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时间:2022-06-16 11:17:49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强制执行申请书(合集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都会用到申请书,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切忌长篇大论。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强制执行申请书(合集15篇)

强制执行申请书1

  申请人:

  被执行人1:

  被执行人2:

  被执行人3:

  被执行人4:

  被执行人5:

  案由: 劳动争议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五被执行人履行(xx)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2、强制五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3、强制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劳动部门申请支付相关工伤补偿款义务。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xx)贵民三终字第150号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只能由用工单位申请,现被执行人以公司已经被吊销为由不予办理。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xx年11月16日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开办者、投资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并注销。被执行人汪大汪、温锦燕、温仕海、温彩华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明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至今既没有依法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执行人汪大汪、温彩华反而在xx年3月26日另行设立广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的企业法人与企业投资者或开办单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义务者,导致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应当直接判定企业投资者或其开办单位对债权人负责清偿债务。

  据此,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强制执行申请书2

申请人:*** 男 汉族1952年11月生。农民。现住北林区**村。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一、上诉期间达成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在程序与实体上表明原告(***)失去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与被告***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撤诉,原告(***)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3、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与被告***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

  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认定真实、合法、有效。使一审法院执行局接受执行申请失去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与申请人(***)签定的协议,原告(***)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9月7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3

  申请人:曹x,女,19xx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c县x镇d村七组。

  委托代理人:x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名贵,程凌。

  被申请人:伍xx,男,19xx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x县x镇x路35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xx)x民一初字第x号;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省x县人民法院(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调解,被申请人应于xx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xx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曹x

  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4

  申请人:xxx,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xxx区xxx路87号,电话:xxxx.

  被执行人:XXX,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xxx区xxx路xxx小区xx号楼xx楼x户。

  请求事项:

  依法恢复强制执行x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xx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贷纠纷一案,经xxx区人民法院作出(1999)xx民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书。________年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力还款,贵院于________年____月中止执行。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已具备偿还能力。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恳请批准。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强制执行申请书5

  申请人:xxxxxxx,男,汉族,生于xxxx年xx月x日,住xxxxxxx通书村1组29号,公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男,汉族,生于xxxx年xx月xx日,住xxxxxxx通书村1组29号,公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一、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何洪书履行到期款25000。00元。

  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支付延期履行利息直至赔偿金全部付清为止。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事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贵院于xxxx年xx月x日已审理完结,并下达了宜高民初字第486号民事调解书,在该调解书中双方约定由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86000。00元,扣除已赔偿的16000。00元,还需赔偿70000。00元,此款期限于xxxx年xx月xx日前给付25000。00元,调解生效后,被申请人何洪书却在调解后对本应承担的赔付责任至今拒不履行,对申请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且申请人还等着此款进行后续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212条、第229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强令被申请人给付上述款项,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高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6

  申请人:王aa,男,汉族,19xx年4月30日出生,住址:郑州市b226号院1号楼30号。

  联系方式:xx被执行人:河南ccc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西站东街13号院13号楼7单元。

  联系方式:

  1.申请请求

  请求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xx)中民一初字第57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即(A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1100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直至实际支付之日;B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02元)2。请求被申请人依法支付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

  2.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王aa与被申请人河南ccc有限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20xx)中民一初字第574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是被申请人没有按规定履行,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二Oxx年八月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7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规定,我国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第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第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

  第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强制执行申请书8

  申请人:__,男,____年X月__日出生,汉族,,住址广西__号。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广西南宁市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

  法定代表人:__X,总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

  申请内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______元整。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 元(自__X年X月X日至判决生效之日__X年X月X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利息¥ 元(自__X年X月X日起暂算至__X年X月X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申请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市民一终字第__X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xx年X月__日经南宁市__X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现业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20xx年X月__日作出(20xx)南市民一终字第__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南宁市__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及纳印):

强制执行申请书9

  申请人:李x朝,男,1945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址:山西省运城市xx区安邑周家坡上庄巷xx号居民。

  被申请人:运城市xx区安邑办事处xx村第x居民组。住址:xx区xx办事处xx村。负责人:王x,系该组组长。电话:

申请请求: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土地补偿费29800元整。

  2、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原告垫付的案件受理费273元整。

  申请依据: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20xx)晋0802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于20xx年10月15日经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双方均未上诉。(20xx)晋0802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0

  申请人:__,男,____年_月__日出生,汉族,,住址广西__号。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广西南宁市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

  法定代表人:___,总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

  申请内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______元整。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元(自___年_月_日至判决生效之日___年_月_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利息¥元(自___年_月_日起暂算至___年_月_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申请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市民一终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xx年_月__日经南宁市___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现业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20xx年_月__日作出(20xx)南市民一终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南宁市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及纳印):

强制执行申请书11

  执行申请人:XXXXXXXXX住所地:xxxxxx法定代表人:XX职务

  被申请人:XX市XXXX公司住所地:XX市XX 法定代表人:刘XX

  被申请人:xxx,女,XXXXXXXX出生,汉族,住xxxxxxx。身份证:XXxxxxxxxxxxx41

  申请执行依据

  XXXXX人民法院(XX)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XXX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XXX元人民币,违约金以未付货款XXX元人民币,自XXX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XXX计算,以上共计XXXX元人民币(至执行立案时)。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XXX年X月X日XXXXX人民法院做出(XX)XX初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为:

  一、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X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XXX元人民币,

  二、违约金以未付货款XXX元人民币,自XX年X月X月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每日XXX计算,至执行立案时违约金XXX元人民币。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2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地址: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同纠纷一案,经XX人民法院作出【20xx】X民(1)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执。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欠款XX元;

  2、请求法院执行本案的诉讼费XX元;

  3、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XX。

  至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13

  申请人:杭州xxxxxx,住址:杭州市xxxx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x(身份证:xxxxxxxxx),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安徽省人,杭州市xxxx路xxx号xxx理发店理发师,现住杭州市xxxx地下库,联系电话,xxxxxxxx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84689.88元(租金35024.65元+滞纳金46631.23元+诉讼费3034元)。

  事实与依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XX年9月2日作出(xxxx)上民三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敬礼!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签章:

强制执行申请书14

  申请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申请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xx。

  申请人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xx。

  被申请人贾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xx。

  被申请人李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xx。

  上列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x市x区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x)x民初字第xx号一审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事项分述如下:

  请求事项:

  1.强制被申请人履行x市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赔偿款xx元及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918元;

  2.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于x年7月24日作出(x)x民初字第2225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书,贾士伟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赔偿费69870.5元,李大均承担连带责任;贾士伟与李大均在履行上述义务的同时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918元。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法制的严肃性,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市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年x月x日

  附:

  1、(x)x民初字第222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

  2、该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的证明一份。

强制执行申请书15

  申请人:xxx男,1966年4月16日出生,住址xxx,公民身份号码x,电话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xxx。法定代表人:xx

  申请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执行(20xx)洪劳人仲裁字第x号裁决书,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xxx元人民币,协助申请人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xx年x月x日作出xxx号裁决书,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xx元人民币,并协助申请人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现该裁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裁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裁决。

此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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