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2-06-15 13:15:32 保证书 我要投稿

住宅质量保证书15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使用保证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保证书的内容要写得切实、具体,要实事求是,说到做到,不能说过头话。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保证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宅质量保证书15篇

住宅质量保证书1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物业管理处:

  电话:

  开发公司:(章)

  管理公司:(章)

  日期: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xx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年月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xx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号序维修项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公司承诺的保修期问题处理期限

  1、屋面防水5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渗漏5年。

  3、墙面、顶棚抹灰脱落2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

  5、管道堵塞6个月。

  6、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采暖供冷期。

住宅质量保证书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商品住宅销售后的服务,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所销售的区路里幢门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本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按规定进行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xx年x月x日。

  二、本住宅执行《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DB29-1-xx) □(DB29-1-xx)

  三、本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批准日期为xx年x月x日,批准部门为:,证号为。

  四、本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五、本住宅的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六、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6、管道堵塞,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7、卫生洁具,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9、外墙保温抹灰层开裂、脱落,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10、中空玻璃密封失效,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11、关于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约定:。

  七、本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咳嗽斐伤鹗У模?酒笠狄婪ǔ械E獬ピ鹑巍?

  八、本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九、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损害,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一、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二、本保证书作为住宅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发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

  公司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售后服务部门及联系方式:

住宅质量保证书3

  为了做好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赣建质[1999]12号文件精神,对由本公司项目经理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做出好下质量保证:

  一、符合责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二、符合国家、江西省现行住宅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三、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四、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五、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1、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为保修期。

  (1)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按合同规定。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沙,砖面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舆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理渗水、漏水,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8)室内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砌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闺房和设计要求。

  3、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法》第七章第42条规定,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住宅工程竣工后,有关工程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并妥善处理。

  七、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盖章:

  签字:___

  __年__月__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4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 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 7天 内、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

  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

  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接受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5

  一、质量保证体系

  为实现上述质量目标,本工程将组织优秀项目管理班子,负责该工程的建设,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在政府质监部门、业主及监理公司的共同指导与监督下,以项目经理部为质量管理核心,建立详细的质量管理网络来具体实现质量管理的目标。

  二、质量实施保证措施

  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将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组织实施,以项目质量管理目标为中心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1、培训教育:认真抓好工人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观点。

  2、建立责任负责制实行包括项目在内的岗位责任负责制,并制定严格的奖罚制度,对工程、全方位进行严格的控制。

  3、实行作业指导:编制质量计划,根据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编制详尽的作业指导书及专题方案,项目经理审批后送监理批准方能进行组织施工。

  4、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材料采购按公司程序文件组织进行。由预算员提供材料计划,材料员提前介入调查市场货比三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将供应商名录交业主审查,认可后方可订货。所有进场材料都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供现场监理工程师核证,对需复试的材料,按规定取样复试,并作状态标识,复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精心选用装饰工程材料,对为装饰材料的采购其规格、品种和颜色需经业主认可,且要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材料标准规定。

  5、严格质量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实行“工序质量”控制管理方法,

  对主要工序施工技术员事先进行技术交底,“现场看工”质量跟踪控制,质检员对“工序质量”的过程检查,做到以工序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严格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先由班组进行的自检,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工程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检查验收。采用基本要素加工作质量来实现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6、定期召开生产例会和质量专题会议:建立生产例会和质量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对近期工作质量的总结和评估,研究质量工作的计划和对象,制定改正优化方案,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

  7、以样板引路:对主要分项工程或关键部位推行“样板项”、“样板间”、“样板层”等引路的施工质量管理方法,这对工程全面施工,顺利展开是十分有利的。

  三、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模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模板在每一次使用前,均应全面检查模板表面光洁度,不允许有残存的砼浆,必须进行认真清理,喷刷脱模剂。

  2.安装模板前应检查预埋件、拉结筋、预留洞位置尺寸、规格数量及固定情况,注意与安装协调,封模板前保证墙内管线预埋完毕。安装模板前应将模板内的垃圾杂物清除、冲洗浮灰。

