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04-13 14:40:55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买卖合同范文合集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合同范文合集6篇

买卖合同 篇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20xx年煤炭买卖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交货点:指卖方完成交货义务的地点,即买方指定的港口场地。(秦东)

  1.2检验机构:指第6.1条指明的或买卖双方另行确认的对煤炭品质进行检验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煤炭品质

  2.1煤炭产地:

  2.2煤炭品种和质量规格:见表1

  2.3对超出表1约定的其它品种,可作为本合同的执行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确认单》形式确认。

  第三条数量及交货期限

  3.1数量:合同生效卖方供货量为20-30万吨/月,240-360万吨/年。

  3.2合作期限:合同签订起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条交货方式和运输

  4.1交货方式:卖方负责铁路运输,交货点为买方指定的港口交货地点。(港口菜单由买方负责)

  4.1.1首批交货时间:买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货数量、时间、地点以买方书面收货确认通知为准。

  4.1.2卖方负责及时办妥煤炭到港手续。

  4.2卖方负担煤炭在到达、卸入买方指定场地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4.3煤炭到达双方确认场地后,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已到场地的煤炭溢损及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

  4.4当卖方煤炭中金属及非金属杂物造成港口装卸作业困难或导致最终用户价格调整或索赔时,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价格

  5.1结算价格=合同价格+质量调整价

  5.2合同价格:质量项目符合表1中所述“煤炭规格”的煤炭到达买方规定场地全额一票含税价格,按照列车到达当日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同期煤炭低位挂牌价平仓扣减港杂费下浮10元/吨,作为供方合同价格。

  5.3质量调整价:

  5.3.1发热量调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公式说明:Q1=实际发热量(收到基低位),Q2=合同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当Q1>(Q2-120)时,按公式(1)计算,当Q1≤(Q2-120),按公式(2)计算;当Q1≤(Q2-200)时,买方有权拒收或双方协商解决。

  Q1

  公式(1)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x[------1]

  Q2

  1.5×(Q1-Q2)

  公式(2)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x[--------------------]

  Q2

  5.3.2硫分调价:

  当含硫量St,ad≤0.5%为合格,当含硫量St,ad>0.5%时,超0.1扣2元,当含硫量St,ad》0.8时,买方有权拒收。

  5.3.3质量调整价为发热量调价与硫分调价之和。质量调价方式如有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质量检验和数量检测

  6.1质量检验:

  6.1.1由买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进港煤炭逐列进行采、制、化检验(列检),并以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6.1.2质量检验均须依据现行有效国家标准(GB),买卖双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独立检测。

  6.1.3买方应要求第三方检验机构留取存查煤样,存期为自卸车之日起至少30日。

  6.1.4买方应在检验机构采样完成之日后4个工作日内将列检质量检验结果传真至卖方。

  6.2数量检测:

  6.2.1交货数量: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

  6.2.2预结算数量:以铁路大票标重为准。

  6.2.3结算数量:以列车到达港煤炭进港过衡单数量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数量。对由于港口计量设备原因等导致的结算数量偏差或争议,双方可按季度对存疑数量进行溢损核对并协商调整处理。

  6.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买卖双方原因发生的质量、数量漏检情况,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6.3.1漏检列质量按漏检品种进港旬度卖方交付买方煤炭的加权平均质量进行结算。

  6.3.2漏检列数量按当旬其余已过衡列的平均盈亏吨数量结算,如当旬已过衡列不足3个列,则按进场时间向前就近取车补足三列(同一交货品种),并按此三列平均盈亏吨数量结算。

  6.4买卖双方有权对交货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提出异议,异议最迟应在检验证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6.5买方或卖方收到另一方的书面异议后,应立即申请原检验机构对煤炭的样品进行复验,并将复验结果通知另一方。如复验结果差异在合理范围内(120千卡/千克),原检验结果仍为结算依据,除非一方在复检结果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仲裁检验要求。

  6.6如一方提出仲裁检验要求,买卖双方应共同委托一家独立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对仲裁样品进行检验。如仲裁检验结果与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差异在合理范围内(120千卡/千克),则仍以原检验机构的原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仲裁检验费用由提出仲裁方承担;如仲裁检验结果与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同且误差超出合理范围,则以仲裁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结算依据,仲裁检验费用由委托煤炭质量检验机构的一方承担。

