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24 12:45:03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劳动合同范文9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劳动合同范文9篇

劳动合同 篇1

  根据国家"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把握工作重点推进"五个充公"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水平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按市局的统一安排,统一布置,于20xx年7月对我县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抽样调查。按时、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这次工作任务,基本上达到了解我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职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维护方面的情况,为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的充分覆盖提供基础数据,为政府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一、分工明确

  此次调查,我局严格按市局的统一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制定相应工作纪律,明确各自职责,对选定的100家企业做到事先有勾通,事后有汇报,对抽查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按制定方案、预案进行解决,确保抽查质量,对停产、倒闭、转让等无法调查的企业,及时与市局领导汇报,并按企业的性质、特点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本次调查前后共召开全体人员会议5次,即时调整各类用工企业56家,保障了抽查工作按时序进度顺利完成。

  二,领导重视

  本次调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讨这次抽查调查工作,明确了分管局长统筹负责,劳动工资牵头,各股、室、处、大队参与,督导、调查、录入人员按要求专人专职。并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对我县抽查到的100家企业分布状况,进行专题研究,自定好抽查工作方案及预案,为保障此次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各单位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确保二辆专车参与调查,从物质上保证了此次调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的结果:抽查企业数100家,涉及职工571人。按行业类型分:其中制造业占38%,批零及餐饮业占25%,交通运输业占4%建筑业1%,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5%,其他行业占1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企业占25%、集体企业占5%、外商投资企业占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私营企业占35%、其他企业占1%、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占25%。按企业隶属关系:中央驻省和省属企业占5%、其他企业占95%。企业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占41%。职工表情况:来自本地城镇418人、本地农村141人、外地城镇7人、外地农村5人。男女职工比例男职工占57%、女职工占上风43%。职工年龄31-50占76%、30以下占22%、51以上占4%,职工学历初高中占61%,大专以上占39%。职工签订合同人数占全体职工的69%,职工工作年限为1年以下的60人、1-3年132人、3-10年167人、10年以上的212人。职工与企业签订合同66%,职工对现有劳动合同满意度为88%,经过协商的劳动合同占74%,劳动合同个人保留一份占59%,职工收入在500-1000元占71%,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在8小时内完成的占88%,职工参加过技能培训的占50%,办理了社会保险的职工占63%。签定集体合同的企业18家占抽查企业的18%。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相对较低。家庭作访式经营方式在一定范围依然存在,在广大乡镇与行政村用这种方式生产经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签订及各种社会保险参加,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增加法制宣传的履盖面。依托“信息村村通工程”将劳动法律、法规送到行家万户,增强广大农村个体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法制意识。二是举办以电视短剧、版画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法,举案说法增加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投入,依托每年的开展的法制宣传月,印发宣传单、制作专题片,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

  二,劳动合同签定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次调查中了解到大部份企业业主与职工对出台的《劳动合同法》非常关注,下半年,我县将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劳动合同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的大好机会,加在执法力度为《五个充分》按时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行政执法力度相对薄弱。一是表现在有些生产经营场所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开展的调查活动不配合,还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正常的执法行动在某些方面还难以开展,解决方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对恶意违法行为或拒不配合的单位采用法律程序加强执法,并在报纸杂志上公布,达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特别是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执法人员自身怕业务素质。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聘用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聘用期限为________个月,根据航行情况可得当提前或延后,但一般不少于九个月不超过一四个月。聘用期满,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长本合同至该航次结束。延长期内乙方根本工资增长________%。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外派海员________(海员证号码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雇佣乙方到其所属的________轮担任________(职务)工作,经两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工资及支付

  乙方工资包括根本工资、固定加班费(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从乙方脱离中国之日起),从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国之日止按月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具体标准根据职务见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乙方工资分家汇和在船领取两种支付方式,家汇薪为________美元/月,其余工资在船领取,领取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应完全保障乙方获得租船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给予的利益。

  三、工作工夫及加班费

  乙方通常工作工夫为每天八小时,每周四零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固定加班,每周五六小时为正常工作工夫,超过五六小时之外的工作为额外加班。但通常情况下,每二四小时内乙方应至少连续苏息八小时。如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保证,该情况每七末内只能出现一次。

  乙方如系持证高级海员则只有固定加班费,如系普通海员,除固定加班费外,额外加班工夫应按小时支付费用。固定加班费及额外加班费标准职务见附件一。 中国国内法定节日每年一零天(春节三天,“五一”节三天,元旦一天,国庆节三天),乙方在上述法定节日的工资按双倍日基薪计算。

  四、伙食费

  乙方伙食费标准为每天不低于四.五美元,具体的食品和物品供应依据甲方划定。

  五、劳保用品

  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劳保用品。

  六、医疗及病假工资

  乙方在合同期内受伤或抱病,甲方卖力负担住院、医治、食宿等统统费用,并发给根本工资。如经一年的医治后乙方仍不能康复,甲方可按照保赔协议的划定,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手免责。

