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买卖合同

时间:2023-09-04 10:46:03 买卖类合同 我要投稿

药品买卖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品买卖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药品买卖合同

药品买卖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的药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家单位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药品供应价格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如遇药品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如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外药品,供应价格也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4、质量标准:

  (1)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____个月。

  5、交货时间及地点

  (1)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____小时内

  (2)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执行地:甲方所在地

  6、验收

  (1)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2)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3)甲方根据本院临床实际需要,对在乙方购进的药品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_____日内验收

  7、付款方式:

  (1)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____日内发货,同时出据合法税票并做到货票同行。

  (2)货款在___万元以内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货款在__万元以上(含___万元)以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8、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计划金额的'____%的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4)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允许有任何做临床和给医务人员回扣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处以____万元的罚款。

  9、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其他

  本合同共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药品买卖合同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祥见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个,签约金额为万元。

  合同履行中,药品数量可按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数量上下浮动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中标药品数量的,可在24小时前书面提出。

  (二)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供货价格按零售价格下降的幅度,同比例调整。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三、药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四、包装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特殊要求:。

  五、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

  六、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二)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日内结清货款;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回款时间是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天。

  (三)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采购己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附件二)中的同类侯补药品;当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中选择不出替代药品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中标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五)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六)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住。

  (七)未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八)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末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三)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中标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四)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九、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二)本合同履行期满前十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由双方在原合同上另行签署同意续约的意见和新的"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附则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三)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买受人:(盖章)出卖人:(盖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单位印鉴:负责人:

  年月日

  江苏省卫生厅制定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附件:

  一、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略)

  二、药品候补品种目录(略)

药品买卖合同3

  买方:

  卖方:(药品供应商)

  《中选通知书》明确了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有效采购期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视为卖方对药品供货的品牌、价格及服务作出了承诺。

  1、采购

  药品交付地点:_

  2、规格年月日至年月

  买卖双方实际交易的药品规格应与卖方通过集中采购资质审核后,进行有效报价的规格相一致。

  3、有效期

  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4、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如发生上述纠纷造成甲方或采购方经济损失,卖方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5、包装

  (1)非对包装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包装变型、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一个批次药品应附一份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买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6、数量

  在本采购期未能完成买卖双方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的采购量的,应延续采购直至完成。

  7、付款

  (1)买方验收无误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到货情况办理入库。如果超过三个工作日,甲方不主动进行入库到货确认,又未正式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即可视为已经到货确认。

  (2)结算时间为配送企业到货确认30日内,供应商与配送企业按照合同条款结算货款。

  8、价格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中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采购期内,卖方不能私自变更药品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政策性降价且此价格低于合同约定价格以国家规定价格为准。

  9、配送

  买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药品全部通过成交供应商进行网上采购,同时,买方应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根据库存和医疗机构订货量及时向卖方订货;卖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按照买方的要求及时发货,同时,按照卖方要求配送到位并进行相关伴随服务。

  10、伴随服务

  (一)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2)卖方应对买方的质量查询、检查、医疗机构不良反应报告等做出及时应答;

  (3)其他卖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二)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书面声明。

  11、质量保证及检验

  (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2)买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到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买方有权拒绝接受。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3)药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损失或发生药品不良反应(ADR),给买方、医疗机构或患者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全部承担。

  12、退货

  买方将货物验收入库后原则上不得退货,如特殊原因确需退货的,应在验收入库后1个月之内进行退货。

  13、卖方履约延误

  (1)卖方应按照采购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到货并提供伴随服务。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买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3)如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照拖延交货标的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可以终止合同。

  14、赔偿

  (1)除本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出现第13.3条款情况按第13.3条款执行。

  (2)卖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药品买卖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4)药品买卖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5)卖方提供的药品中出现伪劣、假冒等质量问题的,须赔偿买方该药品实际发生额的3-5倍罚款及其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买方履约义务

  (1)买方须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选品种且完成约定的采购量。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非中选品种,不得采购其他替代品种。

  (2)买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如买方未如期支付货款,每延误1天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万分之五,直至付款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3)买方必须要求卖方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16、不可抗力

  (1)买卖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买卖双方或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买方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8、违约终止合同

  (一)在一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另一方可在如下情形下,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一方在合同履行中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二)药品买卖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条款的继续履行。

  19、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卖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转让和分包

  因客观原因卖方无法独立履行合同,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以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2、合同生效

  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合同生效。

  23、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4、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此次药品集中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买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