  第七条结算与货款支付:

  7.1结算及付款方式:凭火车大票和轨道衡付60%的煤款,余款在曹妃甸港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化验结果及增值税票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守约方损失等违约责任。

  8.2如卖方收到买方的信用证后15日内卖方仍然不能为买方发出一列煤炭,卖方支付买方的3%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买方不予返还,并追究相关损失,并有权撤销信用证。

  8.3卖方向买方煤炭供应量不低于10万吨/月,如果卖方供应量低于10万吨/月,数量差额部分卖方按5元/吨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

  9.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

  9.2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当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9.3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180日,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凡因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0.2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卖方执贰份,买方执叁份。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供方)司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人签字:法定或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果品生产,安排好市场供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共同信守,水果买卖合同(一)。

  第一条 定购水果名称、单位、单价、数量

  名称

  单位

  (公斤)

  单 价

  数量

  (公斤)

  金额

  (元)

  一等

  二等

  三等

  金额合计:

  第二条 果品质量

  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 包装要求和费用承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每包水果净重:______________公斤。

  3.不同品种登记分别包装。

  4.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5.每包品种登记标签清楚。

  6.包装费用由甲乙负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结算方式与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品名、品级、数量交货,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10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__ %的违约金。

  3.甲方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返工,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否则,应向甲方偿付少收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压级压价收购,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在甲方交货后,应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未付款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3

  答辩人:××市××厂,住所地:××市××镇××沙角头工业区,负责人:王××,电话:××××

  因原告钟××诉答辩人一案,答辩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告所提供的送货单是伪造的,答辩人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贵院应当依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一、多天送货出现在一张送货单上,不符合一般的交易习惯 按照一般的交易方式来看,卖方向买方送货,应该是每天一张或者多张送货单,买方收到货后,再在送货单上对货物进行签收确认,不可能会出现多天送货出现在一张送货单上的情况。而原告提供的所有送货单,都是多天送货情况出现在一张单上面,而且答辩人方的收货人确认收货,签名都是一签到底,而不是按天数签收的,这不符合一般的交易习惯,显然是伪造的。

  二、收货人签名是伪造的,答辩人公司并没有名字中带有“渝”字的员工

  所有的送货单上“收签人签章”处的签名都是一个“渝”字,而答辩人公司从来都没有过名字中带有一个“渝”字的员工。而且,收货人的所有签名都是一签到底,笔锋和字迹都是连贯的,显然是在同

  一时间写的,而这显然不符和一般的交易习惯。可见,收货人签名是伪造的。

  三、送货单上没有具体的送货日期

  所有的送货单上都没有具体的送货日期,这再次证明送货单是伪造的。此外,由于无法确定准确的送货日期,原告应当举证证明其诉讼请求没有超出诉讼时效,否则,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四、送货单上没有标明大写的货款金额

  每一张送货单上都没有大写的合计货款金额,只有小写的`货款金额,这显然不符合常理。依照常理,原告如果真向答辩人送货,一定要在送货单上写上大写的货款金额,以防止双方对货款数额发生争议,而且,原告以往给答辩人送货的送货单上都标注有货款的大写金额,这完全可以证明送货单是伪造出来的。

  五、原告提交的送货单与以往原被告双方交易的送货单完全不同 原告与答辩人曾经有过交易,原告将送货内容写在收据上,写清楚货款金额,标明大写货款金额,再经答辩人公司曾守源签名确认,然后拿着收据向答辩人要求支付货款。此次原告提交的送货单与真实的送货单完全不同,而且漏洞百出,可见,原告提交的送货单是不真实的。

  六、原告妻子刘××一直在答辩人公司担任出纳和会计并掌管公司公章,原告具有伪造送货单的便利条件

  原告妻子刘××在答辩人公司工作多年,担任会计和出纳职务,

  并掌管公司的公章,这使得原告完全具备伪造送货单的便利条件。而且,刘××在原告向法院起诉前即向答辩人公司辞职,答辩人多次打电话给她,要她过来办理财务移交手续,她也一直不敢过来办理,由此可见她虚怯的心理。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钟××提交的送货单完全是其伙同妻子刘××伪造的,是不真实的送货单,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驳回其所有诉讼请求,还答辩人以公道。

