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委托合同

时间:2021-09-18 20:21:16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物业委托合同汇总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委托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业委托合同汇总9篇

物业委托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自有产权、位于进贤县胜利中路39号______层______号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的物业,作为帝亚·世豪商业中心的组成部分委托乙方对该物业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须是帝亚·世豪商业中心(下称“世豪商业中心”)某一商铺的产权拥有人。

  2、甲方签署本合同时,必须亲自到场,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须持有甲方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将商铺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对外租赁经营。如甲方私下利用业主权益或以世豪商业中心名义作经营业务,均属违反合同行为,甲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审慎义务,对合同风险充分防范。

  二、产权管理

  1、甲方对所购物业拥有自主产权,也拥有将该产权抵押、转让、赠送、继承等合法权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而改变。

  2、甲方产权所有的物业有关保险事宜由各产权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如发生变卖、转让、赠送、继承等导致产权变更的法律事件时,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变动手续,有关变动不得违反下列原则:

  3. 1.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原业主所签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至原合同期满。

  3. 2.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受让人、受赠人或继承人完成产权变更前,承担原业主与世豪商业中心的帐务和债务。上述保证原则须以甲方及物业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之文件,交乙方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变动后之各项委托事务。

  4、甲方在发生产权变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报,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与买受人或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变更产权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买受人、受让人或甲方之继承人确认上述事项之文件,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其变更、请求。

  三、委托内容

  1、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将其物业用于商业出租经营,乙方以固定回报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利润。

  2、在委托乙方经营期间,甲方明白为配合经营需要,其自有物业的使用权会受到有别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与制约,具体规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3、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其物业后,乙方将代表甲方就世豪商业中心经营方式、策略、价格、物业保养维护等方面作出决定或调整。基于受托权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内,乙方旨在维护大部分业主共同利益任何作为 或不作为行为,均视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权与同意而无须再另行授权。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向业主支付其应得的固定回报。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物业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五年。

  五、业主权益

  1、.固定回报利润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其物业,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物业购置价10%/年比例,作为对甲方的固定回报利润。

  2、支付回报方式

  2. 1委托期内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报在业主购买物业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给予支付,抵消相应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报均在该年年底召开业主大会并予以发放。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条款所规定的固定回报利润分配;

  2、在委托期间内,甲方保证不因自己物业的抵押、转让、继受而影响委托合同的执行和世豪商业中心的经营;

  3、若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发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4、在委托期间内,甲方除利润分配权益外,其他有关世豪商业中心经营、物业维护管理之决策与执行等均由乙方全权进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获得收益而发生的政府税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服从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与收费;

  7、甲方可采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营建议,但没有决策权;

  8、甲方应当恪守并认真履行合同及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承担乙方经济损失,终止执行期间因甲方物业的存在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仍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拥有世豪商业中心内外的一切空间利用权,如做广告、挂牌等;

  2、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协调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4、负责利润分配方式的制定与实施;

  5、保证世豪商业中心各项经营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倘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认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项权利与义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条文作出修改或变更,一方必须先将修改或变更意见书面通知对方,共同协商后方可作出变更。

  2、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无法正常使用,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违反合同,并经对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对方可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有权对由此而拖欠的费用及造成的相关损失提出追讨和索赔。

  4、如双方合作中发生原则性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商意见,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5、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法人变动、重大经营变动、企业转让或兼并等情况,必须以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并转达新的法定权益人是否继续按本合同规定执行至合同期满,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物业委托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下称“经营托管”或“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托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简况

  1、托管物业位于泰安市区泰山弗尔曼酒店公寓的 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为 平方米(具体物业房号、权属证号、所有权人详细名单见附件),。

  2、托管物业需按照 四 星级酒店客房标准装修,并至少应包括下列附属设施:

  (1)电器类:电视机、机顶盒、冰箱、空调、洗衣机、组合式厨房设备、热水器、电热水壶。

  (2)家具类: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子、电视柜、衣柜、阳台休闲茶几和椅子、睡床、床垫、床头柜。

  (3)其他类:窗帘等。

  (4)配套设施:会议室

  3、上述附属设施的详细清单,在甲方交付托管物业时,由双方清点后签字盖章确认,确认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交付时房间没有达到以上要求,甲方必须按照以上要求配齐或委托乙方代为配置(须另行签署代购委托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托管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途为:度假式公寓出租经营。