  卖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经营场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

药品买卖合同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

  (二)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三、药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四、包装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特殊要求:

  五、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六、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

  (二)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60日内结清货款。

  (三)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药品买卖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____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____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____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上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电子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对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的电子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电子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中标人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药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供货期限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供货价格:按交易平台所公布的中标药品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交易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中标药品,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____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____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买卖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

  │序号│标的名称│规格│生产│商标│计量│数量│单价│金额│

  │ │通用名 │ │ │ │ │ │ │ │

  │ │商品名 │ │企业│ │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买卖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①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②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约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约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本合同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木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①转帐支票②代记凭证③电汇④汇票⑤其他

  2,结算期限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①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束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药品买卖合同8

  甲方:乙方:

  邮编:邮编: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法人:法人:

  合同有效期(起):合同签订日期(止):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双方在完整阅读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网上发出订单,乙方(药品经营配送企业)网上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医疗机构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效期,掌握药品效期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八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自甲方收到合同批次采购计划的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的付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其他医疗机构的付款时间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执行。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药品买卖合同9

  合同编号:

  买受人: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序号

  标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

  规格

  生产企业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天,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转帐支票

  代记凭证

  电汇

  汇票

  其他

  2、结算期限。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药品买卖合同10

  供方:(甲):

  需方:(乙):

  一.质量要求:

  1.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包装标签说明书和进口药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为需方提供符合规定的.证照和文件。

  2.需方应向供方提供有效经营资质,验收时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供方质量管理部门书面反映,供方在收到反映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交货方式:

  1.供方送货:空运.铁路.公路.其他。

  2.需方自提。

  三.结算期限:____________,如逾期付款,则从到期日次日起以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

  四.结算方式:支票托收汇兑现金

  五.违约责任:供方不能交货货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对方偿付不能交货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二联,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药品管理法》及国际其他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盖章或合同专用章及受法人代表委托的业务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有限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甲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银行:

  甲方银行账号:

  乙方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买卖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个,签约金额为____万元。

  合同履行中,药品数量可按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数量上下浮动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可在24小时前书面提出。

  (二)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供货价格按零售价格下降幅度,同比例调整。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三、药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品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特殊要求:_____。

  五、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

  六、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____。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____________替代中标品种。

  (二)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____日内结清货款;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天。

  (三)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采购已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附件二)中的同类侯补药品,当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中选择不出替代药品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中标____________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五)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____________并提供伴随服务。

  (六)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____________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七)未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八)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三)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中标____________替代中标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中标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四)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九、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月。

  (二)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由双方在原合同上另行签署同意续约的意见和新的“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附则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三)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买卖合同12

  甲方(采购方)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各称“一方”,合称“双方”)“合同区城”)内结

  1、甲方作为阿维菌素药品销售企业,具有在本合同规定的区域(下称“合同区域”)内销售合同产品的能力。甲方同意向乙方采购合同产品用于合同区域内的销售。

  2、乙方作为阿维菌素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销售企业,具有合法生产或者销售合同产品的能力。乙方同意向甲方供应合同产品用于合同区域内的销售。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合同产品在合同区域内的经销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鉴于:

  1. 前提条件

  1.1 乙方保证:作为阿维菌素合同产品的供应方,具有合法生产、销售合同产品的资质且为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组织),如有针对合同产品生产或/及销售的特殊批件,乙方亦保证拥有。

  1.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

  (1)本年度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在有效期内的GMP或者GSP证书;

  (4)质量保证协议、随货同行单样本等其他资料(如适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在每年七月底之前向甲方提供其最新资质备案文件)。

  1.3 本合同若必须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若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则双方签约的授权代表应向对方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签订本合同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 合同产品和合同区域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授权甲方为合同产品在合同区域内的(独家/非独家)经销商。若甲方为独家经销商,则乙方不得在合同区域内授权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合同产品的销售权。

  2.2 合同区域:_______________

  2.3 合同产品: 通用名称为_____________,商品名称为__________,药品规格为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或详见附件一)。

  2.4 甲方年度目标采购金额(?含税/口不含税):_____________万 元人民币。

  3.乙方的权利义务

  3.1 向甲方供应合同产品用于合同区域内的销售。若甲方为独家经销商的,则在本合同区域内乙方仅可以向甲方供应合同产品,如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前述违约行为并继续履行本合同,且乙方应以当向甲方支付年度目标采购金额的/%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3.2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原则,每次具体购销业务,可以另行签订“购销订货单”,购销订单的约定与本合同的约定相悖的,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3.3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产品具有合法的批准文号及检验报告,完全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在供应合同产品时随合同产品提供销售发票,以及前述相应的随货同行单并加盖公章。

