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

时间:2022-02-18 08:56:16 旅游合同 我要投稿

旅游合同范本集合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旅游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旅游合同范本集合15篇

旅游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县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 )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_______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投资开发期限、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乙方在_____县杨树乡界牌村(大堰寺山场)分两期开发别墅群、会厅、特色小吃楼、果园、养殖场等旅游项目(涉及湖区开发以65米水位计算),面积为45亩,总投资为1000万元(具体界址以乙方与权属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国土部门发放的土地证为准)。整个工程建设分两期开发:

  第一期开发时间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开发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果园、养殖场、会所、特色小吃楼,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期开发时间为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开发内容为:别墅20幢,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条 投资方式及合同期限

  1、乙方采用独资方式投资,开发区域内的土地、水面、林木风景资源采用租赁或出让方式。

  2、乙方投资_______旅游资源开发土地出让的期限为4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出让)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延长使用时间,双方可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开发地的使用权。但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支付使用费。

  第三条 土地、林木、水面出让(租赁)标准

  (一)土地出让标准

  旅游项目开发范围内购买土地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由乙方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到国土部门依法办理征地报批手续。征地补偿费、报批规费、土地出让金概由乙方缴付,土地出让金标准按评估价执行。

  (二)林木植被处理

  1、乙方在林地上进行基本建设时,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须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如需间伐林木的,还应履行相关的批准手续。

  2、乙方在土地上种植其它林竹和观赏植物,免收植被补偿费。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将乙方所需土地交付给乙方经营使用。

  2、甲方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负责乙方享受有关招商引资和旅游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并帮助协调乙方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3、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乙方适当优惠安装程控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发区内的有关资料,在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发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未履行部分(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直至废除合同,收回土地、林地、水面的使用权。

  (二)乙方

  1、乙方全权负责项目开发及生产经营管理。乙方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县旅游开发管理若干规定》,并受其制约和保护。依法自主地开展业务,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

  2、为加快项目开发进度,确保项目开发的科学性、合理性,乙方开发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县旅游总体规划,建设项目须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二个月内拿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开发总体规划和平面效果设计图,按规定程序上报市计委批准立项后方可动工兴建,一期工程必须在2年内全部完成投资,并建成对外开放。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一年内未动工建设,甲方将收取乙方10元/m2的闲置费,2年内未动工或开工建设未达到合同投资总额1/4以上或未达开发面积的1/3,甲方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向_____县旅游局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金为投资总额的1%),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失效。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规定程序完成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动工后返还50%,在一期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再返还50%。

  5、乙方注册登记费缴纳期限和标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武发(20xx)3号文件有关招商引资的旅游开发优惠政策办理。乙方按国家税法规定在甲方指定地点依法纳税,税收优惠按国家税法和武发(20xx)3号文件的有关税款优惠政策办理。

  6、乙方与土地、山林、水面权属单位签订好出让(租赁)协议后,应及时交付征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和报批规费或租赁费。出让(租赁)的土地费用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必须有效保护开发区域内的林木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未经批准不得破坏开发区域原有植被,对所排放的废水要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方可排放。乙方在开发期间按国家环保标准对生活、建筑垃圾进行处理或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废水、废气、生活、建筑等垃圾进行处理。对开发范围内的文物、各类古树、各类珍稀动植物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给予保护。

  8、乙方所需员工,应优先聘用所在地居民,也可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规定进行招收。须按国家规定办理员工的各项保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修改与补充,应征得甲、乙双方同意,经协商一致,形成书面材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有关土地报批、水面使用、证照办理等相关手续由杨树乡政府和旅游局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本合同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4、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县旅游局、招商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产局、杨树乡政府等各执副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代表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车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用车方)

  为了统一规范客运市场,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

  一、 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提供_____座(空调)旅游客车_____辆,为接持旅游团队(机关单位职工)提供客运服务。

  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路程(单程、往返),沿途司机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线路变更,须征得甲方调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 总计车费共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负责支付往返的路桥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以及司机的食宿。

