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1-11-05 08:55:01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承包合同模板五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承包合同模板五篇

承包合同 篇1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1.2.3 承包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1.2.6 监理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4 单位工程:

  1.1.3.10 永久占地:

  1.1.3.11 临时占地:

  1.1.4.2开工日期:

  1.1.4.3工期:

  1.1.4.4竣工日期:

  1.1.4.5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

  本目修改为:

  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包括安全生产费、总承包风险费等,其中,铺架工程合同及“四电”工程合同包括甲供材料设备费等。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9)项补充细化为:

  合同履行中,招标文件和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以及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廉政协议书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图纸

  1.6.1图纸的提供

  本项约定为:

  本标段的图纸共 份,其中1份为招标时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其余份数图纸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提供。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本项约定为:

  承包人按有关规定需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相关文件的数量及报送时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1.6.3 图纸的修改

  本项细化为: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在履行完设计变更手续后,由发包人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将审核合格的施工图送承包人,期限为提出变更设计后的 天内。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1.6.4 图纸的错误

  本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进行检查和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本款增加:

  1.12.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为履行保密义务,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保密措施,根据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1.12.4承包人应妥善保存好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有关的各种图纸、文件及数据(如平面坐标、高程等),不得以任何形式输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地区和国家。

  2. 发包人义务

  2.8 其他义务

  本款约定为:

  (1)发包人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提出建设项目推行标准化管理总体规划,明确对承包人标准化管理要求,对承包人推进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发包人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提出实行“架子队”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立对承包人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等的核查制度,对承包人实施“架子队”的情况进行检查。

  (3)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需要资料目录及格式并提供接口。

  (4)发包人应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供大临工程设计文件,向承包人明确临时工程规模、标准等要求。

  (5)发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组织或委托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承包人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铁道部现行规定对承包人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价活动。

  (7)工程初验后发包人应按铁道部规定向承包人提出竣工决算时间和内容要求。

  (8)发包人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项约定为: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应符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规定,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利为 。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4项约定为:

  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必须事先经发包人的批准或其他形式的授权。

  3.5 商定或确定

  3.5.2 项补充:

  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会导致投资增加或工期延长,监理人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本项补充:

  甲供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提供。

  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

  本项修改为: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承包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1.10其他义务

  本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履行的的其他义务包括:

  (1)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为支撑,按照发包人标准化管理总体规划要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接受发包人的监督与考核。

  ①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交承包人的本项目标准化管理规划;56天内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交承包人标准化管理制度,应包含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计财管理、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②承包人应按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标准化管理规划,组建标准化项目管理机构,编制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作业,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

  ③承包人应分专业按工作面配备成套机械设备,以高标准机械化程度提高工效。路基工程按平行施工单元配备成套设备,桥梁工程按施工工序配备成套设备,长大隧道、重点及难点隧道工程根据地质条件,主要工作面配备成套设备,无砟轨道按平行施工单元配备成套设备。

  ④承包人应对混凝土、桥梁、无砟轨道板、钢构件、沟槽盖板、钢筋混凝土构件(路基防护栅栏、桥面栏杆、附属工程混凝土预制件等)、路基填料的级配碎石、改良土等实行工厂化生产。

  ⑤承包人应对路基、隧道、桥梁、轨道、四电、站房等工程,按专业化组织施工,分专业划分施工单元按工作面管理组建专业化作业队。隧道帷幕注浆施工、超前地质预报、长大隧道通风照明、无砟轨道等关键施工工序应由专业化队伍承担。

  ⑥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终端硬件设备,纳入发包人统一接口,并接受发包人统一管理;设置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按发包人要求的资料目录及格式通过信息系统按时如实提供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使之作为现场管理重要的技术管理手段和支撑。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组建和管理“架子队”,设置劳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使用劳务作业人员,全面实现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接受发包人的监督与考核。

  ①总体要求。“架子队”是在项目经理部之下、直接管理工班的施工作业层。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以本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监控人员,以内部职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或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为作业人员,组建“架子队”。

  承包人必须依法用工。劳务用工为劳务公司提供的,承包人应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劳务用工为零散用工的,承包人应与零散劳务人员签订以一定工作任务为内容的劳动合同。

  ②“架子队”组建。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有关要求和投标承诺,分路基、桥梁、隧道等不同专业组建“架子队”,明确每个“架子队”的管辖范围、工程内容和人员组成等。