  3.4 乙方承诺任何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所供品种发生货源紧张的状况下,应优先满足甲方的采购需求,及时向甲方供货。

  3.5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定期支付商业返利或返还回款奖励。

  3.6 对于政府组织招标的中标品种,乙方须及时提供给甲方中标配送书,对因无配送书而引起甲方滞销的品种,乙方须做退货处理,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3.7 乙方承诺其合法拥有合同产品相关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实际使用的“商标”以及合同产品外包装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 甲方的权利义务

  4.1从乙方处购入合同产品并在合同区域内进行销售。

  4.2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的购销订单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购销订单的各项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合同产品和拒付货款。

  4.3 甲方将根据合同产品销售情况向乙方购进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品种,以保证合同产品的安全库存量,确保合同产品的正常销售。

  4.4甲方承诺在乙方保证供货的前提下,大力支持合同产品的销售及推广。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付款。

  4.6甲方仅为销售目的合理使用乙方合法拥有的“专有技术”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在获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许可第三人为合同产品的区域销售代理,并许可二级分销商合理使 用甲方的“专有技术”和“商标”等知识产权。

  5.合同产品的价格

  5.1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价格详见附件一。

  5.2 甲乙双方的订货须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如遇国家发改委降价、中标品种招标降价及合同区域内各区县遴选或其他政策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在前述价格正式实施后/日内调整供货价格,并对甲方造成的库存(包括社会库存)等损失予以补偿。

  5.3 对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调整供货价格,乙方必须提前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乙方书面确定调价补偿事宜且征得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对于乙方降价,乙方需补偿因降价造成的甲方损失,并负责社会库存的补偿事宜。

  6.产品的运输、交付

  6.1甲乙双方签订购销订货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根据购销订货单的要求,乙方应及时安排合同产品的发送及运输,由乙方或其指定的承运人将甲方采购的合同产品全部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6.2 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承运人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挤压等相应措施对甲方采购的合同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并采取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合理运输和装卸方式,确保甲方采购的合同产品完整、无损、安全及高效的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尽量减少合同产品在途时间。冷链品种等其他特殊药品的包装、运输、交货等,必须符合国家对冷链管理等特殊药品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

  6.3乙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产品的所有权以及相关风险,除非双方另有合同,在合同产品由乙方或其指定的承运人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且由一名甲方指定代表根据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验收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之后,合同产品的所有权以及风险从乙方转移到甲方承担。

  7.产品的验收、仓储

  7.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或其指定的承运人将合同产品、随货同行单、发票及本合同3.3条约定的相应批件及检验报告等文件在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

  7.2 甲方在收到合同产品后,有权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对产品的数量、包装、效期等方面进行形式验收后,进行仓储及保管。最终的验收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的出库单为准。

  7.3 为加快验收速度,保证乙方合同产品的供应,对外箱挤压变形、破损、污染等瑕疵,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先收后换;口当场拒收)。

  7.4 若发现产品存在数量短缺而非质量问题,甲方在出库单上书面注明,由乙方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发现产品存在数量超出订货单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按照本合同价格验收或予以拒收并拒付超出订货合同数量部分的货款。对于无法当场拒收的合同产品,甲方在出库单上书面提示,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取回,并向乙方收取必要的仓储等费用,且甲方对这些合同产品没有保管的责任。

  7.5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进行批号、效期的跟踪管理,甲方收到的合同产品,其产品效期小于等于2年的,到货日期与生产日期之间隔不超出4个月;产品效期小于等于3年的,到货日期与生产日期之间隔不超出6个月。乙方发给甲方的同一批产品,其批号应不多于两个。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甲方有权予以拒收。对由于乙方发货原因造成的接近有效期止的合同产品,甲方在出库单上书面提示,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更换或调剂。

  乙方书面承诺负责退换货或给与滞销、过期失效的损失补偿等特殊情况下,甲方可以购进乙方的近效期商品,或者超出安全库存量购进一定商品。

  7.6 乙方每次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仓库后,须妥善保管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出库单并办理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若有)。为确保双方往来账款的核对,乙方应在送货时送达销售发票,经甲乙双方核对清楚后办理发票签收或签收联返还。

  7.7 对于冷链品种等其他特殊商品,应该符合国家管理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合同。

