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书心得

时间:2022-12-14 12:26:56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家》读书心得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这样就可以通过不断总结,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家》读书心得

《家》读书心得1

  因为眼睛近视的原因,我平时很少看电视,但有一个节目我每期都看,爸爸妈妈还鼓励我看呢!这就是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的“远方的家”。这是一个向全世界介绍中国的旅游节目,每一期都介绍我国一个不同的地方,既有繁华的大都市,又有遥远偏僻的乡村小镇;有神奇壮美的自然风光,也有历史与现代的人文景观;但我的最爱要数各个地方千奇百怪的特产和小吃。一想到这些美味佳肴,我都忍不住直流口水。

  那一望无际的油菜花田让我印象很深,想一想吧,金黄的花海直到远方,望也望不到边,是多么美妙的画卷啊,成龙的一部电影还在这拍过外景,这就是位于我国云南省罗平县的油菜花田,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片油菜花田,面积有四十万亩呢,都载入世界吉尼斯纪录了。看完了花的美景别忘了尝尝当地布依族的“五色花米饭”哦!这花米饭是用不同的植物汁液染色做成的,有红、黄、白、蓝、紫五种颜色,所以取名叫五色花米饭,看上去就觉得很好吃,嘿,我的口水又出来了。唉!看了这些节目我知道了祖国各地有趣好玩的地方真是好多好多,地方特色的可口小吃更是数不胜数,我还记得大连的海参和海胆,宁静神秘的泸沽湖,江苏南通的“长江三鲜”,是指鲥鱼、刀鱼、河豚鱼三种味道特别鲜美的鱼,我是最爱吃鱼的,从小爸爸就说吃鱼聪明。反正好地方好东西等等、等等太多了!

  观看这样的电视节目,我可以学习很多地理、历史知识,了解不同的风俗文化,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爸爸妈妈鼓励我看的原因吧,祖国大地的美丽神奇让我惊叹,丰饶的物产让我心动,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走遍祖国的名山秀川,吃遍各地的风味美食!

《家》读书心得2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寄居蟹一直住在别人家的屋檐下。寄居蟹多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啊!但是,用石子建一个坚固的房子,他嫌太苦太累。用木片钻个洞,建个房子,他觉得不够气派,也害怕被海水泡烂。

  有一天,寄居蟹在海边发现了一个可口可乐的瓶子,这个瓶子很像一座红色的宫殿。于是,寄居蟹决定在这里安个家。到了傍晚,寄居蟹要睡觉了,他钻进这个可口可乐的瓶子,美美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天亮了,寄居蟹醒来,看了看外面,他目瞪口呆。四周没有了沙滩,他只看见了一棵又一棵的树。原来,昨晚的一阵大风把自己的家连同自己吹到了树林里,他哇哇的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吵醒了树上的长尾猴,长尾猴很同情寄居蟹,又把他送到了沙滩上。

  海龟、海螺看见被风吹走的可乐罐子又回来了,大家议论纷纷,寄居蟹躲在里边不好意思出来。

  等到天黑,寄居蟹才出来,他用钳子在沙滩上挖了个沙坑,把瓶子埋了下去。寄居蟹用了整整一晚时间盖好了房子。

  天亮了,一只海龟第一个发现了红色的宫殿。海螺惊奇的问道这个宫殿会是谁的呢?“是我的!”寄居蟹得意洋洋的走出了这个宫殿。

  从此,寄居蟹的这个家再也没有被风吹走了,寄居蟹也有了一个漂亮的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要想有收获,必须要付出劳动。

  好词有:气派、坚固、宫殿、可乐罐、羡慕、礁石、蟹钳、探出、

  好句有:“他开始用蟹钳使劲的挖着沙,挖呀挖呀,蟹钳都挖疼了,终于挖出了一个沙坑。”