  “架子队”必须配置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及工班长。 ③承包人应为“架子队”配置满足现场需要的基本施工机具和机械设备。

  承包人必须自行管理“架子队”的材料供应、调配事项,禁止包工包料、以包代管。

  承包人应制定完善“架子队”管理制度,严格“架子队”绩效考核,强化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培训,切实管好用好“架子队”。

  (3)承包人应设立银行专项账户,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保证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承包人预存农民工工资银行专项账户:

  (4)接受发包人及其主管部门对本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5)承包人应依据设计文件和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为前提,以节约用地、节约投资、减少土地复垦、有利施工组织为原则,充分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利用本线预留工程、站坪、维修基地(所)及站前广场用地、地方政府规划建设用地等设置大临设施。

  制梁场设置要求:

  铺轨基地设置要求:

  无砟轨道制板场设置要求:

  施工便道设置要求:

  混凝土拌和站及填料拌和站设置要求:

  取(弃)土场设置要求:

  其他临时工程设置要求:

  (6)当承包人在查阅、核对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

  (7)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按照铁道部现行铁路建设项目考核办法对承包人实行考核,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项目考核;考核费用总额为元,平时考核费用和项目考核费用各占50%。各项指标考核均为甲级的,承包人应对项目经理进行适当奖励。考核为乙级和丙级的,从总承包风险费中扣减考核费用。

  (8)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建立的项目管理制度。

  (9)按规定接受相关审计和资金监管。

  (10)承包人应按照规定的范围及合同约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人对安全生产设施和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的检查,按检查意见完善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卫生等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宿条件。

  (12)按国家及铁道部现行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文件及资料,工程初验后一年内要完成工程总结。

  (13)承包人的其他义务: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名): 乙方法人或授权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拓展延伸】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

  总价承包就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照定额以及各种费用一次性包死,中间不在增加费用的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就是按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进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单价承包的一种承包方式。当然,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的计算办法应该事先说明或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或其他建筑法规进行。

  相应合同就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以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一、总价合同。

  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

  (1)固定总价合同。

  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而当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因此标价较高,因此对建设方也并不完全有利。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

  二、单价合同。

  是指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这种类型的合同风险得到较合理分摊。对于发包人来说,单价合同可以缩减发包人在招标阶段的工作量及准备时间,并可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发包人的风险在于工程结束前总价是未知的,尤其是无法在招标阶段较准确工作量的项目。在遇到善于运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商时,风险会加大。而对发包人来说,出现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项,可就此再报价,减小了风险。

  单价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就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量作出估计,投标单位在工程量表中填入项目单价,并可依此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中标后,在月进度款支付中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该单价确定数额,结算中据竣工图结算总价格。这种类型的合同一般约定,当工程量增减到一定幅度(如+-15%)时,单价作相应的调整。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单价的调整方式。

  (2)纯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施工图或给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作项目一览表,报出相应项目的单价,施工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3)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

  以单价合同为基础,仅对某种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分项工程采用包干办法。其余均要求报出单价,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是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人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除因迫于形势须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或风险很大的项目外,一般不适用这种承包方式。 补充: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

  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及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直接费单价。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

  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所谓总价合同(LumpSumContract),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

  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

  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任务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规定的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装车)地点: ,土石方总工程量约 立方米,其中乙方工程量约 万立方米。甲方提供食宿,费用乙方自理。

  二、工程内容:乙方装运车辆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用双桥汽车(装载容积16立方米以上)将土石方从工程装车地点运至甲方指定的卸土场并平整场地,装载量按挖土场测量实际立方计算,石头按车箱装载容积计算。乙方组织车辆运输经营,自负盈亏。计划安排 辆汽车施工,进场时必须到位 辆。

  三、运输价格:从工程(装车)地点至卸土场,距离 3 公里以内为标准,每超1公里/m3加1元、土方综合运价 元每立方米(税后价);石头(花岗岩)运距 公里(运至简易码头装船 ),综合运价 元每立米(按车箱装载容积计算),在运输期间如油价上涨,每公升超出 元的部分由甲方补差。

  四、开工时间:本工程计划于 年 月 日进场(按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进场后甲方必须在两天内办完相关手续,正式开工。本工程施工期计划三年,现暂签订一年施工合同。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要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开工令和银行存款资信证明,乙方凭甲方《开工通知书》进场施工。