买卖合同 篇4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自行达销售易或委托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达销售易的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使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划√以示选定划×以示删除。

  四、存量房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 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存量房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

  (二)买卖的存量房巳出租,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殉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书面材料),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到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房产分局)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买卖的存量房已抵押,出卖人应当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四)存量房安全条款是本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存量房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买方对存量房安全有异议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五)房屋权属登记有共有人的,共有人应签字盖章。产权人在出售在量房之前,应与共有人(如配偶等)协商一致;出售后共有人再提出异议的,由原产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六)已投入使用的存量房买卖,除存量房交接和权利转移外, 原有户口等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的权益,当事人可在附件四中约定。

  (七)存量房交接走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存量房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2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八)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若需贷款的,应先到银行或住房公积金核心咨询贷款事宜。

  五、通过经纪机构代理销售的存量房,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

  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如下:

  承办单位商行账号 工行账号

  产权监理处分核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

  瑶海分核心 xxxxxxxxxxxxxxxxxxxxxx

  庐阳分核心 xxxxxxxxxxxxxxxxxxxxxx

  蜀山分核心 xxxxxxxxxxxxxxxxxxxxxx

  包河分核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买卖合同 篇5

  买方(需方):合同编号:设备-001

  卖方(供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xx-6-3

  买卖双方就产品买卖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1 以上价格为到 有限公司交货的含税固定价,包含货款(含17%增值税)在内的买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所有费用。吊装费、安装调试费、运输及运费由卖方承担。

  2、目的地/交货地点:。

  3、交货期:预付款付出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

  4、质保期:二年。

  5、付款方式:预付30%,安装调试结束并达到国家技术标准后付60%,剩余10%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5.1 设备采购合同以买方采购部、设备部及使用部门共同出具的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质保金的依据。

  5.2 鉴于质量异议及问题的解决需要一定的限制(时间),故买方接受卖方增值税发票并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抵扣的行为,不表明买方对卖方产品质量的最终确定;在有质量异议的情况下,该行为也不表明买方对应付款数额的最终确认。发票的认证抵扣行为不影响买方质量异议权和索赔权的行使。

  6、原产地和制造商:

  7、技术规格/质量标准:本合同项下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技术协议书或合同清单的标准相一致,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船级社标准和规范。

  8、包装: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应按照能够保障货物完好、安全运输的要求进行包装(可注明包装物材质),并有良好的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和防粗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 有限公司而不因上述原因使货物受损。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失和丢失均由卖方承担。

  9、单据

  8.1单据:下列单据应随货同行:

  (1)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

  10、数量异议期、质量异议与保证期,买方对卖方交货数量的异议期限为买方收货后15日内。如当场验收,卖方送货人员应对数量差异签字确认,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立即派人前来核对处理。在不当场验收的情况下,买方收货人员在卖方砝码单(或送货单)上签字,不表示对卖方供货数量的最终确认。

  11、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因本合同项下卖方的产品质量而给买方及买方客户造成的质量侵权或买方及买方客户使用卖方的产品后而给第三方造成的侵权,均由卖方承担全部、最终责任,且由卖方负责举证责任。

  12、违约责任

  12.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理由和延误时间通知买方并需取得买方书面认可。未取得买方书面认可的一切理由,买方将不予承认,并且买方保留向卖方索取相关赔偿的权利。

  12.2.由于买方原因延误,卖方交货期顺延。

  13、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

  商,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采办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生效。定金及预付款合同在定

  金或预付款到账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买 方: 卖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

买卖合同 篇6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一、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1、买卖合同的特征

  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自双方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2、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5、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二、买卖合同管辖法院、买卖合同管辖地、买卖合同管辖权

  1、买卖合同(即)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的争议

  3、口头约定买卖合同管辖问题认定初探

  4、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

  5、本案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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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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