  三、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须具有:齐备合法的营运证照,购齐国家规定的固定税费和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

  四、 乙方在甲方承载前交清本次租车费用,或签署协议当天交付甲方订金,出发当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车费,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的,请提前告知甲方准备,当天出具发票,发票另加_____%税点。

  五、 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超员,运载货物,乙方必须爱护甲方车辆,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装载有腐蚀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得强行要求驾驶员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程,并按规定上落客,否则甲方司机有权拒绝出车,由此造成的罚款、扣证等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 甲方在派出车辆前,需提前一至二天与乙方再次明确上车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并将车号、 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乙方。

  七、 乙方在交付租车定金后要求退车的,甲方按用车_____天前扣总车费的_____%,用车前_____至_____天扣总车费的_____%,用车前_____至_____天扣总车费的_____%,用车当天车费不退。

  八、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权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九、 双方特别约定: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范本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业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旅游合同范本4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xx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条:《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xx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xx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万元;

  4.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xx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xx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xx%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xx%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xx%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xx%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xx%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xx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与期限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xx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地接社签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旅游合同范本5

  编号: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旅游接待用车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是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成立的具备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向乙方提供凭证复印件)。

  2、甲方应查验和核对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乙方车辆及驾驶员的有关手续,发现不符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调整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旅游团队运行计划,并与乙方签订趟次合同,按约定用车时间、地点组织符合乘坐人数的游客乘坐车辆,负责清点人数。

  4、甲方安排的团队运行计划应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提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车要求。甲方组织的旅游团队人数不得超过约定的客车核定的载客人数。

  5、用车期间,甲方委派的导游人员应负责安排好驾驶员的食宿(提供住宿指当天用车结束后车辆不能返回起始地的情况),保证使驾驶员能有必要休息,配合驾驶员执行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以确保运输安全;并对游客进行安全乘车教育,维护车上秩序;避免、制止游客携带危险品或不安全的乘车行为;发生事故时,应首先保证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驾驶员或有关部门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6、车辆运行途中发生故障不能及时修复,乙方又无法安排接驳车辆时,甲方可另行联系其他单位的合符规定条件的车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为游客购买法定强制性的保险。承担因甲方过错而导致的游客人身伤亡或财产遗失、损毁的责任。

  8、因甲方人员或旅客过错,造成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是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取得相应旅游运输资格的企业法人(向甲方提供凭证复印件)。

  2、乙方应与甲方签订趟次合同,按趟次合同的约定提供车辆,所提供的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有关法规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并具备完备的营运手续。提供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安装有gps监控系统,保证符合合同约定的营运要求,车辆和驾驶员应具备下列有效证件,即: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汽车二保凭证、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企业准驾证、营运客车行车路单、车辆检验报班合格证。跨省、市及到龙胜、资源的车辆应达到一级车况。春运期间,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春运车辆技术检测合格标志。

  3、乙方所派驾驶员应符合交通部门规定的旅游客运驾驶员条件,驾驶员应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车辆、用车时间、行车路线及起止地点提供运输服务。

  4、乙方所派驾驶员应及时告知游客乘车安全的要求;避免、制止游客携带危险品或不安全的乘车行为,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有权停止车辆行驶直至有关不安全隐患消除;发生事故时,应首先保证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5、乙方应保持车内设施的完好并能正常使用,提供符合交通部颁发的《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规定的运输服务。驾驶员应做到车容洁净、衣着整齐、举止文明、讲究职业道德,为游客提供最佳服务;运输期间,应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或遇险及其他意外事件的游客。如因驾驶员服务质量的问题造成游客投诉,由乙方及驾驶员承担责任。

  6、驾驶员应遵守安全行车各项规定,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分心驾车、不超速和超载行车,严格遵守长途汽车驾驶员休息制度,确保运输安全。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营运汽车必须备齐2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7、甲方旅游团队人数超过车辆核定的载客人数,或甲方委派的导游员私自增加游客人数,以及甲方团队运行计划违反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乙方及其驾驶员有权拒绝承运。

