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

时间:2021-06-18 13:21:0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公司劳动合同模板汇编9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公司劳动合同模板汇编9篇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谁赔偿

  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给予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赔偿损失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这是承担劳动合同违法责任的主要方式。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范围和数额计算,我国《劳动合同法》已作具体规定。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确立了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即要求赔偿金额应相当于因违反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没有取得的那种如果债务人履行了合同就可以取得的利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为明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赔偿办法》第3条作了具体规定:(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继续履行是我国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和合同违约救济的一种手段,我国《劳动合同法》不光作出了相关规定,还从合同法原理、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工会法及工会法解释的精神和我国劳动合同履行的现状考虑,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形式适用继续履行原则意义重大。在目前我国劳动力绝对过剩,就业机会越来越少的情况下,要有效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除了责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实际损失外,还应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强制违法解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实际操作中,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法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必须要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存在。要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为前提。

  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现实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再回原单位工作,难免会合作不愉快,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会记恨于曾投诉过单位的劳动者,还会继续找机会和借口再次辞退劳动者。所以有些劳动者会选择得到适当的赔偿后,不愿再回原单位工作。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履行原则的适用应以劳动者提出履行要求为前提。

  3、必须是用人单位有条件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必须存在能够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如果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则不能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出现用人单位濒临破产、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等客观不能履行的情况时。

  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如此强调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主要在于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是劳动者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主要依据。同时,我国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违约金、劳动关系的解除等问题有严格限制,无论是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亦或是用人单位在招工过程中都应当对这些强制性的规定予以高度重视。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合同号:

  签订人:劳 动 合 同

  江山大地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 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和职务类别。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延长的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二)根据需要公司实行定时工作制,如果在工作时间内休假,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方可自行调休,但必须填写调休单经部门主管和综合办签字确认后方可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2、对乙方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工作期间为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检查。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中违反乙方安全及健康时,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1、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甲方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按时给乙方支付公司劳资规定的劳动报酬,支付时间一般在每月15号左右,甲方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工资与绩效挂钩。根据岗位需要,员工当月工资含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一般为一年结付一次。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表中的项目为: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绩效工资,执行标准见公司劳资规定

  3、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应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5、甲方在乙方完成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后,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规定时间以外工作的,要给予相应的劳动补贴。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统筹金和医疗保险,其社保费用按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所交费用个人应交部分可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甲方也可以将单位应缴部分直接发放给员工,委托员工个人办理相应的社保手续。

  2、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乙方在岗期间里办理的社会保障手续转移给乙方所有。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执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规定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岗位考核标准应向乙方公示。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岗位考核标准,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及劳动制度规定:如当班职工没有完成当班工作岗位任务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同时应加班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同时执行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标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e、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因情况发生关、停、并、转时,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职工不少于三个月的生活费

  6、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8、本合同到期后,双方能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续签时双方存在差异,应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一般续签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1、乙方因特殊情况自愿辞职时,对于特殊岗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对原企业的工作进行保密。如果因乙方透露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

  2、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加班时间在适当时间安排职工顺延增加调休时间或支

  付加班工资,因甲方违反劳动合同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及正常安排的加班费,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外,按照支付标准增加50%——100%以内的赔偿金。

  3、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按公司用人管理制度执行,当甲方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赔偿。

  4、乙方违反规定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但,乙方经培训未达到合格,其培训费自己承担的除外。

  十、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解决,或按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证件号:

  地址:南阳市车站南路146号 地址:

  电话:0377---63063585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办理社会保险征询意见书

  公司自成立以来,因员工流动频繁,无法定期定额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统筹。现为了规范管理,就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一事,征询员工意见。请认真阅读本意见书,并提交个人意见,送交本单位确认。

  同意办理三金□ 不同意办理三金 □

  要求将单位缴纳的三金发给个人□

  签名(按指印): 签名(按指印):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1、过错性解除合同

  【法条】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6条第1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非过错性解除(用人单位需预告的解除)

  【法条】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裁员

  【法条】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甲方因业务扩展需要,招(雇)乙方为本公司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20xx 年 3 月15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5 日止,1 年。其中试用期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3?个月。

  第二条?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工作和职工健康。

  2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岁以下)不宜从事的工种。

  第四条?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 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职业道德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把公司的各种机密和与公司利益有关的文件泄露给他人,若发现并对本公司已造成客户流失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工作中应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月有薪假为3天,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经双方协调而定。

