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20 23:38:11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劳动合同模板汇编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劳动合同模板汇编10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甲方聘请(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兼职会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方承诺甲方所介绍公司有关情况均为真实的,不存在隐瞒或误导现象;乙方承诺乙方所介绍自身的一切情况及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的,不存在隐瞒或误导现象。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及其之后进行的修改。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工作职责

  2.1 乙方在甲方公司担任兼职会计工作。乙方须按照通常会计职责及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完成工作。

  2.2 乙方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按月出具中文财务报表;计算财务成果及各种税金,提醒按期缴纳各种税款;按月做好财务状况分析;指导出纳的工作等。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3.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3.2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工作时间

  4.1 乙方保证每月按时出报表及报税,也可由甲方另行安排。

  第五条 劳动报酬

  5.1 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为_______元/月。乙方的劳动报酬为税前劳动报酬,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包括按规定应当由甲方和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 劳动纪律

  6.1 乙方必须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商业秘密保护

  7.1 乙方对甲方的财务状况、财务信息资料、开户银行资料、股东资料、投资信息等及工作中获悉的甲方的客户资料、业务信息等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有任何泄密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7.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法人、自然人和不应知悉相关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泄漏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不正当地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7.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尽其一切能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窃取商业秘密。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来维护其在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商业秘密,保持其机密性。

  7.4 双方同意,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后的任何时间里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交接

  8.1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8.2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交接工作和文件资料、结清钱物。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9.2 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9.3 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根据国家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把握工作重点推进五个充公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劳社[]23号)的要求,按市局的统一安排,统一布置,于7月对我县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抽样调查。按时、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这次工作任务,基本上达到了解我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职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维护方面的情况,为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的充分覆盖提供基础数据,为政府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一,领导重视

  本次调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讨这次抽查调查工作,明确了分管局长统筹负责,劳动工资牵头,各股、室、处、大队参与,督导、调查、录入人员按要求专人专职。并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对我县抽查到的100家企业分布状况,进行专题研究,自定好抽查工作方案及预案,为保障此次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各单位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确保二辆专车参与调查,从物质上保证了此次调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分工明确

  此次调查,我局严格按市局的统一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制定相应工作纪律,明确各自职责,对选定的100家企业做到事先有勾通,事后有汇报,对抽查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按制定方案、预案进行解决,确保抽查质量,对停产、倒闭、转让等无法调查的企业,及时与市局领导汇报,并按企业的性质、特点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本次调查前后共召开全体人员会议5次,即时调整各类用工企业56家,保障了抽查工作按时序进度顺利完成。

  三、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的结果:抽查企业数100家,涉及职工571人。按行业类型分:其中制造业占38%,批零及餐饮业占25%,交通运输业占4%建筑业1%,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5%,其他行业占1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企业占25%、集体企业占5%、外商投资企业占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私营企业占35%、其他企业占1%、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占25%。按企业隶属关系:中央驻省和省属企业占5%、其他企业占95%。企业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占41%。职工表情况:来自本地城镇418人、本地农村141人、外地城镇7人、外地农村5人。男女职工比例男职工占57%、女职工占上风43%。职工年龄31-50占76%、30以下占22%、51以上占4%,职工学历初高中占61%,大专以上占39%。职工签订合同人数占全体职工的69%,职工工作年限为1年以下的60人、1-3年132人、3-10年167人、10年以上的212人。职工与企业签订合同66%,职工对现有劳动合同满意度为88%,经过协商的劳动合同占74%,劳动合同个人保留一份占59%,职工收入在500-1000元占71%,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在8小时内完成的占88%,职工参加过技能培训的占50%,办理了社会保险的职工占63%。签定集体合同的企业18家占抽查企业的18%。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相对较低。家庭作访式经营方式在一定范围依然存在,在广大乡镇与行政村用这种方式生产经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签订及各种社会保险参加,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增加法制宣传的履盖面。依托“信息村村通工程”将劳动法律、法规送到行家万户,增强广大农村个体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法制意识。二是举办以电视短剧、版画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法,举案说法增加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投入,依托每年的开展的法制宣传月,印发宣传单、制作专题片,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

  二)行政执法力度相对薄弱。一是表现在有些生产经营场所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开展的调查活动不配合,还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正常的执法行动在某些方面还难以开展,解决方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对恶意违法行为或拒不配合的单位采用法律程序加强执法,并在报纸杂志上公布,达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特别是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执法人员自身怕业务素质。