  2、甲、乙双方指定专人按规定结算运费,每周结算一次运费。如个别车辆需要维修,甲方根据需要可预支修理费,以便确保车辆正常运输。在乙方车辆进场施工一周内,甲方每天可预支油费 元/辆(含挖土机、推土机或装载机),在第一次结算期扣回预支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私自与司机结算,如十日内不能结清运费及其他费用,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在停运期间甲方无条件按每24小时赔偿 200 元/辆(含挖土机、推土机或装载机),至结清为止。在未结清之前甲方不得自行增加车辆强行施工、也不得要求乙方增加或减少车辆。否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3、负责与周边村民做好协调工作,确保运输过程正常运行,其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4、除天气、不可抗拒原因及规定的爆破时间外,甲方应确保乙方车辆装车、卸车及相关工作,如因甲方或业主方的原因造成乙方车辆无法正常运输,应赔付乙方每天 100 元/辆车(含挖土机、推土机或装载机)。如因雨天、政策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施工,每天可预支每人30元伙食费。

  5、如更换卸土场地,运输距离若发生改变,双方以本合同规定的运输价格为基础,超出部分双方再具体议价。

  6、乙方车队进场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每台挖机拖车费 元,汽车因分别从不同的地方进入工地,按不同里程合理计算油费及过路费支付给乙方,但在开工10天内必须预收回汽车进场费,如不满一年中途退场的不予退回,届满一年施工时间如数退回给乙方。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要具备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运输证照和专业施工队伍,具有运输车辆及装载设备能满足施工要求。每辆车进场证件齐全(除道路运输证外),如证件不齐全一律不准进场。乙方车队进场三天内,

  乙方负责管理车队人员把各辆车的行驶证复印件并造册登记交存一份给甲方存档备案,同时要配备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2、甲方要求乙方按计划组织好车辆(车箱有无液压盖均可)按时进场,服从甲方安排,进行安全运输。

  3、确保安全生产,主动配合甲方人员工作、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文明施工,车辆由车主自己负责购买车辆保险,如运输过程中所发生安全事故和任何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车辆自行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任。同时乙方要教育司机遵守当地风俗习惯,有良好的施工秩序和生活秩序,注意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不准打架斗殴,不得偷窃他人财物,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调配车辆按时进场,车辆进场后乙方要根据施工进度满足甲方施工要求并及时调整或补充车辆,但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及时安排好车辆进场。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中途退场,如个别车辆有所变动,由乙方自行调整,但必须确保应到车辆施工。如因乙方运输车辆不足而影响甲方施工工期,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的押金不予退回并加倍罚款。

  5、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交押金 元给甲方,以确保乙方车辆按甲方通知要求按时进场施工。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押金如数退回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除支付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外,还必须支付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双方提前一周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收到乙方押金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运输款结清终止,后续工程双方可按本合同执行或另行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乙方: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日 月

承包合同 篇3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围墙委托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 围墙长度______米。

  二、 按甲、乙双方所确认的图纸施工,承包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三、 付款方法: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焦

  乙方:

  为搞好食堂工作、方便职工就餐,注重饮食卫生,提高饭菜及服务质量,根据员工食堂管理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为乙方无偿提供职工食堂的场地、设施、设备、炊具与餐具(以交接清单为准);

  2、 免费为乙方提供水、电、燃煤,并保证正常供应;

  3、 甲方食堂管理员及甲方伙食委员会有权对乙方的饭菜质量、品种、环境卫生、服务态度实行监督考核和指导;

  4、 食堂所有设备、用具、餐具的添置及维修,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购置或维修;

  5、 食堂所需主、副食原料,由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由甲方指定专人对购进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由甲方保管且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发现不合格物品甲乙双方责任人各赔偿50%;

  6、 免费为乙方提供住宿,所配物品如有损坏和丢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同时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

  7、 负责办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工作; 在餐厅设立职工意见箱,对职工所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乙方应于考虑和采纳,甲方将整改情况在餐厅予以公示;

  8、 在内部审计监督配合下,对职工食堂每月进行一次盘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次给予责任人1000元以上罚款;

  9、 食堂所配电动三轮车,只限于食堂送餐及购买物品;

