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2-02-24 11:21:56 申请书 我要投稿

财产保全申请书(合集15篇)

  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我们会经常使用申请书,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写申请书真像想象中那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产保全申请书(合集15篇)

财产保全申请书1

  申请人:______建筑设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30号院2号楼1单元7层14号,法定代表人:黎关青,电话:18537195889。

  被申请人:郑州顺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法定代表人:余羲军,电话:1308xxxx。

  被申请人: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西宏达路北五环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杨书岭,电话:_。

  被申请人:____,男,汉族,_年_月_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余湾组,身份证号:4130241xxxx,电话:1318xxxx。

  申请事项:

  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_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经于20_年_月_日向贵院提起诉讼。但是,被申请人有转移资产之嫌,其行为可能危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1401106264的房屋(截止20xx年12月23日,三被申请人欠申请人_元)。如果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被申请人的财产如下:

  余西根所有的权证号为_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2号24号楼2单元6层602室的房屋;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如下:

  李翠芳(身份证号:_)所有的房权证号为_的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9号1号楼1单元22层146号的房屋;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2

  申请人:焦作市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市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1月26日下发(20xx)X民初字第006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将申请人银行存款X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X民初字第009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一、该裁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采取诉讼保全的条件之一必须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现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有上述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事实上,申请人也并没有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行为。因此,申请人认为,贵院作出的上述裁定没有事实依据。

  二、贵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X月份签订的合同书中,明确约定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为需方即申请人所在地法院。贵院在立案之前只要稍作审查就应当知道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贵院却不顾法律规定,明知没有管辖权而先行立案并立即裁定采取诉讼保全的做法,有地方保护嫌疑,也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X民初字第009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依法撤销该裁定,解除对申请人账户的冻结。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焦作市XXXX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3

  申请人:xxx

  住所地:大连市。

  法定代表人:xxx,系经理。

  被申请人:xxx

  住所地:大连市。

  法定代表人:xxx,系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拖欠货款纠纷一案,申请人已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故此,申请人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解封。请求法院准许。

此致

  大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4

  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性别:__,民族:__,生于___年__月__日

  住所:____市___区___街__号 邮编: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性别:__,民族:__,生于___年__月__日

  住所:____市___区___街__号 邮编: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_____万元,或查封其等值财物、车辆、房产等。

  事实和理由:

  (写明被申请人逃避、推诿履行债务或合同义务)

  为保证本案顺利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______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望贵院依法裁定。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附:被申请人帐号、财产状况

  1、

  2、

  申请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5

  申请人:张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富平县X路X号X幢XXX房。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李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富平县X路X号X幢XXX房。电话:XXXXXXX

  请求事项:

  要求查封被申请人李XXXXX元的银行存款。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于XXXX年X月X日,以生意经营资金困难为由,向我借取XXXX元,并约定于XXXX年X月X日前还清。后被申请人逾期没有还清借款,经我多次催讨,被申请人拒不清还。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财产,便于和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故现我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庭依法查封被申请人XXXX元的银行存款

  另我愿以自有座落于富平县XXXX路X号X幢XXX房一套作申请财产保全担保。

  被申请人李XX的银行存款帐号:XX银行,NO。xxxxxxxxxxxx。

致此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X

  XX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6

  申请人:XX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因王某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月12日下发(20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50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5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

  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xx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

  申请人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20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请人的银行存款50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5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7

  申请人:盖xx,男,汉族,无业,住青岛市

  委托代理人:朱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

  住址:xx

  法定代表人:xx

  请求事项:恳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xx银行的账户资金xx万元,账户为:xx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敬礼!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8

  异议人:xx,男,汉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异议人就昆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信用社诉ddd贷款纠纷一案中,查封扣押了车牌号为:12345的本田小车一辆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解除对12345的本田车的保全,将车返还异议人。并责令保全申请人承担异议人由此给异议人所造成的5000元损失。

  请求理由:

  法院于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二日扣押的12345的本田小车的产权属异议人所有,该案中原、被告相互勾结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应当解除扣押归还异议人。其理由:

