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场站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3-02-04 10:01:16 自评报告 我要投稿

光伏场站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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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场站绩效自评报告

光伏场站绩效自评报告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180万元。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在永宁乡永宁村建设一座村级光伏电站,282块光伏板,型号LR6-600PH-355M、一台逆变器,型号SG100CX(COM1-001)_001_001。

  在永宁乡笼册村建设一座村级光伏电站,282块光伏板,型号LR6-600PH-355M、一台逆变器,型号SG100CX(COM1-001)_001_001等。

  在永宁乡阿朝村建设一座村级光伏电站,282块光伏板,型号LR6-600PH-355M、一台逆变器,型号SG100CX(COM1-001)_001_001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工程在解决群众生存困难的同时,也解决城市用电需求,通过解决群众用电困难问题,进一步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健康生活质量,在此基础上保障他们的发展权,逐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它是一个保障基本生存权的宏大的社会公益工程,对于广大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的福利和权益将发生深刻的积极影响。同时可带动项目周边开展产业合作、经济交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基本生存权的宏大的社会公益工程,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739户3091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组,确保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由镇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从镇属相关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绩效目标跟踪工作队伍,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确保各项绩效目标顺利实施。

  2.组织实施。

  财政积极筹划,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绩效目标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绩效从目标申报到项目实施再到项目完成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全程监督指导,对存在偏差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由财政所专职人员负责绩效目标日常事务工作,并对绩效目标的进度及时跟进并督促相关部门按时上报。

  3.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9月30日收到批复218548.78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10月13日支付218548.78元。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设立项目资金管理小组,公开招投标并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合规使用,成员如下:

  组 长:张 猛 乡纪委书记

  副组长:陶 燕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马锦波 永宁乡农经站站长

  陈晓光 永宁乡财政所所长

  龚红琴 永宁乡农经站工作人员

  朱红英 永宁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赵清宇 永宁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报账管理制度。报账做到资金明细、票据齐全、合规合法。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把握资金投向,按照“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帐制,管好用好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的`管理,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项目办,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组 长:李志国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张 猛 乡纪委书记

  陶 燕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徐长进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马锦波 永宁乡农经站站长

  陈晓光 永宁乡财政所所长

  刘红刚 永宁乡供水办主任

  刘跃成 永宁乡项目办主任

  龙 梅 永宁乡扶贫专干

  张炳全永宁乡永宁村党总支书记

  周云涛永宁乡笼册村党总支书记

  尹文兴永宁乡阿朝村党总支书记

  项目实施必须按照国家、省、州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执行,实行计划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领导小组负责制,做到集中布置,统一规划、统一施工,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基本程序进行办理,按工程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合格,争创优良,按期完工。

  1. 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方位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2. 建立群众监督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所有项目的资金、物资、工程管理等都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监测评价的职能,加强过程群众监督,对工程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纠正;三是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工程管护制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在该项目建设中,实施工程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开展建设,控制好建设成本,节约工程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内容。

  2.项目完成质量

  通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并了解受益村相关代表,一致认为工程建设质量合格。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该项目严格按照预期绩效目标实施完成,达到了预期工程建设效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完成进度100%。该项目完成内容为:

  在永宁乡永宁村建设一座村级光伏电站,282块光伏板,型号LR6-600PH-355M、一台逆变器,型号SG100CX(COM1-001)_001_001。

  在永宁乡笼册村建设一座村级光伏电站,282块光伏板,型号LR6-600PH-355M、一台逆变器,型号SG100CX(COM1-001)_001_001等。

  在永宁乡阿朝村建设一座村级光伏电站,282块光伏板,型号LR6-600PH-355M、一台逆变器,型号SG100CX(COM1-001)_001_001等。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20xx年永宁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经济发展要求,通过项目实施,将有效改善项目区用电条件,有效增加群众可供用电量,全面解决群众用电困难问题,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供强有力保障。

  20xx年永宁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项目区将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项目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项目实施,可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经济收入,逐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十分明显,其政治、经济意义重大,促进致富效果十分明显,覆盖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739户3091人。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为确保项目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镇积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项目监管,以资金使用效益为重要评价手段。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92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扶贫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xx〕134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绩效评价结果采取“四个相结合”加以应用,即: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相结合,与通报、报告和公开相结合,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客观公正的对20xx年永宁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光伏场站绩效自评报告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县财政下达我办光伏扶贫其他费用资金85.014万元,全部用于发展光伏扶贫产业。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要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3个乡镇25个项目共85.014万元资金使用的效果情况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均及时安排到相关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各项资金按照按规定进行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报账严格规范,资金专款专用,已完成的.项目能及时完成报账。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效,解决扶贫产业项目保障问题。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调查,因项目的实施,使贫苦农户对通过产业致富看到了希望,受访农户满意率达到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调查核对,此次安排的项目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此次绩效评价情况采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光伏场站绩效自评报告3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xx年泌阳县高邑镇谭园村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财政扶贫资金下达预算204.3万元。项目申报按照村级申请、乡(镇)审核、行业部门论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申报,并实行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纳入20xx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并按照相关规定出库实施。