《家》读书心得3

  有一位作家这样说过,他从不看最近五年内出版的书。他的道理简单又科学:一本书如果经历了五年的时光洗礼,还能占据在头排书架的位置上,或者说还能被读者提及,这就不会是一本烂书。按照他的方法,我也如此这般地去寻找电影。电影实在太多了,看惯了五颜六色、光怪陆离的画面,听多了喧闹鼎沸、乱作一团的人声,如果电影开场前二十分钟还没有激烈的打斗、疯狂的赛车和惊险的狙击、跌宕的剧情,就很难再坚持看下去。以这样的标准,《何以为家》恐怕是要落选了。

  不敢去网上看其他的影评,担心别人的思考会影响自己的感受。小主人公扎因控告自己的父母生下了他,却没有好好的抚养他。父母也振振有词:都是贫穷的原因。我非常理解扎因父母的处境,因贫穷所带来的难堪与无助,这种排山倒海的力量,是倾盆而下的冰水,是一种摧毁式的打击。

  现在,稳定的国度、昌盛的社会免除了我们在物质上的后顾之忧。父母,这是一种无需技能、无需认证、无需资格便能上岗的职业。况且,无论你的表现优秀与否,没有人会轻易让你下岗。作为父母而言,孩子可以有很多,可以收养领养,可以挑三栋四,甚至可以失而复得。可以要,也可以不要;可以管,也可以不管;可以把他放在福利院的草丛边,也可以把他紧紧贴在心窝上。对孩子来说,别无他路地选择了我们,充满信任地接纳着我们,用他们的一生作为赌注,付出的代价是多么的昂贵且又不可逆转、不可轮回啊。孩子把父母作为世界的一切,以父母的言行视为人间最规范、最崇高的模版。

  好友彭海涛说,孩子来到我们身边,是来教育我们的,是我们的老师。

《家》读书心得4

  今天下午看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这本书的价值。我只想简单说明一下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看到“痴情女”和“路漫漫其修远兮”,感觉很难过,很压抑。泪水绕着我的眼睛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我看完了。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是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觉得很难受很难过。多少个字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苔丝——的纯真之美。她是一个美丽的乡村女孩。虽然她有贵族血统,但她依然单纯美丽。它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优雅和纯洁的表现。她有一颗纯洁自然的心,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没有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过上不同的生活。然而,16岁的乡下姑娘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突然知道自己是大贵族的后代,想通了如何享受贵族生活,于是他强迫苔丝娶她。结果,天真的苔丝遇到了那个毁了他一生的男人。他是苔丝命运中不可避免的敌人。它带走了苔丝所有的梦想和追求梦想的能力,带走了苔丝年轻纯洁的欲望。可是,我们天真无邪的姑娘还是那么纯洁,那么单纯,让人珍惜。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她去了几百英里外的一个奶牛场工作,在那里她遇到了第二个她不应该遇到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一个她真正爱过的人,但我一直认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虚伪。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整个身体将是悲惨和迟钝的。然而,克莱的出现在悲剧背后涂上了更深的颜色。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他梦游的时候也不会表露自己的感情。然而,他仍然被道德所束缚,无法接受这一切的突然。

  正是因为苔丝独特的纯洁,克莱爱上了她,向她求婚。是苔丝自己窒息了对克莱的爱的涌动。他用他的爱伤害了那个无辜的女孩,给了她幸福的希望,也抹杀了这一切。她用全部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然而,当苔丝向情人坦白自己受伤的过去时,所谓的情人犹豫了,詹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因为她不理解她的情人,感情也不坚定。

  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向亲人展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她残忍的爱人却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他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到了他对苔丝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扭曲违背了他表面上所鄙视的宗教时,他别无选择,只能退缩,他是那么的开放不羁。

  苔丝以后又要独自面对生活,还要对父母隐瞒真相,假装很开心,从那点生活费里给父母寄钱。随着克莱的离开,苔丝从事着最肮脏、最累人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磨难。这个时候,那个一直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始终记得,有一天,丈夫可以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很幼稚。