  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去世亡,甲方除按上述保赔标准赔偿外,还须付清乙方所有应得收入经典诗句 、返还遗物、妥善安置骨灰并支付丧葬费。

  七、伤亡保赔

  甲方按不低于“香港雇员赔偿条例”(香港法例二八二章)的划定标准,向有声誉的船东互保协会投保乙方自脱离中国国境起至返回中国国境止的统统人身意外(包括疾病)险,并卖力事后追偿。甲方保证将所有赔偿如数交付派出乙方的代理公司,并由代理公司全数交还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3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劳动者也应当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和实体性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下列义务和权利:

  第一,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除由于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般来说,劳动者行使辞职权,应根据规定履行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建议劳动者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以免因行使解除权不当而出现争议。

  第二,应当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用人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并通过交接单等书面形式将交接情况作出记录。

  第三,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注意履行保守用人单位秘密的义务。 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是一个劳动者的无条件义务,由于泄密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不仅可以依法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而且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受密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于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还应当按照协议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第四,劳动者还应当向用人单位索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也是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等相关手续所需的重要文件,所以,劳动者应当妥善保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五,劳动者应当配合用人单位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但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劳动者也应当履行告知和配合等义务,以免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

  第六,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双方应当履行。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是与劳动法不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 篇4

  编号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 终止。

  二、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 部门,担任 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处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展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 动 报 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_____,工资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 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现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__ 。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 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劳 动 纪 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到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能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无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生蛎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例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 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接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盖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 日

  鉴证机关:___________(盖章)

  鉴证员:__________(签章)

  签证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法合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试用期(培训期、见习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熟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实际能力和甲方需要重新安排、调整乙方工作。

  三、 工作时间

  第六条 甲方实行全年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他工作和休息时间根据生产、销售实际情况统一调整工作和休息时间。

  四、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时间及其他待遇

  第七条 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同年余杭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乙方熟练期的工资发放形式和发放时间按下列第 条确定:

  (一) 乙方从事记件类各岗位工作的,其报酬分配按记件工资加奖金计发,当月工资次月月底发放;

  (二) 乙方从事行政管理、后勤、销售、特殊工种等月薪制工作的,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同年余杭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当月工资于次月月底发放。

  第九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合同期间,甲方视乙方的工作业绩和技术熟练程度,调整乙方的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乙方缴纳部分,可由甲方在其基本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患有职业病,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执行。 五、 劳动纪律、奖惩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都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甲方对乙方奖惩按本企业职工奖励条例执行。

  六、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 本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 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提供录用相关的证书、身份证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为虚假的;

  (三)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四)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三) 乙方因参军、升学等正当理由,并出具相关证明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迁移、兼并、分立、合资、转资、转产、进行改造及本合同所约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九条 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未归还办公用品、宿舍钥匙等甲方物品工具、未向甲方缴纳应缴费用及未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等,不得依据前条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包括合同期满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二十条 乙方从事管理、销售、设计、研发、采购或质检等岗位,接触、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解除本合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脱密措施。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该按照甲方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否则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的;

  (二) 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 乙方退休、退职的;

  (四) 乙方违反《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甲方开除、除名的';

  (五)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六) 甲方自行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

  七、保密守密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承诺不将在工作中、生产职责范围内接触的甲方的秘密(销售价格,销售策略,供应商信息及价格,经销商信息财务数据等均为甲方机密),以及相关资料、信息载体(包括涉及甲方秘密数据、图表、表格、文件、说明书 、磁盘、光盘、录像录音带、照片底片、电子邮件、信件等信息)带离或私自摘抄、记录、复制据为所有,也不让无关人员接触到和了解、获取甲方秘密。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调离岗位或与甲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及其他协议时,无条件书面移交上述资料及属甲方的物品(含资料复制品),并经甲方确认签字生效。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调离岗位或与甲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及其他协议后三年内仍履行上述义务,不泄露、不利用甲方的秘密及相关资料、信息载体在生产同类产品的其他企业参与开发、生产、销售与本企业相同相似的产品项目。

  八、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 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保密、守密责任,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由甲方出资安排乙方培训而合同期限约定服务期未满,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甲方已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直接培训费、培训场租费和受训人员有受训期间的差旅食宿费及培训期间的工资)等等;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则培训费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三十一条 乙方因第十六条第(二)款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由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外,并按甲方损失的2倍支付甲方赔偿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九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在签订此《劳动合同》后,视为乙方已知悉甲方的相关制度(考勤制度、员工守则、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

  2。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3。 未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负担;

  4。 一切违反厂规厂纪的行为,均按厂规厂纪处罚。

  十、 其他

  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 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实习基地):

  地址: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乙方(实习生):

  学历:

  所属(毕业)院校:

  专业:

  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现地址

  为明确甲、乙双方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到甲方实习,并承诺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第二条 甲方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并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为乙方合理安排实习岗位及实习工作时间。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的实习时间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工作。

  第五条 实习期待遇:

  1、甲方依其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实习进行考核评价,乙方按照实习计划或甲方规定完成实习内容的,甲方给予乙方实习补贴,补贴标准为____________,乙方因故缺勤,按所缺天数扣减相应的实习补助。

  2、在实习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依据《劳动合同》和甲方规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甲方各项的工作纪律及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安排开展实习期的工作;

  2、服从甲方对其实习指导人员的安排,尊重并虚心接受实习指导人员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努力学习;

  3、与甲方员工融洽相处,爱护甲方财产,保守甲方的技术和商业机密;

  4、如因乙方个人的过错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或是泄露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而给甲方造成技术和商业利益损害,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实习期间甲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安全责任、工作注意事项等。并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调配乙方从事不同的实习岗位;如乙方由于个人能力和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的实习活动,或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乙方实习活动并解除本协议。

  3、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指导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的机会,并委派有关人员进行指导。

  4、实习期结束时,根据需要和现实表现,为乙方提供一份客观公正的实习鉴定。

  第八条 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如乙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原因,经甲方同意并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与甲方终止实习合同,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有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解除本协议。

  3、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者不能胜任实习工作,可向乙方提出解除实习协议,在支付给乙方生活补贴并履行相关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4、如果乙方实习或者工作中不能与同事和睦相处、作风散漫等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并影响到工作的开展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实习期满,实习协议自动解除,如用人单位欲招收乙方为正式工作人员,则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6、其它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可以解除的。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充分理解本协议下所建立的实习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2、实习期间,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或利用甲方的资源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权益归甲方所有。

  3、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承担的责任,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法律应向甲方承担的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其他事项:

  1、

  2、

  第十条 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委托授权人):

  年 月 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7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一定条件时,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劳动者可以通过这3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不同解除方式的条件和程序,避免因此引发劳动争议。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特别解除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特别解除权,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对劳动者是否有提出解除发生争议,最好还是像行使辞职权一样,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不可抗力解除权:《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笔者认为,不可抗力也是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之一。

  劳动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并非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响到劳动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

  二、 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三、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都允许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实践中常用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劳动者在协商解除时应当注意:必须将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责任明确,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些纠纷。

劳动合同 篇8

  无论是一式两份,还是一式三份,在签订完劳动合同之后,企业都需要将其中的一份退回员工,让员工自行保存。如果单位强行收缴,不依法将文本交给员工,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检查部门举报。

  实践中,劳动者入职后,单位必须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二倍工资赔偿,这个道理用人单位大都明白,所以一般都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因而有些单位为避免发生劳动争议后对自己不利,在签订合同后不给对方,致使劳动者维权时因举证困难,最终放弃维权。这对劳动者来说,存在很大风险。在此特别提醒: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定要索要一份,自行保管!

  案例:

  小杨是一名刚到北京的务工人员,通过面试等相关程序后,小杨被一家私营企业录用。该企业表示,现在国家施行《劳动合同法》,录用后就及时和小杨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签合同时,只简单的给小杨看了劳动报酬等相关条款便催他赶紧签,签完后就把劳动合同收走了。小杨很不清楚的就是,自己手里没有合同,如果日后出现劳动纠纷,自己是不是很不利?单位不给自己劳动合同的做法对吗?于是向当地劳动部门发出求助,想正确地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答疑: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和保存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中上述两条规定,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果在操作过程中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劳动者须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 篇9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会计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会计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会计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会计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会计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正确、及时、完整地填制会计凭证,做到记帐、算帐、报帐手续完备,同时使用会计科目准确,反映内容真实、清楚,数字正确,帐目清楚,凭证齐全。

  2、记帐时注意核对凭证与交易所是否相符,各明细帐月末与总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准确及时反映资金增减、变动及往来结算、费用开支情况。

  3、按照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4、与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七个半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上半天班。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进行加班。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1500元/月,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将上个月的公司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基本工资为 元。

  甲方随同支付每月工资的同时,向乙方按月支付交通补助 元,饭补 元,电话补助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六、竞业禁止及保密条款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会计劳动合同后,乙方在两年内(包括两年)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

  第十二条 保密 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方面的制制度规定,对在工作中有可能接触到甲方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的职责,并保证不利用这些信息与甲方竞争。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与甲方有关联的经营实体的管理方法、生产技术、市场推广或财务的信息和资料;甲方及与甲方有关联的经营实体的客户、产品、业务、服务或其他商务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会计劳动合同。

  八、劳动会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五条 订立本会计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会计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订立本会计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会计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会计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会计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会计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会计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会计劳动合同规定就变更会计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会计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本会计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一条乙方解除本会计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已经收到所有工资及补助总额的10%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会计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会计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会计劳动合同。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会计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计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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