  2、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带动高邑乡谭园村268户610人增收,每年人均增收1000元。通过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5万元。项目实施后产权移交村集体所有。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泌阳县扶贫办高度重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财政资金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提前申请、管理和使用。自评工作采用全面评价、重点评价与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项目共下达资金204.3万元,资金文号为:《关于下达泌阳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泌财预[20xx]15号),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扶贫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下达资金文件,目前已到位资金204.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执行报账制,根据项目申报实施,未出现挤占、挪用、截留现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批复文件要求,结合施工合同,已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共新建:3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一座。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带动高邑乡谭园村268户610人增收,每年人均增收1000元。通过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5万元。项目实施后产权移交村集体所有。受益群众满意度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后,项目完成情况已泌阳县网站、乡镇政府、村委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光伏场站绩效自评报告4

  一、项目基本概况

  20xx年 7月,市委、市政府两办正式印发《冷水江市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冷水江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安排,我市拟定全市14个省级贫困村每村建设一座光伏扶贫电站,14个光伏扶贫电站分两个年度一次性实施完毕,20xx年建设6个村光伏扶贫电站,20xx年建设8个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总额为1770千瓦,投资总额为1204万元,业主为冷水江市精准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发电收益归电站所在村集体所有,收益对象包括村集体、贫困户,主要用于各村的小型公益事业、公益岗位工资以及贫苦户的小微奖补。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次下达了娄底市奖补资金32.9万元,该资金将全部用于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我市所有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在冷水江市精准扶贫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建立了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因电站建设支付工程款使用必须经建设单位申请,领导小组、精准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等多部门签字审核,分管副市长签字同意后,方能进行拨付。工程竣工结算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财评和审计。

  20xx年,我办根据工程进度及合同条款,与湘能公司共结算工程款500万。其中包括本次下达的娄底市奖补资金32.9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聘请了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量进行了测算,经财政部门对工程量进行了评审,在娄底市交易中心面向全国进行了公开招投标。经公开招投标确定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湘能楚天电力有限公司。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工作,于20xx年7月成立了冷水江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直部门分管副职任成员且各安排1名联络员配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发改局(能源局),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实行5加2,白加黑工作制度,遇到问题立即奔赴现场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下到建设现场,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督促电站建设进度。同时建立了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微信群,加强了各单位的联系,迅速、有效的调度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的相关工作。

  20xx年10月,经请示省里批准、我市主要领导同意后,组织了相关市直相关单位、监理单位、村委会,完成了对全市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20xx年12月,根据省、娄底市要求,我办聘请了第三方上海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市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工程完成了检测验收。

  四、项目绩效情况

  我市《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公开招投标文件以及EPC总承包合同中均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明确了对光伏组件、逆变器以及其他配件、材料的要求,光伏板均采用湖南红太阳公司的A类产品,逆变器采用国内知名品牌。为确保光伏电站建设质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对设备采购企业进行了现场考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技术标准,采购了国内一线品牌的优等产品,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我市组织的自验收和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电站的.光伏组件以及其他配件、材料进行了检测,均达到了验收合格的标准,没有以次充好的情况。

  电站建设施工方面,我市光伏扶贫电站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没有出现光伏阵列散架、歪斜等现象。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监理单位每天对各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第三方检测公司作出了符合规定要求的结论报告。我市光伏扶贫电站设计寿命为25年,电站主要光伏组件质保期为5年。

  电站建成运行发电后,为了加强对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营管理,提高发电效率,市政府出台了《冷水江市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办法》,目前我市所有电站由EPC总承包单位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运营平台”实行APP管理,时刻监控电站运营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同时,我们建立了“光伏扶电站运维微信群”,及时的对各电站运维进行管理。同时,要求各村选出1-2名电站日常运管人员,建立日值班台账,主要负责电站日常运维及卫生清扫等工作,并于20xx年5月举办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培训班”对各村的日常运管人员进行培训,于20xx年2月27日我市召开了光伏扶贫工作会议,研究确定了电站运维管理的合同签订、运维人员工资标准等事项。

  全市光伏扶贫电站陆续建成运行发电截至目前,全市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为150万度左右,发电收益达125万元左右,为我市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全市脱贫攻坚考核中,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市委、市政府评定为行业扶贫先进单位,被市人民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

光伏场站绩效自评报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光伏发电项目是湖南溆浦县光伏精准扶贫项目,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2、项目绩效目标: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1.05MW,本项目选定多晶硅光伏组件,18个村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在指定点八门村和平村交界处安装太阳能支架采用固定式钢结构。该光伏组件按25年累计衰减不超过20%,本项目运营期内25年总发电量为2175万KWh,年平均发电量为87万KWh。带动增加18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67万元以上,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9696人。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于20xx年11月10日,成立光伏扶贫发电站项目绩效工作领导小组,由溆浦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周钊任组长,湖南红花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务部孙征武、产业发展部舒鹏飞、运维部杨旭、中科恒源(益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周晋为成员。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光伏扶贫发电站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对资金管理和使用及最终取得的绩效目标情况作自我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该光伏电站项目总预算资金530万元,第一批到位246万,第二批到位284万,目前已全部到位且已经支付。

