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17 12:14:53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集合九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集合九篇

劳动合同 篇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可以主张哪些工资?

  1、实际工作时间应付的劳动报酬。

  2、超过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1、和单位协商。

  2、协商未果,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

  3、也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应准备的证据

  1、首先要准备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据:

  有签订合同的,可以提供书面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合同的,可以搜集工作证、服务证、同事的证言等能够证明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

  2、欠薪事实证据:

  你想主张你付出实际劳动的工资,应该尽可能地搜集你在这期间,确实付出劳动的证据。譬如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

  倘若通过劳动仲裁也还不能拿到报酬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权。这个时候需要主张的证据需要添加两个: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劳动合同 篇2

  甲 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职称:

  家庭住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备注:甲方在其签定本劳动合同之前,应当由其出示提供合法用工主体资格证明,及真实的主体概况资料,年薪制劳动合同范本。不得对其人员数量、财务状况、经营范围进行不实陈述。

  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之前,当由其提供学历、履历或职称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凭证。不得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

  上述双方资料彼此给予认真审查,并做为本合同附件给予保存。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互相考察、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而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超过固定期限部分,视为本条款的变更。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 个月。

  (备注: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___(工作地点)从事____(岗位、工种)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能单方面变更经工作地点、岗位、工种;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规章制度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处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___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备注: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待遇,及相关政策福利。

  (四)以下情况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合同及法律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范本《年薪制劳动合同范本》。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标准为 ________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劳动产品单价标准为_________元/件。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__日前。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应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标准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转移手续。

  (二)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相关待遇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明确告之乙方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注意事项____________。

  (二)同时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对甲方其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五)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先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为合同附件应向乙方提前公示,签定本合同,视为乙方已阅读甲方的公示,并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录用条件为___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乙方及其他所有劳动者或工会说明情况,听取乙方及所有劳动者或工会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证:

  住址:联系电话:

  应乙方申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赴甲方实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资质认定

  1、甲方是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

  2、乙方是国家承认全日制学历教育大学在学学生。

  二、实习生信息

  1、姓名性别专业学校

  2、实习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实习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知识学习的机会,提供实习岗位。

  2、乙方实习期间,甲方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3、乙方实习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办理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如乙方在实习岗位上从事实习范围内的活动时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实习期间,如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6、实习期间,发现有不利于群体如发现乙方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严重的肝胆肾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疗中,未向乙方在报到进厂前如实说明或隐瞒真实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实习期间,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8、实习期满后,甲方颁发乙方实习合格证。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所在学校介绍信,证明学校知晓并同意乙方到甲方实习相关适宜。

  2、乙方必须到甲方要求的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开始实习。

  3、实习期间,乙方有权接受甲方提供的必要的技能培训和知识学习。

  4、实习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依照甲方规定处理。

  5、实习期间,乙方有权享受甲方同意给予提供的生活补贴及其他待遇。

  6、实习期间,乙方想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

  7、实习期间,乙方患病或者在非实习时间,从事非实习范围内活动负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8、实习期满后,如乙方实习表现突出,乙方享有优先被录用到甲方工作的机会。

  五、实习待遇

  1、实习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补贴费用____元/月

  2、补贴发放时间每月日前

  3、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甲方可能给予其他奖励。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可以向当地法律部门提出诉讼。

  七、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一方如需变更条款,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单位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___________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季节)工。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到___________车间(部门)从事临时性生产(工作)。

  2.甲方对乙方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遵照国家有关本行业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改善劳动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四、工资、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甲乙双方根据《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商定,执行____________工资形式(日工资、月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百元含量包干等),工资金额为____________;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甲方应按日付给乙方待工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按《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执行。

  4.乙方政治上应与甲方固定工一视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一)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医疗期为三个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的。

  (二)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劳动纪律和奖惩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对国家、企业作出贡献或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法令,甲方依《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规章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七、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其中一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给予赔偿。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法培训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提高员工业务能力、促进员工自身发展,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公司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到 参加 业务培训(进修)。在业务培训(进修)期间,甲方负责乙方培训(进修)费,该费用由乙方先行缴付,培训结束后按甲方《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报销。

  二、乙方应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认真参加培训,自觉遵守培训单位的纪律。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单位处分的,甲方将视同在本公司内的违规行为,按公司制度追加惩处。