  1.从事实上看:12345的车在昆明市车管所登记的户主名为ddd,这是事实。但该车是ds(四川宜宾江安县人)于二000年八月购买,ds是购买该车的实际车主,因为采用的是按揭方式,而ds因不是昆明市本地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获得银行按揭,所以ds和ddd协商,ds所购车借ddd的名义向东风信用社进行按揭贷款。该车以ddd的名义按揭后,车一直由ds控制使用。在ds购买使用近三年后的20xx年三月,实际车主ds经与异议人协商后,达成 ds将该车以25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异议人的协议,异议人在支付了车款后取得该车。因此该车的所有权从20xx年三月三日起归异议人所有,现异议人已实际控制使用该车有一年半。该车按异议人与ds的购车协议,本应当在二00三年八月前过户到异议人名下,因ds的违约未能及时为异议人过户,直到今年即二 00四年八月,ds以要为异议人去昆明办理过户手续为由相诱,叫异议人将车开去昆明过户,结果ds指使人采用暴力抢劫了异议人所有的12345号,在异议人报警后,西山区东风信用社也向昆明西山区公安局谎报ddd贷款诈骗,后经公安局对西山区东风信用社的报案审查后认为不成立,公安局撤了案。但是东风信用社即通过贵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扣押了异议人的车。我们有理由怀疑是原告和被告恶意串通,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该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2.从法律上看: 12345车也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根据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的《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的问题的复函》(20xx)98号:“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和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的《关于机动车财产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从法律上来讲,12345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异议人的所有的12345号车,虽然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主是ddd,但不能因此认定其就是实际的车主;异议人与ds于二00三年三月三订立购车协议后,即将该车交付异议人使用至今。即12345号车的所有权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归异议人所有。因此,法院现在采取保全措施扣押的 12345号,是属于案外人即异议人的财产,应当予以解除扣押,并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赔偿异议人因此所受的5000元的损失。

  此呈

  昆明市人民法院

  异议人:

  日期: 年 月 日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再如,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权。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认为此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抓紧时机与被申请人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以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是为对财产保全有异议的朋友准备的,大家对于财产不全不认可的,都是可以提出异议的,这也是司法公平公正的需要。确保大家在法律面前能够得到一个平等的待遇,财产保全之所以接受异议就是为了更加的公平公正,让双方当事人都有辩护和质疑的机会,最终让大家信服。

财产保全申请书9

  申请人:xxx,男,1981年1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河南省新蔡县佛阁寺镇梅湾村委谷庄组,公民身份号码4128282。

  委托代理人:xxx,男,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市中金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XX宝安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华宁西路东龙兴科技园2#厂房一楼(办公场所),组织机构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高军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延长(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20xx年2月16日,贵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了(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本案尚未审结,一旦解除查封,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请人在查封冻结期满后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

此致

  XX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0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因王某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XX年1月12日下发(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原告王某和被告b公司都从来没有过业务往来,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另外,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北京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请求法院依法撤销(XX)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1

  申请人: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XXX

  注册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申请事项:XXXXXX

  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进行保全,包括冻结其银行账户中与争议金额等值的资产,或冻结被申请人其它等值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货款纠纷,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保全,贵院于出具了XXXXXX号民事裁定书,并于XXXX年X月X日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了保全,保全期限截止XXXX年XX月X日。鉴于保全期限即将届满,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继续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保全。

  望贵院予以核准。

申请人:X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色、品种、所在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法院;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3

  申请人:谷红权,男,1981年1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河南省新蔡县佛阁寺镇梅湾村委谷庄组,公民身份号码412828198101165432。

  委托代理人:陈洪翔,男,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市中金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XX宝安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华宁西路东龙兴科技园2#厂房一楼(办公场所),组织机构代码672977519。

  法定代表人:高军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延长(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20xx年2月16日,贵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了(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本案尚未审结,一旦解除查封,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请人在查封冻结期满后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

  此致

  XX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谷红权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4

  申请人:李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xx号楼xx单元xx室,电话:xx

  被申请人:姚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xx号楼xx单元xx室,电话:xx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姚某某建设银行帐号上夫妻共同存款92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20xx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20xx年12月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xx年xx月xx日生一女,取名xx现xx小学读书。

  婚前原、被告感情尚可,但是结婚后被告对原告的态度日益冷漠,甚至连原告生育其间都未曾悉心照顾,且其家人对原告也是百般挑衅。后两人为处理房产及日常生活琐事争吵不断,6月15日,被告拿刀恐吓原告并实施殴打行为,后经原告报警事态才得以平息,当时被告态度非常恶劣,根本无悔改之意。同年7月3日,原被告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被告拿菜刀架到原告脖子上,至此,原告对被告彻底绝望,夫妻感情荡然无存。

  现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为维护申请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帐户上夫妻共同财产92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申请人之父李某愿提供现金92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

此致

敬礼!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5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合同诉讼。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采取的强制措施。

  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时始被_____________采取____________

  的强制措施,现已超过法定期限。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委托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特担出申请。请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

此致

  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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