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08 16:15:1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劳动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劳动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一: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劳动者一方,是否应付二倍工资?

  在劳动者已收到空白劳动合同,但未签或签订后未将合同交还某某果公司的情况,某某果公司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有过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因此,某某果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免责,与上述规定不符,本院不予支持。

  建议用人单位在发放劳动合同后,应当要求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合同上注明不签署的原因并收回存档。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上双方并没有在建立劳动合同方面形成一致意思表示,建议予以终止劳动关系。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都没有谈妥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使用劳动者存在风险。

  二:简易劳动合同未经双方签章,能否视为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登记表背面的简易劳动合同,未经某某某五金厂盖章及陈某签名,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故本院认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作为一份合同,必须要双方签字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仅在《入职登记表》上有签字,而没有在登记表背后的简易劳动合同上签字,并不能视为双方已签订有劳动合同。无论是简易劳动合同,还是所谓劳动局版本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款,都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劳动合同无论是否简易,均应当由双方签字、盖章,形式上要合乎“合同”的基本要求。

  三:人力资源经理能否向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法规并未对在用人单位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不同规定。对于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不得代表用人单位与其自身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委派他人代表用人单位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订立,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向该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从管理角度来讲,人力资源经理也是劳动者,只不过是岗位比特殊而已。不能因为人力资源负责代表公司与其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推定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其失职并可免除二倍工资风险。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以及劳动合同法所确认的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所有的劳动者都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委派其他人员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另行保管,以避免不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争议。

  四: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是否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在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所要履行的仅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承担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责任,并不需支付双倍工资。

  一般情况下,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是持续的,比如员工入职后1至2年,员工可能一直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会提出两年甚至三年的二倍工资诉求。那么其二倍工资要计算至什么时候?法律关于二倍工资能支持多少个月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这一条可以看出,二倍工资从入职第2个月起至1年,即11个月。本律师认同省高院的法律适用意见,从满一年的当日开始,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从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转移为承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应当补签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已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方式得以体现,故不再另行支付二倍工资。

  五:劳动者未提交离职证明导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不支付二倍工资?

  即使劳动者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原单位离职证明导致不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可以选择在一个月内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并未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故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如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作为二倍工资的免责情形,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本案中,在劳动者没有提供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1个月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在明知其没有提供离职证明的情况下,仍使用劳动者,且不与其签订劳动者,故应支付二倍工资。故如果劳动者未能提供离职证明,为避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时被劳动者的用单位起诉的风险,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确需使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的HR应当及时向原单位核实劳动者离职情况,然后在一个月内决定是终止劳动关系,还是继续使用劳动者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偷换页码伪造《劳动合同》,是否应支持二倍工倍差额?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调换页码,伪造或变造劳动合同,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本案中劳动者主张合同伪造,并提交录音证据,但录音证据中显示其本人主动要求离职,与其诉讼中主张被辞退的说法相矛盾,根据逻辑推理中的矛盾律,两者矛盾必有一假,法院得出劳动者自相矛盾的自由心证,同时视为录音证据存在瑕疵,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在诉讼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清楚自己的举证责任,并应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的证据。

  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关于二倍工资的诉求,也应当从当事人知晓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因此这时就应当主张双倍工资,即时效应当从自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第二个月起的一年以内,到第十二个月起的一年之内,劳动者就应当及时主张二倍工资差额,而不能让权利在床上睡觉,否则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

  因此,有权利应当及时行使,并应当在法定的时效之内行使。超过时效,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应支付二倍工资?

  此类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在双方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根据法律规定,第三次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往往双方又签订了第三份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认为双方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故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采取欺诈手段让劳动者签订的,并以此为由主张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效,并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在此提醒大家,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是劳动者的权利,既然是权利,那么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放弃这一权利也是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签订第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应当予以签字,签字后再反悔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签字之前应当先想好,而不能签字后再反悔。因此,关于是否是强迫,是否存在违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法院实际上难以查清,只能推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九:劳动者能否以对《劳动合同》内容不清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因此,本案提醒大家,无论是HR,还是劳动者,只要签字,即视为认可。在签字之前,请充分阅读,并三思。

  十: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上述是关于劳动合同完整条款的描述,与其签署简易劳动合同,还不如签署一份内容完备的合同。

