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合同

时间:2021-07-13 12:02:50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试用期劳动合同模板集锦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试用期劳动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1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退案例分析:

  不久前,家住梁园区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20xx年7月10日,他被市内的一家广告公司聘用,当时公司告知他有3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20xx年9月15日,公司通知他,由于他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他。刘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在试用期内他确实努力工作而且也圆满地完成了公司交给的任务。随后记者来到刘先生所在公司采访,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因为刘先生在3个月的试用期内表现不佳,公司研究后决定对他予以辞退,公司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因他自己表现不好公司也不可能给他任何赔偿。

  对于刘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本报法律顾问、河南保航律师事务所王建律师,王律师说,由于公司与刘先生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公司与刘先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公司应当在聘用刘先生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公司截止到9月15日仍未与刘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而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所以公司应当向刘先生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2

  大部分的人寻找工作的时候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劳动合同的签署问题,但是在刚开始工作的时候都有试用期,那么到底试用期用不用签署合同,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一起来看看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那关于试用期的说法,单位能否多次设定试用期呢?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1.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进入单位时应该做好防范措施,譬如:

  1.员工要求入职当天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充分实现企业的用人自主决定权,在劳动合同中依法设立相应的条款;尽可能在试用期内决定该员工的去留;

  2.可将“一年一签”改为“三年一签”或“五年一签”;让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不连续,即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办理退工手续,过一定时间后再办录用手续;让员工自己书面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程序要求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若是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试用期满就要转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有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都不用赔偿),否则造成损失的就要进行赔偿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4

  一、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二、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2、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可以肯定的说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通常在职工刚入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必须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非试用期劳动合同。要是您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追究单位的责任。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5

  甲 方:

  地 址:

  负责人:

  乙 方:

  性 别: 年龄: 籍贯: 电话: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职务)为: .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身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六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转正后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二、甲方每月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和太原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所扣缴款项在工资单中列出。

  乙方因病不能上班,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病假工资。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在公司局域网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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