  8. 采购退货

  8.1 由于市场变动、乙方终端推广不力、招标落标等原因导致的滞销造成合同产品滞销、近效期或失效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该类产品进行销售退货处理或做相应的补偿。

  8.2由于合同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的相应规定标准存在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立即停止该等产品的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调拨、回收等措施),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存在问题的所有批次的合同产品进行换货或退货,乙方承诺予以换货或退还相应的货款并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8.3 对已进行销售退货的产品,乙方须在甲方出具退货证明或退税证明后30个工作日内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逾期未开具前述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停付与乙方相关的货款,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9. 付款及支付方式

  9.1甲方为确保及时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开具给甲方的发票应该一品一票;一次采购多品种多品规时,乙方发票可以开具“药品一批”且必须随附发票所含的“货物清单”。

  9.2 甲乙双方确认合同付款计算起始日以乙方开票日或甲方收货日孰后原则确定,即乙方开票日早于甲方收货日的,以甲方的合同产品签收日为准,乙方开票日晚于甲方收到合同产品签收日的,以乙方开票日为准。

  甲乙双方确认付款时限为前述约定的付款计算起始日起1个工作日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将自动向后延续付款。

  9.3 乙方应在送货的同时将销售发票送达甲方;发票不能随货同时送达的,乙方须在送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和人员。甲乙双方应及时核对送货、收货、货款信息,因乙方长时间(60天及以上)未送达销售发票,造成甲乙双方货款对账不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确保增值税发票信息与出库单信息、购销订单及实际到货商品信息的一致性,明确“商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单位、数量、金额”等信息。

  9.4 结算方式:甲方应以现金/电汇/银行汇票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号。

  10.商业返利及奖励

  10.1本合同所指的“返利”及“奖励”是指甲方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或甲方支付价款总额后乙方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

  10.2乙方在约定的时限内收到甲方的付款后,承诺在收到甲方付款之日后的个工作日内 将商业返利或回款奖励以__________方式返回到甲方规定的账户,并接受甲方开具的/内容的财务凭证:逾期未支付商业返利或回款奖励且在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_______个工作台后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的其他货款中扣除应得的商业返利或回款奖励部分。

  10.3甲方已支付货款而乙方尚未兑现的返利及奖励,乙方需每季度提供余额及明细表。

  10.4甲乙双方约定年度商业返利按以下方式执行:(返利比例详见附件一)。

  对总量返利,甲乙双方在采购合同约定期限内每个自然年度到期后的________个月内,按甲方全年采购乙方产品的(无税/含税)金额清算,乙方在双方书面确认清算结果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之 内按/方式结算给甲方,并接受甲方开具内容的财务凭证。

  10.5以上约定的返利及奖励的采购品种不包含乙方推出的新品与新规格。对新品与新规格以及一些特殊约定的补偿(如中标补偿、库存降价补偿、开户奖励等个案),甲乙双方需另行约定。

  11.税费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2.违约责任

  12.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款项时,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未付款部分总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未付款部分总额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12.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未交货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12.3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合同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适用约定的违约责任)。

  13.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13.1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13.2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 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有效。

  13.3采购期间每自然年度最后一个月内,甲乙双方需就合同产品的采购价格、返利条件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合同方式确认。若双方对下一年度的采购结算价格及返利条件等均无异议的,则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14.合同的终止

  14.1若出现以下事由,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不履行或无法实质履行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不履行方住所地之日起终止:

  14.1.1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时,尽管另一方向不履行者提出警告,但不履行者在此后2个月内未改善合同履行情况的;

  14.1.2一方人处于破产、解散、被托管的状态,或因为不可抗力而无法实质履行本合同;

  14.1.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4.2提前终止合同时的义务:根据本合同第14.1条约定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4.2.1因乙方违约或其他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因此提出合同终止并不影响甲方根据本条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对甲方在合同终止后1个月内无法销售完毕的合同产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价回购:

  14.2.2甲方返还乙方含有“专有技术”的全部数据资料和文书并停止使用“专有技术”;

  14.2.3甲方停止使用乙方商标等知识产权;

  14.2.4由于14.1.1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不履行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1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15.2凡因本合同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住所地所在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16.其他事项

  16.1合同双方当事人间的文书往来,应送达本合同记载的住所及收信人,或当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发信人的其他住所。

  16.2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变更经双方确认后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具有权限的签约代表书面确认并经双方盖章且签字后方可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补充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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