  第三条 经营托管权限

  针对委托乙方管理经营的物业,甲方授予乙方如下权限:

  1、乙方具有排他的经营管理权限,自主制定经营和管理模式;

  2、乙方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物业租赁价格或打折促销策略;

  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与甲方无关;

  4、其他乙方应享有的经营托管物业之权利。

  第四条 经营托管期限

  1、本次经营托管服务的期限自甲方托管房屋全部交房之日起3年,交付的具体时间双方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在上述补充协议约定的日期内将符合约定条件的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代理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托管物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五条经营收入分成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同意,甲方选择以下方式中的第 种方式取得收益。

  ①对托管物业所获得的经营收入按甲、乙方各按50 %的比例分配。② 甲方享有委托房源总房款8%的年收益。

  2、甲方应得的经营收入分成款在扣除相关需要代缴的费用后,于次月的二十五日之前,由乙方按月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账号见附件),同时,乙方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确认回复;若自乙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未回复的,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和休息日后上班的3天内支付及发出;最后一期经营收入分成款则应在租赁代理期限届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托管期间,双方承担费用:

  (1)、乙方承担费用:

  a.水费

  b.电费

  c.燃气费

  d.宽带月费

  e.有线电视月费

  f. 布草清洁、洗涤费用

  g.营业易耗品消耗

  h.托管物业广告费用

  i.服务人力成本

  j.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k.房屋租赁税

  (2)、甲方承担费用:

  a.装修、整改费用

  b.经营物业所需的基本配置费用

  c.非因乙方或客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家具,电器损坏或更换电器及配件等维修费用 d.有线电视初装费

  e.宽带初装费

  f.物业房产等政府税费及滞纳金、罚款

  g.其他非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上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双方按约定承担。甲方承诺该项目没有物业管理费。如有,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2、交付托管物业时,甲方负责结清该物业交付前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电费、水费、燃气费、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等)。交付托管物业前,若甲方、乙方、第三方之间因此产生争议,甲方应解决,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乙方无关。影响托管物业经营的,甲方应向乙方、预订或入住客人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维护

  1、经营托管期间,因附属设施自然折旧或质量问题以及小区建筑、物业管理、托管物业装修等原因造成损坏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营托管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意外损坏和丢失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权对托管物业的日常简单维护和维修,维修费用超出100元/套的,乙方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即可修理;如遇影响客人入住的,或非因乙方原因无法联系甲方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维修费用低于100元/套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事后通知甲方。

  3、物业托管经营期间,发生重大被盗、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先行处理,之后乙方有权向甲方依法追偿或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偿,甲方应依法赔偿或积极配合乙方向第三方追偿。

  4、为保证托管物业的入住率及品质,托管物业在托管达到800间夜以上(不含甲方及其亲友自住时间),应对托管物业的墙面进行全面的粉刷翻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此外,乙方亦可根据托管物业的实际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墙面进行全面粉刷、油漆等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收入中扣除。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及时收取经营收入分成款,除非乙方有正当理由或征得甲方同意逾期支付的。

  2、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将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并保证在整个托管期内托管物业无使用纠纷,交付时附属设施能正常使用。

  3、经营托管期间,如果托管物业所在小区统一改装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发生的改装费和设施设备添置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拒绝改装,以免影响乙方对托管物业的租赁业务开展,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经营托管期内,与乙方核对确认没有客人预订或入住时,甲方有权检查物业及附属设施的保养和使用情况,甲方不得擅自增减室内物品及设施。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甲方临时行使免费入住权仅限于19层和20层的42套房源,甲方可通过途家网站了解托管物业的预订情况,若甲方托管物业未被客人预订,甲方可通过下业主自住订单行使免费入住权。

  若甲方托管物业已被预定的,乙方向甲方出示托管物业已预定的相关凭证,并可根据乙方所经营的其他托管物业就近安排甲方入住,甲方承担物业经营差价。

  如乙方经营物业均有客人入住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行使免费入住权,甲方要求乙方安排其他物业入住,乙方可以配合协助,但由此产生的房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

  宽带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6、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入住托管物业,无需支付住宿费用,但是自住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和宽带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行使免费入住权时,若仍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则按服务项目收取费用。(详见附加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8、甲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其对托管物业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保证在整个经营托管期内,乙方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单独占有、使用和管理经营托管物业,不受非法干涉、侵犯。因甲方原因而发生的托管物业的产权、债务等各类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确保乙方及客人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影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及客人全部损失。