  三、乙方参加培训后,须达到此次培训的目的。培训结束后,乙方应将培训成绩单、培训证书交甲方检验,复印件存入员工档案。如乙方未取得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的成绩单、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则甲方有权不为乙方报销培训费用,并按甲方相关制度扣除已发相关费用(包括交通费、伙食补贴等)。

  四、培训结束后,乙方须在合理时间内返回甲方报到。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同时按逾期报到的天数做旷工处理。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向乙方支付约定范围内的各项培训费用;

  2、保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条件;

  3、在培训期间,做好培训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4、保证在乙方完成培训任务后,安排在适合的工作岗位或职务,并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学习证件证明材料;

  2、保证在培训期服从管理,不违反甲方与培训单位的各项政策、制度与规定;

  3、保证在培训期内服从甲方各项安排;

  4、保证在培训期内定期向甲方沟通,汇报学习情况;

  5、保证在培训期结束后,回到甲方参加工作,服从甲方分配,胜任 工作岗位(或职务)。

  七、服务期限及补偿费:

  1、培训费用在 元以下(含 元),乙方应为甲方服务满三年,不满三年的,按以下标准补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1)服务满二年、不满三年的,补偿 %;

  (2)服务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补偿 %;

  (3)服务不满一年的,补偿100%。

  2、培训费用在 元以上的,乙方应为甲方服务满五年,不满五年的,按以下标准补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1) 服务满四年、不满五年的,补偿20%;

  (2) 服务满三年、不满四年的,补偿40%;

  (3) 服务满二年、不满三年的,补偿60%;

  (4) 服务满一年、不满二年的,补偿80%;

  (5) 服务不满一年的,补偿100%。

  八、合同期间,由于甲方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不补偿培训费用。乙方因违纪被公司辞退的须全额补交培训费用。

  九、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本人住址: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受聘于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法规,甲方与受聘人(乙方) 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续签)如下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本合同生效日从月起至 年月日终止(其中 年月日至 年月日为试用期,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

  1.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

  2.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协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乙方自愿服从调整。

  3. 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 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保证乙方的相关权利。

  四.劳动报酬、保险与福利休假待遇

  1.甲方以货币形式于每月10日以前发放乙方上月工资。

  2.乙方试用期劳动报酬为元/月。

  3.乙方转正后,月基本薪资元,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元,岗位工资按乙方所在岗位依据甲方薪酬制度执行。

  4.根据国家宏观物价指数或甲方效益状况,甲方可对乙方工资进行相应调整。

  5.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年休假以及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婚、丧、产假。

  6.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规定的有关政策按时缴纳各种社保费用。

  7.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乙方病假、事假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有义务遵守。

  2.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管理和工作流程等规程。

  3.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视其情节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签,另一方不得强迫。

  七.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 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乙方在提供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虚假资料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

  3.乙方私自从事与工作业务有关的第二职业或有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

  4.贪污、收取回扣、营私舞弊以及严重失职对甲方造成损害。

  5.违反甲方保密规定/保密协议,泄露甲方业务机密。

  6.有违法犯罪行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以及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

  5.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甲方规定程序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否则,视为非正常离职,甲方将追溯其责任;如有以下情况的,甲方可以不批准或暂缓批准乙方的申请:

  1.乙方有第八条第(二)款的情况但未履行赔偿义务的。

  2.乙方承担的项目/工作正在进行并暂时无人接替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试用期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在离职前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未办离职交接手续的视为非正常离职,甲方将追溯其责任:

  1.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4.乙方因履行国家法定义务,无法履行劳动合同。

  5.甲方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条件恶劣,经有关部门确认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

  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甲、乙双方所签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培训,应按甲方培训制度规定完成相应服务年限(相关制度于甲方内部网络查询),若乙方未完成规定的服务年限而提前离职,则须承担相应培训费用并于离职前一次性退赔甲方。

  九.经济补偿金

  (一)下列情况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一)项,主动提出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2.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四)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3.符合本合同第六条(1)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二)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三)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六)项第1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乙方工作单位而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为准。

  (四)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在乙方办结完工作交接后支付。

  十.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

  1.甲方所有的资料、技术、方案、客户资料等均属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所有资料。

  3.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必须继续按《保密协议》为甲方保守经济、技术秘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保密协议》。

  4.竞业限制和补偿:

  (一)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为受聘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二)未经征得甲方同意,受竞业限制的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2年内,不得进入与甲方业务有竞争或冲突的单位就职,也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与业务。