  三)劳动合同签定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次调查中了解到大部份企业业主与职工对出台的《劳动合同法》非常关注,下半年,我县将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劳动合同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的大好机会,加在执法力度为《五个充分》按时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xx年x月x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执行原劳动合同基础上,就执行劳动合同中的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对工资待遇的变更或诉求,乙方不能通过组织或参与罢工的形式提出,应首先向公司行政提交书面请求,公司行政收到该书面请求后5日内安排公司领导同员工商谈。

  二、如某一部门需要商谈应当以代表参与方式,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三、商谈结果应当在10日内完成,客观原因(如公司领导外出等)该日期应推后处理。

  四、如果不依该协议自行组织或参与罢工,无正当理由无故旷工,对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乙方最近三个月实际领取的工资总额为标准。

  五、自行组织、参与罢工或旷工超过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乙方对工资实际发放数额(如加班费等)有异议,应当在领取工资的3天内书面提出,逾期提出视为确认所有工资发放无异议。

  七、甲乙双方确认以上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确认该协议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补充部分加以遵守。该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标签:工作合同,工作签约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根本没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用人单位实际上并未支付,在这样的情况下,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对劳动者是否还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处理不一,严重损害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下面笔者根据劳动争议多发的几个省市出台的指导意见,就竞业限制补偿金对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的影响进行分析,希望能够给读者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此类案件提供一些参考。

  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这几个省市是中国劳动争议案件的集中地,因此,这几个省市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基本上代表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流意见,笔者通过对上述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的指导意见的分析,认为司法实践中关于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存在三种观点,即“有效说”、“无效说”、“效力待定说”。

  一、“有效说”,以上海为代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关于“当事人对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不清的处理”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根据该指导意见,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

  二、“无效说”,以江苏、浙江为代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按约定支付的,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江苏省的指导意见对于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但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直接否认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可以理解为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该指导意见在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又增加了一句,劳动者依约遵守了竞业限制条款,但用人单位未按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双方没有约定补偿标准或约定的补偿标准低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劳动者请求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补足的,应予支持。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同时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明显过低、不足以维持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竟业限制条款或协议无效。第三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4)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效力待定说”,以北京、广东为代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至工作交接完成时,用人单位尚未承诺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四、对三种观点的评析

  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权,因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成为必要,是对劳动者择业权被限制的补偿。从合同性质看,竞业限制协议属于一种双务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当然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上海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这似乎有强制双方履行的嫌疑,不足之处在于未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还需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江苏、浙江规定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支付的,直接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这样似乎显得太武断。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由于疏忽或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在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但是其目的并非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以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为由不同意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协议无效,如果法院直接否认协议的效力也是不妥的。

  北京和广东规定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并不导致协议无效,只有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才不产生法律效力。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并不能必然得出用人单位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故意,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经济补偿,才说明其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的故意,这种情况下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显然是没有问题的。笔者认为,北京和广东的规定是比较合理的,既兼顾了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把握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劳动合同 篇5

  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没有统一规定,这个问题是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但是,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有效,也就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适用此规定有两份个前提,一是用人单位符合法定程序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适用时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提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的证据,方可得到支持。

  针对上述问题,有两种解决办法:

  1、建议你单位把旷工多少天以上定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在员工旷工的时候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解除合同,这样可以避免经济补偿的纠纷。

  2、若直接规定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而没有对其定性为违规行为的话,实质上可以认为是单位与员工之间的离职约定,属于直协商解除合同,虽然是由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以旷工的实际行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从方便单位管理角度来看,建议适用第一种,这样单位可以掌握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动权,而第二种则是员工只要想何时走,就直接旷工,这是非常不利于用人单位的。

劳动合同 篇6

  20xx年8月1日,大学毕业生田宇成功应聘到通天红酒有限公责任公司成为了一名红酒销售员,公司与田宇约定按月支付其20xx元的基本工资,并按销售业绩决定提成,但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三个月,田宇迟迟未得到工资。20xx年10月31日,销售业绩只能刚好达到公司最低标准的田宇想到了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他自入职至今拖欠的工资。通天红酒有限责任公司以田宇销售业绩不佳为由拒绝支付拖欠的工资款。田宇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一、通天红酒有限公司能否以田宇销售业绩不好为由拒付工资;二、未与田宇签订劳动合同的通天有限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通天红酒有限公司以田宇的销售业绩不好为由拒付工资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本案中,田宇的销售业绩虽然不能拔得翘楚,但是也达到了公司对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的最低标准,因此,通天红酒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足额支付田宇入职以来拖欠的所有工资。