  无论是简易劳动合同还是详细版劳动合同,均要求双方签字盖章。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与劳动者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两倍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劳动者的,应当举证证明,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第一个案例、案例五即是这种情形。在案例五中,劳动者没有提供离职证明,同时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免责事由。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1个月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在明知其没有提供离职证明的情况下,仍使用劳动者,且不与其签订劳动者,故应支付二倍工资。即,证明劳动者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很难。与其承担风险,不如要么辞退劳动者,要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HR经理、HR总监也是劳动者,而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法规并未对在用人单位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不同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已签订的所有书面劳动合同,均应履行谨慎保管的义务。否则,用人单位以HR经理、HR总监负有监督别人签署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免责,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3、关于满一年以后,用人单位是否还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上述有几个案例均涉及到这个问题。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两段,第一段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第二段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开始,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从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转移为承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且自此之后法律法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4、案例七和案例十告诉我们,二倍工资不是劳动报酬,因此适用一年仲裁时效的规定。用人单位因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倍工资应随劳动者正常的劳动报酬一起逐月发放,而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因此,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应自劳动者领取当月工资时逐月起算。超过这个时间,过期作废。因此,劳动者如要维权,应当在仲裁时效内提出。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可以按照年度月平均工资*10+代通金(1个月)给补偿金你。

  2,若公司不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而是以此为借口,就是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3、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4、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我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____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4

  用人单位及项目聘用负责人(简称甲方)

  劳动者:姓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制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黄姚北门安置房二期项目施工现场做职务,在该项目在甲方指定负责人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聘用时间为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为止,如因工作需要,中途甲方也可以将其另调它处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分配,在聘用施工期间年薪按元人民币(包括一切费用在内),平时支出生活费20xx元/月,根据完成工作业绩,有奖、有罚(项目部有明细)剩余款项聘用到期一次付清。

  三、甲方职责: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培训,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使其业务技术不断提高,甲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按时支付生活费,乙方伙食和手机费由甲方提供。

  四、乙方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领导,严格执行甲方及项目部的各项管理xx度,积极完成分配任务,否则甲方有权辞退,并按出勤月基本工资70%结算解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

  2、因工作失职未按正常操作,未按甲方要求违反甲方xx度,给工程质量、安全甲方造成损失的,自愿接受处罚和赔偿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3、如因工作安排不当,管理不善,致使现场混乱,材料浪费,工期延误,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坚持每天考勤xx度,每月出勤不低于28天,如外出必须经过甲方项目部的负责人签字批准,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会计、印章、劳务、材料员,因非正常工作操作程序造成损失、失误、错帐的负责全额赔偿;

  6、资料员未按正常工作要求进行资料保管,造成资料丢失和损失的,按该份资料价值赔偿。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六、乙方郑重承诺:服从甲方安排,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xx度及薪酬,全心全意为项目部工作。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xxxxxx号码xxxxxx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XXXX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自年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为:。

  2、乙方应当按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应当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障。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在乙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甲方应当按月支付基本工资给乙方,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

  2、社会保险按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3、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应当按月支付基本工资。

  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2、乙方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工作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程和职业道德。

  3、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即行终止。

  七、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调一致,本合同可终止(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1)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员工手册》有关条款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4)求职时对甲方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证明的;

  (5)被劳动收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达成一致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整理期间歌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定裁减人员的;

  (5)四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就岗位达成一致意见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四方不得解除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卖给金和经济损失。

  2、如乙方成为甲方高层管理人员和掌握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解除本合同,未按体合同约定 提前通知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本人当年两个月工资。

  3、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按《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规定给予补偿。

  4、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企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

  1、凡涉及甲方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资料和技术均属保密范围,其具体内容有:

  (1)甲方的生产技术资料;

  (2)甲方的供销计划,营销网络、政策;

  (3)甲方的管理制度、办法;

  (4)甲方掌握的市场信息;

  (5)甲方的财务资料;

  (6)其他甲方明确需要保密的内容。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各项条款,严守秘密,如有违反,甲方将立即给予乙方除名处理,并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风险金,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履行如下保密义务:

  (1)在家人、亲戚、朋友的交谈和通信、通电中,不涉及甲方秘密;

  (2)在公共场所不得谈论甲方秘密;

  (3)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携带保密资料出公司;

  (4)不得打听本人职责以外的公司秘密;

  (5)对已经泄密可可能泄密公司秘密的人和事,要立即予以纠正或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6)借阅和查询秘密资料,要经过有关负责人批准,用后及时归还。

  (7)妥病况保存秘密资料,不得随意摆放,防止霉烂、虫咬、丢失。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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