  10、 有权对乙方安排的`小炒厨师及服务员提出调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予以调换,每延后一天罚款50元,从乙方当月劳务报酬中扣除。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在承包职工食堂期间,要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和员工行为规范,以服务职工为宗旨,按照甲方食堂管理员及伙食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降低饭菜成本,乙方每月盈亏幅度不得超过2%,超过此规定则扣当月总报酬的2%-4%,全年累计盈亏不得超过最后一个月营业额的5%-8%,超出部分按实际额数从所提报酬中扣回,并将扣款额有计划地用于改善就餐职工的伙食,不得挪作它用,并且不得连续亏损和连续盈余;

  2、 乙方必须保证全厂职工每日早、中、晚和运行工夜餐正点供应,并保证每日中、晚餐按时送到现场,保证饭菜新鲜,卫生合口,热饭热菜让职工吃好吃饱,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则扣其当月劳务费的2%-10%;

  3、乙方必须搞好环境(包括设备、设施、地面、餐具、炊具等)和食堂卫生,每餐后必须对所有餐具严格消毒,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因管理不善每发生一次中毒事件,扣罚乙方5000—10000元劳务费,并负责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焦作市武陟县卫生防疫站颁发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方可上岗,费用由乙方自理;

  5、 乙方人员在食堂就餐,每人每月伙食费计30元,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6、 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凡亲属、朋友、来宾在职工食堂就餐的,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伙食费,否则以就餐标准2—10倍罚款;

  7、 乙方要爱护、保养好食堂的设施和设备,人为损坏和丢失,要照价赔偿;

  8、乙方人员的工伤、医疗费以及所发生的社会刑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9、无论何种情况乙方不得收取现金,否则除没收本金外,再按收取现金额的10倍予以罚款,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10、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 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干净整洁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提供,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自觉接受上级卫生部门和甲方工会、伙食委员会的检查和考核,凡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200元,不计入成本;

  11、乙方向甲方交纳贰万元保证金,正常终止合同时如数退还,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

  三、劳务报酬的计算和提取

  1、乙方劳务费按月营业额的35%提取,未经加工的食品、水、酒不得计入营业额;

  2、乙方劳务报酬按以下公式计算:营业额×35%—应扣除部分;

  3、甲方当月招待费<1万元时,按3500元/月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当月招待费≥1万元时,按实际营业额×35%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4、乙方劳务报酬的提取,由食堂核算填表,经甲、乙双方食堂管理员签字认可,报部门领导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每月25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

  5、劳务费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或现金支票。

  四、合同的续签与终止

  1、甲乙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协商合同事宜,如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2、合同终止,甲乙双方要认真清点食堂设备、用具和物品,乙方应在合同终止30天前将设备、物品清点造册移交甲方,凡乙方损坏丢失的物品照价赔偿甲方;

  3、本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后,双方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违约方向对方交纳一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双方的义务及其它

  1、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员工食堂管理办法规定,努力办好职工食堂,为生产一线服务,让领导放心,让职工满意;

  2、每月由甲方组织伙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参加的食堂工作座谈会,乙方派员参加,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改进工作;

  3、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地完成甲方交付的临时做饭任务(如抢险抢修等),收入计入当月营业额;

  4、乙方每天必须公布饭菜品种和销售价格,否则罚款50元/次;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承包合同 篇5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宁波**日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宁波**文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签订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甲方就其出品的化妆品的经营权出让给乙方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合同签订双方声明

  1、甲方保证对合同项下的产品拥有合法的、自主的、完整的经营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再转让等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

  2、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对合同项下的产品、相关经营权、行政批准事项及市场前景均已经作了充分的调研、考察,确认对经营合同项下产品所需行业资质、各项条件、行政批准等事项明确知悉,承诺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营业条件、经济能力等。

  3、如签订本合同的双方与上述声明不符,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出虚假声明的一方负责,并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条经营权出让范围及特别约定

  1、产品:****面霜、****护手霜、****唇蜜。

  2、经营权出让范围及出让方式:乙方有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宁波大市线下以及淘宝、天猫商城、京东商城、聚美优品、QQ商城、微店、唯品会等所有电商平台之外)独家经营。

  3、经营权出让费用:经营权转让三年内,为无偿转让,只是收取乙方进货的款项;从第四年度开始,除了按照市场价**%向乙方供货,另乙方经营利润的**%归甲方所有。

  4、试经营:试经营期间为20xx.5.1-20xx.8.30。该期间内乙方出货2万盒套组以下(不包含本数),视为试经营失败,双方合同自动终止。该期间内乙方出货2万盒套组及以上,试经营通过,本合同继续履行。