  8、乙方应按规定购买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乘客险。承担因乙方(含驾驶员)过错而导致的游客人身伤亡或财物遗失、损毁的责任。游客在景点下车游玩时,驾驶员负责车上财物的安全。

  9、在接团过程中如因驾驶员身体原因、车辆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无法正常行驶时,驾驶员应立即告知导游人员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派出替换车辆或驾驶员(所换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合同约定的同等条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费用结算

  1、趟次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按趟次合同约定运输费用的 %向乙方交纳订金或预付款,结算时计入用车费用扣抵。

  2、运输费用应符合价格管理部门有关运价规定,自用车结束之日起 日内,双方凭趟次合同及本合同结清费用。

  3、因甲方原因逾期结算或支付的,按银行同期 利率计付利息。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因故需改变合同约定或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变更内容履行或终止合同。

  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终止或变更合同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擅自改变或终止合同一方承担。

  3、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选择立即终止合同或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

  (1)由于旅游团队原因延误行程计划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约定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2)甲方及其委派导游员改变运行计划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承担增加运输里程或时间所产生的费用。擅自改变运行计划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并向乙方支付约定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2、乙方

  (1)乙方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退还降低服务标准多收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约定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加收费用。

  (2)由于乙方或驾驶员的原因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约定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旅游合同范本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宣传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地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境外共计_____晚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诺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游客须知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出境旅游!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您的权利

  1.您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

  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游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您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意外伤害保险。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强迫购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杜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参加自费旅游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您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您的义务

  1.您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您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利。

  3.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您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您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您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您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依据。

  9.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20xx美圆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各国旅游投诉和信息查询电话:

旅游合同范本7

  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发展航空旅游合作达成如下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旅行社所需的国际、国内机票或酒店预定服务。

  2、甲方建立全国范围的机票服务网络和酒店服务网络,完善各航线和酒店的优惠折扣提供给乙方。

  3、甲方提供预定电话和网上预定机票或酒店服务体系。

  4、甲方向乙方提供由乙方所产生的机票金额和酒店预订金额的统计数据。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机票特价信息和酒店客房的价格信息,以配合乙方的预定要求。

  6、甲方遵照航空公司规定及时为乙方出票,并提供航空公司授权内的退、改、签等售后服务。如甲方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正确了解甲方的机票和酒店预定程序。

  2、乙方及时向甲方通知信息(包括实施细则的完善),以便双方更好地进行机票酒店预定业务的合作。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出具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正本和法人信息(如身份证、手机号码)等证明材料,并将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的方式向甲方预定机票酒店。

  5、甲方出票后若乘机人旅行计划改变,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取消其座位,并将退票、改期、签转、误机等产生的费用,按甲方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支付给甲方。

  6、乙方提供的信息如需更改或取消须提前通知甲方,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客户的退、改、签等相关服务。

  8、乙方向甲方提供乘机人的正确姓名、身份证号、时间、路线等信息。如乙方提供客人信息不准确,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登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

  10、乙方订票电话: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及义务

  1、乙方保证按时与甲方结算,结算的根据是乙方向甲方发出的有效机票,及机票签收单。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支持现金、支票、银行汇款等付款方式,乙方不得恶意延期付款。

  3、机票预订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______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或按_______票款乙方必须将上期全部票款以现金或支票支付给甲方。

  4、团队及大型会议单结。

  四、违约责任

  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五、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其他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自保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如有更改,须有双方书面确认。

  4、如乙方未执行所规定内容,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双方在协议终止前必须在______个月内结清所有账务。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8

  合同编号:

  专 用 条 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 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护照、 □签证、□出境航空客票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 人。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 天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 。

  (五)返回地及时间: 。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标准: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十六)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上述横线内空间不够,可以在《出境旅游行程表》中详细注明。)

  第四条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同意应当采用 □书式、□电子邮件、 □传真、□短信、□电话、□口头 方式。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出境旅游行

  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 组团旅行社(盖章):

  住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电话:住所:

  证照号码: 经办人及电话:

  邮件地址: 客服联系人:

  传真:联系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旅游合同范本9

  合同编号:

  本合同文本时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签请仔细阅读。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招徕、组织旅游者旅游活动,并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旅行社。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旅游服务,是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赴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并亲自或者委托旅游目的地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行程计划单所列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织的旅游团队后,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岁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多组织的旅游团队后,擅自脱离旅行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旅游行程开始前,低于成团人数时,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当地其他旅行社所组织的旅游团队中,并由旅游者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

  9、散客拼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由旅游者报名后自行前往旅游目的地,由当地的旅行社组织来自国内各地的选择的相同旅游线路的其它散客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0、不可抗力,是指因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延误或取消、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等旅行社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11、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

  12、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报名参团与签订合同

  第二条 签订合同

  1、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应选择具有《营业执照》《旅游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2、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一下简称《计划书》)和《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1、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做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径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有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

  (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5)景区(点)及游览活动等(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6)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7)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8)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和停留时间;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10)自费项目(如果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间向旅游者提供《自费项目表》,明确自费项目的价格,由旅游者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书》行程为主责准则,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参加)。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须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

  4、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

  5、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

  6、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六条 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做出真是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如实告知旅游者具体的旅游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合同约定不派全陪的,应当告知旅游目的地的接洽办法和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的导游应当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6、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

  7、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费用发票。

  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现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尽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11、制止旅游者违犯法律、法规和违背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约约定以外饿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3、自身身体条件能够确保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5、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想成,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个人原因强迫组团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者脱离团。

  6、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得在旅游工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九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同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未发生的费用,已发生费用的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半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造成实际支出的旅游费用减少的,组团社应当将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造成实际支出的旅游费用增加的,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额外支付。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条 组团社转团

  组团社转团,应当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和委托的地接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购物

  第十一条 购物责任

  1、《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为大众购物场所,旅游者够没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价格显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2、《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以团队旅游者为主要客户的,旅游者在该购物场所购物,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取得合法的购物凭证;旅游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价格显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请求旅行社承担协助索赔义务。旅行社未履行协助索取购物凭证义务,旅行社应当承担旅游者相应的损失。

  3、旅行社胁迫、诱导、欺诈旅游者购物,导致旅游者遭受损失,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条款

  第十二条 旅游者与组团社资料

  1、甲方(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乙方(组团社):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地址:,电话: 。

  第十三条 旅游内容与标准

  1、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集合地点: ,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抵达集合地点。

  2、返回时间: 年 月 日,返回地点:

  3、旅游行程共计 晚 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4、往返大交通:

  5、地接车辆:

  6、旅游途径地、目的地和统一安排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住宿标准、酒店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详见《计划书》。

  7、旅游者须另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详见《自费项目计划书》。

  8、用餐次数:正餐 次,早餐 次;标准 。

  9、旅游费:成人应交旅游费元/人,1.1米以下儿童费用元/人,旅游费共计 元;未按成人标准交纳旅游费的儿童,旅行社不提供: 。

  10、付款方式及时间:甲方在报名时应缴80%订金元,余款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11、导游服务:提供全陪服务□/地陪服务□。

  第十四条 不能成团的约定

  1、如报名参团的人数不足 人不能成团,乙方应于约定出发日 日前通知到甲方,并按以下方式解决:

  (1)甲方(同意/不同意)组团社在 日之内延期出团。

  (2)甲方(同意/不同意)转 旅行社出团;若同意转团,乙方须应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协议,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3)甲方(同意/不同意)改为散客团,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2、甲方如均不同意按前3项约定方式解决的,自乙方通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团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前3项方式解决的,视为变更合同协商不成,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团款,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1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守约方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出发前7天(不含当天,下同)之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2)在出发前6至4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3)在出发前3至2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4)在出发前1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5)在出发当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未在约定时间缴齐旅游费的,经催告后仍未按照约定时间缴齐旅游费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出发时间抵达集合点的,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经催告后仍未按照催告通知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或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1项约定处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甲方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离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退还甲方未发生的费用。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延误,并造成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的,应承担因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费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额 %的违约金。

