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买卖合同

时间:2023-03-07 08:43:13 买卖类合同 我要投稿

煤炭买卖合同(集合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煤炭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煤炭买卖合同(集合15篇)

煤炭买卖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 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 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 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按附件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须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利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承担。

  3、若购买方未及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及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同时甲方有权凭本合同直接到购买方厂里结算押在购买方一个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与购买方只要发生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与购买方没有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自动取消。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2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定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联系煤碳用户,并协助其与用户签订《煤碳定购合同》

  第二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生产能力及煤碳煤质化验报告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信息情况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一年内与乙方介绍的用户进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供需方要求,将联系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与用户签订《煤碳定购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二)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在甲方与用户的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与用户之间、用户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双方(甲方与用户)能够及时全面履行合同;

  第四条:佣金

  (一)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每签订一吨煤碳合同,向乙方支付元的佣金。

  (二)佣金按煤碳每月的定购计划,分期结清,应在用户每次与甲方结算后的7日内支付。

  (三)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四)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佣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用户不得进行私下交易的,如果私下交易成功的,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编: 邮编:

  税号: 税号:

煤炭买卖合同3

  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4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

  注:以下内容均来举例说明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XXg检验结果为准。数量以大连XX磅秤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g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____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cag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cag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XXX吨。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5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

  1、甲方送货到濮阳火车站

  2、乙方从濮阳火车站提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验收标准:

  2、质量验收地点:

  3、质量验收方法:

  4、质量验收时间:

  5、质量异议期间:

  6、数量验收标准:

  7、数量验收地点:

  8、数量验收方法:

  9、数量验收时间

  10、数量异议期间:

  四、煤炭价格及执行期:

  1、每吨______元(包括货款、运杂费),执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变动价格需在发货_____日前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发货。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甲方发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以运输部门的凭证为准)乙方付清全部货款、运杂费

  2、乙方如果对货物数量、质量有异议,也应在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支付全部货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货款在3天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发货和乙方逾期付款,均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对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货物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提货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煤炭买卖合同6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年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___________

  ___年_____月__日

煤炭买卖合同7

  销放:鄂尔多斯市巨能煤炭有限公司 签订地址:鄂尔多斯市 合同编号:

  购方: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计量单位:元/吨

  一、品种规格、质量:

  二、交货地点:

  三、煤炭价格:煤价含税票 元/吨,原则上价格在一月内不变,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购方每批次以预付款购买,批次批结,购方购煤款不够时、销方可以供给其他客户或停供。

  五、验收标准:以 煤场入库取样化验为准,计量以 煤场过磅单为准。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如热值达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购方可以拒收,余款销方应及时退还购方。

煤炭买卖合同8

  甲方(卖方)合同编号:001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____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XX,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XXX。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XX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

  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买卖合同9

  出卖人: 签订日期:

  买受人: 签订地点:

  标的、数量、价款及税率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吨) 总金额(元) 产地 税率% 途耗% 运费 备注

  烟煤 吨 内蒙 17

  1、此价格为现金一票到厂价

  2、此储量为暂定量;

  3、市场如有变化,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另立补充协议。

  合计:(人民币):(具有结算金额以实际发货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结算办法:1、质量标准:灰份:≤9%、挥发份≤34%、s≤0.5%、H2O≤15%、发热量≥6800大卡。2、结算办法:①灰份>9%时,灰份以9%为基数,每高0.1个百分点,扣2元/吨;②、挥发份>34%时,挥发份以34%为基数,每高0.1个百分点,扣2元/吨;③、S>0.5%时,S以0.5%为基数,每高0.01个百分点,扣2元/吨;④、H2O>15%时,超出15%部分从总重量重扣除;⑤6600大卡≤发热量<680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扣0.3元/吨,加权平均。发热量<640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扣0.8元/吨,单独结算。

  第三条、包装标准:散装

  第四条、检验标准、方法及地点:以买受人过磅检斤、化验为准,出卖人人员与货物应同时到场,与买受人共同取样,如货物到时,出卖人无人到场,则以买受人单方取样检验为准,仅限取样一次。如出卖人对买受人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收到买受人检验结果出后48小时内提出质量复验,可以到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复验,以标样为复验依据,48小时内不提出复验的视为认可买受人的检验结果。如单车煤中出现下部或中部劣质煤灰高于上部优质煤灰份6个百分点以上视为违约,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八条执行。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出卖人承担到买受人公司内的一切运杂费用。

  第六条、结算方式、时间:批量加权平均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第七条、交货地点及时间: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的时间、地点交货。

  第八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金1万元/车(按违约车辆计算)并退货,不能退货的`按灰份高的进行结算。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批量加权平均结算,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双方无异议,合同延续生效。

  第十二条、此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传真件有效。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电 话:

  税 号: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电 话:

  税 号: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签(公)证意见:

  经办人:

  签(公)证机关(章)

煤炭买卖合同10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09月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由出卖人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到买受人煤场。

  三、数量及质量验收方法:

  数量以买受人计量为准(买受人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质量以买受人验收为准(买受人按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质价协议:入场标煤单价(含税)=热值结算价+挥发份结算价+硫分结算价+水分结算价。

  1、煤量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合同执行期内供煤量达到0。5万吨及以上,结算标煤单价(含税)为280元/吨;合同执行期内供煤量未达到0。5万吨,每降低1千吨(不足1千吨不扣),结算标煤单价(含税)降低1元/吨。

  说明:供煤量=全部进煤量—扣吨量—拒付量2、煤质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1),满足合同需求热值结算价:实际结算原煤入厂含税单价(元/吨)=[合同约定结算标煤单价(含税)×实际热值÷7000+1]。

  说明:实际热值指当月加权平均热值;

  (2)当月加权平均热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间(含4500千卡/千克),进行热值折价,计算公式如下:

  应结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合同约定结算标煤单价(含税)×实际热值÷7000】实际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应结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实际热值÷合同约定热值+1】。

  说明:实际热值指当月加权平均热值;

  (3)单批次热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运费。

  3、单批次灰熔点ST≤1130°C,拒付,同时按照该批次的量100元/吨进行罚款,如果引起锅炉结焦停炉事故,将追究赔偿责任。

  4、单批次进厂煤挥发分小于28%,每降低1%,原煤价索赔3元/吨,不足1%不扣。

  5、单批次硫分>0.8%,每增加1%,原煤价索赔2元/吨,单批次硫分>2.0%,拒付。

  6、单批次进厂煤水分大于15%,每增加1%,原煤价索赔2元/吨执行,不足1%不扣。

  7、合同执行期限: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五、结算方式:

  1、一票制结算:煤款由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代开,不得虚开,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稽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含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3、实际结算原煤入厂价格和开发票价格按照实际结算入厂煤标煤价折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应与电厂热值公布1天后将单批次货款的80%付给乙方,剩余20%月底扣完管理费、资金链利息后全额付清给乙方,如甲方不及时将煤款付给乙方,甲方需承担乙方资金损失,具体损失按照实际煤款的1。5%/天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严格执行厂内运煤道路管理办法,对从空车道行驶、强行插队、影响出入、不听从指挥卸车、阻碍通行等其它不听劝阻的车辆,对该车辆运输的煤炭扣减2吨,并不许该车辆以后进厂。

  3、如经稽查核实,发现有掺杂使假现象:

  (1)运煤车辆的车厢边、角、底、拉筋处采样盲区装有不同煤质;

  (2)卸煤出现明显煤质分层、局部分层;(3)热电厂严禁进入的煤(准东煤),明显掺假;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视情况从重处罚。

  4、运煤重车进厂后不准私自出厂,违者扣押车辆没收所运煤炭。

  5、笨合同量、质、价标准是根据当前的煤炭市场实际情况而确定,一旦市场形式发生变化,买受人将随时对合同的'量、质、价、标准做进一步的调整,日进煤计划服从燃料管理部调运安排。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补充条款:

  1、甲方负责开具煤炭、运费增值税发票,票点为11.5,税款由乙方支付。

  2、甲方收取乙方每吨3元管理费和资金链利息1.5%,甲方全权负责协调电厂相关一切事宜及与资金链新疆兵团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结算业务。

  3、由于甲方因推迟付款造成乙方总供煤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乙方收款账号:李浩田。此账号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体签字人到场当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随意更改账号,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剩余未尽部分由双方口头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煤炭买卖合同1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煤炭的买卖一事达成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的名称:中煤数量 吨;价格 元/吨(含增值税),金额元。

  货物的质量标准: 。

  二、货物的交付:乙方自提货,提货地点为。

  乙方提货人提货后,货物的交付即完成。

  三、甲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联系人: 电话:

  四、交货的时间、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交货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运输及费用:货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的时间、方式。

  1、付款时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付清货款。

  2、付款方式:现汇。

  六、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的代表签字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从逾期交货之日起,每天按逾期交付货物的价款的计算违约金。但是如遇甲方限产、停产以及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预付或付款的,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日按货物价款的计算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买卖合同12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粉 煤。

  二、煤炭数量: 9000 吨。

  三、计量方式:以 乙 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 %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煤炭价格:

  4.1一般纳税人含税价 194 元/吨,合计 1940000 元人民币。

  4.2一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合计 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 元/吨、运输税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4.3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5.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5.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六、验收方式:

  6.1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七、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8.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8.2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九、其它:

  9.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9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9.3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9.4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9.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9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13

  买方:

  卖方

  签订时间:

  一、煤炭品种,产地,发货港,船名,数量及供货时间:

  煤炭品种

  产地

  发货港

  船名

  数量(吨)

  港口平仓交货价

  交货时间

  大同优混

  山西

  秦皇岛

  元/吨

  年 月 日

  二、煤炭质量标准:

  收到基全水分

  mt(%)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kcal/kg)

  收到基挥发分

  var(%)