  9、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物业委托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托管、代理等,否则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因乙方重大过错导致托管物业受到严重损坏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过错而所造成的损失。

  10、甲方将其与租赁经营无关的私人物品,留存在托管物业内的,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租赁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由乙方封存或甲方自行上锁。

  另外,未经双方确认的甲方留存的私人物品之遗失、损坏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1、经营托管期内甲方处分托管物业时,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本款所称“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送、继承、抵押等行为。但这些处分行为必须不得损害乙方及其客人的利益,否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及其客人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12、经营期间,甲方须按时缴纳托管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用,保证物业能够正常经营。如甲方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乙方可以先行代缴,再从甲方的经营收入中扣除。

  13、经营期间,如因于物业公司的干涉等因素,影响到乙方对该物业的正常经营,甲方应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的经营。

  14、甲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对托管物业享有单独占有、使用和独立自主管理经营的权利,且不受甲方及他人的干涉和侵犯。

  2、乙方必须在办妥各项正规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依法经营,乙方有权独立自主地利用托管物业开展经营活动。

  3、托管物业在以下情形下发生毁损的,不应归责于乙方:

  (1)乙方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业的;

  (2)乙方按托管物业说明书所标明的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

  (3)乙方按托管物业通常的使用方法使用托管物业的;

  (4)托管物业发生的正常损耗、老化、破损、折旧等。

  5、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减少、扣除相应金额的经营收入分成款或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并在托管期满后10日内将托管物业交还甲方。

  7、托管物业仅用于经营出租使用,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客人进行严格管理,以免客人利用托管物业从事违法活动。

  8、乙方应当妥善管理托管物业,因乙方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而致使托管物业毁损、灭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经营期间乙方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如实地向甲方汇报托管物业的经营情况,随时依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抽查。

  10、如果甲方交付房屋时达到四星以上装修标准,乙方承诺提供五星度假公寓配套服务。

  11、乙方还依法享有及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日后所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通知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按如下地址进行:

  甲方:

  住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固定电话:

  2、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速递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地址或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速递邮寄的方式且不能确定具体送达日期的,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为送达。

  3、联络方式发生变更的,任何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式所做出的联络应视为有效。

  4、双方之间的通知除书面形式外,电子邮件也视为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各方保证,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本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项下之事务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全面且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以及其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的,即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为5000元/套人民币。违约方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约的,违约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按守约方要求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义务,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违约方经守约方催告后,仍未纠正,导致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款前述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无责终止合同。

  3、无特殊原因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迟延支付经营收入分成款超过15日的,除应按约定如数补交外,从第16天起还应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无特殊原因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15日的,从第16天起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套。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如甲方单方要求退出与乙方合作的,应获得乙方同意且应按照5000/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因甲方单方退出托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已为托管物业投入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各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本合同的,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处理好善后事宜。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顺延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当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且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对无争议的其他义务各方均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需在90日内签署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附件(标“必须”)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之效力:

  1、托管物业的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含小区和公寓的平面图)及当地房产交易中信出具的产权所属证明;(必须)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必须)

  3、托管物业附属设施清单;(必须)

  4、水、电、气表读数确认记录单;(必须)

  5、家电购买凭据复印件及保修单;

  6、有线电视用户手册及机顶盒卡;

  7、托管物业的房卡、门禁卡、购电卡、购水卡、购气卡等小区配备的相关卡;

  8、电话及宽带业务登记表;

  9、甲方信息登记卡(含用于收入转账的业主银行账户资料);

  10、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12、缴纳物业费(签署托管协议之日起一年内物业费)收据复印件。(需要)

  甲方(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武汉 市黄陂 区 横店大街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6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20387平方米;其中住宅 5166、2平方米;商业 5166、2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88、17 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88、17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 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物业

  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乌鲁木齐市(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为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安全、方便、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事项如下: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乌鲁木齐建筑面积: 平方米面积, 平方米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4、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本物业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5、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

  6、车辆行驶及停泊;

  7、住宅区档案管理;

  8、政策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 年月日。

  第四条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①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必须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其它用房等。

  ③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营活动中必要的帮助;甲方在楼宇工程竣工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区域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

  ①负责管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③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罚款、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④甲方有义务督促房屋装饰装修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时与乙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协议约定的内容。⑤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小区遗留问题:遗留问题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⑥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⑦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①根据国务院《物权法》之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②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 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③制订公共设施大、中修的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 施实维修方案;