  苔丝喜欢克莱,视克莱为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说他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一切思想都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那么苍白无力。美貌和高贵的血统可能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很天真。

  苔丝看到克莱回来的时候伤心欲绝,苔丝也伤心欲绝。她抑制不住内心的仇恨,拿起刀,在刀头上发泄了多年的屈辱和艰辛,刺伤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然后他跑到黑暗的路上,追逐她的天使.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却以悲惨告终。一切都很平静。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心爱的人经历了一次真正的蜜月,这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也是她最终获得自由的一天。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了死胡同。在最后也是最漫长的一个快乐的夜晚…在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次日出,她带着对生活的遗憾和对另一个美好世界的爱。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善良无辜的女孩最后会这样。她怎么了?漂亮?无辜?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才是你美丽、悲伤的源泉。

《家》读书心得5

  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甚至是不同意的。我始终坚信着:生活是可以靠人来改变的,人是可以做生活的主人的,因为“人定胜天。”

  《家》这本小说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述了高公关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精神。作者写作这篇小说,一是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憎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来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另一个是为青年一代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由于岁对旧制度的深恶痛绝,对广大青年的诚挚热爱。

  作者通过《家》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生动形象地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使《家》充满了信心,希望和力量。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生活的道路。”《家》也正是表达了这种不屈于命运安排,渴望征服生活,创造生活的精神和意志。生活中,处处充满了挑战,处处有激流,也许有人说:“我们应该随遇而安。”这不乏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平静安稳。但我想问:“我们为什么要有生命?”“我们生活来做什么?”难道就是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吗?罗曼罗兰说过:“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的不错。生活的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间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生活中,我们应时刻怀有一颗战斗之心,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即使不知道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但自信,充满战斗力是我们应时刻保持的态度,并且在战斗的过程中吸取一些教训,总结一些经验,为下一站的到来做准备。即使面对挫折,也应该越挫越勇,甚至要感谢失败,是它们,让我们成熟与成长。

  山中的激流不会因为一瞬间的阻碍而停止动荡,它们会竭尽全力创造出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那面对生活的激流,我们又该如何呢?难道是将自己与世隔绝,任激流在周围澎湃吗?任生活所左右吗?有人说过,路本没有,因为走的人多了,便成了一条路。路是人走出来的,那生活不也是吗?面对生活,我们应将自己放在主动的位置,去征服生活,在时光的磨砺中学会生存,在生活的激流中学会成长!

《家》读书心得6

  看完《何以为家》这部电影,我最深的感触就是真实。这世界就是真实的,多彩的幻影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

  《何以为家》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12岁左右的男孩扎因艰苦而悲惨的生活。扎因出生在黎巴嫩社会的最底层,父母因贫穷无力教养孩子,却又一个接一个的生孩子。他们让扎因喝其他兄弟姐妹干活帮忙补贴家用。孩子们从出生开始就没有太多平静快乐的时光,总是对在生死边缘奋力的挣扎。

  原本我已经做好了在影片结束之后迎接一个哭得稀里哗啦的自己的准备。可事实是,从影片开始到结束我并没有留下眼泪,只是感觉心里堵得慌。

  扎因以最真纯的内心不断叩问这个残酷的世界,不停地想要寻找世事为何如此的答案。当他遍体鳞伤地坐在牢里,才知道没有人能给他回音。从一个12岁的男孩眼里,我感受到了绝望。

  可他原本是一个那么善良,勇敢又有担当的孩子。他担心妹妹被卖给别人当老婆,为妹妹洗去沾满血的裤衩,偷拿家里的钱,准备带着妹妹逃离,虽然并没有成功。即使他在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无比艰难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坚持带着小犹纳斯,像侠客一样行走在这贫瘠的土地上。他们苦中作乐,利用光学原理,将别人家的电视应到镜子上,模拟配音,乐在其中。我喜欢扎因用自制小拖车带着犹纳斯的背影,那么坚毅,勇敢。用瘦弱的肩膀扛起所有所有的苦难。可是除了苦难,除了贫穷扎因心中还有着对妹妹犹纳斯的爱和责任,让我思绪万千。

  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戮,就不会有像扎因一样的流离失所的人们,所以,我希望世界是和平的;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戮,所以,我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家庭的温暖,都能和我一样快乐成长。

《家》读书心得7

  你有家吗?那你会了解“家”在桥洞的感觉吗?