  3.梁柱模板要专人修补,模板的拼缝有明显缝隙者,必须采用油腻子批嵌,确保表面平整接头方正。拆除模板必须得到项目工程师的认可,并有拆模通知单方可进行拆模。

  4.模板在校正或拆除时,绝对不允许用棒撬或用大锤敲打,不允许在模板上留下铲毛或锤击痕迹。

  5.对木模本身的质量应认真检查:木模表面有脱皮,中板有变质者

  不得使用;木围檩及木搁栅挠曲不直不得使用;模板的补缺必须认真、规范、吻合、严密不漏浆。

  6.模板的允许偏差

  (二)钢筋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钢筋工程施工前须按设计图纸提出配料清单,同时应满足设计对接头分布及错开要求。搭接长度、弯钩等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规定,品种、规格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妥手续。

  2.所用钢筋具有出厂质量证明,对各钢厂的材料均应进行抽样检查,并附有复试报告,未经试验不得使用,并且做好钢筋的待检、已检、待处理、合格和不合格的标识。

  3.绑扎钢筋前应由技术负责人向班组进行交底,内容包括绑扎顺序、规范、间距、位置和保护层、搭接长度与接头的错开位置,以及弯钩型式等要求。

  4.注意满足砼浇捣时的保护层要求。砼垫块按设计的保护层厚度事先做好带铁丝预制砼垫层块,砼垫块用普通32.5水泥按1:1-1:2的比例

  砂浆制作,垫块设置的间距宜控制在1米以内。

  5.弯曲不直的钢筋应校正后方可使用,但不得采用预热法校直,沾染油渍和污泥的钢筋必须清洗干净方可使用。

  6.加强施工工序质量管理,在钢筋绑扎过程中,除班组做好自检外,施工、技监、技术应随时检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防止返工,钢筋可采取按工序分阶段验收,未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在钢筋绑扎过程中,如发现钢筋与预埋件或其它设施相碰时,应会同有关人员研究处理,不得任意弯、割。

  8.为了保证砼浇筑时顺利下料和振捣,钢筋在绑扎过程中必须注意钢筋的排列布置。特别是在有暗柱和暗梁的情况下,对暗梁的水平筋布置应尽量预留出下料间隙,若不能按设计要求排列时,应会同技术部门协商统一,并经设计认可。

  9.为保护已扎好的平台筋和预埋的管线位置,在浇筑平台砼前先用马凳搭好人行道,确保钢筋位置准确。

  10.钢筋绑扎允许偏差

  (三)混凝土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水泥、砂、石料进场必须检查质保书,不

  合格的材料拒绝收货,水泥验看质保书,合格后再复试,严格水泥保管制度,不使用受潮结块或过期水泥。

  2.砼配合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设计配比和粗细骨料的级配试验。施工时严格控制配合比,配料计量专人负责,不得超偏差,严格计量责任制,施工过程中严防砼裂缝。

  3.指定一名质检员驻搅拌站跟踪检测原材料的质量和计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请厂方采取调整措施。浇筑现场要抽测混凝土的坍落度,发现离析的要重新搅拌。要按规定制作试块,并及时送检。

  4.在砼浇筑前,对模板、钢筋、脚手架、马凳人行道、预埋管线、预埋件等进行全面自检、专检、经复验后邀请业主代表、监理验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后开始浇筑砼,并派专人养护。

  5.遇到砼浇筑难度较大处,如洞口和钢筋稠密区域,应做好醒目标志,要加强管理,重点检查监控,以保证砼的浇捣质量。

  6.防止砼缺棱掉角的技术措施:

  (1)加强模板转角处的连接,使转角处模板紧密结合无缝隙。 (2)浇砼前浇水湿润模板,防止砼棱角失水。 (3)适当延长非承重模板拆除时间。 (4)拆模时注意保护棱角。

  (5)拆模后加强成品保护,采用护角措施。

  7.混凝土允许偏差

住宅质量保证书6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承担质量问题的法律文书。开发商在将房屋交付使用时,应当按照《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房屋交付使用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维修的,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的单位。

  商品房保修责任从住宅交付之日起计算。

  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 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 已通过市、县(区)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 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 住宅自签约自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一、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二、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四、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五、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六、开发商承诺的其他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7

  《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公司按规定的内容,要求印制。

  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由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a、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b、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c、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d、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e、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5、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6、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7、如对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

