修剪花木杂枝。(与

  第一次时间间隔3天)

  第三次:广玉兰、四季青、松柏初步成形,草皮修剪平整、成形。(与

  第二次时间间隔2周)

  第四次:校园内所有树木修剪成形。(与

  第三次时间间隔2周)

  劳动报酬:按天计算。200元天 (双方按时记工,对工。)

  支付方式:四次修剪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按双方记工一次性支付所有工资。

  特别申明:花草树木修建过程中必须注意自身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所有安全责任自负。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劳动合同 篇5

  用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 年月日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 终止日期: 年月日本单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为 年 个月)

  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 终止原因(打√)

  □劳动合同期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者死亡或失踪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破产□用人单位停业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签 收 人:

  签收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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