  2、旅游行程中,乙方无正当原因弃置甲方的,应退还未完成的旅游项目的费用,承担甲方遭弃置期间支出的必要费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额的 %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继续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旅游费月,支付本合同金额的 %的违约金,疾病情况处理依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等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免责条款

  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免除责任:

  1、2、;3、。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并提出赔偿请求;也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它约定

  1、旅游意外险: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保险产品名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 元/人;保险费: 。

  2、《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自费项目计划单》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约定事项: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组团社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址: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旅游合同范本10

  合同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合同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合同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合同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合同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合同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合同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合同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合同甲方承担;合同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合同甲方承担。

  3.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合同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合同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合同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合同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合同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合同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合同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送达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联系送达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开办餐厅一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宜,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租赁场地状况

  1、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日交付场地,如甲方延期交付场地,则租期也相应的顺延。

  2、租赁期满,甲方若继续出租该场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届时双方可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交付

  1、场地租金:年租金为____________元。

  2、租金的交付:租金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亦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为含税价,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3、租金的交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账户支付租金给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确认账户信息真实有效,若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义务和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2、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及环保合格证)。但若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和批准,甲方负有消除障碍的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违约金_______元。

  3、甲方负有保证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建筑结构完好的义务,并应作好公共房屋和公共场地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甲方向乙方交付场地后,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进场装修和营业后涉及甲方需配合协作的工作。

  5、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场地转租给他人。如果本协议是由甲方租赁他人场地并另行转租乙方,甲方必须向乙方出示原租赁协议原件,并交乙方复印件留存。

  五、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出租的房屋和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更换或赔偿。

  2、乙方自行负责经营场所内的物业管理和租赁场地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如需对场地内部装修进行维护、改造、更新、结构改变,必须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造装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4、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乙方应将其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完整完好地向甲方交接,乙方不得拆除装饰物,甲方对未拆除的装饰物不予补偿,但乙方自行购置的家具、餐厨具、空调、冰柜等设施设备及店堂招牌由乙方收回并搬出租赁场地。

  六、特别约定

  1、乙方若拖欠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逾期____日,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措施,直至乙方交清所欠费用为止。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措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如遇政府征收或者拆迁时,所有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但对于经营性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补偿、安置补偿、搬迁补偿、营业损失等)的补偿由甲方直接按照_______的标准(计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如乙方将租赁场地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若解除合同除不退还租金外,乙方还应承担________元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壹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旅游合同范本12

  甲方: (先生/女士)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议,共同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以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咨询服务及月子安全服务;

  乙方对甲方个人隐私执行严密的保护措施,一对一服务,杜绝个人信息泄露;

  乙方提供业内领先的7*24小时安全中心值班人员专业的应急咨询

  服务;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手续及订购优惠的国际、国内航线机票; 甲方签约后获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服务的内容参见《月子中心服务细节确认单》(部分套餐或客户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同时获得美国移民、美国房产、美国留学、特色旅游的咨询服务;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享有“宝贝家百企联盟”会籍资格,并享有会员的一切权益;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协助甲方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选择的服务套餐预算级别为:( )套餐 宝贝家钻石定制型套餐: $500,000起 宝贝家贵宾尊享套餐:$300,000 起套餐预算明细见乙方公开发布的《套餐资费预算》及《月子中心服务细节确认单》。本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确认,甲方所有应在国内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

  2、乙方有权在不同时期根据运营成本和市场的情况对套餐价格作出调整。所有的套 餐价格均以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价格为准。

  3、 付款:

  首付款及余款(全部国内支付):

  3.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支付签约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选套餐预算金额的()% 计()元。

  3.2、在乙方交付往返机票及全部出国手续之日,甲方应支付余款计( )元。

  3.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盖有财务收款专用章的票据为唯一凭证。

  4、 合同终止 :

  4.1、甲方于预产期前60天以上在中国生产或流产的(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住院 证明及账单原件)的;