  (三)甲方在受竞业限制的人员离职时,按月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其补偿费的金额为其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的60%;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其银行卡上(或现金支付)。如本人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四)受竞业限制的人员不履行规定的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其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总额的2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不履行规定的竞业限制)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五)甲方未给予竞业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十一.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条款与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三)劳动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劳动合同 篇7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日至 月日止。(其中 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

  2、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担任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和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1、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试用期内每月基本工资为RMB,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确定乙方绩效奖金为____RMB,全勤奖金为RMB,岗位津贴RMB,食宿津贴RMB。

  2、乙方在试用期满后每月基本工资为 RMB,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和乙方工作表现确定乙方绩效奖金为RMB,全勤奖金为 RMB,岗位津贴 RMB,食宿津贴 RMB。

  3、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发生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4、乙方病假和事假期间的工资按甲方相关工资制度予以处理。

  5、甲方实行保密工资制度,乙方有义务对其工作进行保密,违者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6、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中旬,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六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

  2、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处理。

  3、 乙方依据甲方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4、 甲方每天向乙方免费提供一顿工作餐。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乙方应积极配合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责任岗位制、部门主管加班不计加班工资)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八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管理,乙方若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 予记过、扣薪、降职、停职、除名等处分。

  4、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行为侵害甲方资产的(包括一切有形、无形资产),应依据甲方相关规章 制接受处罚并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第九条 业务机密

  1、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制度。

  2、 乙方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擅自向第三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协助第三人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 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5、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6、乙方因其它原因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先行 协商解决。

  2、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 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20xx 年月日20xx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签收单

  本人于 20xx 年 月 日收到XXXX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正本壹份。

  签名:

  日期: 20xx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8

  第一条 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一项用工制度。为了在本市国营企业中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本市国营企业常年性生产或工作岗位需要从城镇待业人员中招用新工人(包括工人退休,吸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营企业常年性生产或工作岗位上招用的合同制工人,是列入国家劳动计划的正式工人。有关单位对他们的`入党、入团、提干、加入工会以及政治学习、技术(业务)培训等,应与固定工一视同仁。

  第四条 各单位应按国家下达的劳动计划,在劳动部门指导下公开招收合同制工人,经过考试,择优录用。因合同制工人辞职或被辞退造成的缺员,允许在当年内随时补招。

  第五条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初期合同、短期合同和长期合同。初期合同期限一至三年,前半年为试用期;短期合同期限三至五年;长期合同期限可订至合同制工人到达退休年龄时止。

  第六条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是:生产(工作)任务或技术培训要求;合同期限;劳动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以及签订合同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经合同制工人所在的街道或镇劳动调配站鉴证后,送区或县劳动服务公司备案。

  第七条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须首先签订初期合同。初期合同期满后,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决定续订或终止合同。续订合同的,可以签订长期合同,也可以签订短期合同。合同制工人在本单位内连续工作时间五年以上的,续订合同时一般要签订长期合同。

  第八条 用工单位和合同制工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或不适应生产需要的;

  (二)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不愿继续工作,要求解除合同的;

  (三)用工单位由于关、停、并、转,人员确有多余的;

  (四)合同制工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履行合同,经用工单位同意辞职的;

  (五)合同制工人违反厂规或店规,屡教不改;或因合同制工人本人原因长期完不成生产定额,以及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六)合同制工人违法乱纪,被政法部门依法处理的。

  第九条 合同制工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可以有累计停工医疗三个月的期限;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一年,连续停工医疗或当年累计停工医疗的期限可相应延长一个月。超过期限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连续停工医疗满十二个月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已签订长期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合同以后,在一年内经鉴定确实恢复健康,能从事原来工作的,可以回原用工单位继续工作。

  合同制工人因患严重慢性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终结,鉴定为确实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经医疗终结,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确实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用工单位又难以另行安排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工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在医疗期间以及经医疗终结鉴定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合同制工人因从事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患有职业病的;

  (三)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工在产假期内的。

  第十二条 经用工单位以一年以上时间进行技术或业务培训的合同制工人,在合同规定的必须服务期限内,不得提出辞职,否则,应负责赔偿培训费用。

  第十三条 需要解除合同时,应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签订合同的另一方。解除合同后,由用工单位报有关地区劳动服务公司备案。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提请企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由有关区、县劳动局裁决。

