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09-09 23:31:55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买卖合同范文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买卖合同范文7篇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稻谷买卖合同(版)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稻谷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品种、数量、等级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缝口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标准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价款单价:_______________元公斤。

  总价款: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交付方式

  1.时间与数量

  (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公斤。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方式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方式执行:

  (1)乙方自行提货。

  (2)甲方按照约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交货。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费用运输费用_______元吨,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验收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开具验收单。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检测的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价款支付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______内结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约定稻谷数量的,应向对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提货的,每迟延____日,按合同价款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价款每日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解决;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_____份,

  乙方______份,

  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买卖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 计量 总金 交售时间及数量

  品种 数量单价

  名称 单位 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朗乡镇翠花大街翠花15号楼五单元四楼东厅(建筑面积76,06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XX0元整)。

  三、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无任何担保、抵押。

  四、甲方出售的房屋以买房收据为证,如换取房照等事项由乙方负责,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

  五、甲方应在20xx年6月3日前将房产交付乙方,6月3日以前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从乙方接收日起,房屋在发生其它事项甲方概不负责。

  六、交付房产时,并将屋内家具、一套沙发、一张床、书柜、房内灯具、抽油烟机、楼道内吊式仓房(此仓房归乙方所有,如有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等交与乙方。(含在总价值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买卖合同 篇4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甲方现将xx车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号为码为xxxx,发动机号为xxxx,车架号为xxxx。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该车于xx年xx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xx年xx月。该车养路费缴至xx年xx月xx旬,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第二条:汽车价格: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xx元。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xx元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本合同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买卖合同 篇5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更加深入,国家已经开始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机制,并在部分地区展开试点。集体经济组织要求“同地、同权、同价”的呼声高涨,有关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终将破茧而出。

  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分类

  从用益物权的角度划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两类: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在《物权法》第三编用益物权的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一百五十一条。2、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规定在《物权法》第三编用益物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一百五十二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均为用益物权之列。与此相对应,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分为两类:1、农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农村居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自建的私有房屋买卖合同。2、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是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集体建设用地建造房屋或者拆除旧住宅新建楼房的买卖合同。

  二、如何认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一般论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观点,存在一个误区,往往只论述农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却忽略了另外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相对来说,对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法律规定比较明确,学说理论分歧较小;对于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法律规定较少,学说理论分歧较大。

  (一)农村居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根据买卖合同主体之一购买方的身份不同,农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分为两类: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和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

  1、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虽然没有直接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也没有直接规定农村居民的住房买卖合同有效,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以推出这样的结论:农村居民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村居民买卖住房视同宅基地转让。这样根据“地随房走”的法律原则,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认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就应当有效。另外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指导意见。山东省高院制定的《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鲁高法〔20xx〕201号)规定:“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有房屋买卖的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2、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以及山东省高院的指导意见等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无论是城镇居民或者同样具有农村居民身份但是和出卖房屋人不是同一经济组织的人员,所签订的农村居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一点,目前审判实务判决结果比较一致,观点统一。

  (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对于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法规均没有明确规定。分析《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本条法律规定仅仅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的限制性规定,不是完全禁止性规定,且限制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不是房屋所有权。并且从目前法律实际执行情况来看,集体经济组织出租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况不仅大量存在,而且各地法院审判实务均有判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有效的判例。对此条法律规定落实已经有了松动的迹象。

  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比较复杂,需详细分析。出于牟利等原因,集体经济组织往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建住房、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或者农村拆除旧住宅集中新建住房,很多情况下,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在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需求的情况下,额外建一些住房,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建设了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后来经营不下去,将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出售。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房屋买卖合同出售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为购买方。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分为两类:集体建设用地上住房买卖合同和集体建设用地上非住房(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等)买卖合同。区别不同情形进一步分析,才能认定合同的效力。

  针对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成房屋后出售的情形,《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并不完全符合适用条件。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集体经济组织建成房屋后,就享有房屋所有权,不需要登记公示物权。又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将合同效力和物权转移做了区分,物权是否转移不是判断合同的效力的要件。所以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有效。

  1、集体建设用地上的住房买卖合同以认定无效为一般原则,认定有效为例外情形。

  有关的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均禁止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所建的私有住房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并没有禁止集体经济组织将住房出售,只有限制性规定。在保证农村居民“一户一宅”或者“一户一房”的前提下,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同意,集体建设用地上的住房买卖合同可以有效。毕竟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所有权人是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只有全体成员才有对房屋的处分权。

  2、集体建设用地上的非住房(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等)买卖合同以认定有效为一般原则,认定无效为例外情形。

  有关的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均没有禁止集体建设用地上的非住房的买卖,并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但书的规定,一定情形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发生转移。只要集体经济组织和购买方签订了集体建设用地上非住房(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等)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就可以认定为有效。除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不同意出售的情形,才可以认定集体建设用地上非住房(商业用房或者工业用房)买卖合同无效。

买卖合同 篇6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诚信协商,就转让内部职工福利房认购名额事宜达成合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买卖标的情况

  甲方自愿将内部职工福利房认购名额转让给乙方,福利房坐落在。福利房目前为毛坯状态,认购名额(房号)为:。

  第二条、对认购名额及福利房现状的声明

  1、甲方应在签约前向乙方出示自己身为内部职工的身份凭证(诸如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获得福利分房的凭证、福利房分配政策、福利房分房(买卖)合同、收款收据等资料。卖方保证拥有内部职工身份、合法持有待转让的福利房认购名额及凭证。