  收到基灰分

  aar(%)

  收到基全硫

  st,ar(%)

  灰软化温度

  st (℃)

  可磨系数

  hgi

  ≤12

  5000

  ≥23

  ≤20

  ≤1

  ≥1300

  ≥55

  三、交货地点:秦皇岛港平仓交货。

  四、验收:

  1.数量:以装船港港航交接数量(货票量)为准。

  2.质量:以装船港第三方国家承认的煤质检验机构取样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买方电厂自动化采样化验结果为参考,差距过大时,协商解决。

  五、结算:

  1.质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款时,按合同价结算。

  2.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高于5000kcal/kg时,每上升1kcal/kg,单价相应上调0.15元/吨。

  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000kcal/kg时,每降低1kcal/kg,单价相应下调0.15元/吨。

  3.当收到基挥发分低于合同标准时的`扣款办法为:

  当23%var≥22%时煤炭单价下调1.5元/吨,当21%≤var22%时煤炭单价下调4.5元/吨。var21%时,每降低1个百分点煤炭单价下调8元/吨,不足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算。

  4.当收到基全硫(st,ar)1%时,每增加0.1个百分点下调煤炭单价2元/吨,不足0.1个百分点按0.1个百分点计算。

  5.当灰熔融性温度st1300℃时,每降低50℃下调煤炭单价2元/吨,不足50℃按50℃计算。

  6.合同签订单位、港口发货人、结算单位必须一致。买方在装船后按合同价支付全额货款给秦皇岛海运交易市场,秦皇岛海运交易市场首先支付全额货款90%于卖方,待根据质量化验结果核价后,卖方开煤炭增值税发票,除水运费外一票结算。

  六、其它约定事项:

  1.买卖双方约定由于卖方不能及时为买方办理装船手续,导致船的延期,由卖方负责赔偿买方应付给船务公司的船舶滞期费。

  2.卖方保证在装货港提供一个安全泊位进行装货。如需移泊,须经买方同意,且移泊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未经需方同意,卖方不得掺配其它煤种。在煤炭装,卸船过程中,买方有权进行抽检,一经发现有掺假现象,买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

  4.来船卸空后,若在煤场或在电厂运行过程中发现有掺假情况,买方有权暂不付煤款。并根据其对电厂安全的影响程度,由买方重新确定结算价格。

  5.来煤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款要求,且粒度小于300mm,因煤质问题或煤中杂物造成电厂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其直接损失由卖方赔偿。

  6.本合同将根据船舶具体卸货情况由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或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执行。

  七、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协商。 2.调解。 3.仲裁。

  合同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无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买 方

  单位名称:__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__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电 话:

  传 真:

  卖 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电 话:

  传 真:

  有效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煤炭买卖合同1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 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 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xx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按附件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须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利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承担。

  3、若购买方未及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及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同时甲方有权凭本合同直接到购买方厂里结算押在购买方一个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与购买方只要发生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与购买方没有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自动取消。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买卖合同15

  出卖人:

  买受人: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合同执行期:20xx年5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

  三、交(提)货方式:

  四、运费及其它费用负担:交货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货后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运费按市场价格执行,由出卖人代垫代收;

  五、煤炭单价:

  六、计价标准:

  以公司验收结果(含过磅单、检验单、质量加、减)为准。

  1、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31元/吨(现汇价)、0、134元/吨(承兑价)

  2、45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7元/吨(现汇价)、0、130元/吨(承兑价)

  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2元/吨(现汇价)、0、125元/吨(承兑价)

  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0千卡/千克,买受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税到站价降低0、2元/吨结算;

  5、全硫以1%为基准: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全硫>1、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

  6、挥发份20%—24、99%扣2元/吨;10%—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吨;挥发份<10、00%,买受人拒收;>8,结算重量进行折吨计算;

  8、煤炭出现掺杂使假现象,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结算处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处理:

  1、质量以货物到港建堆采样并以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出现质量异议,煤样送至买受人、出卖人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数据作为最终结算数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检验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

  2、数量:以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双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现重量异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计量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出卖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执行,买受人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进行考核:90%<合同兑现率<12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90%,按照合同签订数量为基准减去实际到货重量,不足的数量扣20元>120%,按照实际到货重量扣10元/吨。

  八、结算依据及付款:货物平仓后,买受人凭秦皇岛港SGS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和装船港口、商检、船运方共同出具的水检尺计量单原件及货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加上出卖人开具预结70%煤款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款由买受人凭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和公司汽车衡计量单、出卖人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发票(不超过80元/吨)进行两票结算后付清;运输发票由煤炭承运人对公司开具,进项税抵扣方为买受人;南非进口煤炭运输船离开国际港口前三天定价(锁定当天汇率),根据秦皇岛当日挂牌价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联运的费用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价格相加为最终付款价格,(电煤的卡数测试进口目的港的CIQ质检结果为准)每船一定价,确保双方利益。

  九、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如需变更、解除以买受方书面通知为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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