  ④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⑤负责测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 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⑥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工作;

  ⑧乙方不承担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保管等义务。

  ⑨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⑩在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接管其他开发商的业务。

  第五条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x项执行;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社会物价水平的变动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商定后,按其核定的标准实行

  4、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其中包括:房屋主体部分、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等的维修、维护以及更新改造。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季度交纳一次,每次缴纳费用时间为当月1—10日。

  6、甲方委托乙方按计量和收费标准收取业主、物业使用人水、电费用,乙方按约定时间(当月1—10日)交付水厂和供电局,如果因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时缴纳水、电费用,产生的滞纳金以及造成小区停水、停电由业主自行承担。

  7、当月小区水、电总表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分户表抄表后产生的差额由甲方审核后,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实际数额分摊;

  8、业主转让和出租物业时,必须交清转让和出租之前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9、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非机动等车辆管理费归物业公司所有;

  10、甲方不以现金或者转账等形式支付前期物业发生的费用,但必须保证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到位,包括停车场收费系统、环保设施齐全。

  11、若甲方原因造成物业管理范围内空置房面积大于等于10%以上,甲方必须按照空置房建筑面积的60%支付乙方物业管理费。

  12、房屋建筑(主体)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维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主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主体维修基金费用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纳上述基金并配合维修。

  第六条 特约服务费:

  特约服务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线路等维修、养护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乙方自行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给乙方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甲方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的赔偿责任;

  3、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催缴,逾期不缴纳的,从滞交之日起按每天%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当月用工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超过违约金,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第八条 补充事项:

  1、修改协议,若无变化,按原合同执行 ;

  2、中水电收费系统必须采用智能充值收费 ;

  3、统一管理。

  4、小区的服务正常运行,故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过渡期的必要帮助。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本合同委托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也可以解除,如若解除合同,双方友好的结清各自费用。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协商的办法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市有关主管部门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执行自甲方交钥匙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兰州精诚鸿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临潭县市区内金洮花园、临潭饭店、金洮人家(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为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安全、方便、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事项如下: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临潭县市区内金洮花园、临潭饭店、金洮人家,

   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18600平方米;高层住宅面积: 3400 平方米;饭店面积: 15000 平方米;物业类型:多层、高层、饭店,面积四万平方米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4)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本物业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5)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

   (6)车辆行驶及停泊;

   (7)住宅区档案管理;

   (8)政策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五 年。自 20xx 年 9 月 1 日起到 20xx年 8 月 31 日。

   第四条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2)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必须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其它用房等。

   (3)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营活动中必要的帮助;

   甲方在楼宇工程竣工15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区域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

   (4)负责管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6)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罚款、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7)甲方有义务督促房屋装饰装修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时与乙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协议约定的内容。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小区遗留问题:

   遗留问题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9)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10)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国务院《物权法》之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3)制订公共设施大、中修的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施实维修方案;

   (4)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5)负责测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6)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工作;

   (8)乙方不承担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保管等义务。

物业委托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此协议作为乙方与武汉盛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时之附件,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写字楼物业基本情况

  1、承租区域位置:xx购物中心(原项目名称为:龙王庙商贸广场B区)B区楼号,面积㎡(本面积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物业管理费计算起始日:乙方自租赁合同约定日即年月日起支付物业管理费,并按计量的实际使用量缴纳水、电、延时空调费等费用。

  2、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元/㎡/月,合计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圆整),乙方需每季度支付一次物业管理费,每次应提前日支付。

  注:甲方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于支付下列但不限于下列发生的:公共区域保洁、保安、绿化费;公共照明费(不包括乙方专用的外墙店招和外墙广告位照明用电);物业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员工薪酬福利费;行政办公费用;公共设施设备(空调主机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外围公共照明等)的运行、维保费等。

  3、其他相关费用:

  3、1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2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3、3空调延时服务费: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物业服务内容提供标准物业服务。如乙方实际享受的空调服务超出约定时间,乙方须缴纳空调延时服务费,费用标准为0、2元/㎡/小时,面积按乙方所在楼层总面积计算,该延时费用在乙方缴纳当期物业管理费时一并向甲方缴纳;

  3、4代收代缴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甲方可提供水、电、燃气等项目的费用代收代缴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代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经营用水、经营用电。