  (二)项目实施情况

  1、光伏电站项目由湖南红花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中科恒源(益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在湖南溆浦县双井镇和平村及桥江镇八门村新建装机总容量1.05兆瓦光伏发电站,20xx年完成建设投资530万,受益村18个。项目已经全部达标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实现实际装机总容量达到1.05兆瓦,年发电量达87万千瓦时,目前发电站发电数据已经实现电力联网监控系统对接,发电情况可实时监测。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项目完成实际装机总容量达到1.05兆瓦规模,年发电量达87万千瓦时,按照目前平均电价0.85每千瓦时计算,年发电量经济收益达67万元,经项目运行情况实现带动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指标67万元以上,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数达2707户,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9696人,经济效益显著。

  2、项目的效益性分析:除了经济效益显著,同时光伏扶贫工程既开发了当地优势资源,又增加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现金收入,年收入超过67万元,还加强了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地方政府欢迎、项目业主积极、贫困老百姓拥护,是一举多得、各方共赢的各项效益显著的好项目。太阳能电站的生产过程是将当地的太阳能转变为电能的过程,在整个工艺流程中,不产生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污染物,也不会产生大的噪声污染。因此,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不仅可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能够带来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项目后续工作计划

  建成投入运营后,都需要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集中管理。主要管理对象为太阳能电站内的组件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工作为太阳能电站光伏组件、逆变器和并网柜等的日常巡视、维护、小规模设备检修。太阳能电站,按少人值班的'原则设计,可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方式管理,设备检修可委托给当地供电部门。工程管理机构的组成和编制按如下原则:全站定员2人,其中,运行人员1人,检修人员1人。

  五、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总装机容量1.05MW,年平均上网电量87万KWh,覆盖18个村光伏扶贫分布式发电站项目,其各项绩效考核指标情况来看,从投入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分析均获得了较满意的评价结果,指标值与实际情况值基本上保持一致,完成了该项目表现的预期效果,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率也比较明显。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该项目建设地跨度比较大,资源整合,安装实施起来相对比较困难,项目统一管理难度较大,工期把控难以同步,资金使用比较难规划。另外在建议方面,由于项目涉及的方方面面,三级指标需要更加细化,能更加充分、更加科学地说明项目的绩效成果,增加更多可量化的指标,为项目实施提供规范性可量化的数值作为依据。

光伏场站绩效自评报告6

  一、项目概况

  隆回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涉及184个贫困村,总规模18390KW,总投资约1.3亿。其中:由贫困村自主建设存量光伏电站5个,规模440KW;由县扶贫办统一招标建设的电站180个(新建178个,扩建塘新村、民族村2个,另有小沙江镇等北面高寒山区8个乡镇53个贫困村电站在县城东南工业园异地联村建设),规模17950KW。全县电站于20xx年9月底前并网投产发电,至12月底已累计实现上网电量364万千瓦时。项目正式运营后,预计为每村每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7万元,直接帮扶贫困户约3128户8280人。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批184个贫困村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实施分2个部分,一是贫困村自主建设的5个电站,由各乡镇实施并负责管理。各电站在20xx年上半年已完成建设,投入资金44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82万元,其他自筹资金258万。二是县扶贫办统一招投标建设的'180个电站,由县扶贫办实施,投资预计12400万元。项目一次申报,同步建设,资金分年度安排,20xx年已安排3632万元,20xx年安排5218.6万元,剩余部分20xx年安排。统建电站自20xx年12月开工建设,至20xx年9月30日前已全部并网发电。至20xx年底,185个电站均已按合同完成进度要求,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县180个统建电站原则上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原则实施。项目于20xx年9月14日在县发改局以[20xx]76号文件备案,20xx年10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11月10日完成招投标程序,从19家报名企业中遴选东莞英格、湖南京能、株洲变流、湖南恒宇等4家企业牵头的联合体中标承建,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单位为中通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县里注册成立隆回县隆兴新能源电力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归属县扶贫办管理,作为平台公司负责电站建设运营。

  电站建设纳入重点项目管理,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分管副县长刘华中任指挥长,扶贫、发改、电力、工业园等为成员,各部门集中精干力量,紧密配合,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20xx年6月即完成电站主体工程,7月份开始陆续并网,9月底全部投产发电。目前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阶段,计划于20xx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电站技术检测,随后开展竣工验收和审计结算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统建电站原则上按照每个电站规模100KW、投资不超过70万元的标准实施,设计运行寿命不低于20年。电站正式投运后,每100KW电站年发电量9万度,按度电0.85元计算,年收入7.65万元,除运维、管理等成本开支外,归属贫困村集体收入7万元左右,收益全部用于扶贫事业,分配使用遵循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原则。电站按5-7千瓦左右规模配置帮扶一户贫困户,项目直接帮扶贫困户3128户8280人,每年安排帮扶资金约400万元。

  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要求,县里将制订出台《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和《电站运营维护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规范电站收益及运营管理,确保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站生产效益,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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