  2、甲方保证自己是内部职工、合法拥有待转让的福利房认购名额及凭证,保证乙方能够按照内部职工认购条件购买认购福利房。

  3、乙方已阅读上述福利房资料,亲自实地看房,并对福利房的现状及疑虑咨询甲方,在明确知悉相关事宜后自愿签订本合同,购买福利房认购名额。

  第三条、认购名额转让款、福利房购置款及付款方式

  1、双方商定内部职工福利房认购名额转让价为(¥)。该转让款应在签约之日起日内支付给甲方。

  2、按照甲方单位福利房分配政策规定,福利房的购置款为

  (¥),购置款应以甲方名义缴纳给甲方所在单位。

  甲方单位通知缴纳福利房购置款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缴纳款项金额、时间、地点,并为乙方出具《代缴购置款授权委托书》交由乙方前往缴纳购置款、领取收款收据及相关资料。若政策规定或者甲方单位特殊要求甲方到场的,甲方应予配合,签字并领取相关收据、资料等。

  3、甲方单位通知选房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甲方应当先行征求乙方的意见,随后将选房相关序号、凭证交付给乙方。

  4、甲方收取福利房认购名额转让款后应出具收条。收条格式如下:

  收条

  兹甲方姓名收到乙方姓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福利房(房号:)福利房转让款(¥)元。

  收款人:姓名;日期:年月日。

  第四条、交付与更名及办证

  1、甲方应在签约之日起日内交付或者甲方单位通知领取福利房钥匙之日起日内,将福利房钥匙交付给乙方;随同交付的还包含甲方内部职工的身份凭证复印件、获得福利分房的凭证元件、福利房分配政策复印件、福利房分房(买卖)合同原件、收款收据原件等资料与凭证。

  2、甲方应在条件成就允许更名、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简称办证)时无条件协助乙方提交更名、办证资料,签署、领取相关法律文书与资料,配合买方更名或者办证。

  3、房屋交付日后产生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以及可能的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装修该房屋产生的装修费以及装修过程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应当诚信履约,无论合同约定是否清晰明确应以有利合同目的落实的方式履行。任何一方要求补充或者变更合同非主要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未征得对方的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变动合同约定条款,否则构成违约。

  2、若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但是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或者合同目的能够实现的,守约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改正,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未能改正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转让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同时要求赔偿解决争议的.成本(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

  3、因甲方一房二卖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转让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同时要求赔偿解决争议的成本(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起诉至人民法院的,双方共同约定由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其他约定

  1、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摁指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里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箱是双方通知及送达相关文书与材料的联络信息;上述联络信息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依据变更前的联络信息通知及送达相关文书和材料视为通知、送达成功。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山东诚祥锦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有关适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产品及运输和承包保温工程:

  1、代理产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区域内推广、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产品明细、供货、建议销售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保温市场的行情及时调整市场的销售价格。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供货价格,但不违背给予乙方供货价格的原则和损害乙方的利益。)

  2、运输政策:乙方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运输事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的保温公司名义开展保温工程施工业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就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二、代理区域:双方商定的代理区域是市及附属市县。

  三、经销资格: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给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元。

  2、乙方必须保证在地区经销期间第年内销售任务达到元。

  四、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要续签或改签,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关系: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在乙方经销区域,甲方有权另行发展独家代理商,但可在乙方有代理意向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乙方。

  六、代理业务中,乙方与甲方发生直接购销关系时,发货和货款结算方法如下:

  a)乙方通知甲方发货,并在支付全部货款后,甲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发货;

  b)甲方代办发货适宜;

  c)因乙方货款未能及时到账,发货期限顺延;

  d)甲方按乙方付款金额给乙方开具发票;

  e)乙方应支付当期货款,不能支付当期货款时,应在征得公司同意的前期下,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应该给予供货;乙方应在供货后,两个月内,付清欠款,甲方接触抵押。

  七、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向第三方销售材料。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就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八、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承揽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工程承包;

  2、第三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

  3、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合同金额的10%;收到第三方第一笔材料款,支付5%,其余的5%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毕后支付。

  4、乙方负责催讨第三方工程款,并对工程款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九、质量问题:乙方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自提货之日或收到货物之日起2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异议。

  十、优惠政策:

  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销售规模,免费提供给乙方各种体系产品的展示小样块共50块,宣传册、工程实例手册共50本,超出部分将按成本收取费用。需制作工程样板时,按照距离远近收取工料成本费(详见资料样块价格通知)。

  十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乙方在经销期内,甲方将给予乙方新产品的优先经销权。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技术支持和推广支持。

  4、乙方在经销期间,甲方保证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培训、以及行业发展、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服务。

  5、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再续约,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十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墙体保温材料在该经销地区市场拓展、品牌维护、新产品推广、销售等工作。定期将业务信息反馈给甲方予以备案。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地区销售(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不得扰乱其它市场的正常销售。

  2、乙方经甲方授权销售墙体保温材料过程中不得再经销或销售其他公司的墙体保温材料。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保温材料。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关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代理期间,甲方有权安排1-2名专职人员常驻乙方,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乙方的统一管理。常驻人员工资由乙方按100元/天计算(直接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支付),同时负责安排食宿。

  5、乙方在经销期间凡出现在超出双方约定(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的地区销售;经销或销售其他公司墙体保温材料;利用甲方名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保温材料的情况,甲方则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经销资格。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若甲方的损失不易确定,则赔偿数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十三、合同期限:合同的续签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合同终止之日前未续签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自动作废。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市场营销活动。十四、其它事项:

  1、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30%以下取消其经销资格。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所有的实际经济损失额。

  3、本协议的变更、解除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4、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向对方出具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

  5、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本区域内的优先经销权。

  7、本协议分基本协议和附件,附件是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合同附件为:供货价格表、宣传资料样块成本价格表、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山东诚祥锦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公司地址:地址:

  生产基地: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传真:

  传真:开户行:

  开户行: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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