  《桥下一家人》主要描述了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阿曼德,他的家就在漂亮的巴黎塞纳河的桥洞里。一天傍晚,他回“家”时却发现自己的“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和一只小狗霸占了,生气的老人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不断的交流与接触中,在三个孩子不断地叫他“爷爷”时,老人善良的心逐渐逐渐的软化起来。孩子们的妈妈白天要工作,老人便帮忙照顾他们。带他们上街去看新鲜的事物,让他们了解巴黎繁华的另一面;并带他们去认识新朋友.......但孩子们想要的并不是这些虚无缥缈的表面,老人深深的知道,孩子们最需要的其实就是一个真正的家,而不是在桥底下的“家”。老人决定实现孩子们的愿望。他以崭新的面貌改变了自己,并找到了一份宝贵的工作,万幸的是,这份珍贵的工作还能为老人提供一间房子。善良的老人将和孩子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属于孩子的真正的家。

  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获得国际大奖的书。我真真切切地喜欢上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不管房子有多大或者多小,豪华或者简陋,只要充满爱和欢笑,就是一个温暖的家,就是一个让人向往的家。

《家》读书心得8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

  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

  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

  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

  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

  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

  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

  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

  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

  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

  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

  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

  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

  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

  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

  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

  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

  新思想没有错。

  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

  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

  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

  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

  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

  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

  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

  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

  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

  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

  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

  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

  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

  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

  《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

  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

  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

  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

  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

  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

  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家》读书心得9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的故事描述了贫穷与贫穷之间的爱与温暖。

  故事中的主人公阿曼德是一个流浪汉,他是“受不了孩子”的人,因为他“怕孩子们会偷走他善良的心”,“怕一个家会拴住他的自由”。然而,当他在桥地下遇到三个孩子和他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组成的一家后,他的思想逐渐发生了变化。凯尔西特夫人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很大的信心。

  在故事的结尾说到,阿曼德的心已全被孩子们“偷”去了,他的自由也被这家人拴住了。这家人愿意认这个与他们不沾亲故的老人。

  阿曼德作为他们的爷爷,而阿曼德也愿意当他们的爷爷,最后还为他们去找工作,阿曼德找到的工作能为他们提供住所。这样,阿曼德是一个有家的人了,他有工作了,他不再是流浪汉了。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东西都打不败它。

《家》读书心得10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

  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的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他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是,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失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就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家》读书心得11

  千家诗》和《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是我国古代学生启蒙读本,流传很广,影响深远。作为国学经典和文学艺术瑰宝值得当代青少年细细品尝。

  捧着这本薄薄的《千家诗》,传来一股久远的气息。这本书的年龄是我的两倍,装帧从右向左,文字是竖体,泛黄的书页上留下了时光的印记。

  书中收录了唐宋两代的七言和五言的绝句和律诗,有的借景抒情,有的托物言志;有的感叹怀才不遇,有的表达思乡惜别之情。由于是启蒙读物,大多内容浅显,语言优美。描景的以描写春天景物居多,其中写早春景色最多。“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多妙!游丝般的春雨滋润万物,新草初长,远看绿成一片,近看却发现只有稀疏的绿色夹杂在其中,抒发了作者欢喜之情。“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李白不愧为诗仙,尽管眼前不得志,他相信自己一定能乘风破浪,建功立业,到达理想的彼岸。“癫狂柳絮随风舞,轻薄桃花逐水流”作者杜甫将柳絮桃花比作人,用“癫狂”“轻薄”来形容,后来桃花柳絮也就成了一般势利小人的代名词。