  注:装修期水电费收取标准按《装修手册》执行,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转为经营用电收取标准。特种行业用水收费标准按照特种行业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将根据国家能源价格政策变化而作调整。

  4、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调整根据甲方服务管理状况并经过相关程序进行。

  三、物业服务内容

  1、写字楼共用部位的维修和管理

  包括写字楼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门厅、楼梯间、走廓通道等相连部位。

  2、写字楼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中央空调、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

  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5、公用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5、1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2公共区域内绿植、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6、公共安全秩序维护

  6、1维护公共经营秩序安全管理,包括门岗、巡逻等;

  6、2交通与车辆停放、进出的安全管理;

  6、3消防监控与安全管理。

  7、其他服务

  7、1商户装饰装修管理:详见《商户装修手册》之规定;

  7、2代收代缴水费、电费等服务;

  7、3受理租户的报修报建,并及时处理;

  7、4建立健全并管理租户的物业档案。

  四、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1、写字楼及维修管理

  1、1写字楼内有明显标志和引路方向;

  1、2写字楼维修及时率达100%,维修合格率达98%,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

  1、3写字楼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建立商户档案,随时可查。

  2、写字楼设施设备管理

  2、1所有公共设备图纸、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

  2、2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施设备齐全,使用功能齐全;

  2、3消防设备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4公共配套设施完好。

  3、写字楼治安、消防管理

  3、1以人防加技防的管理模式,加强对智能监控的有效管理;

  3、2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3、3保持消防系统(主要包括自动消防喷淋系统、自动烟感报警系统和自动消防广播报警系统)。

  4、写字楼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4、1对写字楼公共区域进行清洁与循环保洁;

  4、2对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4、3公共区域内合理摆设绿植、花木。

  5、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处理严格按照《客户报修管理办法》执行。

  6、写字楼中央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6、1中央空调供应时间与临界温度的规定

  6、1、1起供时间:按合同规定执行。如遇明显气候变化将适当调整;

  6、1、2起供临界温度:夏季最高气温32℃以上、冬季最低气温10℃以下时为空调起供温度(以天气预报温度为依据)。

  6、2临时加班使用空调规定

  6、2、1如租户在正常办公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30)内需延长空调供应时间(须4小时以上),应提前2小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费用按前述办法计算;

  6、2、2如租户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空调供应(须4小时以上),应提前1天(或8小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费用按前述办法计算。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对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安全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确保乙方经营环境的稳定与经营秩序的安定;

  1、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1、3根据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写字楼装修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有权制止一切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及装修制度的行为;

  1、4依据本协议之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1、5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区域的装修及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乙方未按图纸设计或违规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复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6在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检查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如遇突发或紧急事故时甲方可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进行抢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后必须进行情况说明;

  1、7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共设施的使用功能;

  1、8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甲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9保证按以上约定内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以确保乙方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有权要求甲方按服务协议约定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

  2、2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由甲方代收代缴的水、电公共事业费用;

  2、3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4应自觉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商户装修手册》相关规定,不得在沿江一号购物中心内从事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

  2、5乙方进驻写字楼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占用、损坏写字楼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2、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写字楼内的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2、7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迁移或增大水、电用量装置或空调的负荷,如擅自接驳、改动、迁移用电装置及负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如果乙方要对租赁区域进行装修,应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装修申请和全套施工图纸,经审核通过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后方可施工,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9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应加强防火、防盗等事项,因此导致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保险

  乙方租赁区域内人身及财产的有关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若乙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缴付。若乙方逾期未能缴付,乙方须按租赁合同的相关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乙方延迟支付超过30日,甲方除收取滞纳金外,还有权停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改动,乙方须按给原建筑物造成损失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清理费;

  5、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

  1、本协议的有效期与租赁合同期限相同,乙方在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此服务协议,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参照租赁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租赁合同与本协议均未规定的事宜,应及时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协议共5页,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受托方):广州__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甲方的________物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住宅

  2、坐落位置:________

  3、建筑面积:以物业产权登记证明为准

  第二条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购得上述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甲方保证该物业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并保证该物业的所有权完全归属于甲方。

  第二章物业的委托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管理该物业,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对该物业进行管理。委托经营管理不改变该物业的所有权性质。

  第四条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五年,自甲方向该物业出卖人支付所有购房款(以甲方出具的相关付款凭据为准)后的次月1日始计五年时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乙双方同意以该物业的总价款年回报率9%(税后)的固定的收益向甲方支付物业的收益。具体支付方式:按五年期计算分60个月期逐月支付,每月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收益。