  第十四条 新参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初期工资和培训期间的生活津贴,以及培训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和今后定级、调整工资,均按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的固定工的相应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从已经参加过工作的人员中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可根据他的工作情况和实际技术(业务)水平,适当考虑以前从事工作的年限,合理评定工资。一时无法评定工资的,在六个月内可先发四十五元以下的临时工资,待正式评定后,再予结算。

  第十六条 合同制工人从进单位工作之日起,每月发给合同制工作津贴一至四元;连续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合同制工作津贴可增发一至四元;五年以后,不再增加,按第五年的合同制工作津贴发给。解除合同后重新就业的,合同制工作津贴应重新计算。

  第十七条 合同制工人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奖金、中夜班津贴、高温和有毒有害岗位津贴,以及副食品价格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等,由用工单位按本单位固定工的相应规定办理。

  合同制工人在单位工作期间,同固定工同等享受探亲假待遇、婚丧假待遇、女工生育待遇、独生子女待遇、住房分配和死亡抚恤等各种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合同制工人在单位工作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停工医疗期限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用工单位按本单位固定工的相应规定办理。超过停工医疗期限的,在解除合同时,由用工单位按该合同制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但医疗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十九条 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的待遇,按本单位固定工的相应规定办理。对医疗终结后,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用工单位又难以另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在解除合同时,由用工单位按其伤残程度发给一次性的伤残补助费。补助费标准另订。

  合同制工人患职业病时,按国家关于职业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凡因合同期满,不续订合同,或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九条、第十条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在各个单位从事合同制工作的时间应连续计算工龄。

  第二十一条 凡因合同期满,不续订合同,或按本规定第八条的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九条、第十条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待业期间生活发生困难的,由所在街道或镇劳动服务所根据其从事合同制工作时间的长短,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补助费标准另订。

  凡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解除合同和工作时间不满一年以及合同期间擅自离职或待业期间不服从调配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不发生活补助费。

  第二十二条 年老退休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龄在十年以上者,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给退休金。合同制工龄不满十年的,可发给一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和办法另订。

  第二十三条 凡因合同期满,不续订合同,或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九条、第十条解除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工人在待业期间患病或年老退休,以及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制工人患病时,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向社会保险机构报销医药费百分之七十。少数患严重疾病,医疗费用较大,个人负担百分之三十有困难的,由社会保险机构酌情给予补助。

  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由用工单位按合同制工人的人数在税前提取,标准暂定为上一年全市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均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另加管理费百分之二。在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确定之前,由用工单位按月缴给有关区、县劳动服务公司开户的人民银行。

  第二十五条 各区、县劳动服务公司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要加强对合同制工人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建立活页卡、劳动手册等,切实掌握合同制工人的人数、工作单位、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等情况;协助办理社会保险的投保事宜;做好合同制工人待业期间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技艺培训、就业安排和生活补助等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社会上招用新工人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一九八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市劳动局一九八二年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国营企业试行合同工制度的通知》停止执行。

劳动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计算机系____届毕业生)

  为提高我院毕业生职业能力,真正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我系对毕业生实施院外对口专业实习教育,我系和本系学生就学生本人的院外对口专业实习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同时遵守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指派相应的指导教师负责院外实习的指导工作,必要时可派指导教师巡视。

  2.甲方在乙方离校前有责任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或抽查,解决有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甲方负责并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站和专用信箱负责技术答疑。

  4.乙方自愿选择院外实习单位,并负责通知家长关于实习的所有情况,实习期间要经常与家长联系,甲方不负责通知家长,若因此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服从甲方有关院外实习的规定(详见《计算机系_________届毕业生院外实习实施方案》)。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甲方与乙方联系,如因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或虚假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定,遵纪守法,对自己的一切安全行为负法律和安全责任,若因乙方个人原因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在实习结束时,要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和答辩,相应的实习单位要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总结,并量化成绩。对于成绩不合格或者答辩不过者,不得毕业。

  9.乙方必须每月定期向甲方(责任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责任教师),以便甲方(责任教师)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0.乙方的课程考试和重修有关事宜,甲方不负责通知,乙方自己负责与系办联系(联系电话:_________)询问有关情况。

  11.乙方必须有单位实习协议,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前将正式就业协议交到辅导员处。

  1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辅导员或责任教师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家长(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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