  2. 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特技殊情况除外);每月??10 号为发薪日。

  3.甲方应当根据公司的工程发展及乙方的业绩优异程度、工作效率、在公司的表现程度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具体工资调整为:(1)文员:每月800元;注:若有业务引进即加上本月提成。(2)设计师:每月20xx元加上本月所设计的业务提成。(3)业务员:若是新员工每月600元加提成,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如果有业绩的即在原来的底薪上加200元,并升为正式员工:工资为800元加本月业务提成,但每月要保证有一个业务来往。)注:以上工资的调整和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保险

  为了员工的人身安全,本公司为各员工所买的保险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如下

  (1)此保险的保险对象:凡公司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鹏跃装饰公司)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2)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3)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五仟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4)保险责任,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A.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B.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又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远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C.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D.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额。 (5)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6)除外责任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A.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B.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C.战争或军事行动;

  D.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7)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鹏跃装饰公司)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第十一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

  (8)被保险人中途离职,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职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保险费。而且员工离开公司辞职以后无论发生怎样的人生意外,都与本公司无关。

  (9)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申请给付保险金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保险人除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外,有权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追偿因调查核实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经营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 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4. 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经营、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元。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之日起生效

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公司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xxxxx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xxxx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合同期为 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 个月。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1. 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所要求的;

  2. 乙方在7日前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3. 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次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6次的;

  5. 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 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与同事或领导发生斗殴行为的;

  7. 其他任何部门经理主管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内容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其主要工作职责见其“职务说明书”。

  2. 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品德、潜力)可作适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或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乙方作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同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才予以实施,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作制。执行标准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休息1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5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自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执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在员工假日加班或平时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班费或加点费。

  四、劳动报酬

  1. 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___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工资的 %;每年依据工作表现调整,但不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数额由部门经理、考核部和人事部门进行,根据甲方效益和规定乙方绩效来确定。

  3.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为次月的号前(遇假日的,不超过假日回来后的

  第二个工作日)足额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乙方收到工资后如有异议应当在3天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处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 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2.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享公司所规定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有关待遇,具体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4.在甲乙双方合作年后,甲方为乙方交纳五险一金。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3. 甲乙双方都可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规定、上司任务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弄事责任的;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或以任何形式,对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4)在试用期被证明不录用条件的;乙方被发现其存在虚假欺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经历、假学历证、假身份证明等),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合同的;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达到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型、部门人事变动、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人事调整的;

  8.若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后,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

  10.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若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甲方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5点的规定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因公司规定,员工不遵守纪律、制度等等因素的;

  七、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合同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4.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密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等突发事态的发生。

  八、劳动纪律

  1. 甲方所有规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觉遵守。甲方所有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适用于乙方。

  2. 乙方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所有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如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劳动争议处理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省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相关文书送达地址确认:

  甲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固定联系电话为:

  乙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固定联系电话为:

  任何一方将有关通知、处罚、变更等文件寄到对方上述地址视为已送达。若上述地址收件人信息有变化的应当立即告知对方。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即:

  十一、其他

  1. 甲方以下的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 、《职务说明书》 、《 作为本合同》、《业绩承诺书》、《保密协议》等附件。

  2.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处报到之日起并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3.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在合同期内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相关条款即行作废,按照法律执行。

  5.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条件下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

  甲 方 :沈阳市艺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

  (公司印章) (签字或盖章)

  代 表 :

  日 期 :2 0 年 月 日 日 期 :2 0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6

  甲 方: 乙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担任___________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等。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______元人民币,(包括①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②岗位工资______元;③职务工资_______元)。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重庆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重庆市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其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造成公司利益严重损失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公司劳动合同 篇7

  鉴于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为期年个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试用期,为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

  第六条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元,转正后工资为元;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依法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的或甲、乙双方的约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⒈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

  第四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第四十四条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类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作废。

  甲方:xxx乙方: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8

  甲乙双方资料与试用期一致,(乙方保证自己在本合同中所述信息完全真实可靠。如果存在任何虚假成分,一经查实,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需支付任何补偿费,赔偿金,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第二条 职务和工作内容

  2.1 甲方聘任乙方在部门,担任职务。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其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以及具体的工作要求将在《岗位职责说明书》中规定或由甲方随时对乙方进行指示。

  2.3 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可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需服从,如果乙方不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工作时间