  其次,未与田宇签订劳动合同,通天红酒有限责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办案中,田宇入职三个月以来,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并未约定试用期。因此,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通天红酒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对田宇支付超过一月未满一年期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未签订的情形下,即便约定了试用期,用人单位仍然要按照《劳动合同法》82条的规定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超过一月未满一年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实践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未用工的,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 篇7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劳动合同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和医院的有关规定,聘用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甲方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与试用期

  1、本合同期限为(月、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___月为试用期。

  3、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同乙方按实结清支付工资,如乙方在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宜在甲方工作,也可即行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按实结算支付工资,无论由于何方原因解除本合同,都应按公司规定认真负责地办妥各项工作移交手续,方可离职。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1) 乙方体验或自身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要求的;

  (2) 乙方在10日前未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3) 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相应要求的;

  (4) 乙方的背景调查或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 乙方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6) 乙方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

  4、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

  1、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工作,岗位职责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2、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上岗后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定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并根据甲方的要求签订上岗合同。

  3、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工资也将作相应变动。乙方对本条款表示服从,双方约定此条款为先予协商一致,无任何异议。同时约定,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岗位变动则视作乙方违约,终止本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

  (1)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2) 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乙方的岗位不存在的;

  (3) 甲方根据经营情况,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

  4、 乙方进入甲方后,在工作中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

  1、 根据本院工作特点,甲方对乙方所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时工作制,在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和平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甲方可根据冬、夏季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时间,特殊岗位按医院规定的制度执行。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2、 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以不低于本地区(市)最低工资为标准,本着双方协商的原则,制定医院工资制度,确定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3、 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加班的计算基数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测算。医师和护士未变更注册到本单位前,执行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岗位与职位补助费的_________%.

  4、 乙方任职不同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甲方执行变岗变薪制度,奖金或绩效奖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5、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6、 甲方按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第四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 甲方按国家劳动保护规定,提供安全的工资环境和必需的劳动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护。

  2、 在工作中,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有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

  第五条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和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密规定和劳动纪律。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奖惩。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保密规定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给予必要的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3、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第六条 合同解除、续订和终止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须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1)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

  (3) 乙方有严重的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金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

  (4) 乙方故意隐瞒将使其无法工作的疾病,或乙方未如实向甲方提供自己的各种真实情况、材料及证明的(比如履历、资质、身份证、住址等)。

  (5)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 乙方不按规定变更注册的单位,违反执业法规执业时。

  (7) 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8) 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或以任何形式对甲方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的;

  (9) 乙方被发现其存在虚假行为,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合同的;

  (10) 因乙方未能在1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 劳动合同随未满,但甲方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有权按规定进行裁减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在试用期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4、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5、 若合同期内,乙方死亡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合同解除。

  6、 若本合同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交给乙方无偿使用或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上缴甲方,如有遗失或损坏应予以原件赔偿。

  第七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1、 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双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

  2、 乙方除了应赔偿其在工作中对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外,如因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按有关法律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

  3、 乙方由甲方出资培训的,在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承担因培训发生的各项费用。赔偿按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培训协议办理。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甲方在编人员经济赔偿规定处理。若乙方不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无法及时办理退工手续而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规定,不辞而别,辞职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或未办理离职手续,除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作为赔偿金外,应按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并将处分记入本人档案或通知其新的工作单位。、

  第八条 双方特殊约定的其它条款

  1、 乙方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兼任其他单位的职务,不得参与经营或出资

  经营与甲方业务类似的单位,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除名。乙方必须保证自己没有受雇于我们以前任何的竞争对手,也不会将以前雇主的信息用于现在的单位,如果乙方违反此约定而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以职务之便收受馈赠或回扣等。已经发现立即除名并扣发当月工资和全年考核奖;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3、 甲方根据医院经营状况有权对乙方效益奖金的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 乙方在职期间,必须按甲方规定和客户或供应商进行业务往来,不得有损医院声誉或医院利益。