  当时居住在成都草堂的杜甫,忧国忧民,怀才不遇,此诗寄托了诗人对黑暗现实的深刻不满,和政治理想不能实现的苦闷。“因过竹院逢僧话,又得浮生半日闲”作者长期不得志,到了暮春时节,偶然登山觅春,与山中僧人闲话,不知不觉在纷扰尘世中得到半日清闲。意境悠远,浑然天成。“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朴素直白的语言,意义惜别之情溢于言表,令人动容。

  只是这些优美的诗句,只有中国人才能得到它的精髓。第一,古诗联系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融合了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其次,古诗很讲究平仄,韵律,对仗工整,读来朗朗上口,富有韵律美,有些诗本身就被用来弹唱,如乐府诗。古诗也很讲究用字,古代有“一字师”的典故。如“僧敲月下门”的“敲”,“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绿”都十分传神。若不懂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古汉语,是无法理解的。若将古诗翻译成外文,则只能让读者知其大意,却味同嚼蜡,无法领会古诗本身的魅力了。

  古诗确是中国独有的艺术瑰宝,我们应将它不断地传承、发扬。

《家》读书心得12

  夏日的午后,阳光暖软,从窗缝和门缝后悄悄溜进来,在地上、墙上留下影迹,一排排,整整齐齐,像琴键一样。我左手托着下巴,另一只手轻轻翻动《千家诗》的书页。

  还记得那个酒入愁肠,七分化为月光,余下三分化为剑气的李白吗?“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是他在赞美杨贵妃的倾世姿容。“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是他流放夜郎时依旧孤傲清高的性情。“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是他背井离乡,想大醉一场,忘却对故乡的思念,豪情万丈。“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是他送别朋友时的依依惜别之情。邻家传来一首《长安忆》,清丽伤感的音调让我恍若梦回大唐,好像看见李白衣袖飘飞间留下一片康桥彩云。李白的诗词或华丽,或浪漫,或豪放,都令我回味无穷。

  让我最欣赏的是孙逖的《宿云门寺阁》。“香阁东山下,烟花象外幽。悬灯千嶂夕,卷幔五湖秋。画壁余鸿雁,纱窗宿斗牛。更疑天路近,梦与白云游。”云门山下,缕缕佛香缭绕着寺阁,繁花如烟似梦,飘渺梦幻,那里幽静美丽得如同世外桃源。红日渐渐西沉,晚霞把天空渲染得流光溢彩。寺阁悬起灯盏,四周的山峰高大险峻,像一道道屏障。寺阁的布幔又被卷起,与五湖的秋色相对。壁画褪去了往昔华丽鲜亮的颜色,只剩下了南飞的鸿雁。不光是诗人,我也怀疑天路是否已近在眼前,与白云同游天界。这样的美景,怎能不让人陶醉?

  犹记当时年少,窗外传来朗朗读诗声,未脱去童稚的调儿拨动了我的心弦。那来自遥远时空的淡淡情思,如同一位手执书卷的美人,惊鸿一瞥,天地顿时失去了应有的颜色。

  渐渐长大,不再满足于摇头晃脑地读诗、背诗,便拿着毛笔学学那些儒雅的诗人,抄诗、品诗,有时也会幼稚地写写根本就不成调的小诗。每当笔尖轻轻掠过纸上,墨汁流淌,形成字迹,心里就会产生一种极大的满足感,仿佛一笔一生莲,笔笔莲花开。

  有时看着一首首诗词,心里也会做做梦。远离俗世的喧嚣纷扰、灯红酒绿,在青山隐隐、绿水悠悠的地方驾一叶扁舟,独自一人遨游天下,寻一寻谪仙人李白,讨一壶陈年佳酿,绣口是否也能如他一般吐就盛世云烟与繁荣;见一见陶渊明,体验一下“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隐居生活。

  不得不承认,诗词就像一杯香茗,氤氲着久久不散的醇香;不得不感慨,人生路漫漫,若能诗词常驻,诗情永驻,也算幸事!

