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

时间:2021-12-19 17:48:48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工程承包合同集合8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工程承包合同集合8篇

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共同搞好配合与协作,保证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工

  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

  1.4工程造价:

  本合同规定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第二条施工期限及停工

  2.1本合同全部工程项目于 20xx年 9 月14 日开工,于20xx 年12月31日竣工。

  2.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双方应及时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2.2.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被迫停工者;

  2.2.2因甲方工程计划调整需停工者;

  2.2.3因材料采购困难被迫停工者。

  第三条工程占地及物资供应

  3.1工程所需砂、石材料及模板等由乙方自行加工和采购。

  3.2水泥由乙方在县内采购合格产品。

  3.3爆破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如有困难,甲方可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及设计变更

  4.1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使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2各工程项目有关技术数据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降低标准。

  4.3建筑材料质量要求:本合同工程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不准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并终止合同。

  4.3.1砂、石骨料,砂子采用中砂(抹面砂浆采用细砂),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3%;碎石最大粒径4cm,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3%。

  4.3.2砼质量要求:砼标号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砼浇筑面平整,振捣密实,无蜂窝麻面,防渗性好。

  4.4允许偏差

  4.4.1砼和水泥砂浆强度允许偏差±5%。

  4.4.2若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程返工、窝工等浪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工程的支付

  5.1工程预付款:工程开工后,甲方不支付进度款,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完工后甲乙双方及时验收结算。

  5.2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保修

  6.1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尽快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即竣工图、施工技术总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有关表格等)。甲方收到竣工资料后,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验收。

  6.2工程结算:乙方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结算甲方认定的实际工程量。凭甲方工程技术负责人所开出的验收结算清单,乙方开具建安发票到甲方财务人员处结清帐务。

  第七条工伤事故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在施工中做到安全第一,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工期:竣工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后,甲方有权从第十天开始,每天罚款工程结算款价的5%。

  8.2按本合同规定,乙方若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采取任何方式要求乙方给予赔偿。反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9.1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执一份,甲方三份。

  9.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尾款付清后失效。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3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单位(甲方):(签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 名)

  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名)

  承包单位(乙方):(盖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 名)

  工程项目负责人:(签 名)

  20xx年 9月15日订立

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______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自开工______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3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70%,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责任: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六个月。

  2、质保金:承包总价的10%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程序,经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依照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总包单位:

  二、工程量及造价

  1、工程量:

  1.1 承包范围:

  1.2 施工部位:

  1.3 签订合同前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给乙方,双方于一周内核定施工部位和面积,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化以联系单作为调整依据。

  2、造价:工程总价款(暂定)

  材料理论用量及单价属于附件形式出现。

  三、工 期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定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每天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工程价的5%。

  2、下列情况发生,工程工期顺延。

  2.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甲方不能提供现场作业的场地、水、电、临时住宿,不能按时提供建筑许可证,总包方未完成基底施工,或经验收未达到修改基底质量标准。

  2.2重大设计变更,包括修改施工方案、材质,颜色等。

  2.3因总包方承包的工程施工工期拖延或因双方交叉施工而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2.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因此而造成的施工延误及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或国家法规、政府制度要求停止施工。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应予签收并在三天内予以答复,不予签收或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报告内容被确认。

  四、工程质量标准,验收要求

  1、乙方保证本工程的质量达到甲方招标要求。

  2、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必须是投标中指定的品质、产地,同时有质量合格证。

  3、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由于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甲方代表有权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返工要求,乙方必须及时返工补救,所发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一周向甲方呈送要求竣工验收报告,甲方须一周内组织验收,甲方超过两周未验收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

  5、乙方承担检测费用。(事先说明)

  五、工地代表

  权力和责任

  1、甲方驻工地代表:

  1.1 甲方任命的驻工地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表甲方签发有关工程联系单、验收单、结算付款单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具有与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五天书面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2甲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指令、联系单、通知须经本人签名,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方生效。

  1.3 甲方驻工地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人,姓名:

  2、乙方驻工地代表:

  2.1乙方任命委派的驻工地现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表乙方签发有关工程联系单、通知、验收单、结算付款单等,所签署的联系单、通知单、