  5、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把持有的甲方技术机密和商业机密交付或告知第三者,乙方在离开甲方单位6个月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甲方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甲方因此而对乙方所作的补偿双方另行协商。

  6、 乙方将承担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

  7、 乙方于合同期间或离职后,若有违背前面规定之行为及造成甲方损失的事情发生,乙方应立即赔偿。

  8、 《员工手册》以及医药劳动纪律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 乙方在此声明,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已经充分了解了甲方制度的《员工手册》、劳动规则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是内容。乙方在此同时保证在其成为甲方职工后,将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规则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在此保证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证明、履历、健康状况证明等个人信息均属实。

  10、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乙方30日工资额补偿对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好友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本合同签订时的现行法律进行仲裁。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共五页,受法律保护。

  甲方:xxx(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员工手册》

劳动合同 篇8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等等。劳动合同形式一般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就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这一分类标准,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特别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避免用人单位只使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

  (2)按照劳动合同产生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录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在国家劳动部门下达的劳动指标内,通过公开招收、择优录用的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录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收普通劳动者。目前,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劳动合同的特点是:用人单位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劳动者;应招者根据用人单位公布的条件,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劳动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合同,也叫聘任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向特定的劳动者发聘书的方式,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如企业聘请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

  3、借调合同,也叫借用合同,它是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与借调职工个人之间,为借调职工从事某种工作,明确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借调合同一般适用于借调单位急需作用的工人或职工。当借调合同终止时,借调职工仍然回原单位工作。

  (3)按照劳动者一方人数的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者个人同用人单位签订;另一种是集体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外合资企业中,由工会代表劳动者集体同企业签订的合同。

  (4)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个体单位劳动合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等。

  (5)按照用工制度种类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工劳动合同、合同工人劳动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季节工)劳动合同等。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劳动合同的形式一般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书面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将协议的内容用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并经双方签字,作为凭证的合同。口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口头承诺即告成立,不必用文字写成书面形式的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目的在于用书面形式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议务,以及有关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便于当事人举证,也便于有关部门处理。

劳动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立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 个月。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时不在实行试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上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依其工作性质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确定:

  1、实行标准时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轮休、集中休息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前未工资发放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 款确定: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同岗位的80%.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效取酬。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4、甲方实行工资承包的岗位,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用人部门的承包协议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

  3、劳动合同职业培训教育网司与职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在合同期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们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踪的;

  6、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迟到、早退和有旷工行为的;

  3、故意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或以岗位便利谋取私利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5、偷盗公司财物或涉毒、赌博被查处的;

  6、行凶打架、或以暴力伤害他人的;

  7、请人代工的;

  8、在岗员工兼任第二职业或从事经营活动为自己创收谋利的;

  9、以弄虚作假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或不接受岗位调整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员,裁减人员自裁剪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条第(三)款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九)当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向公司人事部门申报审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女工孕、产期待遇以及接触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及因工或因病死亡应享受的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 由于当事人乙方的过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责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产的需要,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违反培训协议时,按培训协议条款执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关键技术的核心岗位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职业的工作,公司二年内以本地最低工资按月支付保密费。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将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双方协商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重要文书和法律文书无法当面送达时,按地址 邮编 收信人 当面送达。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签 约 须 知

  一、本劳动合同书本着公正,平等原则,不得强制性签署。

  二、甲方不得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乙方不得虚报或隐瞒年龄。

  三、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五、本合同空白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空白栏,请上“/”。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需要补充约定的事项,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合同第九条中补充约定。

  七、本合同书用碳素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八、甲方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澳门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工程项目班组从事 工作。乙方依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按规定具体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 8小时,每周工作 6 天。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制度。

  1、技术工按日计薪:300 元/日;

  2、无技术工按日计薪:260元/日。

  3、超出甲方规定的8小时/天以外,按加班1。5倍计算。4 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食宿及医疗,工伤保险。

  (二)甲方于每月 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提供的食宿福利,不得折算为乙方

  工资。

  (三)甲方采用按月计薪,每月必须全额支付乙方工资。

  (四)甲方应当依照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先安全教育后安排上岗;特种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

  (三)甲方应当采取措施,做好预防,避免和减少工伤、职业危害。甲方应当公示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

  六、劳动纪律:

  乙方要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规范,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

  乙方有权拒绝违章和冒险作业,对危害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七、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可终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澳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商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澳门特别行政区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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