  市府9521号令《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8

  一、本住宅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现予交付使用。 二、住宅基本情况 1、住宅座落:xx-x 2、建设单位:xx-x 3、设计单位:xx-x 4、施工单位:xx-x 5、质监单位:xx-x 6、物业管理单位:xx-x 7、住宅结构类型:xx-x 8、质量评定等级:

  三、本住宅自___年 ___月____日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质量问题,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序号住宅质量保修部位、配件保修年限 1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按实际年限) 50年 2 屋面防水 5年

  3 外墙面、地下室、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 5年 4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5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 1年 6 门窗、五金件损坏 1年 7 卫生洁具 1年 8 灯具、电器开关 半年 9 管道堵塞 2个月 四、使用说明

  (1)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省建设厅《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与《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起使用。 (2)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修期(详见上表)自规定交付之日起计算,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另有规定的,保修期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本公司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除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用户自身造成的原因外,本公司无偿承担表一规定内容的维修,保修期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优质服务。

  (4)用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或者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或妥善处理。

  (5)用户在使用所购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6)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均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本公司保留备查,一份在住宅交付时提供给用户,一份在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提供给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部门。

  (8)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房屋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五、持证人 房屋买售人姓名

  房屋编号佳境小区 栋 单元 室 合同号 维修电话 备注

  建设单位(签章) 物业服务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住宅质量保证书9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20xx年x月x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区(县)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室,建筑面积x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x年x月x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x;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x;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x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10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_____ 区(县)_____ 小区_____号(栋)楼___单元___ 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房屋通过淄博市____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____等级。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及在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

  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2、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3、在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内,本公司不承担免费维修责任,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4、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三、业主对住宅交付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本房屋由我公司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事项,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

  四、为做好保修业务,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售后服务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11

XXX用户:

  为保障住宅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监督、配合我们做好房屋保修工作。

  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XX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已经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1年;

  4、门窗安装出现翘裂、变形不密闭,五金件损坏,1年;

  5、厕所、厨房、洗漱间,阳台地面倒泛水、积水,1年;

  6、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7、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灯具,6个月;

  8、管道堵塞,2个月;

  9、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由双方自行规定:

  (1)XXXX;

  (2)XXXX;

  (3)XXXX;

  (4)XXXX;

住宅质量保证书12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1、定义: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3)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国家对部分内容规最低保修内容和期限,具体有: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2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门窗翘裂、五金部件损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5、给付时间: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4.保修期规定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3] 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5.给付时间

  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住宅质量保证书13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强化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维护住房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省建委核发开发资质证 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住宅包括别墅、高档公寓等高档住宅、普通商品 住宅、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房等。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销售(含预售)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 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五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 担质量责任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和承诺,承担保 修责任。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定的工程质量等级;

  二、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保修内容与期限:

  1、屋面防水工程不短于3年;

  2、土建工程不短于1年,具体包括: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3、卫生洁具,不短于1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不短于6个月;

  5、管道堵塞,不短于2个月;

  6、供冷、供热系统和设备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7、其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四、开发企业将商品住宅交付用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

  五、用户报修的单位以及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因质量原因退房的条件;

  七、因质量保修引起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七条 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住宅,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应当接受 用户对其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一周的时间由用 户验收。在验收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设备、设施运行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

  第九条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 件)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闭路电视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十条 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商品住宅 使用说明书》中。

  第十一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 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套、幢 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三条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 期限不应低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 、保养和维护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 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 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经省级以上有资格的鉴定、检测部门的鉴定,住宅结构质量不 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应予以退房。

  第十六条 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住宅质量保证书14

  首先标明商品住宅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面积,由开发企业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做出以下质量保证: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20××年××月××日。

  二、本商品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证号为××××。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保修。

  四、本商品住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交付使用时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两年的,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以上各项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

  五、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本商品住宅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

  6、管道堵塞,为2个月;

  7、卫生洁具,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

  六、本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商品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八、本商品住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用户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以及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

  十、本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一、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质量保证书15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

  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xxxxxxxxx

  投诉部门:xxxxxxxxx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

  办公地点:xxxxxxxxxxx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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