  验收单等具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签单无效,以本合同为准。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2乙方代表的联系单、验收单、须经本人签名,并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方生效。

  2.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

  六、甲方职责

  1、监督总包单位完成基底施工,达到本合同对基底质量规定的要求,组织由甲方、监理方、总包方、乙方共同参加的基底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始施工。

  2、协调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总包方工程进度计划之间的配合。

  3、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有关款项。

  4、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包括中间工程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签署工程验收单。

  5、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预付款及进度款,造成乙方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按实补偿。

  6、甲方凭乙方开出的发票总额出具地税完税证明给乙方。(该项只有甲方是总承包方时适用)

  七、乙方职责

  1、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材料采购,并实施施工。

  2、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贰份。

  3、向甲方或总包方提供有关资料,现场施工人员名单。

  4、按现行国家工程质量标准和甲方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5、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准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检查和监督。

  6、乙方施工期间必须采取严密的施工安全措施。

  7、保证工程质量,工程须经工程所在地的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合格。

  8、提供质量保证:本合同规定工程质量质保期为自本合同的单项工程通过验收之日起计一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

  9、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决算

  1、工程单项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在一周内报交工程决算书。甲方收到决算后,应在二周内组织审核,如一月内未组织审核,则视同认可乙方所报的工程决算总价。

  2、本合同中的工程单价,在工程施工方案和质量等级要求不变的情况下,不作任何变更。

  3、遇到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工程价款可作调整:

  3.1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预算发生变化时。

  3.2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工艺方案变更时。

  3.3确定的材料和实际使用材料发生变更时。

  3.4其它应甲方要求,或乙方经甲方认可调整部份。

  九、付款方式

  1.每月30日双方核算实际施工量,并于次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 %工程款。

  2.每幢、区块完工后支付至该区块合同总造价的 。

  3.每幢、区块保温单项竣工后,支付至该区块总造价的 。

  4.完成决算后一周内支付至工程决算款95% 。

  5.保质期一年,期满后,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复查请求后的 5 天内配合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查,质量符合要求规范,甲方应在复查后 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结清本合同总造价 5%的余款。若甲方在乙方提出复查请求后 15天内拒绝配合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查的,则视为复查质量符合要求规定,甲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一次性结清本合同总造价 5% 的余款。

  十、付款延误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误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2、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超过壹拾天,则乙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的履行。

  3、上述款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应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乙方。

  十一、售后服务措施

  1、乙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的免费维修保养期。维修保养期内,乙方免费提供保养,因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全部由乙方免费提供维修,若由于甲方人为因素而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维修成本费用由甲方支付。

  十二、纠纷与仲裁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的方式解决。

  2.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2、不可抗力产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附则

  1、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合同与合同附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通过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付清后本合同终止。甲方:乙方: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外墙涂料施工的劳务人工费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外墙腻子、涂料滚涂全部施工

  (四)结算方式:以实际涂刷面积计算。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工程部、现场监理人员对质量的要求。

  第三条

  合同预算工程量及合同预算金额:

  本合同预算工程量及合同预算金额按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计算,工程面积按实际涂刷面积的工程量计算:

  工程单价_____元2合同预算总工程量______2 合同预算金额____元

  第四条

  施工条件

  发包方有义务无偿提供给承包方施工现场,通水通电,并提供

  施工人员的住宿和一些施工设备,如发包方未能及时提供以上施工条件,造成承包方损失及工期延期,由发包方负责,涂装施工前由承包方对前一道工序进行交底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承包方可拒绝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五条

  施工人员:

  承包方组织专业的涂装施工队伍,人员数量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服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的管理,接受对其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验收:

  工程结束后由甲方向工程部申请报验,由工程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七条

  工程变更

  若工程变更,均需发包方下达书面工程变更通知,由此引起的工程变更,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发包方必须在工程变更通知单下达后____日内为每一项工程变更签定工程变更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工程结算

  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计算,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半年内累计结清。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履行完成自动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兹有甲方食堂宿舍工程经招投标由乙方中标承建为了使工程顺利进展,达到预期目的,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使双方在施工工程中责任明确,经双方共同商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食堂、宿舍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工程量、材料价格及费率不作调整,工程变更按实结算。