  第六条为便于本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该物业的交付手续,乙方应予配合。

  第七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乙方有权将该物业出租、与他人合作经营,如有转让经营或发生重大经营变更,必须知会甲方。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因经营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电视费、营业税和经营所得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乙方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该物业进行必要的装修,但装修不得破坏物业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乙方应保证对该物业进行合法、合理的管理和使用。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期满,乙方不得拆除对该物业已进行的装修、装饰和不得损坏该物业设施,已安装的家私电器归甲方所有。委托经营期内,除正常使用损耗外,乙方应保证维护该物业以及该物业内各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

  第九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若甲方欲转让该物业,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甲方将该物业转让给第三方,必须告知购买方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并保证新的业主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不因该物业产权的变动而解除或终止,即本合同具备“买卖不破租赁”的效力。

  第十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三至六个月内,若甲方向乙方书面提出按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价款为基数上浮10%的价格转让该物业的,乙方应同意,并于委托经营管理期满前十五天内与甲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若该物业处于银行按揭状态,乙方须协助甲方办理银行贷款按揭事宜(若甲方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则由乙方负责代垫资偿还;甲方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在提出转让该房屋时同时提出),若银行同意并接受甲方提前还贷,甲乙双方应于银行办理涂销抵押登记后一个月内向房管部门递交产权变更的交易手续。

  第十一条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若委托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物业的业主中有不低于60%同意继续将其物业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且乙方同意继续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甲方应无条件按本合同约定的收益率或甲乙双方另外协商的条件重新续签委托经营合同,且合同期不低于五年。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不同意继续接受委托对甲方物业进行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享有出售该物业的权利,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确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如需将物业转让给第三方,有要求乙方提供展示场地和便利的权利,乙方应予配合。

  第十四条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包括甲方授权代理人,代理人须有甲方的书面授权,并将授权委托书交由乙方备案,且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有一位代理人)享有自己或携带亲友免费使用本合同约定物业或与该物业所属同类型物业每一年度不多于30天且每月不多于3天的记名免费使用权,但须至少提前十个日历日向乙方预约,由乙方安排入住时间、地点,甲方经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短信或者微信确认后,可按时入住使用相关物业。同类型物业,是指在乙方受托经营管理的物业中,与本合同约定物业相类似、面积接近、所处位置相邻近,但楼层、位置、朝向及装修格调不尽一致的物业。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甲方免费使用相关物业的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内如需入住上述物业的,需按入住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依上述第十三条约定,甲方免费使用相关物业的,每年免费使用期限不足30天的,乙方不作额外补偿;使用期限超过30天的,超过的时间甲方必须按该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额外支付相关费用,但可在对外营业价基础上享受优惠折扣(具体优惠折扣标准以入住时的标准为准)。甲方若需入住与本合同约定物业不同类型的物业,需按相关物业的对外营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委托经营管理关系解除后,该物业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的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乙方受甲方委托有权对该物业进行日常的维护及修缮,并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该物业进行合理装修布置,收取经营管理该物业所产生收益。

  第十九条乙方需承担该物业的经营管理及使用费用,承担经营管理的风险,并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收益。

  第二十条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将该物业进行出售的,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甲方依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通知乙方使用相关物业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合理安排。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但赔偿责任额度以该物业的总价值的30%为限。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该物业的总价值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没有及时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的,每逾期一天,需按拖欠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度以不超过拖欠的款项数额为限。如发生多期拖欠,则分别按各期拖欠时间分别计算违约金。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付款凭证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年__月__日

物业委托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容 积 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等。

  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污水管道的疏通、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7、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

  8、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五条 专有部分的维修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六条 物业办公用房

  1、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2、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3、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4、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八条 费用的支付

  1、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2、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3、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4、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费用争议的解决

  1、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2、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条 停车收费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4、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二条 维修基金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1、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2、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3、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4、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三条 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2、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3、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4、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物业委托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_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_套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环荩?环荼ㄊ形镆抵鞴懿棵疟赴浮?

  (三)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汇总9篇】相关文章:

1.物业委托合同汇总7篇

2.物业委托合同汇总五篇

3.物业委托合同汇总6篇

4.关于物业委托合同汇总8篇

5.关于物业委托合同汇总九篇

6.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7.学校物业委托合同

8.物业委托合同3篇

9.物业委托合同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