  3.1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天8小时,每周共40小时。

  3.2 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9:30-18:30,12:00-13:00为午餐时间。如遇工作旺季,导致甲方业务量增大时,乙方的工作时间应以完成甲方所分配业务为准进行安排。

  第四条

  4.1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费或安排倒休。但乙方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4.2 在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8小时内完成工作。因工作性质或完成某个项目,乙方的工作时间难以计算的,甲方不单独支付加班费,但可视乙方业绩对其进行单独奖励。

  4.3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4.4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 劳动报酬

  5.1 乙方转正后的工资为每月元人民币(税前),其中包括乙方的基本工资及全部法定的津贴和补助。甲方每月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在每月十五日前支付。

  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职位变化等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合同期限

  工资标准。

  5.2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3条款规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工资,乙方需服从。如果乙方不同意甲方对其工资的调整决定,甲方可解除合同。

  5.3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甲方的经营状况,甲方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给乙方加薪。加薪的具体时间和数额由甲方决定。

  5.4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及需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第六条

  6.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按北京市规定政策)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6.2因乙方原因不能在甲方办理社会保险者,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治疗时,须出示医院有效证明,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4乙方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7.1乙方应遵守《员工守则》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及指示,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此外乙方须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并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和各项活动。

  7.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视情节轻经予一定的纪律处分,降职,降薪,扣薪。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开除乙方而不需支付任何赔偿金,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7.3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与甲方相竞争的公司中任职或在其中拥有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或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活动;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违反此条款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7.4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具体规定见附后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8.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但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8.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8.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应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9.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合同的变更 劳动纪律 保险及福利待遇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乙方且不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按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

  (5)未经甲方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6)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7)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调整乙方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9.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9.3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9.5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3或第5.2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6鉴于乙方系掌握甲方商业机密的人员,故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乙方须在该壹个月内做好交接工作及按甲方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甲方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款解除本合同。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情况的有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或乙方死亡的;

  (4)乙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

  (5)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0.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合同的终止、续订

  (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起不少于12个月。

  第十一条经济补偿与赔偿

  11.1依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国家法律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由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的,甲方应予一次性支付,并事先扣除任何乙方对甲方的欠款或赔偿款。

  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数额为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

  合同的;

  (3)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3条或第5.2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11.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实际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数额为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甲方裁减人员的。

  11.4乙方提出解约或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而导致本合同终止时,

  甲方不担负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由于乙方的违约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5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赔

  偿培训和招/接收费,具体事宜按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或劳务协议执行。 11.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

  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工作交接

  12.1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均须返还甲方全部的文件,图纸,客户清单,财

  务报表,记录,软件,存储数据,设备,市场信息,制服及其他提供给乙方或在乙方手中的甲方财产。乙方未按上述规定返还,甲方有权在最后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适当扣减,并采取其他措施追究乙方的责任。

  12.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提前做好交接工作以保证甲方工作的延续性。乙方如未按要

  求执行,乙方可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为双方就合同所涉事宜达成的完全理解,取代双方此前所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

  第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下述条款:

  如本合同其他内容与本条特别约定不一致,以本条特别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员工守则》,《薪酬考核方案》,《保密协议》

  第十七条其他

  1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由甲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9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劳动合同范本注意事项】

  1、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但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定合同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地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要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为稳妥起见,笔者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3、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签定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求职者的权益照样得不到法律保护。为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4、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求职者在签定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保护和保险,法律责任等,这样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就能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可以便于查证核实。为此,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单位负责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细审看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如名称、地点、时间、劳动规则、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签名盖章等。如无异议,再当面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防某些单位负责人利用签字时间不同而在合同上动手脚。

  6、如果求职者所进的单位主要从事一些对人身安全有较大威胁的行业时,求职者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认,遇到工伤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现在不少单位只知道要求职者为他们卖命,一旦求职者伤残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他们就毫不留情地一脚把求职者踢开,因此用人单位在起草合同时,为逃避承担的责任,要求职工工伤自理,或只是约定一些无关痛痒的条款,与国家法定的偿付标相关很远。

  7、许多私营单位为了达到要挟、控制求职者的目的,常常在签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职者先交纳一定的上岗抵押金,这样求职者一旦违反约定,其上岗抵押金就会被没收,而用人单位因此有了有恃无恐的把柄,求职者只好惟命是从。为此,求职者应该首先弄清单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内部员工打听一下该单位的声誉,以权衡一下到底是否应该交纳抵押金。

  8、最后求职者还应该了解一下其他的细节问题,例如当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以使单位无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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