  四、施工范围:按现有施工图范围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

  五、工程承包价的确定:

  按施工图预算总价元,给排水,下浮元(壹拾捌万玖仟陆佰陆拾贰元整),其变更部分下浮率同上。

  六、付款与结算方法:

  1、工程开始安装预付20%,计币

  2、完成工程在万元;

  3,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暂留保修期12个月,保修期内无发现质量问题,保修金按时退还。

  七、工程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密切配合土建同步施工,与土建同步竣工。

  八、工程质量验收:

  1、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各个单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施工,质量标准按质监部门评定为标准,如达不到合格标准,返工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2、在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更改,如甲方要求变更原设计或增加设施,甲方出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乙方按新设计施工,但变更部份牵及到已完工的,其返工费均由甲方负担。

  3、乙方必须对用户负责,在交付使用的壹年内负责包修,保修范围:⑴施工质量的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⑵材料质量的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⑶因甲方使用不当出现电气线路、管道设备故障或损坏,乙方有责任预以排除或调换,费用由甲方自理。

  九、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其它:

  1、在施工中,甲方应尽量提供乙方在施工中的各种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2、在施工之前,乙方所需要的加工场地,工具材料间由甲方提供负担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完帐清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开

  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年月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日订立

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与工程不适应,则应当讲明,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对于是否允许承包方转包,应当事先在合同中讲明。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六、工程验收

  1、 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达成意见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由乙方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

  装和调试,包括:

  第三条承包方式

  乙方采用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配置方案,以包工程设计、包材料与设备的供货与运输、包安装、包调试、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验收通过的方式承接本工程。

  第四条工期

  1、乙方应在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甲方的验收。按以下的(打√)方式确定安装工程的开工日期: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开工指令单确定的开工日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2、安装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期延误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后工期可调整,并据此重新确定竣工日期。

  第五条材料、设备明细及单价

  1、甲方作为合同的见证单位。

  2、材料、设备的实际数量以双方的工程签单为准,并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

  本合同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工程完工按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本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造价的%。

  (3)弱电工程布线完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报验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并于初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款的%。

  (4)弱电工程系统安装完成及调试后,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个工作日)及评定质量等级,双方办理完所有的竣工手续后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

  (5)余款5%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以上款项的支付,甲方均以期限为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要求以支票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七条质量要求及验收

  (一)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依据:

  2、乙方承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并具有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是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二)验收

  1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整机或配件为进口产品的,还应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资料、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文件、海关完税证明、进口关税证明,保证达到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进口产品的外文资料乙方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

  3、工程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设备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自接通知之日起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逾期不到场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并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则复查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期内完成工程安装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工程经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验收达到标准后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一式份向甲方移交。

  6、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

  第八条保修条款

  1、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年,自安装工程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否则,乙方可适当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第九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须通知乙方。

  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认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认可。

  (二)、乙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好所有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2、在施工前的天必须把有关的设计、施工方案送甲方审查。在不降低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按限定造价安装。

  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须按约定工期施工。

  5、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6、保护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等。如在施工中对甲方或其他住户的财产造成损害,应负责赔偿。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的系统器材免费进行更换或维修。

  8、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9、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堆积物、临时设施拆除等),做好成品保护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过甲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工程造价的1‰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4、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因此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若乙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验收不合格、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进行更换、维修、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此而延误工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6、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非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甲方可拒绝验收。若甲方已使用乙方提供产品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非原厂产品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据此解除合同。

  7、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因此引发的各种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9、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第十一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工程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造价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他

  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2、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工程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密云北XX过街牌楼

  二、 工程地点:密云县古北口镇北XX

  三、 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 承包范围:图纸以内的所有工程

  五、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元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年9月4日开工,于年11月4日竣

  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

  七、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

  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 工程价款及结算:工程进场3日内拨付伍万元,结构完成拨付伍万元,

  竣工拨付肆万元,扣除保修金伍仟元。

  九、 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

  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 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

  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 合同份数:本合同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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