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拜送--与刘同题君商榷

时间:2022-04-14 09:21:07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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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拜送--与刘同题君商榷

    <<语文教学周报>>98年第24期上刘同题同志的《“拜送”义辩》一文中,认为“拜”应为“封”或“任命”之义,“拜送”理解为“任命蔺相如为出使秦国的使者,并在朝堂上交给他国书。”对于这种理解实不敢苟同。

    窃以为理解这两个字的意思,应放到具体的语境中去,原句为“于是赵王乃斋戒五日,使臣奉璧,拜送书于庭。”而要解释“拜送书于庭”,首先要搞清“书”的确切含义。课本上将“书”注解为“国书”之意,似乎不太妥当。《辞海》《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古今汉语实用词典》等词典中对“书”的解释与本文相关的有两项:(一)书写,记载;(二)书信。如将“书”解释为书写、记载,则会是另一种情况了。

    “书于庭”,记载的是什么呢?当然是秦“以城易璧”,蔺相如“奉璧往使”这件事。古代有大事必记的规定,从下文渑池之会上一击缶便记显然可以看出这一点。秦以十五城要求换无价之宝和氏璧,赵不愿给但又不敢不给,在这种情况下,赵势必要对蔺相如的出使进行记载,这样理解符合当时的制度。

    搞清了“书”的含义,“拜送”的意思就不难理解了。“拜送书于庭”在原文中是蔺相如对秦王把和氏璧“传之美人及左右”“无意偿赵城”进行指责时所说,那么其必然要维护赵国的利益。我认为将“拜”解释为其本义更符合文章的意思。《辞海》中解释“拜”为“行敬礼,古时为下跪叩头及打恭作揖的通称”,“拜送”即“既拜又送“,拜送的对象是和氏璧,拜送者是赵王。这样则把璧加以一定的神化,突出了赵王对璧的看重。这样既维护了赵国的利益,更是对秦王“传之美人”态度的指责。这样,“拜送书于庭”便能很好地解释通了,“赵王于是拜送和氏璧,并在朝庭上对这件事作了记载。”

    其实,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理解,则更能显示出“拜送”这样的意思来。

    众所周知,古代是没有标点符号的,标点符号是近代文化的产物。也就是说古文中的标点是后人所加的,后人点逗的文章是否是作者的本义,便不得而知了。那么,如果将上文提到的那句话换一种点逗法,或许便很容易理解了,“于是赵王乃斋戒五日,使臣奉璧,拜送。书于庭”。这样“拜送”就很容易理解了。

    只有恰当地联系文章前后所设定的情境,并与当时的社会习俗相结合,才能准确地理解“拜送书于庭”的意思,更能确切地解释“拜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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