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10 12:15:02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劳动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劳动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招聘方)

  乙 方:_________(受聘方)

  甲乙双方已互相先容了波及本合同重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被迫同等和彼此信赖的基本上,签定本合同,以便独特遵照。

  第一条 乙方强迫到甲方从事兼职会计师工作,甲方决议聘乙方为兼职会计师。

  第二条 乙方的聘请职务是_________(公司)兼职会计师,其工作范畴为上级工会所划定的文明事业单位的各项财会会计业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力跟义务

  (一)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部署财务会计工作,调配义务;

  2.监督检讨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就凸起或对_________(公司)有重大奉献时,给予嘉奖;对乙方工作中产生的违章违游记为,予以处分;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公道享受_________(公司)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必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保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正当权利;

  5.为乙方加入_________工会有关财会常识更新学习供给前提。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会计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_________(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倡议和批驳;

  4.依上级机关规定的条件参加财会协会活动和_________(公司)的各项体裁活动;

  5.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二)乙方须履行的责任:

  1.遵守_________(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收_________(公司)的引导和监视,遵从工作支配;

  2.在履行会计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反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_________(公司)名誉的运动,严禁泄露_________(公司)的机密和有关财务数据,造成财务数据丧失和泄密,承当相应经济义务和法律责任;

  4.管理爱惜好甲方的有关财产和装备,放工要封闭好门窗、水、电,保障平安。如因为本身疏于治理造成财产丧失,承担抵偿责任;

  5.一直进步本人的实际工作才能和业务素质;

  6.自行承担人身保险责任。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每季度付给乙方基础报酬_________元,在季度财务报表实现后,支付报酬。

  (二)因工作需要,经主任批准,到本地出差时,出差补贴履行铁路局规定尺度。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下列情况下,_________(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会计师违背_________(公司)规章轨制,不踊跃实行任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会计师重大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3.应聘会计师因守法乱纪被撤销会计师资历;

  4.应聘会计师因其余起因不宜继承履行职务时。

  (二)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应聘会计师因工作须要调离_________(地域);

  2.应聘会计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变无奈持续履行职务_________个月;

  3.一个月无端不做帐;

  4._________(公司)被撤销。

  (三)在下列情形下,合同能够变革:

  1.双方协商之;

  2.因国度政策法令发生变更时。

  第七条 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即时交出有关文件,案卷资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结束履行会计师职务。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 本合统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上级机关存案一份,三份存在等同效率。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只有正式劳动合同才有五险一金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包括哪些?该怎么缴纳?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一金”是法定的,是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险一金交纳有两种方式,一是个人交纳,二就是由单位代扣代交,双方按比例计算,如下如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一部分是个人缴纳,一部分是企业缴纳,但企业交的比个人比例大,基本都计入个人社保账户。

  辞职后五险一金该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由此可知,法律经验编辑在此提醒各位:员工辞职后,关于“五险一金”的处理,将会由原所在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意:失业保险只对单位不对个人,故辞职后个人不能交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可以到社保部门缴纳。

劳动合同 篇3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讲,劳动合同都是很重要的。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对劳动者的权益也是一种保障。如果用人单位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 篇4

  同志,于年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现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条款,自 年 月日起与 同志 劳动合同。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终止时间应写到当月的月底或之前日期(如12月30日或31日),切不可以下月月初的日期(如1月1日)作为终止时间,否则单位要多交一个月的全部保险费用。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分为两种形式: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A、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B、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内中断劳动关系; Ⅰ. 此决定一式两份,一份给本人,一份存档,最好由其本人签字认可。属劳动者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个人书面辞职申请或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Ⅱ.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

  1.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不含本注内容;

  2. 如为合同期满或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十四条之规定;

  3. 如合同未到期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之规定;

  4.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之规定;

  5. 合同未到期但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或试用期内不符合使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之规定;

  6. 合同未到期但劳动者因身体或能力原因无法胜任工作,或是合同条件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发协商无果需

  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十条之规定;

  7. 其余未尽条款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如有疑问请进一步咨询人事处劳资科:

  84390038

劳动合同 篇5

  一、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

  可以补签,你也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你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

  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应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劳动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

  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

  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可按第2、第3两条处理后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二、补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吗?

  “两倍工资”和“补订合同”是用人单位并列承担的责任,即使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仍应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同时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两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并列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不管是否补签劳动合同,均没有任何免责事由。

  综上可知,一般法律是允许补签劳动合同的。但是在劳动合同补签后,劳动者还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 篇6

  一、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 如何定义劳动合同

  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点,就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在我们接触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经常讲一些单纯约定工资的一些备忘录或者证明,还有一些入职的邀请函,确认函等经过一定处理后当作劳动合同来处理,以规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另外还有一些所谓”空白合同”,” 黑白合同”,”单方合同”问题.这个就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和庭审经验,认真具体分析,利用举证原则,法律知识,来揭穿单位的抗辩理由.

  在实践中,一些保密协议,竟业禁止协议,毕业生的三方协议等一般是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的.

  三、“双倍工资”支持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到北京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判决不一,有支持多余11个月的,西城区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个月未签合同该如何主张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诉。

  四、“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

  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五、“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

  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

劳动合同 篇7

  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但是,《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至于怎样的数额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根据劳动报酬“合理确定”,对不起,就没有下文了。浙江、江苏等地的规定也大致相同。看来只得依靠“自由心证”了。

  不过,我可以在这里介绍一个案例,是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给各位作个参照。某厂为开发新产品,至上海某大学招聘,与应届毕业生王某(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学校支付了20xx元教育资助费,并将王某户口落入该厂集体户。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王某必须为企业服务5年,个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一次性支付违约金40000元,并赔偿教育资助费。此后,厂方将王某作为技术骨干重点培养,并每年拨8000元作为对王某的激励金,其中20%随工资发放,80%作为其个人商业保险、住房基金及个人重大事项支出。两年后王某提出辞职,但不愿全额支付违约金,要求适当减少,由此引发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考虑到王某为厂方所作的贡献以及厂方的实际损失情况,裁定王某向厂方支付违约金25000元。以后法院一审和二审也支持了这个结果。

  支付了违约金,还要支付赔偿金吗?必须指出的是,违约金和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违约金是对于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具有惩罚的性质。赔偿金是与实际损失相一致的。

  “京派”法规如《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就是说,一方违约在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因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劳动者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实际上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在违约金和赔偿金中“两者取一”的原则。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预计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3、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为,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工作时间执行工时工作制(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周休息日为。乙方工作期间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享受休息休假权利。

  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现金或委托银行代发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为。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在招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采取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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