  5、经营权出让期限:若试经营通过,甲方向乙方出让经营权的期限为10年,自20xx年月日始至20xx年月日止。

  6、乙方进货定价:甲方按照市场价的**%向乙方供货。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凝露滋养面霜的市场价为:元/支,可可温润护手霜的市场价为:元/支,水漾滋润唇蜜的市场价为:元/支。

  若因生产成本或其他市场因素致产品市场价调整,甲方调整相应产品的市场价后5个工作日内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价格调整对乙方无效,乙方仍按上述定价进货。

  7、进货量最低限制:考虑到乙方受让方式为独家经营,且进货定价仅为甲方产品市场价的**%;乙方保证,每个会计年度从甲方处购进产品不得低于20万套组。若乙方当年度未完成该数量,在当年度的最后一个月订单量应满足年度20万套组;乙方拒不履行该义务的,甲方有权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5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或者,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当年度乙方已从甲方购进的产品价格调整为市场价的**%,差额部分由乙方在当年度的最后一个月补足;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年度进货总额30%的违约金。

  第三条企业形象、产品品牌、注册商标的维护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不受甲方干涉。但为了维护甲方自身的企业形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合理的监督和管理。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从事一切有损于甲方的活动。

  2、合同期内,甲方应在产品更新、产品功能提升、包装设计、广告宣传等方面作必要投入,以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拓宽经营渠道,提高产品的品牌价值。乙方应在销售团队、经营战略、营销策划、广告宣传等方面作必要投入,以提升产品的知名度,拓宽经营渠道,提高产品的品牌价值。

  3、乙方经营期间,在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上应当尽可能优化、完善,提升用户体验和产品品牌价值。

  4、合同项下产品的注册商标所有权由甲方所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相应注册商标,不再另行支付商标使用费。乙方无偿使用上述相应注册商标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向乙方供货方面,乙方不得用于该用途之外的任何用途。

  5、乙方不得向甲方产品的生产商或甲方的工作人员打听甲方产品的设计方案、生产工艺等;不得就合同项下的产品制假、售假,并且应当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防范或制止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任何不特定人员)制假、售假。

  6、市场上若出现假冒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或仿制的伪劣产品,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联合维权,共同打击侵权方,以有效整顿市场,维护产品商誉;必要时,甲方可向乙方授权,由乙方向侵权方追究法律责任。

  7、若产品流通在市场上后,出现大面积用户使用不良反应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处理,尽快消除市场上的不良影响,维护产品商誉;必要时,甲方应当依法召回产品。相应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订单模式、提货方式、货物风险、所有权保留

  1、乙方向甲方进货的产品名称、数量、发货期等,应当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下订单。甲方指定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指定电子邮箱地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各自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为有效地址,双方往来邮件具有法律效力。

  2、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厂址或甲方指定地点提货。

  3、货物风险:货物装车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自装车开始,在途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所有权保留:乙方已提走但未付清全款的当批次货物所有权,仍由甲方享有;乙方未按月清偿相应欠款的,甲方有权将该批次货物取回,乙方不得扣押或阻拦。甲方为取回货物产生的人工费、搬运费、装卸费、运输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证金、结算周期及款项支付方式

  1、乙方自合同签订日3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履行保证金。

  2、结算周期: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对上月进货款项、相关费用等进行结算,7日前乙方向甲方付清上月全款。

  3、款项支付方式:乙方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付款,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且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违约金,并向乙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违反进货量最低限制的,按照第二条第7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之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当年度乙方进货总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逾期发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当年度乙方进货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60日仍拒不履行发货义务,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论乙方作出何种选择,甲方均应当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违约金,并向乙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逾期付款的,每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当年度乙方进货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60日仍未清偿全部欠款,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论甲方作出何种选择,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乙方未清偿上一期欠款的,甲方除有权行使第四条第4项约定之权利,并要求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之外,有权拒绝发货。

  第七条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应通知对方,否则仍视合同中“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为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不利法律后果由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书面通知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发出的,该信件或快递交寄两日或乙方签收之日为通知送达时间;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视系统记录的发送时间为通知时间。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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