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2-07-31 00:36:08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关于财产保全申请书三篇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财产保全申请书三篇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账号____________中的工资人民币_______元;

  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________原因约定________。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为履行自己的.约定,现向贵院提起对被申请人账号_________里的工资人民币_________元进行冻结,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财产线索:

  被申请人工资账号:______________。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撤销对被告某公司_____元的款项或其等值财产进行冻结、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在贵院撤销诉讼。鉴于上述原因,申请人特申请撤销对被告某公司_______元款项或其等值财产进行冻结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以上申请,望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3

  申请人:魏**,男,生于1970年12月12日,汉族,个体户,住湖北郧县青曲镇青曲村3组。

  申请人:万**,女,生于1969年12月8日,汉族,农村居民,住址同上,系魏德清之妻。

  被申请人:陈西强,男,生于1963年1月19日,汉族,建筑个体户,住郧县郧县青曲镇店子河村2组。

  申请人于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收到贵院(20xx)鄂郧县民一初字第02712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21万元存款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该裁定程序违法,被申请人陈西强事实上没有提供任何担保。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9条对不动产查封作出了具体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据此规定,该裁定查封了被申请人陈西强提供的其子陈俊名下坐落于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办秦家巷92号11栋2-5-2住房一套作为担保,但并没有向房产局办理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更没有张贴封条或者公告,也没有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此房屋到底是一万元还是价值壹拾万元,是否与冻结申请人21万元的存款价值相同,没有任何依据。因此,事实上被申请人根本就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程序严重违法。

  二、此款是申请人全家的保命钱,且本案采取保全措施没有任何必要。

  本案的事实是:于20xx年3月,湖北郧县青曲镇杨家沟村村民龚士华建房,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本镇店子河建房老板陈绪强,陈绪强又聘请陈绪武在该工地干活,在20xx年3月31日上午上一楼预制板时,由于吊预制板的吊杆机支架从木桥上脱落,使预制板落地摔断,并导致陈绪武受伤。

  该预制板从答辩人处购买是事实,但属于建筑商违章操作,也没有其他支撑防护的情况下使预制板掉下才发生事故,与预制板的质量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是雇主应当承担的.承担责任,法院也判决让建房老板陈绪强承担赔偿责任。可建房老板陈绪强躲避赔偿责任,把所有财产转移,使法院无法执行。因此陈绪武便到北京shàngfǎng,为了杜绝陈绪武shàngfǎng,该裁定竟私自推翻原判决做出错误的决定,将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

  申请人家中有80多岁的父母,且体弱多病,常年卧病在床,一月的医疗费就需几千元。法院将申请人的存款全部冻结,等于掐住了申请人一家的喉咙,是要只申请人一家于死地的。而且申请人的儿子在部队服役,听说法院如此执法后伤心欲绝,使其不能安心保家卫国,此裁定严重扰乱军心。

  再者,被申请人陈西强作为雇主应当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可法院虽然判决了,但其转移财产拒绝执行,是不能向申请人追索的。该裁定事实上是“未审先判”严重违法,应当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产品质量责任一案,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恳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

  此致

  郧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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