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5-04 23:04:1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劳动合同汇总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劳动合同汇总6篇

劳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 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 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 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给你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相关知识: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xx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 20xx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xx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实践中,要是用人单位保持或提高了劳动待遇,而劳动者仍然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此时终止劳动关系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这点还需要各位多注意。在进行经济补偿的时候,我们需要知道这个经济补偿是如何计算的,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能获得多少经济补偿金。要是就此发生了争议的话,可以向在线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职工姓名):

  乙方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自愿全面履行,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条、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行止,如甲方工作需要,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续订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报酬

  1、乙方受聘于甲方,担任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并达到质量标准。

  2、在聘用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作报酬为每月人民币元;试用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作报酬为每月人民币元。

  第三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根据岗位需要,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安全措施。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培训及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培训。

  3、甲方不得拖欠乙方的报酬,如出现拖欠,应及时给付。

  4、在合同期内所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制订公司规章制度,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执行甲方规章制度中相关岗位职责,掌握岗位技能和操作程序,按工作质量标准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考核。

  6、乙方郑重承诺,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掌握的管理流程、产品制作方法、专有技术、培训内容、特有操作方法、产品配方、原材料采购渠道、客户使用情况、费用利润情况、工艺、数据、程序、设计、货源情报、招投标文件以及其他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负有保护、保密的义务。

  7、乙方接受甲方培训所获得的特殊技术(),产品配方()及乙方获悉的商业秘密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或离职后的任何时候不得做技术转让、不得泄露、离职(5)年内不得从事该工作。

  如发现乙方有违反第三条第7款第一项情形的,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须给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并由乙方承担甲方行使权利救济的全部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如乙方有违反第三条第6款和第7款第一项的情形并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甲方行使权利救济的全部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5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到有竞争关系的其它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如乙方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给付甲方违约金元。

  8、特殊工作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为便于统一管理,乙方应委托甲方制作或购置,特殊工作用品制作或购置费用为元。

  本合同正常终止时甲方可补偿乙方特殊工作用品费用元。

  第四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被工作实践证明不称职;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时: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时;

  (4)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时;

  (5)患有传染性疾病时或身体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时;。

  (6)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解除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列7种情况例外)

  4、甲方无故未按时支付乙方工资达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甲方向乙方邮寄信件、传递信息时,邮寄地址以乙方提供的家庭住址或通讯地址为准,乙方家庭成员可作为乙方邮件、信息代收人。

  第五条、双方需约定的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执行。

  3、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先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依法成立,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分,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

  委托代表(签章):(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建立社会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

  4、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成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健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须按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3、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时间为 工资报酬的标准和办法为

  3.乙方试用期临时生活待遇每月为元。

  4.甲方应当在经济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5、甲方应当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6、甲方在乙方完成劳动定额规定或工作任务后,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二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其劳动报酬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贴或生活费。

  第六条保险福利

  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三方应享受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理。

  3、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即终止执行;

  3、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第九条劳动合同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方转产、调整生产(工作)任务的;

  (2)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所取工会或者职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国家规定给子乙方经济补偿的;

  (5)违反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造成

  (6)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造成损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舍中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关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种待遇如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签订时间:

  代人理(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第1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1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月。本合同至 终止。

  2、工作内容

  第2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3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3、劳动报酬

  第4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5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6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7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5、保险福利待遇

  第8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9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10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101条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6、劳动纪律

  第102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103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104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105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1,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06条下列情形之1,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10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104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107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1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108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10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109条下列情形之1,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210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1,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106条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2101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8、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2102条下列情形之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帮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210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2105的经济补偿金。

  第2103条以与乙方协商1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106条规定解除乙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相当乙主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02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104条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2105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2106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2107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会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

  10、劳动争议处理

  第210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1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10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1、其他

  第2109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310条本合同书1式两份,甲、乙双方各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兹有本单位员工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现因以下第________项(请选择以下其中一项填写)原因:

A、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B、协商一致解除(由劳动者提出);

  C、劳动者单方解除;

  D、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E、用人单位裁员;

  F、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G、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H、劳动合同期满;

  I、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J、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

  K、用人单位破产;

  L、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M、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与该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日

劳动合同 篇6

  只有正式劳动合同才有五险一金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包括哪些?该怎么缴纳?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一金”是法定的,是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险一金交纳有两种方式,一是个人交纳,二就是由单位代扣代交,双方按比例计算,如下如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一部分是个人缴纳,一部分是企业缴纳,但企业交的比个人比例大,基本都计入个人社保账户。

  辞职后五险一金该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由此可知,法律经验编辑在此提醒各位:员工辞职后,关于“五险一金”的处理,将会由原所在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意:失业保险只对单位不对个人,故辞职后个人不能交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可以到社保部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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