  4.2、甲方被海关原机遣返(需提供搭机证明)的;

  4.3、甲方因签证拒签原因(需提供拒签后的护照原件)的;

  4.4、本章节下条(第4.5条)所列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约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还甲方预缴的定金及相关付款(已发生的签证费、pos机手续费等除外)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相关钱款的退还在经甲乙双方书面退款要求并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4.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 预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因不可抗力合同终止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6、医院和医生

  乙方不提供医疗服务。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选择医院、医生为其提供医疗服务的权利,甲方应通过和正规的美国医院签署合同来保障自身权益,乙方不对甲方和医院、医生之间可能产生的纠纷或事故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努力协助甲方解决或有纠纷或事故,期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据过往的经验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信息查询。

  三、合同确认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甲方支付定金之日 起生效。

  2、双方在签署或执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但该等行为并不影响非诉争事项的履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13

  甲方: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个。分别是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时至__时,下午__时至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元至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

  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

  向乙方赔偿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

  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

  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

  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

  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

  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

  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

  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份。

  甲方:______

  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律师:

  律师咨询:

  执业律所:

  律所地址:

旅游合同范本14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 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 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 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 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 门票费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 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 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 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 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 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 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 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 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 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

  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 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 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 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 (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 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 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 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 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 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 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 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 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 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 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 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 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 ,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范本1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会议旅游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1.甲方主办的_____委托乙方承办活动机场接机,旅游安排工作。

  2.酒店地址:酒店_____,人数:约_____人。

  3.会议时间: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会议服务

  乙方提供如下会议服务(详见合同附表,附表略):

  (1)接机服务,送机服务。

  (2)旅游安排。

  (3)物资代购。

  第三条 具体服务内容

  1.接机送机,接站送站服务(接机表由甲方提供)

  (1)全部车辆干净整洁,使用年限在_____年内,要求配备医药箱,灭火器等安全类器材,并且每个座位都有安全带。

  (2)根据乙方提供的航班表,进行合理安排。

  (3)乙方必须保证所租用的车辆符合行驶的安全标准要求,车辆驾驶人员具有合法驾照,租用车辆为正规汽车出租行业车辆,不允许酒后驾车,驾车时不允许接听移动电话、疲劳驾车等影响安全情况发生,出发前检查好车辆情况,配备好消防等器材,接送机服务中因车辆或驾驶员的原因出现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如发生小的剐蹭事故,请在_____小时内调集其它车辆尽快增援,不得延误甲方工作进程。

  (4)机场内提供接机人员_____名,接机牌、车头牌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统一服装,工作证等。司机应统一服装。

  (5)工作人员要求热情认真,礼貌周到,耐心细致。

  (6)车辆安排以甲方要求为准,协议价格如下(配司机_____名):

  _____座商务车_____元/趟;商务车_____元/趟;商务车_____元/趟。

  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发生为准,作为结算。接送机初步预计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

  (7)路程约定:

  起点:机场或车站,终点到站:酒店。

  2.旅游安排:预计人数_____人,最低保证人数_____人。预计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

  (1)旅游地点:,时间:年_____月_____日。

  (2)行程安排:____________。

  (3)费用_____元/人。含门票、导游费、旅行社责任险、晚餐后返回酒店的用车费用。导游为每车_____人,甲方提供导游旗。导游全部要求普通话标准。

  (4)不得擅自改动甲方确认的旅游线路及时间,不得擅自改动餐费标准。旅游中保证每位游客的人身安全,同时要求乙方导游人员有导游证。

  (5)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客户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乙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乙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其间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上列经营者索赔。

  (6)擅自转、并团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按总团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物资代购:预计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4.用餐:预计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第四条 报酬支付

  1.合同项旅游活动预算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如果人数发生变动,以实际为准,接机凭甲方签字的接机安排表,确认实际发生费用。乙方不提供相关发票。

  2.甲方在双方签定合同即支付活动预算费用_____元整,即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元,余款确认完毕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六条 保密义务

  一方对因会议旅游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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