  阳光轻笑,从指尖,从书页上跳跃。诗词传唱千家,古典魂韵流传千古。我愿在这慵懒的午后,捧一卷清雅的《千家诗》,偷享清欢乐浮生, “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家》读书心得1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儿童读物《百家姓》,作者是北宋年间吴越钱塘地区的一位儒生,全书一共涉及到504个姓氏,以此排列,宋朝的皇帝姓赵,所以赵排在了第一位。《百家姓》里从各姓的来源、名人、名事来演说他们的历史和名人故事。比如说我爸爸姓谢,关于谢氏起源有3种说法:

  1、谢姓出自姜姓,是炎帝后裔申伯的后代。

  2、出自任姓,为黄帝之后。相传黄帝之子25宗。

  3、为他姓改为谢姓。

  据《旧唐书不文苑传》,卫州人谢偃之本为鲜卑族人,姓直勒氏,后改为谢氏,亦为河南谢氏。主要以广东、江西、湖南等分布较多,约占全部谢氏人口的36%,安徽的谢氏人口分布相对较少,但我的家乡有一个村子全部是谢氏家族,听爸爸说,我们就是爸爸的爷爷辈从那里迁来的,现在我们都还有联系呢。

  谢姓历史悠久,杰出人才不绝于史,从古到今出了不少名人呢。如古时候东晋的谢安,曾率领弟谢石、侄谢玄、子谢琰迎战苻坚的百万大军,在淝水一战中大获全胜,使晋室赢得偏安于江左的机会,谢氏家族从此也成为东晋的高门世族;南朝诗人谢灵运开创了中国山水诗一派,世称“大谢”,其后人谢朓,则为永明体作家中的代表诗人,世称“小谢”,二人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等、当代有中国音乐人、歌手、词曲唱作者、演员、老板、商人、特效制作人、青年企业家、朝霆创始人的谢霆锋;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的著名主持谢楠及著名的模特谢东娜等等许多名人。我们学校也有几名谢姓的同学,想不到我们谢氏家族有那么多杰出人物,我要以他们为榜样,不怕困难,努力学习,好好生活,要对得起自己的姓氏,不给自己的祖先丢脸,立志长大后为家族争光,做社会有用的人才。

  读了《百家姓》,我感觉有了动力,有了奋斗的目标,对自己的谢氏产生了自信和自豪。

《家》读书心得14

  今天我读了一本获得国际儿童文学小说大奖的小说——《桥下一家人》。

  今天,我读完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讲了: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巴黎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住着有一个叫阿曼德老流浪汉,他在大桥下遇到了一个傲慢的女人和三个小孩,三个孩子让阿曼德给他们当爷爷,请求他不要离开,阿曼德找到了家的温暖,后来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看见了许多有趣的玩意,遇到许多离奇的事,他们一直生活在一起。我认为老流浪汉很伟大、很善良,因为当孩子们住在他的桥洞里时,他不但不生气,而且给他们东西吃。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得到孩子的尊重与孩子妈妈的认可。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冬天的寒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让我深深地感到了家的温暖。让我们去体谅别人,在心中装下别人,哪怕是钢铁也会被融化!

《家》读书心得15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繁华的法国首都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名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晚上,当他返回住所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孩子和一条狗给占领了。阿曼德既吃惊又生气,要赶他们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交往中,阿曼德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外出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孩子们也把阿曼德当成自己的爷爷。阿曼德又找到了家的感觉,感受到了温暖。他也知道孩子们很想有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在一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面貌谋到了工作,和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撑起了他们自己的家。

  亚马逊书店的人推荐这本书时说:这是一本传统的,优美的,含着泪水与微笑的,蕴藏着爱的力量的书。我看到他们生活得很难时,自己想掉泪,看到他们高兴时,我也忍不住大笑。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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